第160章 喜欢
贺彻还是像从前那样,所有的事情都听苏娇的安排,自己只是充当一个工具人罢了。
苏娇挑选了三种不同风格的背景墙,第一种是长城,这对于华人来说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每一个华人都会对长城怀有一种无法言喻的热爱和敬意。
第二种是一个充满喜庆氛围的背景墙,或许是受到时代气息的影响,曾经被认为有些俗气的大红色,苏娇居然出乎意料地觉得有几分好看。也许在她内心深处,这才是真正的婚纱照吧!因此,潜意识促使她选择了一张喜字当头的背景墙。
第三种是街道的背景墙,尽管看上去平平无奇,但对于苏娇而言,它仿佛是她踏入这个世界的一次打卡记录,极具纪念价值。
苏娇对于如何入镜已经非常熟练,可以说是驾轻就熟,几乎能在眨眼之间进入拍摄状态。
与上次的紧张局促相比,贺彻这次的表现明显要自然许多。两人在不经意间,又拍下了十几张照片。
由于两人状态极佳,颜值又高,所以苏娇对这些照片简直爱不释手,毫不吝啬地留下了十张,主要是把自己拍得美美的照片统统都留下了。毕竟钱可以日后再挣,但这青春年少的绝世容颜,一旦逝去便不复存在。
她现在所花费的仅仅是金钱而已,但她收获的却是自己年轻时的倾世美貌,这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当然是当机立断地付款了!
两人拍完照,付完款后,发现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趁着还没到饭点,他们决定提前去国营饭店点菜,这样就无需排队等候了。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直接前往上次光顾的那家国营饭店用餐。
由于两人后面还有节目安排,并不能立刻返家休息,因此苏娇此番点餐时特意减少了一份餐食数量,以确保能够达成“光盘行动”的目标——既无需将剩余食物打包带走,又避免了任何形式的食物浪费现象发生。
不出所料,贺彻精准领悟到了她的用意所在,并积极响应配合着她的这一举动。此次用餐,他们仅点选了一道红烧肉、一份焖羊肉以及一盘青菜而已,但这些菜肴却充分满足了二人各自的口味偏好。在用餐结束后,他们都感到心满意足至极。
待享用完这顿丰盛美食之后,此刻时间尚早,于是苏娇便邀请贺彻陪同自己一同前往百货商店的专柜区域闲逛浏览一番,顺便巡视检查下自家专柜的运营状况。
当苏娇来到百货商店的专属柜台前时,惊喜地发现这里的位置不仅得到了显着提升改善,而且店面规模也明显扩大了不少。
后来经过打听方才知晓,原来是自从与海市、京市成功开展合作项目以来,饰品工厂的各类产品销量持续攀升,市场行情异常火爆。
正因如此,百货商店的经理再也不敢轻视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小小专柜了,甚至还主动为其调换至更为优越的地理位置。
苏娇远远地看到专柜前人潮涌动,川流不息,比周围的专柜热闹多了,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为了不打扰售货员工作,她只是远远地看了几眼,就转身走了。
两个人悠闲地走着,走走停停,一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然后他们改变了路线,向电影院走去。
镇上的电影院虽然没有京市的那么宏伟壮观,但是年轻男女也不少。周围还有很多卖小吃的摊位。
这一次,贺彻轻车熟路地问了苏娇的意见,就自己去排队买小吃和汽水了,还叮嘱苏娇在电影院门口等着,免得被别人挤着。买好东西后,两人依次进入电影院。
这次上映的电影还是讲抗击 r 国侵略者的故事。虽然很感动,但是因为之前在京市情绪失控丢了脸,苏娇这次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
直到电影结束走出影厅,只看到她的眼眶微微发红,并没有流泪。
然而,在贺彻眼中,这却依然显得楚楚可怜,让人心生怜爱。于是,他趁着周围人多嘈杂、没人注意的时候,悄悄地伸出手,紧紧握住了苏娇的手,好像要给她传递一股强大的力量。
虽然苏娇心里清楚,自己只是有点激动,不像上次那样胡思乱想,其实并不需要任何安慰。但是,当她看到贺彻那充满关怀的眼神时,心里不禁涌起一股暖意,所以并没有拒绝贺彻的好意,也轻轻地回握了他一下。
两人心有灵犀地对视一眼,脑海中同时浮现出之前在京市的那段对话和承诺,所有的感情和心意都已经不需要用语言来表达,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两人相视一笑。
贺彻看时间还早,就问苏娇有没有什么要买或者要处理的事情。苏娇想了想,让贺彻骑车带她去百货商店。到了地方,苏娇没有让贺彻陪她进去,而是让他在门外等她。
贺彻有点奇怪,但想到这里应该比较安全,而且苏娇特意说不让他跟着,就点了点头,安心地在百货商店门口等她出来。
等了十来分钟,才看到苏娇匆匆的从百货商店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个小袋子。
对于小袋子里装的东西贺彻虽然好奇,但并没有多问,只是问苏娇:“难得来一次镇上,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办吗?”
苏娇神秘一笑,说:“当然有呀。你先把手伸出来给我。”
贺彻丝毫不犹豫的伸出双手,只见苏娇把手里拿着的小袋子挂在了自行车的车头处,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精致的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款低调又有品质感的男士手表,这一看就知道价格不便宜。
淡定如贺彻,都有点绷不住了,他望向苏娇,眼里充满了疑问。
然而,苏娇并没有看向他,只是主动的帮他把手表戴好,然后才望向他,问:“喜欢吗?”
贺彻看向苏娇,只觉得她的眼睛像盛着星星,伴随着自己的心跳声,他听到自己是这样回答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