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订婚戒指(四)
6问计
“请问嘉宾,我把衣服送到干洗店,丢了500块钱,请问干洗店要赔么?”
“要赔,但你得先证明你的衣服里有500块钱。”
“我自己说的话算证据吗?”
“算证据。但也得听干洗店怎么说。”
“请问嘉宾,顾客在我们饭店吃饭,丢了一块手表。我们饭店已经赔了,我应当怎么办?”
“找人,找到那个拿走顾客手表的人。”
纪琳正在收看一期视频直播节目。粉丝通过弹幕提问的问题吸引了她。
纪琳点了“关注”旁边的加号。翻看了几期视频,她很喜欢博主的系列节目《小法庭》,从中也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尽管跟博主之间没有互动,也没有转发、评论和点赞,但她还是硬着头皮给博主发去了第一封私信。这位博主就是肖问豪。
肖问豪邀请酷博士和戴聪明一同通过网络为她解答。肖问豪又多了一个聊天群。
酷博士说:“从庭审的效果看,尽管你提供了很多证据,但我认为周建祎的优势大一些。你提交的证据很难证明你把埋有戒指的蛋糕给了周建祎。”
酷博士的观点是,本案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就是一个简单的不当得利纠纷,但取证难度确实有些大。
戴聪明补充:“我判断审判员是因为分歧太大,所以才没有当庭宣判。”
7新的线索
纪琳从肖问豪的这个聊天群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正在一筹莫展之际,突然接到了周建伟的电话:“纪经理,你过来一趟,有重要的情况。”
纪琳奔向周建伟约定地点,门牌写的是“越海市慧眼珠宝鉴定中心”。
“这就是我的工作单位,我每天的工作就是跟这些宝贝打交道。”
周建伟指着一排的图片向纪琳介绍。
纪琳的心思不在这些琳琅满目的图片上,这上面的宝贝无论多好,都是别人的,跟她无关。
“周先生,你找我是有什么事?”
“昨天有一位中年妇女来到我这里,让我鉴定一个钻石戒指,她还带来了一份鉴定证书的复印件,问我钻戒是不是真的,还想知道这枚钻戒到底值多少钱。说起来你别不信,这钻戒就是我让你们藏在蛋糕里的。”
“你怎么看出来的?”
“鉴定证书啊,这是我亲自做的。”
周建伟还是那样,习惯给人惊喜,其实这点儿事电话里都能说清楚。
纪琳还在愣神儿,周建伟继续说:“我在珠宝鉴定单位,出自我手里的钻戒能确保是真,我不可能送我女朋友假的钻戒。”
钻戒的真假,纪琳并不关心,她关心的是戒指在哪里。
“周先生,戒指能还给我们了吧?”
周建伟哈哈一笑:“纪经理,客户的东西我不能动。再说客户并没有留下戒指来。”
“这戒指现在应该属于我们蛋糕店。”
“你这个说法没有问题。你们既然已经赔偿了我,这枚戒指现在不属于我,我听你说过,戒指可能是埋错了蛋糕,现在不知道戒指在哪里。对你们主动赔偿的态度,我很满意,我就是想告诉你这件事,这是我打电话把你叫来的目的。”
真是柳暗花明!纪琳将另一条线索与周建祎联系在一起,周建祎手上的钻戒鉴定证书是复印件,这是自己提交给法庭后,被法院转给周建祎质证而留下的。
纪琳按捺不住,问:“那个人在哪里?”
“客户听说这枚钻戒是真的,而且价值元之后,没有要求出具书面的报告,收起戒指直接走了,所以我现在也不知道她在哪里。”
“那应该怎么办呢?”
“这样吧,我的做人原则是,为人要诚实,你起诉客户,我可以为你作证。”
纪琳的嘴角重新泛起了笑意,她根据周建伟说的那个顾客的外特征,判断就是周建祎。
纪琳将周建伟愿意作证的想法告诉了甘田。不久,甘田回复说,庭审已经结束,审判员说接受新的证据需要经过周建祎同意,但周建祎不同意质证,因此法庭不再接受新的证据。
纪琳心头燃起的希望之火又被一盆冷水浇灭了。她再一次在聊天群寻求对策。
“有办法了。” 这一次,戴聪明有些兴奋。
戴聪明发了一段长文字信息。这之后,酷博士和戴聪明又交给纪琳一些材料。
8刑事自诉案
红叶亲亲蛋糕店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告周建祎的刑事责任。法院受理了,同时裁定中止红叶亲亲蛋糕店起诉周建祎归还戒指的民事诉讼。
案件开庭,纪琳作为蛋糕店的代理人出庭,周建祎亲自出庭。
审判员询问蛋糕店的诉讼请求,纪琳一字一顿地回答:“追究被告人犯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审判员要求纪琳举证,纪琳把前面民事诉讼中提交的证据再一次提交。
周建祎一脸冷笑:“这证据,你都提交两回了。我的意见是,戒指我没有见过。”
纪琳请求证人出庭作证。随着审判员一声唤“传证人周建伟到庭”,周建伟昂首阔步走入法庭。
审判员核对姓名、住址,并告知作伪证应当负法律责任。最后问:“证人周建伟,你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周建伟说得慢条斯理,语气轻松,但每一个字都像一记重锤,坐在被告席上的周建祎已是面红耳赤。
审判员发问:“证人周建伟,你认得被告吗?”
“认得,8月23日,就是这位女士把钻戒送到我单位来鉴定的。”
“你鉴定的结论是什么?”
“我告诉这位女士戒指是真的。”
“你收鉴定费了吗?”
“没有。”
审判员告诉周建伟退庭,转向周建祎问:“被告,你对证人的证言有异议吗?”
“有异议。证人是因为我没有付他鉴定费,对我有意见。”
审判员追问:“也就是说,你承认去过证人的单位?对吗?”
周建祎反应不及,张口结舌:“嗯?……不,我不认识证人,也没有去过他的单位。”
纪琳举手示意,要求法庭调取当天周建伟单位的监控视频。审判员准许。
再次开庭的时候,审判员当庭播放视频。视频显示,一位中年女子走进了珠宝鉴定单位的大门,她就是周建祎。周建祎地下了头,再无辩解。
一个月之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建祎把他人的埋藏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周建祎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周建祎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周建祎与蛋糕店达成和解,周建祎归还了戒指并赔偿了蛋糕店诉讼费和交通费,红叶亲亲蛋糕店同意不追究周建祎的刑事责任。
提起刑事自诉正是戴聪明和酷博士二人的主意,并帮助纪琳准备了一些材料和证据清单。
肖问豪制作了一期《小法庭》,定名《订婚戒指》。戴聪明在节目中讲解:“侵占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犯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条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