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开荒时期
獒犬的视察期为七天,七天后,满意值越高,萧焉获得的奖励越丰厚。
素鸡豆腐让獒犬的满意值增加到20,今天对三个混混的压榨剥削,直接让他的满意值飙升到70。
萧焉心情复杂,这是有多大仇啊!
为了讨领导欢心,萧焉绞尽脑汁。
继续做美食是行不通的,同类型满意值只能加一次,玩飞盘丢木棍那类逗狗的方式,好像也不是很可以。
一边思考,一边撸鸟,忽然有了新想法。
据说没有动物能逃过人类的抚摸,给獒犬撸毛毛,獒犬也会开心吧?
想到可行方案后,萧焉立刻行动,找到田野中的獒犬,在他身边坐下。
獒犬身形一僵,抗拒之意溢于言表,强忍着对人类的反感,没有躲开。
萧焉冷不防伸出手,在他后背毛上呼噜了一下。
獒犬:??!
大狗一跳两米高,一蹿三米远,弓起背,对萧焉凶狠呲牙。
过激反应让萧焉有点意外,他眨巴眨巴眼睛:“獒犬,我为你梳毛毛吧。”
“嗷呜!”獒犬压低怒吼,用只有萧焉才能听到的声音说,“人类离我远点!”
系统页面显示,满意度从70直跌到50,相当于他忙活了好久准备的素鸡豆腐大餐白做了。
萧焉感到莫名其妙,但痛心于20的满意值,不敢轻举妄动。
那声低吼让萧焉抓到一丝头绪,他问:“你讨厌人类?”
“嗷呜!”獒犬瞪了萧焉一眼,脸上写着“非常讨厌”四个字。
萧焉用非常温柔的声音问:“为什么?”
他的声音像矢志不渝的苦情男二号,有人畜无害,善良真诚的感觉,当萧焉柔和下声音诱哄时,狗也难逃魔咒。
獒犬态度软化:“哼,人都是狡诈、狠毒、虚伪的!”
“曾经有人类伤害过你,对么?”萧焉疼惜地问,仿佛是救苦救难的菩萨向泥淖中挣扎的濒死之人伸出手臂。
实际上萧焉只是想赚回20满意值。
獒犬看着他的眼睛:“我……”
在萧焉的徐徐引诱下,獒犬把他的悲惨事迹重叙一遍,越说越委屈:“三百年了,蛊虫还扎在我的皮肉里!”
听完后,萧焉回忆起初见獒犬原形时,确实毛发枯燥,有一大块地方斑秃。
他让三个混混先放假,嘱咐敖辰不要让他们看到,然后哄劝獒犬变回原形。
狗的身体延展,拉长,最后变得像一只猛犸象,过长的毛发遮住他的视线,让他整只狗看起来很阴郁。
“变成原形你更不能碰我!”獒犬恶声恶气地说。
“嗯,我不碰。”萧焉说,他和獒犬保持一定距离,观察他毛毛底下的蛊虫。
蛊有些像蜱虫,头部深深扎进肌肉,尾巴还露在外面。
若不是有仙尊的法阵护身,这些蛊虫就会钻到獒犬的身体里,啃光他的骨头。
斑秃的地方,有一个暗红色的图纹在鼓动,好像孕育着什么东西,很快,一只白生生的小虫从鼓起的地方钻出,钻进毛发里。
不用想,蛊虫肯定是要找个地方扎到獒犬身体里去
三百年来,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受虫子噬咬之痛,对罪魁祸首心存怨恨是情理之中。
如果能把虫子□□一些,獒犬会少遭一点罪,但他不准人类近身……
“啾啾啾!啾!”田垄上的贪食麻雀一阵啾,疯狂宣示存在感。
萧焉会心一笑,对獒犬说:“我让小鸟把皮肤上的虫子拔出来吃掉,好不好?”
獒犬露出黑漆漆的眼睛:“小鸟?”
“对,小鸟。”萧焉耐心地像在哄幼儿园小孩。
獒犬迟疑着点点头,萧焉向贪食麻雀招手。
饿得眼睛发青的麻雀嗖地飞过来,钻到獒犬毛发中,享受自助餐。
麻雀又能吃,又不挑食,管它是蛊虫毒虫毛毛虫,通通照吃不误。
它们还很懂吃的方法,第一只麻雀硬生生把蛊虫揪出来时,痛得獒犬惨叫一声,第二只再吃时,先对准蛊虫尾巴一咬,蛊虫被咬死,自然松口,扎紧皮肉里的轻轻一带就出来了。
獒犬舒服得摊开四肢,趴在草地上,六只麻雀围着他上下翻飞,叽叽啾啾唱歌,蛊虫拔除时有轻微的痒麻感。
皮肤享受“深层清洁”,舒服得獒犬直哼哼,很安逸地半闭上眼。
萧焉趁机悄悄摸摸地凑到旁边,试探性伸手摸了摸獒犬的毛。
太阳下晒过的皮毛温暖干燥,手感很舒服,獒犬掀起眼皮,瞟了萧焉一眼,心想:这小掌门看着还挺顺眼,然后继续安详闭眼。
得到默认,萧焉“变本加厉”,用手指梳开纠缠在一起的毛发,将打结的地方轻轻解开。
仙宫无尘垢,獒犬的长毛看着乱,但很干净,从指间滑过的触感富有弹性,越摸越暖。
再一抬头,獒犬的满意度竟然突破了一百!萧焉大喜过望,仿佛看到厚厚一沓灵山招聘书,脸上不自觉地扬起笑容。
獒犬再抬眼时,就看到身边的人类在阳光下绽开笑颜,好像一朵太阳花。
人类的手还在摸他的毛,真是大胆,獒犬咕哝:“不是说过么,人类不准靠近我。”
满意值可没有掉,萧焉美滋滋地想,顺势收回手。
见他收手,獒犬心里莫名空落落的,想了想,庞大的身躯往萧焉身上靠近一点。
没有反应。
再靠近一点。
还是没有反应。
最终獒犬板着口气说:“现在我允许你给我梳毛。”
萧焉轻笑,继续撸这只别扭的大狗。
贪食麻雀饱餐一顿,獒犬皮肤上再也找不到一只蛊虫,新生蛊虫速度慢,一两只虫也不会让獒犬痛得辗转反侧。
三百年中,獒犬从未如此轻松过,他蜷缩在石头狗窝里,安稳地放松肌肉,浸入黑甜梦乡。
梦中他的毛已经打理好,在重建后的灵山里奔跑,毛发威风凛凛,灵山掌门就坐在他背上……
人类也不是那么讨厌嘛!獒犬在梦中忍不住晃了晃尾巴。
第二天清早,菜园迎来第一批客人——五个明星,还有他们的老板王星荣。
五个明星三男两女,都是当红小花、小鲜肉,青春靓丽、光彩照人,他们一下飞船就好奇地四处张望。
“哎呀,好久不来采摘园了呢,早就想着呢。”
“这里空气好清新呢,还很凉爽。”
“谢谢老板请客呢。”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点不满,眼前这一片菜地能叫采摘园?只是老板做东,他们黑的也能给吹成白的。
王星荣也颇感意外,他以为萧老板的菜园规模会大很多,不曾想如此的……返璞归真。
飞船着陆的声音很大,萧焉被吵醒,迷迷糊糊地走出房间。
他首如飞蓬,衣衫不整,揉着眼睛,刚睡醒时头脑混沌,一时没看清楚,冲那些人大喊道:“你们是谁啊?”
几个小明星噗嗤一下笑出声,看萧焉的眼神中很是不屑,他们整理了一下衣服,像孔雀抖落羽毛,正等着到萧焉面前炫一下高颜值的优越感。
等萧焉走近时,这些“高颜值”的明星都愣住了。
眼前的人形容不整,但皮肤光洁,又一层珍珠般温润的光泽,眼眸澄澈,半睡半醒时有些湿润,眉毛整齐修长,唇色自然偏粉。
没加任何粉黛,竟然比他们精心打扮过的人气色还要好。
两个男明星对视一眼,在彼此眼中都看出惊讶,然后转而目光灼灼地盯着萧焉,想在他脸上找出化妆的痕迹。
这又不是综艺剧本,萧焉真实的睡醒,真实的素颜,甚至半夜肥啾蹲他脸上蹲出的一个红印子还没消掉。
因为低血压,萧焉有些迷糊,看了王星荣五秒,才反应过来:
“王老板?”
王星荣和他握手:“是我,早就想来你的采摘园看看了,小米妈妈催着我多从你这儿进蔬菜呢。”
一听到有生意,萧焉的头脑立刻清醒,把一行人往菜地里带。
等到了菜地中,所有的怀疑和不满都被一扫而净。
玉米杆直挺,菠菜叶清脆,黄瓜结了一串串果,西红柿红艳艳地挂起灯笼。
天色尚早,雾气未散,把蔬果洗的格外水灵,每一样都很诱人,把熟透的蔬菜挖出来,土壤翻起一阵清香。
山野辽阔,满眼青翠,置身其中,仿佛被城市机械绞紧的情绪由一只温暖的手慢慢抚平,只感觉安静又美好。
田野里种了草莓,刚熟透,每一颗都红得诱人,甜滋滋的味道散在空气中。
几个女明星见了草莓,早把不满抛到九霄云外。
这里的每一颗草莓都很大,要三口才能吃完,挂在细藤上把绿苗压弯了腰。
一边摘,一边忍不住往嘴里送了一颗。熟透的草莓皮被牙齿轻轻一嗑,就渗出甘甜的汁水,咬下一口后,能看到最里面的草莓果肉不是寻常的白色,而是淡淡的粉红,看着就格外诱人。
“这菜园子真好,不愧是老板,选的地方就是好!”这次是发自内心地赞叹。
萧焉报价:“白菜一斤7元,菠菜15元,西红柿20元,草莓40元……”
价格照比零售提升很多,但采摘园的人都日进斗金,这价钱在他们眼里等于白给,没有一个提出异议,每人拿一个大藤筐,到地里摘菜。
正要俯身抱起一颗大白菜时,王星荣忽然愣住,他伸手在白菜周围戳了戳,空气中荡开水波。
他不禁皱眉,这项技术价格高昂,菜地老板竟然能用得起?难道他有更深的背景?
明星们根本没察觉这一小细节,三两成群地嬉笑,不一会儿就摘了满满一箩筐。
“好累。”一个男明星直起腰,他是男团舞担,人气火爆,粉丝千万,被吹捧得自高自傲,脾气骄纵。
他冲萧焉一招手:“你过来,帮我把这筐菜背到飞船上。”态度像恶劣顾客没礼貌地使唤店小二。
萧焉正要讽刺几句,身边的王星荣先开口:“自己搬,有手有脚的,麻烦人家老板干什么?”
开玩笑,这一片地的恒温恒湿膜成本少说要一百万,花一百万跑出来种田的,能是普通人物?
出色的相貌让王星荣很想将萧焉纳入麾下,如今发现他不只是好看,还应该很有钱,王星荣更不想得罪,宁可训斥自己的得意员工。
平日里小明星很受重视,从未被说过一句狠话,今天莫名被吼,心里窝火,又不敢折老板面子,怒气冲冲地自己搬到飞船上。
不明白一个菜地农夫为什么会让老板出面维护,小明星不禁多看了萧焉一眼。
萧焉正在梳头,鸦羽似的睫毛低垂,他一手拢住头发,一手白皙的五指撑开皮筋,随意将长发扎成低马尾。
怎么感觉他长得……比明星还好看,而且有点眼熟?
直到坐飞船回城区时,小明星还在惦记这件事,他凑到王星荣身边问:“老板,采摘园的园主叫什么名字?”
王星荣说:“他说他姓萧……”话未说完,王星荣仿佛也想起什么一样,他把助理拉到一个角落,小声问:
“萧晏如记得么?”
小助理点头,深居简出的萧家大公子,从未在媒体前路面,三年前死于飞机失事,尸骨不存。
“你想办法给我找一张他的照片。”王星荣眼中闪动怀疑的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