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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章 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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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男主,成长流,不喜勿进!】

    神界,凌霄大殿,宏伟而庄严,高耸入云,与天相接。

    大殿内,雕梁画栋,金光璀璨,每一处都透露着无尽的神秘与威严。

    大殿中央,一位男子静静地坐着,他身着白色长袍,长袍上金色的纹路在神光映照下熠熠生辉,如同盛开的金莲在雪原之上,既华丽又庄重。他,便是神界之主——玄渊帝君。

    玄渊帝君的目光深邃而悠远,他的目光能洞穿无尽的时空。

    “事情办得如何了?”他缓缓开口,声音洪亮而威严,回荡在大殿之中,令人心生敬畏。

    “已办妥了,帝君。”天玑星君恭敬地回答,“他已经在下界一户修真世家出生了。”

    天玑星君,这位深谙星象、能窥探天机的神官,此刻正站在玄渊帝君的身侧。

    深蓝色的双瞳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仿佛能洞悉世间万物的奥秘。

    玄渊帝君微微颔首,表示满意。

    他沉声道:“你的预言,本君一直深信不疑。一百年后,确实会有一魔头横空出世,其野心勃勃,欲一统六界,为祸苍生。届时,整个苍玄大陆势必会陷入前所未有的混乱之中。”

    他顿了顿,目光中透露出一丝忧虑,继续道:“然而,天道有常,万物皆有其定数。我们不能直接插手干预,抹杀掉那位魔头。只能根据天命的引导,让那位被选中的人出手,亲自了结这段恩怨。”

    天玑星君感慨地点了点头,道:“是啊,帝君。一切都是为了苍生。我们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

    下界,东洲,蓬莱岛。

    一名身着盔甲,身材魁梧的男人正在产房等候,他一脸着急。

    “生了,生了。是个男孩 !”

    随着产婆的叫声欢呼而出,男人迫不及待的闯入产房。

    白满川看了正躺在床上虚弱的妻子,用手摸了摸她额前的碎发。

    激动的说:“阿柔,你辛苦了。”

    “不辛苦。”被唤作阿柔的女子嘴角微起,轻声说。

    随后,她看了一眼躺在旁边的婴儿,眼里的慈爱快要溢出来了。

    “阿柔,我是个粗人。不会给孩子取个好听的名字,取名这事,还是你来吧。”

    白满川看着妻子,露牙大笑,不好意思的说。

    姜芷柔低头看了看婴儿,此时的宝宝正张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望着她。

    她不禁被宝宝可爱的行为给逗笑了。

    “那就叫你白青枫好了。”姜芷柔轻声细语。

    白满川立即夸赞道:“白青枫好啊,阿柔你真会取名字!”

    殊不知,在听到“白青枫”这三个字时,男婴瞪大了双眼。

    阿柔?

    白青枫?

    我穿书了?

    白青枫看了看四周四周古朴的建筑物,以及面前穿着古风服饰的人,震惊了好一会儿才接受他穿书的事实。

    他真的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名叫《逆天魔神》的小说。

    而白青枫正是是《逆天魔神》的忠实黑粉!

    《逆天魔神》讲述的是主角牧鹤霄孤儿开局,最后一统六界的故事。

    牧鹤霄的真实身份是魔界圣君与魔后的亲生儿子,魔族太子,未来魔界的圣君。

    作为爽文男主,牧鹤霄当然有个凄惨的身世啦。

    四岁时遭遇亲叔叔篡权夺位,其父为了掩护他与母亲逃走,死在亲弟弟毒手中。

    其母亲把他送到人界时已经身负重伤,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封了牧鹤霄的魔族血脉。

    那年,小小的牧鹤霄只有四岁,但却不得不亲手埋葬自己的母亲。

    他那稚嫩而娇弱的小手,握着一把破旧的铁锹,一点一点地挖掘着坚硬的土地。

    整整三天三夜,他不停地挖啊挖,终于挖出了一个足够大的坑。双手磨破了皮,流出血来,疼痛难忍,但他没有停下来。

    在这漫长的三天里,牧鹤霄哭得眼都肿了,没有喊累。当坑挖到足够深时,他小心翼翼地将母亲的遗体放入其中,并轻轻地盖上土。

    每一捧土都像是压在他心头的一块巨石,让牧鹤霄喘不过气来。

    从此,四岁的牧鹤霄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

    他在人界四处流浪。由于年龄太小,又没有亲人照顾,他受尽了无数的欺负和白眼。

    人们对他嘲笑、辱骂甚至动手殴打,而他只能默默忍受。他吃不饱穿不暖,凄惨至极。

    牧鹤霄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饥饿时,便去掏鸟窝、捉老鼠充饥;困倦时,则需与乞丐争抢地盘睡觉,还常遭群殴,浑身伤痕累累。

    别的孩子四岁时,还在母亲怀中撒娇卖萌。可牧鹤霄的四岁,却整日思考如何避免饿死、冻死以及免受他人伤害。

    牧鹤霄对冬天尤为厌恶,每逢冬季,他都备受严寒折磨。因无法忍受寒冷,他只得去寺庙里与乞丐争夺地盘睡觉,但最终往往会被打得很惨。

    冬日里,他不仅要忍受严寒,还要承受饥饿之苦。由于老鼠不出洞,鸟儿亦消失无踪,他实在饿得不行,只能走上街头行乞。

    旁人见他浑身脏兮兮、臭气熏天,皆不愿靠近,纷纷捂鼻绕路而行。更有一些小贩抱怨他影响生意,索性拿起棍棒将其驱赶,甚至有些顽皮的孩童向他投掷石块。

    好在,一位善良的阿婆见他可怜,偶尔施舍他一碗白米粥。

    牧鹤霄流浪在人界 这四年里吃过最好的东西应该就白米粥了。

    他就这样顽强的活了五年。

    直到九岁那年遇到本书的女主角白若若,才改变了他的命运。

    没错,白若若正是白青枫的堂妹。他二叔白逸尘的女儿。

    白若若出门游玩,遇到当时在街头被人欺负的牧鹤霄,觉得他非常可怜,就让仆人上去救了他下来,并把他带回去当一个仆人。

    牧鹤霄在人间流浪了四年,这四年是他最黑暗的日子,无数次挨饿受冻被人欺负,没人愿意理他,愿意关心他。

    直到他九岁时见到白若若,她就成了他的白月光。

    白若若把他带回蓬莱岛,悉心教他识字认书,在蓬莱岛上的时光可以说是牧鹤霄最快乐的时光。

    后来俩人凭借姿佳天赋的天赋,共同进了东洲五大门派之一的无妄宗。

    每天的勤学苦练、忍辱负重中,牧鹤霄突飞猛进,青云直上。

    终于在五大洲每三年一次的仙盟大会中,夺得魁首,惊艳天下,一举成名。

    就在牧鹤霄和白若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修成正果之际,现任魔界圣君,那位曾经与男主有着血脉相连的亲叔叔,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男主竟然还活着!

    俗话说得好:“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魔界圣君深知这个道理,他害怕男主凭借着自己真实的实力,有朝一日也会像他一样,对魔界圣君之位产生觊觎之心,甚至可能发动政变夺取权力。

    于是,魔界圣君决定采取果断措施,派出手下最得力的杀手,誓要将男主置于死地,以绝后患。

    一场惊心动魄的追杀就此展开……

    而女主为男主挡了一击,死在了牧鹤霄的眼前,男主唯一的白月光死了,从此走上黑化的道路。

    杀回魔界重夺了魔君的位置,从此性情大变,一统人、魔、妖、鬼、修真、神六界。

    故事到此结束了,完结撒花~

    撒个头!合着男主最后一个后宫都没收,孤独终老?

    “垃圾文 !傻子才会看 !”

    白青枫恶狠狠的在评论区吐槽。

    里面有无数坑,作者挖坑不填。后面的剧情实在是无脑爽。

    而且里面的炮灰白青枫还和他同名同姓!

    白青枫的家庭背景非常优越,其父乃是东洲赫赫有名的四大修仙世家之一——白家的族长!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无尽的资源、数之不尽的修炼法门和珍贵丹药皆可任其取用!

    可他偏不,整天不思进取,只懂吃喝玩乐,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

    更是把白若若接到家里当仆人的男主,给狠狠欺负了,极其悲惨!

    最后调戏良家妇女,直接被她体修的丈夫捶死了。

    这能忍?就算是炮灰,也死得太丢脸了些吧!

    这都是些什么烂文啊!这作者怕不是个智障吧。

    如果我是白青枫的话,才不会傻傻地放着那么好的资源不去利用,当个纨绔子弟呢!

    白青枫刚刚打完这句充满抱怨和吐槽的话并按下发送键后,肚子里就传来一阵“咕噜咕噜”的叫声。

    原来是到饭点了啊,他现在特别想吃一碗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麻辣烫。

    不幸的是,电梯居然毫无征兆地停电了!

    没办法,白青枫只好选择走楼梯下楼去觅食。

    可谁能想到,意外发生得如此之快——正走着走着,他突然一个踉跄,身体猛地前倾摔倒在地。

    由于事发太过突然,白青枫完全来不及反应,直接一脚踩空从楼梯上滚落下去。

    “砰”的一声闷响,他的额头重重地撞在了坚硬的地面上,顿时眼前一黑便昏死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白青枫再次艰难地睁开双眼时,却发现自己穿到了这个世界。穿到了“白青枫”身上。

    这是天意吗?老天爷啊,不带这么玩的!

    我真傻啊,真的。单知道穿越文中,多是那些会吐槽的文才有机会穿越,可我还是像着了魔一般,忍不住去吐槽。

    白青枫一脸崩溃,那萌萌哒的婴儿表情,宛如一颗晶莹剔透的水晶,散发着令人无法抗拒的魅力,使得在场的众人都忍不住对他心生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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