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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两个同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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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求助

    高山的心情一直是阴天,自己不是羊肉片,却被人涮了两回。

    “报什么案?”

    “警官,我被人敲诈了?”

    “敲诈了多少钱?”

    “1600。”

    “1600不够刑事立案标准,你找治安科。”

    这是高山第一次报案。

    高山感觉自己像被踢皮球,报个治安科有啥意义?顶多拘留几天再出来。

    “律师,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

    “数额有标准么?”

    “通常是3000,有些地区可能比较高。”

    “那多次呢?多次是多少次?”

    “多次也有一个标准,虽然总金额不要求达到3000元,但必须是在两年内三次才算多次。”

    “这是哪儿的规定。”

    “司法解释。”

    高山在网上咨询了律师,花了他100元,得到了这样的答案。

    高山在朋友的建议下关注了一个视频博主,他送给博主的“见面礼”是连续点赞了几期节目,尽管他根本不知道这几期节目讲的是啥。

    博主就是肖问豪。

    肖问豪邀请酷博士和戴聪明提供帮助。

    酷博士认为从金额和次数上看,吕秋林的行为确实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戴聪明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吕秋林涉嫌另外两个罪名。

    高山从酷博士和戴聪明这里拿到了他所需要的东西。第二次之后,高山确信两次敲诈是吕秋林策划的,吕秋林虽然再也没有来过他的歌舞厅,但就像一场球赛,高山已经输了两个球,他必须在剩余的时间内狠狠地踢才会赢。

    高山带着酷博士和戴聪明准备的报案材料,第二次走进了派出所。

    3戴聪明接受任务

    戴聪明接到第二十一中学校长曹永刚的电话,请他到校长办公室来一趟。

    戴聪明是这个学校的校外辅导员。

    “戴聪明老师,这次请你来,是想让你帮助我们学校办一件事。高二年级一班的甄凡同学参与了社会上的犯罪团伙……”

    “甄凡?”

    戴聪明一惊,随后恢复了镇静,世上竟有这样巧的事。刚帮助高山举报了一个名叫甄凡的未成年人。

    “是的。这个犯罪团伙以未成年人为工具进行敲诈,敲诈的对象是学校周边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哦。”

    “因为你懂法律问题,又对青少年行为教育有研究,所以请你出面代表学校配合司法机关。”

    “是配合检察院吧?”

    “对,办理案件的是南城区检察院”

    “对甄凡是怎么处理的?”

    “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没有抓起来。但是,检察院要求学校加强管教。我跟这个班的班主任商量了一下,所以请你帮忙。”

    “我的看法是,第一,对年轻人要用案例进行宣传,第二,提醒学校周边的歌舞厅注意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们是这样安排的,我让甄凡所在班的文体委员杨逸阳配合你的工作。这是南城区检察院成康检察官的联系方式。你抽时间拜访一趟,拟定一个方案。”

    “校长好、老师好”。

    一个高个子的男生闯了进来,打断了二人的谈话。高个子虽然打断了二人,但却是文质彬彬、落落大方。

    “我来介绍一下,这就杨逸阳,高二年级一班的文体委员,对公益事业非常热心,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

    曹永刚指着男生对戴聪明介绍。

    戴聪明和杨逸阳对一位同学的“拯救之旅”就此开始。

    “是这样。我们审查起诉了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在南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成康向戴聪明领着杨逸阳介绍案情。

    “嗯,成检察官,这个罪名有些长。”戴聪明调侃道。

    “是,主犯的名字叫吕秋林,今年是43岁,团伙内部叫他大哥,对外宣称是孩子的家长。其中有一个成员叫甄凡,就是你们学校的……”

    “甄凡是我们班的。”杨逸阳忍不住插话。

    “那更好,希望你们多帮助甄凡。这个团伙的行为不够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但构成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甄凡今年16周岁,已经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检察院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哇?”这是杨逸阳的问话。

    “附条件不起诉,就是规定一个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就不起诉。给甄凡的考验期是六个月。”

    成康的话,戴聪明并不陌生,因为这是他最初告诉高山的话。

    “如果他在六个月之内有违法行为的话,怎么办?”杨逸阳问。

    “一般违法行为不影响,但如果有严重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者是犯罪行为,就要重新起诉了……”

    走出南城区检察院,戴聪明的脑子被预防学生犯罪的问题占据。

    “戴聪明老师,我有一个主意,我们把这些案例编成宣传册,发给每一个歌舞厅。”

    “好,是一个好办法。重点是那些还没有被敲诈的歌舞厅。”

    4 天籁之音歌舞厅的来客

    “小朋友,请出示身份证。”

    “小朋友?我都十九呐,还小朋友,这是我的身份证。”

    在天籁之音歌舞厅门口,门卫拦住了一位年轻人,年轻人就是甄凡。

    之前,甄凡跟着“大哥”吕秋林,每个月都能得到几百元的零花钱,这些钱够他玩游戏的开销。现在吕秋林被抓走了,他觉得自己可以独立闯荡。按照大哥教他的办法,他进入歌舞厅时,拿一个假身份证混进去,到了需要结账的时候,就拿出真的身份证,这样自己就可以免费唱歌、吃东西、喝酒。

    他手里的假身份证是吕秋林给的,照片是他本人。

    门卫接过甄凡递来的身份证,肉眼识别通过,挥手示意甄凡进去。

    “等等,你哪个中学的?”

    甄凡刚走了几步,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一位身着西服领带的中年男子叫住了他。

    “我……我上大学了。”

    “哪个大学啊?什么专业?”

    “是……是计算机专业。”

    “好,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听着,分子是n加一,分母是n,当n无穷大时,极限是多少?”

    “嗯……大哥,我数学不好。”

    “你是来搞笑的吧?数学不好能学计算机?再说,这是最简单的极限题、最简单的高等数学,你一个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回答不出来,只能证明一个问题:你是冒牌的大学生。”

    “通关”失败。甄凡转过身,刚走到门口,只听身后一个声音在喊“甄凡”。

    甄凡本能地“诶”了一声,又立刻转过身。

    刚才的西服男看着甄凡,嘴里得意地说:“还真没错”。

    甄凡发现自己中了圈套,但还是若无其事地问了一句:“什么事?”

    “果然是你,你不能进去。”

    “为什么?”

    “你干的那些事我们都知道。”

    “大哥,你真厉害,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的好朋友,前几天还来给我们做宣传,提醒我们,有一群像你这样的人专门敲诈歌舞厅。”

    “你说的那个好朋友是谁呀?”

    “说了你也不认识,他叫杨逸阳,现在是我朋友圈的好友,经常给我发消息告诉我,你们又在干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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