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山方外志卷第七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撰
台教考第八
教者,圣人化下之言。有一代之圣人,必有一代之教法。天台智者大师,师事於南岳,宗承於《中论》,妙悟於《法华》,故说法四十余年。章安结集教观之文数十万言,粲然日星,莫不以《法华》而为宗承。盖《法华》者,一代化法之极,谈见性成佛之秘要也。尝原此经所谈,如来出兴於世,惟为一事,更无他事,所谓欲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且知见一也,而有众生诸佛之分,何耶?如来开示不开示,众生悟入不悟入故也。《法华》已前,如来岂不开示?众生岂无悟入?以有大小之殊、渐顿之别,未悟一地所生、一雨所润、无小无大皆归法界之旨,故须归功於《法华》也。若此经所说诸法实相,诸则何所不该?实则何所不妙?开三乘为一乘,会十界为一界,将使《华严》失专顿之荣,《阿含》忘耻小之辱;《方等》弹斥无所施其功,《般若》淘汰无所用其力。大事因缘,良有以也。称为妙法,又何让焉?然则诸法实相固一经之关键、开会之指南,如来于经首已默示之矣。经云「如来入于无量义处三昧,身心不动。」无量义处即诸法实相也,入此三昧,即法华三昧之异称也。故知序品为正作,序正宗所宣举不外是第。默非说,不知说非默不会,所以如来从三昧起而有说焉。然默者默其说也,说者说其默也;默而後说,岂有他法?亦惟说此无量义处三昧而已。其说者何?曰诸佛智慧甚深无量,其智慧门难解难入;曰惟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曰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既云诸法实相,则法法头头无非成现,无一毫可加损於其间者,禅人所谓本来面目是也。而云惟佛与佛乃能究尽,则知此非众生情量境界;要必诸佛智慧甚深无量,斯能究尽也。大师云:「[监-皿+立]彻真如之底曰甚深,横亘法界之边曰无量。」真如有底乎?法界有边乎?此即无底之底,无边之边。如来以无底际智,究实相真如之底,尽诸法法界之边。所谓凾大盖亦随大,以此而求,如来智慧庶可蠡测,诸法实相亦少蹄勺。且亲切一句如来如何为人?岂不曰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耶?是以如来将欲说此不思议妙法,先入此不思议妙定,使人有以默识之也。既曰非思量分别,故知欲究尽诸法实相者,直不可用思量分别,此即如来直示人入无念心体处。如禅宗初祖云:「外息诸缘,内心无喘;心如墙壁,可以入道。」三祖〈信心铭〉云:「至道无难,惟嫌拣择;但莫憎爱,自然明白。」六祖云:「不思善,不思恶,於麽时,阿那个是明上座本来靣目!」又云:「汝欲知心要,但一切善恶都莫思量,即自然得入清净心体,湛然常住,妙用恒沙。」须知入此无念心体,有寂照两门,如向所说。但是寂门盖非寂无以显体,禅宗诸祖既欲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故令人寂其思量,使真常独露,一得永得,更不失念,一切恒沙功德自然发现。不言照而照在其中,此所谓快马见鞭影,即入正路者也。若夫中下之流,虽得明心见性,然有无始习气,苟不明寂照双融之功,如永嘉所谓寂寂不惺惺则生昏睡,惺惺不寂寂则生乱想。故曰:「寂寂惺惺是,乱想惺惺非;惺惺寂寂是,无记寂寂非。」盖寂则寂其虑想,照则照其灵明。虑想寂而灵明曜,寂斯照矣;灵明显而虑想忘,照斯寂矣。然则何寂而不照,何照而不寂?此又得鱼忘筌者也。但寂之为言虽易,明心见性则难,中下之流未免堕入空坑寂穽之中;以此认为心性,何异认鱼目当明珠,指山鸡作鸾凤?故初祖悬鉴此类,乃曰:「吾有《楞伽》四卷,亦用付汝,即是如来心地要门,令诸众生开示悟入。」盖惟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凭经而悟,方为把本,叅禅永无错路。不然,岂但堕入小乘,乃亦化作天魔外道,古德所谓「无量劫来生死本,痴人唤作本来人」是也。故《楞严经》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种种颠倒」、「诸修行人不成菩提,乃至别成二乘外道天魔,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云云。矧性之为言虽略,性之为德,盖有性体、性量、性具之目。诸宗之言性极其玄诣,惟性体、性量。若曰性具,未闻其指。惟吾智者大师灵山宿闻,大苏妙悟;照了《法华》,若朝曦之临万象;达诸法相,似清风游於太虚。说己心中所证法门,有教可凭,离暗证之讥;有观可入,无循文之失。命其家曰天台,立其宗曰性具。其余法门,纲格盘峙,固多所笼罩,非此可尽。略举其要,如「十乘观法」,其目曰:第一观不思议境,第二真正发菩提心,第三善巧安心止观,第四破法徧,第五识通塞,第六道品调适,第七对治助开,第八知位次,第九能安忍,第十离法爱。此十法被三根人,上根惟一,中根二至七,下根全用。第一准诸法实相,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而立譬喻品,所谓其车高广是也。第二准於一切众生中起大慈心,於非菩萨人中起大悲心,而立譬喻品,所谓「张设幰盖」是也。第三准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而立譬喻品,所谓安置丹枕是也。其余准经,具如後列。故知上根之人惟观不思议境,即便悟入佛之知见,此与禅宗示人入无念心体是同。若夫安心止观,乃寂照惺寂之异称,为中下之根又不得不设。或曰:「教外别传,不立文字,何教之有?」余因反诘之曰:「世尊未拈华之先,有教外别传耶?无教外别传耶?有则得传,非止於迦叶。若其无者,有人悟道耶?无人悟道耶?有则何专贵于别传文字?有性耶?无性耶?有则俱有,花亦文字也;无则俱无,文字亦花也。永明云:『烟柯月渚并可传心,又何独花与文字哉?』须知佛祖说法,使人解粘去缚,如以楔出楔。世人缚着文字如楔也,不立文字如第二楔也。楔既出矣,是楔亦出。若执楔成碍,佛祖复有第三楔矣。故禅宗虽云不立文字,初传则有《楞伽》,後五六叶则尚《般若》。此祖师悬鉴後人,先已设此楔矣。况教无等等,何外之有?文字非真非妄,乃以何者为文字?维摩诘云:『无离文字说解脱相。』则不立文字,犹是第二门头边事。」或又曰:「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何观之有?」余亦反诘之曰:「明心见性之人,为与释迦如来同居究竟耶?未耶?若已究竟,故不须观;若未究竟,尚有无始微细习气,须寂须照,宜定宜慧。故经云等觉照寂,妙觉寂照,止观寂照,盖同出而异名。未臻极位者请事斯语,无为空言而自诬也。且夫圣人设教,因时因根,当机得益,不能无弊。若《华严》有隔小之失,《阿含》无被大之功,《方等》小大不融,《般若》偏圆未会,惟《法华》以一味雨润於人华,故大事因缘於兹方畅。佛世既然,後代亦尔。惟吾大师,间生像世,为如来使,行如来事。其为教也,禀《法华》而圆会,则括海藏皆至当之言;其为观也,以佛慧而普观,则尽法门无不圆之行。以空而荡着,则一空一切空,十界俱空,尚不着佛而求,况余乘乎?以假而立法,则一立一切立,十界皆立,究竟蛣蜣理毒性恶,无一法非遮那妙体,况佛界乎?以中而统法,则一统一切统,荡亦法界,立亦法界,非荡非立,皆是法界,无不可者。譬如神通圣人,履空如地,入地如水,於五大性转变自在,岂与夫偏空偏假,荡则惟荡,与立为讐,立则惟立,与荡为敌,同年而语哉?须知祖师立教,各有所主。盖如来说法,常依二谛,故禅门多宗於荡着,台教多宗於立法。因时救弊,不得不然;祖意圣心,无不融会。惟後代儿孙执法成病,为可悲耳!今略列教观大纲及教观目录,庶从事斯道者有以考焉。」
教观大纲(附:清规)
教门
释迦如来说法四十九年,适时而进,天台判释凡为五时:
一、最初成道,於三七日说《华严经》,谓之「华严时」。
二、於鹿苑十二年中,说《四阿含》小乘经,谓之「阿含时」。
三、於诸处八年中,说诸大乘经,弹偏斥小,叹大褒圆,谓之「方等时」。
四、於舍卫国诸处二十二年中,说诸部般若,谓之「般若时」。
五、於耆闍崛山并娑罗双树间八年中,说《法华》、《涅盘经》,谓之「法华涅盘时」。
五时所说不出八教:
八教者:顿、渐、秘密、不定,藏、通、别、圆。
顿等四教是为化仪,如世药方。
藏等四教是为化法,如辩药味。
判五时麤妙:
华严兼麄说妙。
阿含但麄无妙。
方等对麄说妙。
般若带麄说妙。
法华纯妙无麄。
化仪四教:
顿者,顿大之教,不从渐来,正说於大,即华严也。
渐者,从浅之深,次第得益,即初鹿苑、次方等、三般若也。
秘密者,佛或为此人说顿,或为彼人说渐,彼此互不相知,能令得益,横在四时,别无部帙。
不定者,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於顿说中得渐益,於渐说中得顿益,亦横在四时,别无部帙。
化法四教:
藏者,经律论三藏,条然不同,三人修谛缘度析色入空。
通者,通前藏教,通後别圆,三人同以无言,说道体色入空。
别者,别前藏通,别後圆教,界外独菩萨法,修行位次互不相摄。
圆者,圆名、圆妙、圆顿、圆足,明不思议因缘,二谛中道,事理具足,但化最上利根之人。
四教化人旁正:
藏教,正化二乘,旁化菩萨。
通教,正化菩萨,旁化二乘。
别教,独菩萨法。
圆教,方为佛法。
四教诠理化物广狭:
藏通诠真理,化六凡,改恶迁善,革凡成圣。
别圆诠中理,化十界,俱成佛道。
藏教四谛:
苦则三相迁移。
集则四心流动。
道则对治易夺。
灭则灭有归无。
迷真重故,从事得名。
通教四谛:
苦无逼迫相。
集无和合相。
道不二相。
灭无生相。
迷真轻故,从理得名。
别教四谛:
苦有无量相,十界果报不同。
集有无量相,五住烦恼不同。
灭有无量相,诸波罗蜜不同。
道有无量相,恒沙佛法不同。
迷中重故,从事得名。
圆教四谛:
阴入皆如,无苦可得。
尘劳本清净,无集可断。
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
生死即涅盘,无灭可证。
迷中轻故,从理得名。
八种四教:
一、渐中开四 如破他宗,不识教体之妨,谓法华是渐圆,华严是顿圆。
二、方等中四 四教并谈曰方,四机普被曰等。
三、别教[监-皿+立]入四 十信 修 生灭四谛 藏
十住 无生四谛 通
十行 无量四谛 别
十向 无作四谛 圆
四、十行横学四 别教十行化他心切,横出四四一十六门。
五、涅盘追泯四 生生不可说 藏
生不生不可说 通
不生生不可说 别
不生不生不可说 圆
六、涅盘追说四 有因缘故亦可得说,四句如前,但义同施权,却更分别前四教也。
七、法华施出四 从法华实理施四时三教,权理明无量义,从一清净道施出二三四。
八、法华开显四 开四时三教,归今法华,收多归一也。
五时四教筌罤鱼兎:
一、约部义 前四时 筌罤
今法华 鱼兎
二、约教义 前三教 筌罤
今圆教 鱼兎
三、约解义 言说教 筌罤
契妙理 鱼兎
四、约行义 玄句开解 筌罤
止观立行 鱼兎
五、约玄义 释名宗用教 筌罤
诸部经体 鱼兎
释经首题五重玄义:
一、释名 名为一部之总,不寻能诠之名,焉悟所诠之体?故名居先。
二、辩体 因筌得鱼,寻名显体,得体而後忘名,苟不辩之,知得何体?
三、明宗 即得体已,须修宗行,见道修道,宗要当明。
四、论用 宗既归体,必起大用,佛说是经,盖得乎此!此经力用,次当论之。
五、判教相 名为能诠,三为所诠,能所之教,必有其相,顿渐大小,法当剖判。
法华五章:
法喻 为 名 妙法是法,莲华是喻。
实相 体 十界十如之法,一一离相绝非。
一乘因果 宗 众善为因,自行言果,是佛自行因果。
断疑生信 用 迹门开显,断权疑,生实信;本门开显,断近疑,生远信。
无上醍醐 教相 此经纯圆故喻醍醐,逈异偏小余味故。
法华二妙:
一、相待论妙 待前四时三教之麄,独显法华一乘之妙。
二、绝待论妙 妙前诸麄皆成今妙,无麄可论故称为绝。
法华本迹因果开合:
圆教六即判位(无机子颂):
理即佛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动静理全是,行藏事尽非,冥冥随物去,杳杳不知归。
名字即佛 知识经卷闻名知字 方听无生曲,始闻不死歌,今知当体是,翻恨自蹉跎。
观行即佛 依教修行即五品位 念念照常理,心心息幻尘,遍观诸法性,无假亦无真。
相似即佛 相似解发即十信位 四住虽先脱,六尘未尽空,眼中犹有翳,空里见花红。
分真即佛 分破分证初住至等觉 豁尔心开悟,湛然一切通,穷源犹未尽,常见月朦胧。
究竟即佛 智断圆满即妙觉位 从来真是妄,今日妄皆真,但复本时性,更无一法新。
观门
三谛:
真谛者泯一切法。
俗谛者立一切法。
中谛者统一切法。
三观:
空观者,破见思惑,显真谛理。
假观者,破尘沙惑,显俗谛理。
中观者,破无明惑,显中谛理。
缨络三观:
一、从假入空观,亦名二空观。
二、从空入假观,亦名平等观。
三、因二空方便,入中道第一义观。
天台三止:
一、体真止,止於真谛。
二、方便随缘止,止於俗谛。
三、息二边分别止,止於中道第一义谛。
一心中三止观:
一空一切空,无假无中而不空,总空观。
一假一切假,无空无中而不假,总假观。
一中一切中,无假无空而不中,总中观。
南岳三种止观:
渐次:初浅後深如梯隥。
不定:前後更互如金刚宝置於日中。
圆顿:初後不二如通者腾空。
天台三种止观:
渐次:禅波罗蜜(十卷)──初浅後深,解顿行渐──随他空。
不定:六妙门(一卷)──前後更互解,顿行或渐顿──随自佗假。
圆顿:摩诃止观(十卷)──初後不二,行解俱顿──随自中
修止观前二十五方便:
一、具五缘
(一)持戒清净————在家出家,大小不同。
(二)衣食具足————蔽形即足,随食资身。
(三)闲居静处————不作众事,名无愦闹。
(四)息诸缘务————生活、人事、工巧、伎术。
(五)近善知识————外护、同行、教授三种。
二、诃五欲
(一)呵色欲————男女行貌、玄黄朱紫。
(二)呵声欲──[糸系]竹、环佩、男女謌咏。
(三)呵香欲————男女身香、饮食香等。
(四)呵味欲————饮食肴膳,种种美味。
(五)呵触欲————男女身分及诸好触。
三、弃五盖
(一)贪欲盖————追昔五欲,忘失正念。
(二)嗔恚盖————想他恼我,忿怒相续。
(三)睡眠盖————心神昏塞,乌暗沉黑。
(四)掉悔盖————作无益事,心中忧悔。
(五)疑盖————非障理疑,乃障定疑。
四、调五事
(一)调心不沉不浮————沉系鼻端,浮安心下。
(二)调身不缓不急————挺动肢节,正头直项。
(三)调息不澁不滑————气息若调,则易入定。
(四)调眠不节不恣————不可苦节,复不可纵。
(五)调食不饥不饱————安身愈疾,处中得宜。
五、行五法
(一)欲————欲离妄想颠倒,欲得禅定智慧。
(二)精进————持戒弃盖,初中後夜勤行精进。
(三)念————念世欺诳可轻贱,禅定智慧可重贵。
(四)巧慧————筹量世间乐禅定,智慧乐得失轻重。
(五)一心————念慧分明,见世间可患,定慧可贵。
十乘观法:
一、观不思议境:谓观一念心具足三千性相,即空即假即中,更不前後,广大圆满,横[监-皿+立]自在,故《法华经》云「其车高广」。
二、真正发菩提心:谓依上妙境,发无作四弘誓愿,愍己愍他,上求下化。经云「又於其上张设幰盖」。
三、善巧安心止观:谓体妙理,常恒寂然名为定,寂而常照名为慧。经云「安置丹枕」。
四、破法遍:谓以三观破三惑,三观一心,无惑不破。经云「其疾如风」。
五、识通塞:谓苦集十二因缘、六蔽、尘沙、无明为塞;灭灭因缘、智六度、一心三观为通。若通须护,有塞须破。经云「其疾如风」。
六、道品调适:谓无作道品一一调停,随宜而入。经云「有大白牛等」。
七、对治助开:谓若正道多障,圆理不开,须修事助,谓五停心及六度等。经云「又多[仁-二+业]从」。
八、知位次:谓修行之人知六即位次,既不生上慢,亦不生退屈。经云「乘是宝乘游於四方」。
九、能安忍:谓於逆顺安然不动,策进五品而入六根。引经同前。
十、无法爱:谓莫着十信相似之道,须入初住真实之理。引经同前。
十境、三障、四魔:
清规
天台大师立制法
夫新衣无孔,不可补之以缕;宿殖淳善,不可加之以罚。吾初在浮度中处金陵,前入天台,诸来法徒各集道业,尚不须软语劝进,况立制肃之?後入天台,观乎晚学,如新猿马,若不控鏁,日甚月增,为成就故,失二治一,蒲鞭示耻,非欲苦之。今训诸学者,略示十条,後若妨起,应须增损,众共裁之!
第一、夫根性不同,或独行得道,或依众解脱。若依众者,当修三行:一、依堂坐禅,二、别场忏悔,三、知僧事。此三行人,三衣六物,道具具足,随有一行,则可容受。若衣物有阙,都无一行,则不同止。
第二、依堂之僧,本以四时坐禅、六时礼佛,此为恒务;禅礼十时,一不可阙。其别行僧行法竟,三日外即应依众十时。若礼佛不及一时,罚三礼对众忏;若全失一时,罚十礼对众忏;若全失六时,罚一次维那。四时坐禅亦如是。除疾碍,先白知事则不罚。
第三、六时礼佛,大僧应被入众衣,衣无鳞陇若缦衣悉不得。三下早集敷坐,执香炉胡跪。未唱诵不得诵,未随意不散语话。叩头弹指,顿曳屣履,起伏叅差,悉罚十礼对众忏。
第四、别行之意,以在众为缓故,精进勤修四种三昧。而假托道场,不称别行之意,检校得实,罚一次维那。
第五、其知事之僧,本为安立利益,反作损耗,割众润己,自任恩情。若非理侵一毫,虽是众用而不开白,检校得实,不同止。
第六、其二时食者,若身无病,病不顿卧,病已差,皆须出堂,不得请食。入众食器,听用铁瓦;薰油二器、瓯椀匙筯,悉不得以骨角;竹木瓢染皮蚌,悉不得上堂。又不得摚触己鉢,吸啜等声;含食语话,自为求索;私将酱菜,众中独噉。犯者罚三礼对众忏。
第七、其大僧小戒,近行远行,寺内寺外,悉不得盗噉鱼肉辛酒;非时而食,察得实,不同止。除病危笃,瞻病用医语,出寺外投治则不罚。
第八、僧名和合,柔忍故和,义让故合。不得诤计,高声丑言、动色两竞者,各罚三十拜对众忏;不应对者不罚。身手互相加者,不问轻重皆不同止;不动手者不罚。
第九、若犯重者依律治;若横相诬,被诬者不罚,作诬者不同止。若学未入众时过,众主不受,学众未摄故。彼自言比丘故入众,来犯重诬他者,治罚如前。
第十、依经立方,见病处药;非於方,吐於药,有何益乎?若上来九制听忏者,屡忏无慙愧心,不能自新,此是吐药之人,宜令出众。若能改革後,亦听还。若犯诸制,扞不肯忏,此是非方之人,不从众纲,则不同止。
太祖圣谕叅用内典
夫丛林以安众为务,安众以清规为要;一无清规将,使师不师、弟不弟,兄友之义亦乖,法属之情尽绝,佛法扫地矣。丛林云乎哉?不慧滥登讲座,相从者颇众。所谓大林之荆棘,大田之莨莠,何物无之?苟不预为耘斵,其疾嘉木、败大本,为害者不小。然准佛法而治,无智者反迂而不信;凭官法而讼,有识者又耻而不录。今皇法佛法相叅为用,谨遵洪武圣谕六条,高书於上,以内典之意通释於下,使知机者自知退避,何必待斧斤然後为快哉!
孝顺父母:在家二亲,生肉身之父母也;出家师长,生法身之父母也。生身父母之恩当报,法身父母之恩可忤逆乎?有违此谕者,不许共住。
尊敬长上:在家长上,伯叔兄长之类也;出家长上,师伯叔兄长之类也。在家长上宜尊,出家长上可慢乎?有违此谕者,不许共住。
和睦乡里:乡里,一乡一里,比邻之亲友也;出家则以义而聚,天下四海孰非乡里?其或不以六和处众,而且鬬构是非,自作教人,殊失融通之道。有违此谕者,不许共住。
教训子孙:徒属,出家之子孙也。先以世道教以义方,後以佛法熔其性地。其有事徒如事师,视师如视徒,此绝伦理之人也,不许共住。
各安生理:世之生理,士农工商也。出世生理,缮性则资以三学,所谓戒定慧也;养身则助以四事,所谓饮食、衣服、卧具、医药也。佛制出家当依三法,一者循方持鉢,二者信心檀越净施,三者依栖丛林说净而受。有违此而别行生理者,不许共住。
毋作非为:遵前五谕,事事皆是;违前五谕,件件皆非,杀淫、欺妄、奸盗、诈伪,靡所不为矣。有违此谕,不许共住。
教观目录(附:石室藏书)
南岳
《大乘止观》(二卷) (唐末教典流散海外,本朝咸平三年,日本国寂照持此本至四明,慈云得之,为作序云:初卷开止观之解,次卷示止观之行。)
《四十二字门》(二卷) (大品四十二字,初「阿」後「荼」,南岳用对四十二位。)
《安乐行义》(一卷) (四明行皎游方至南岳福严,於藏中得此本归,以示圆辩。其後北峯、石芝始获开板。)
《南岳愿文》(一卷)
《无诤行门》(二卷)
《三智观门》
《次第禅要》
《释论玄》(已上各一卷)
(右《止观》、《安乐行义》、《愿文》有见本,余不复见,惜哉!)
天台
《法华玄义》(十卷)
《法华文句》(十卷)
《摩诃止观》(十卷) (名圆顿止观。)
《禅波罗蜜》(十卷) (名渐次止观。)
《修禅六妙门》(一卷) (名不定止观。智者为陈尚书令毛喜撰。)
《光明玄义》(一卷) (解昙无谶译四卷别行之本。)
《光明文句》(三卷)
《菩萨戒疏》(二卷)
《观音别行玄义》(二卷) (释《法华.普门》一品,别行部外。昔昙无谶劝河西王诵持愈疾,故智者特释。)
《观音别行义疏》(二卷)
《请观音经疏》(一卷)
《观无量寿佛经疏》(一卷)
《观心论》(一卷)
《金刚般若经疏》(一卷) (建炎二年,武林修悟将此疏入经为注。咸淳元年,南湖行靖等将天台法轮院科《金刚经》并疏刊板于寺。)
《四念处》(四卷)
《弥陀经义疏》(一卷) (《金刚》、《弥陀》二疏虽曾入藏,而孤山净觉谓是附托之文,唯神照法师尝於法轮用此疏讲,有宣赐本在东山藏中。)
《禅门口诀》(一卷)
《觉意三昧》(一卷) (智者亲撰。)
《方等三昧仪》(一卷)
《法华三昧仪》(一卷)
《法界次第》(三卷) (已上皆亲撰。)
《维摩玄疏》(六卷)
《四教义》(四卷) (《维摩玄疏》离出之文。)
右七十六卷,天圣二年慈云奏入大藏。
《维摩文疏》(二十八卷) (为炀帝撰。荆溪略为十卷,但称《畧疏》,与前《玄疏》各行。)
《净土十疑论》
《观心食法》
《观心诵经法》
《观心十二部经义》
《小止观》
右共三十三卷未入藏。
《智度论疏》(二十卷)
《弥勒成佛经疏》(五卷)
《观心释一切经义》(一卷)
《弥勒上生经疏》(一卷)
《释一切经玄义》(一卷)
《坐禅止观》(一卷)
《仁王般若经疏》(二卷) (《天竺别集》云:元丰初得之海贾。)
《禅门章》
《般舟行法》
《杂观行》
《入道大旨》
《五方便门》
《七方便义》
《七学人义》
《一二三四身义》
《法门仪》
《禅门要略》(已上各一卷)
右四十一卷阙本。
(慈云《随函录》云:「《法华玄义》者,唯解首题,统明五时,广辩八教,出世大意蕴在其中。《文句》者,以疏句分节经文。」荆溪云:「以由释题,大意委悉,故至经文麄分章段。」随部各有荆溪之记,犹五经之有正义也。《止观》者,定慧之异名,《法华》之行门也。前《玄义文句》,皆明佛世当机得益之事,纵有托事附法观心之文,非部正意。今《止观》正是智者说己心中所行法门,自行因果,化他能所,无不具焉。荆溪以《辅行》释之。)
(《目录》云:今家有三种止观。一曰渐次,谓解顿行渐,即禅波罗蜜是也。二曰不定,谓解顿,行或顿或渐,即六妙门是也。三曰圆渐,谓解行俱顿,即摩诃止观是也。此三止观对根不同,行相虽殊,俱依圆理而为宗本。唐梁肃删止观为六卷,文虽简要,而修相多阙,览者宜知。除智者亲笔,余皆章安於法轮之下,述为疏论也。)
(《唐书.艺文志》云:灌顶私记智者词旨一卷,义记一卷,今未详何文。)
(《释签》云:《止观》、《禅门》、《净名疏》等,各有余分说未终者。文案:《止观》云,智者於玉泉寺一夏敷扬,二时慈霔。虽乐说不穷,才至见境,法轮停转,後分弗宣。《辅行》云,大章第七,开为十境。至第七境,余不复宣。後三大章及余三境,时逼夏终,於兹罢唱。《次第禅门》,即《禅波罗蜜》,忽列十大章,於第六方便文中,注云:若论初禅已後,发诸禅定深妙境界,并在第七修证中说,此文皆悉不流通也。《净名经》十四品,大师疏解,止〈佛道品〉,第八後诸品疏,乃是章安述而续之。)
章安
《涅盘玄义》(二卷)
《涅盘经疏》(一十卷) (荆溪治定十五卷,今十八卷。)
《观心论疏》(二卷) (慈云目录云:考其所说,知入品位,然江浙名流或云疑伪。)
《智者别传》(一卷)
《国清百录》(五卷) (别传《百录》是大师始终化迹。)
《八教大意》(一卷)
《南岳记》(一卷) (亡。)
《真观法师传》(一卷) (亡。○除亡本外,有二十卷入藏。)
荆溪
《玄义释签》(十卷)
《文句记》(十卷)
《止观辅行》(十卷) (今开二十卷。)
《止观义例》(一卷) (慈云云:为初学难解及破异论。)
《止观大意》(一卷) (为司封李华出。)
《维摩略疏》(十卷) (略智者《维摩文疏》。)
《维摩广疏》(六卷) (慈云云:对广文虽少殊,亦释义宛合。)
《金刚錍论》(一卷) (明涅盘佛性义。已上四十九卷,同入大藏。)
《始终心要》
《十不二门》(释签部外别行。)
《止观搜要记》(十卷)
《涅盘後分疏》(一卷) (亡。)
《观心诵经记》(一卷) (亡。)
《三观义》
《授菩萨戒文》(亡。)
《止观文句》(一卷) (亡。)
《华严骨目》(亡。今东山有板二卷,是海东复还者。)
《法华补助仪》
《方等补阙仪》
龙兴(皓师)
《涅盘经注》
天台(旷师)
《心经疏》
华顶(满师)
《涅盘记》(十二卷)
灵光(敏师)
《光明玄义记》
广教(彧师)
《光明玄金鼓记》
《十疑论注》
石壁(靖师)
《观经疏记》
奉先(清师)
《发挥记》(释《光明玄》略本。)
《示珠指》(释《十不二门》。)
孤山(圆师)
《首楞严经疏》(十卷)
《文殊般若经疏》(二卷)
《不思议法门经疏》
《阿弥陀经疏》(小本)
《四十二章经疏》
《瑞应经疏》
《无量义经疏》
《普贤行法经疏》
《般若心经疏》(上各一卷)
《遗教经疏》(二卷)
《阐义钞》(二卷) (释《请观音经疏》。)
《索隐记》(四卷) (释《光明文句》。)
《百非钞》(一卷) (释《涅盘疏》金刚身百非义。)
《刊正记》(二卷) (释《观经疏》。)
《发源机要记》(一卷) (释《涅盘玄义》。)
《垂裕记》(十卷) (释《净名略疏》二。)
《表徵记》(一卷) (释《光明玄》。)
《三德指归》(十卷) (释《涅盘疏》。)
《显性录》(四卷) (释《金錍》。)
《正义》(一卷) (释《十不二门》。)
《摭华钞》(二卷) (释圭峯《兰盆疏》。)
《西资钞》(二卷) (释自撰《弥陀疏》。)
《谷响钞》(五卷) (释自撰《楞严经疏》。)
《析重钞》(一卷) (释自撰《文殊般若经疏》,大论析重令轻取此义。)
《诒谋钞》(一卷) (释自撰《心经疏》。)
《闲居编》(五十一卷)
(孤山年二十一,始学于奉先清师。及二年奉先亡,遂往孤山杜门养病,年四十七而化,於二十四年着书百二十卷,勤矣!)
宝云
《观经疏记》(石芝云:四明承用其义於《妙宗钞》中,故无可传之文。)
《光明玄赞释》
《光明句备急钞》(指南云:请寻宝云《备急钞》。)
四明
《观音别行玄记》(二卷)
《观音别行疏记》(二卷)
《光明玄续遗记》(三卷)
《光明文句记》(六卷) (广智续记《赞佛品》。)
《观经疏妙宗钞》(三卷)
《十不二门指要钞》(二卷)
《扶宗记》(二卷)
《十义书》(三卷)
《观心二百问》(一卷)
《解谤书》(三卷)
《修忏要旨》(一卷)
《光明忏仪》(一卷)
《大悲忏仪》(一卷)
(石芝撰《四明教行录》,备载别理随缘,融心解,消伏三用,起信论融会章,义例境观及问答等文。)
慈云(式师)
《金光明护国仪》(依《百录》本。)
《请观音忏仪》
《往生净土忏仪》
《炽盛光忏仪》
《小弥陀忏仪》
《法华三昧忏仪》
《天竺别集》
《金园集》(《灵苑集》、《采遗集》附。)
辩才(净师)
《圆事理说》
天竺(杲师)
《指源集》
净觉(岳师)
《金刚般若疏》(二卷)
《指归记》(二卷) (释自撰《弥陀疏》。)
《发轸钞》(三卷) (释自撰《金刚般若疏》。)
《熏闻记》(五卷) (释自撰《楞严文句》。)
《弥陀经新疏》(二卷)
《楞严文句》(三卷)
《楞严说题》
《楞严集解》(十卷)
《还源记》(一卷) (释孤山《四十二章经疏》。)
《助宣记》(二卷) (释孤山《遗教经疏》。)
《文心解》(二卷) (释《十不二门》。)
《智论枢》(节《大论》之文。)
《净名精英》
《杂录名义》(二卷)
《禅门枢要》
《义学杂编》(六卷)
《毗昙贤圣图》
《起信梨邪生法图》
《抉膜书》
《止疑书》
《十谏书》
《雪谤书》
《施食须知》
《诸经义题》
《如意轮课法》
《涅盘礼赞文》
《楞严礼忏仪》
《罗汉礼赞文》
《南山礼赞文》
《苕溪讲外集》(二卷)
广智(贤师)
《遗编》(一卷)
《阐幽志》(释《光明玄》。)
神照(如师)
《普贤行法经疏》(二卷) (至十种境界而止,法真咸法师续成之。)
《仁王忏仪》
扶宗(忠师)
《扶宗集》(五卷)
《二师口义》(十卷)
法真(咸师)
《光明十愿王》
《三慧论》
樝庵(严师)
《龙王法印经疏》(一卷)
《安乐行注》
《空品注》
《心经注》
《玄签备检》(四卷)
《文句笺难》(四卷)
《止观助览》(四卷)
《或对》
慈辩(谏师)
《议方便品题》
神智(义师)
《顺正记》(三卷) (释《光明玄义》。)
《新记》(七卷) (释《光明文句》。)
《往生记》(四卷) (释《观经疏》。)
《圆通记》(三卷) (释《十不二门》。)
《寓言记》(四卷) (释《金錍》)。
《集解》(三卷) (释《四教仪》。)
《纂要》(六卷) (释《义例》。)
《三部补注》(十四卷)
《搜玄》(三卷) (释《出教义》。)
车溪(卿师)
《秘密王》
慧觉(玉师)
《行法经疏》(二卷)
《祖源记》(三卷) (释自撰《行法经疏》。)
《杂珠记》(二卷) (释孤山《无量义经疏》。)
《尊胜忏法》
智涌(然师)
《宗圆记》(四卷) (释南岳《止观》。)
《枢要记》(二卷) (释《十不二门》。)
《虎溪集》(八卷)
《功德天忏仪》
假名(湛师)
《净业记》(四卷) (释《观经疏》。)
《护国记》(四卷) (释《光明玄义》。)
《金刚集解》(二卷)
《假名集》(十卷)
思溪(焕师)
《圆觉疏》(二卷)
《安乐记》(一卷)
《百章教义》
《诸天传》(一卷)
竹庵(观师)
《楞严集解》
《楞严补注》
《兰盆补注》
《圆觉手监》
《金刚通论》
《金刚事苑》
《山家义苑》
《竹庵草录》
清辩(齐师)
《顶山记》(释《戒疏》。)
泽山(咸师)
《菩萨戒疏注》(三卷) (破《顶山记》。)
《金刚辩惑》(一卷)
《法华撮要》(一卷) (经音训。)
《复宗集》(二卷)
山堂(性师)
《山堂集》(五卷)
高丽(观师)
《四教仪》(依章安《八教大意》删补。)
四明(吉师)
《金錍注》
神悟(谦师)
《显妙解》(释《十不二门》。)
妙悟(最师)
《评谤》(评净觉《雪谤》之谬。)
圆通(梵师)
《会宗集》
桐江(瑛师)
《注心经》
《三珠论》
《净土修证仪》(世人念「阿弥陀佛真金色」之偈,出此仪文。)
景德(云师)
《翻译名义》(七卷)
证悟(智师)
《攻瑛集》(追破桐江之说。)
《十种境界义》
车溪(荣师)
《大部决疑》(四卷)
浮石(闵师)
《宪章集》(五卷)
僊潭(伦师)
《精微集》
《金刚疏》(二卷)
佛照(坚师)
《大云请雨经疏》(一卷)
草堂(元师)
《义例随释》(六卷) (破神智《纂要》之说。)
《辅赞记》(一卷) (教义。)
吴兴(颖师)
《宗元录》
月堂(询师)
《圆宗解》(一卷) (破《虎谿集》,并书与赤城益师议其事。)
四明(照师)
《注天台别传》
梓庵(伦师)
《教仪》
虚堂(空师)
《宗极论》
南湖(因师)
《草庵录》
止庵(莲师)
《教仪》
宝严(韶师)
《指南集》
环庵(枢师)
《教仪》
镜庵(迁师)
《随录》(教义。)
《宗源录》
慈室(云师)
《圆觉直解》(三卷)
北峯(印师)
《金刚新解》
《释金刚弥勒偈》
《教仪》
逸堂(登师)
《圆顿宗眼》
《金錍十义》
《教仪》
柏庭(月师)
《仁王疏记》
《楞严玄览》
《金刚会解》
《圆觉略释》
《楞伽通义》
《简境十策》
《四部格言》
《金錍义解》
《宗教玄述》
《绪余》
《十类因革论》
《附钞笺要》(节《指要》精义。)
武林(度师)
《指要钞详解》(二卷)
梦堂(噩师)
《高僧传》
越溪(澄师)
《心经科注》(一卷)
《弥陀注解》(一卷)
东湖(磐师)
《佛祖统纪》(五十卷)
《水陆仪文》(七卷)
岱宗(泰师)
《佛法金汤》
桐洲(坦师)
《楞严集注》(十卷)
全室(泐师)
《心经注》(一卷)
《金刚经注》(一卷)
《楞伽经注》(四卷)
法云(洽师)
《金刚附录》(二卷)
愚谷(慧师)
《法华注》(七卷)
天竺(如师)
《法华科注》(七卷)
《大明法数》(五十卷)
心源(瀞师)
《教乘法数》(四卷)
蘧庵(佑师)
《弥陀略解》(一卷)
《净土指归》(二卷)
百松(觉师)
《净土梦谭记》(一卷)
《法华披荆钺》(一卷)
《楞严百问书》(一卷)
象先(清师)
《楞严图旨》
《法华图旨》
石室藏书
儒部
《顾欢传》(见《南北史》。)
《项斯集》
《江东天籁》(刘知过着。)
《周易传义》(董楷录。临海人,寓天台。)
《读书手抄》(黄宜着。)
《竹溪文集》(徐大受着。)
《灵墟集》(周伯焕着。)
《始丰稿》(徐一夔着。)
《新山稿》(曹文晦着。)
《辍耕录》
《书史会要》
《说郛》
《四书备遗》(俱陶宗仪着。)
《莫庵集》(桑泽卿着。)
《乐全集》(杜甯着。)
《介轩集》(夏埙着。)
《葩经或问》(鲁穆着。)
《礼记日抄》(杜甯着。)
《读书备志》(范理着。)
《留鹤稿》(潘祯着。)
《石壁稿》(庞泮着。)
《赤城集》(夏鍭着。)
《台岭》
《荫松集》(王胤东着。)
《乐府集》(陆淞着。)
《训儿录》(曹祺着。)
《礼记集解》(贾蒙着。)
《溪斋墨稿》(奚国贤着。)
《得静集》(许嗣着。)
《北征稿》(朱文中着。)
《玉堂吟稿》(朱思平着。)
《友橘稿》(曹宜约着。)
《有竹稿》(曹筠轩着。)
《裨政丛说》(夏埙着。)
《石梁吟稿》(杨泽着。)
《丹城稿》(范理着。)
《竹窗稿》(陈宏着。)
《贻笑集》(朱雪着。)
《篐桶录》
《存华录》(俱潘球着。)
《玉霄吟意》(潘渊着。)
《碧天藳》(贡士裘致中妻着,自号碧天道人。)
僊部
《胎息术》(葛玄授从孙洪。)
《抱朴子注》(陶弘景隐台东阆风里(属甯海)。)
《登真隐诀》(陶弘景撰。)
《神僊可学论》(吴筠撰。)
《坐忘论》(司马承祯着。)
《天隐子》(同上。吴立夫序,见吴集及《文章辩体》)
彭仲堪《丹诀》
《天台小录》(徐灵府着。)
《诠太平经三十篇》(闾丘方远。)
《王氏神僊传》(杜光庭着。)
《悟真篇》
《金笥宝录》
《金丹四百字》(俱张伯端着。)
《灵宝秘籙》(王茂端着。)
《修真诗》(祝通玄撰。)
《足庵语录》(王中立着。)
《主父果诗集》(见《崇文总目》附。)
《醉醒子》(王佺着。佺,松门人,少瞽,遇华顶异人以禄命,驰声江湖八十余年,刻期而化。)
《方脉指要》(王良明着。临海人,尝至天姥寺,遇白衣僊致书,寻化为鹤,医道遂通神。)
志部
《山记》(唐僧神邕着。)
《赤城旧志》(陈耆卿修。)
《天台图经》(宋之瑞着。)
《天台县志》(陈绂、陈木修。)
《天台胜蹟录》(潘瑊辑。)
《台山灵异录》(庞栎辑。)
《游天台山志》(王士性着。)
《天台志稿》(曹宜约着。)
《游天台山记》(王亮撰。)
《天台胜纪》(邑令李素辑。)
《祥符旧志》(不知修者姓氏。《图经》所引。今亡。)
苏州府灵鹫寺湛泉和尚助英洋贰拾元
天台山国清寺静修和尚助英洋壹拾元
光绪十九年桂月天台山真觉寺敏曦谨募
天台山方外志卷第七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