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年福建晋江特大纵火案
这个案子导致32个年轻人被活活烧死,另有40多人被烧伤,其中4人伤势严重。
从网上一查福建晋江,出现的大多是鞋厂的一些信息。
不错,制鞋是这里百姓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尤其是在各乡各镇的,大大小小鞋厂无数。
时间回到1997年9月21日凌晨,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的裕华制鞋厂。
这家鞋厂的老板是香港人。
凌晨5点多,天还没亮,就燃起了大火。
怎么说呢,鞋厂共有三层。
一层是车间以及仓库,堆放着原料,成品或者半成品,其中很多都是易燃易爆物,如海绵、皮革、橡胶、泡沫、纸箱,还有各种粘合剂、溶剂。
二层三层呢,则是员工宿舍。
厂里有上百名员工,其中有80多个打工仔是外地人,夜里基本住在宿舍里。
更可怕的是,在二层三层本该是宿舍的空屋子里,也堆放着成品以及半成品,甚至还有原料。
另外,每一层都有汽油和柴油。
咱也不知道这些油是干嘛用的,总之,皆是易燃物品。
火是从一楼燃起的,当时有人还在上夜班,第一时间发现明火时,就想着去扑灭,可是满层的易燃物实在太多,火势迅速增大,想救根本救不了。
等二楼宿舍的人们发现后,火已至二楼。
根本无法从楼梯逃跑。
如果窗户能够打开,其实以二楼三楼高度,是可以跳下去逃生的。
可偏偏,老板娘许某,为防止员工偷盗厂里的原材料,特意给窗户装上了防弹网,是用铁条焊接而成。
哦,忘了交代了,这个许某,时年才20来岁,靠着比她大20岁的香港商人,在此开了这家鞋厂。
失火以后,第二层居住的30个工人。
大多是女工,也有几个年轻小伙。
被惊醒后,工人试图破窗逃走。
铁条焊接的防盗窗非常坚固,这些小伙用板凳砸、用拖把棍打,完全破不开。
就在试图破窗的几分钟内,大火已经烧到第二层,到处都是化学物质燃烧后的毒烟。
在万分危急的时候,有个聪明的女工突然想起,女厕所的窗户上,并没有防盗网。
几个小伙子立马跑到女厕所,只见女厕所窗户被木板封死,便立刻猛砸。
几分钟后,木板砸开,出现了一个逃生通道。
此时大火已经烧到女厕外,毒烟更是熏的人几乎窒息,有七八名工友不同程度烧伤。
到了这个地步,这些工人还是挺仗义的。
除了个别人以外,几个小伙子基本都留在后面,掩护二十多个年轻女工,先从窗户跳了出去。
有的女工吓得全身发软,根本就爬不上窗台,被小伙子又推又抱,硬是弄了出去。
摔伤,总比烧死,呛死要好。
幸运的是,二层的工人,皆活了下来。
虽说有不同程度的烧伤以及摔伤。
但是别忘了,还有三楼。
三楼,同样被防盗网封死,更可怕的是,三楼的女厕所里,同样也是防盗网。
火势从二楼燃到三楼,根本无法从楼梯逃出。
也无法破开防盗网跳下去,而三楼内的易燃品,让火势更加厉害。
也就是说,三楼,就是封闭的人间地狱!
更关键的是,三楼内,共有45名员工。
值得一说的是,二楼从女厕逃出去的人,找来梯子想救三楼的人,他们想尽各种办法,从外面想要弄开防盗网,但皆以失败告终。
一直等三楼彻底被大火吞噬,外面的人才踩着梯子,好不容易将一个房间的防盗网弄开一条缝隙,刚够一个成年人钻过。
铁窗被砸开后,立即有几个工人拼死跳出来,他们身体部分被烧得焦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大约20分钟,消防队赶到现场。
消防队有专业的工具。一边用水枪灭火,一边搭起梯子,从外面将三层的窗户外的防盗网剪开。
当然,有幸存者又从梯子逃了下来,另外还有消防员闯入火场,救出幸存者。
直到1个小时后,天亮,大火才扑灭。
经过统计,三楼共有32人被烧死,女工19名,男工13人,4人严重烧伤,送进重症监护室,生死未知。
火灾过后,裕华制鞋厂到处残垣断壁,只剩下了一片废墟。
当然,鞋厂违规这是肯定的。
但是如此大的案子,当地立即成立专案组了,进行调查。
首先,控制老板娘许某。
然而许某大叫委屈,称自己也是个打工的,这家制鞋厂背后的老板是那个香港商人,她不过是那商人的情人罢了。
而她只是帮着管理鞋厂,更不是鞋厂股东,而是老板给她高工资。
说着,还掀开手臂,手臂上竟有烧伤。
难道,起火时,许某也在鞋厂?
是的,她在。
失火时,她住在二楼的一个单独套房里,可为什么她受伤这么轻呢,又是怎么逃出来的呢?
很简单,许某屋子窗户的防盗网是假的,上面留了一个开关。
在失火时,她及时启动了开关,轻松将防盗网打开,然后跳到了楼下。
因为逃生速度很快,她的烧伤也轻。
只是这娘们逃出火场以后,一没组织救人,二没组织救火,三没告诉任何人她屋里有逃生通道,而是吓得逃出工厂,拼命给情人,也就是那个香港商人打电话求救。
另外,专门组一边搜捕鞋厂真正的老板,也就是那个香港商人,一边进行现场勘查。
只是大火烧毁了一切,费了很大的劲儿,都无法寻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究竟是人为纵火,不小心失火,还是其他原因,目前未知。
正在专案组没有头绪时,被扣押的许某提供一个重要线索。
她认为,这是有人恶意报复!
原来在几年前,鞋厂刚刚开起来时,她还是一名女工,只是因为长得漂亮,被香港商人看上,二人发展成情人,同居起来。
不过呢,这名港商,总不能一直待在晋江,鞋厂需要一个管理者。
其中一个叫张某的女工脱颖而出,拥有管理经验,执行力也很强。
港商便任命其为总经理。
但这遭来许某不满。
她买通会计故意做了假账,让港商误以为张某有贪污和吃回扣的行为。
再加上自己年轻漂亮,陪睡,会讨港商欢心,导致港商最终撤销了张某的总经理职务,并将其开除出鞋厂,空出的职位由许某担任。
这次大火前1个月,也就是8月份。
许某突然接到张某的电话。
原来当年做假账的会计良心不安,辞职后写了封信给张某,说明当时的事情。
得知事情的前因后果,张某勃然大怒,立即打电话给许某,并声称:我是有仇必报的,你等着吧,不会让你好过的。
这通电话以后1个月,工厂就出了这么大的事,因此许某怀疑,十有八九是张某因报复放的火。
许某说得有道理。
专案组立刻找到已经在福州市某家单位工作的张某。
可是面对许某对自己的怀疑,张某倒是不屑一顾。
的确,她得知当年自己被鞋厂开除是因为许某从中作梗,的确是要报复许某。
不过,放火这种事她根本没有去做。
因为火灾发生时她在福州市的家里。
此时张某已经结婚,还生了孩子,家庭幸福。
她的丈夫、公婆、小姑子都可以证明她没有作案时间。而且,张某的报复是,通过私家侦探,拍下了港商幽会许某照片,并寄给了港商的太太。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港商在许某面前看上去财大气粗,是个成功人士,其实是个吃软饭的男人。他的钱,基本来自岳父家。
他太太看到那些照片后,知道他在外面乱搞,吵闹着要离婚,在火灾发生时,港商已经返回香港,正在哄着自己太太。
专案组经过反复调查,确定张某是无辜的。
但是张某,提供了一个更重要的线索:
4年前,就有工人试图放火,烧死许某。
怎么回事呢?
原来许某仗着与港商的关系,胡乱管理,拖欠工人工资,口碑非常差,得罪了很多人,被人暗算也不稀奇。
专案组经过调查,发现4年前鞋厂的确发生过一起纵火案。纵火者是杨某,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目前刚刚释放了几个月。
杨某之所以放火,是因为许某规定,鞋厂工人早上7点上工,要干到晚上12点,甚至凌晨1点。
期间只有中午和晚上吃饭,才允许一共休息1个小时(包括吃饭时间)。
在这个工厂,平均每天工作长达16个小时,还没有加班工资。
身为搬运工的杨某连续加班,非常疲劳,不慎被工厂夜间送料卡车撞倒,导致左手残疾,只剩一根手指可以活动。
许某却说杨某的残疾是个人原因,同工厂无关,拒绝支付医疗费和残疾赔偿。
而且许某还扣着杨某三个月的工资不发。
杨某曾经跑到劳动部门、县政府、法院要求解决,最终都是不了了之。
见合法手段无法解决,时年刚刚20多岁的杨某气愤万分。
这么年轻就成为残疾人,现在不要说赔偿金,甚至连工资都拿不到,实在是欺人太甚。
于是当着许某的面,点燃了两箱鞋子。
只是火被扑灭,杨某被判三年。
那么这案子,是不是刚出来的杨某所为呢?
可是,专案组找到杨某后,只是发现了用来炸鱼的雷管,并不能找到杨某作案的证据。
经过调查,杨某嫌疑也被排除。
那么,到底是谁干的呢?
专案组想到,既然许某是这种人,那么应该有很多工人对她不满,既然如此,说明,厂内的人,都有可能纵火。
于是,专案组从活下的工人们开始一一进行调查。
最终,排查到了第一个发现火灾的工人,年仅18岁的徐廷建。
根据徐延建的说法,他在凌晨去男厕上厕所的时候,看到了第一层楼的一些箱子上起火。
便急忙跑回到车间,喊工友们去灭火。
第一层车间工友们试图灭火,因火势增速太快而没有成功。
由于徐延建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很不自然,极其慌张。
几次讲述同一件事情,他说的都有偏差,似乎是在说谎。
咱也不知道专案组用了什么法子,总之,在案子发生的一个星期后,徐延建低头认罪。
徐廷建出生于四川省合川市的一个农家,由于家贫他小学没读完就辍学了,一直在家务农,帮助父母减轻压力。
后来,为了让成绩很好的妹妹有机会上大学,仅有小学低年级文化的他,离开老家来福建晋江打工。
就来到了这家鞋厂。
由于许某待人刻薄,工人走了不少,此时非常需要人手,就将没有经验的他收下。
来到工厂以后,许某没有给他安排宿舍,而是让他胡乱铺张席子睡在车间地板上。
这里晚上蚊虫极多,没有蚊帐根本就受不了。
只有宿舍中的床,才会有蚊帐。
徐延建打地铺的结果是,整夜被蚊子叮咬,整夜的睡不着。
工厂不是没有宿舍,许某宁可堆放杂物,也不愿意让他睡。
如果说睡觉还勉强可以容忍,吃饭就是大问题。
徐延建出门只带着100元路费,到工厂没多久就花完了。
在工作满1个月后就向许某要钱。
许某却没好气的说,工资要半年发一次。
徐延建大惊,解释说他没钱吃饭。
许某表示:没钱就找朋友借啊,或者从家里拿。
可徐延建表示,自己是外地人,在这里无亲无故没朋友,没人可借,家里也穷得揭不开锅。
许某冷嘲热讽后,借给了他20元。
可是20元花光后呢?
他只能低下头,再次找到许某。
许某很不耐烦的给了他150元,并表示:你来也有1个月了,应该同其他工人混熟了,向他们借啊,你知道我每天要处理多少大事,别再为这点小事来烦我,快滚!
内向的徐延建到工厂虽有1个多月,因为性格问题,同其他工人接触很少,没有什么熟人。
况且就算有熟人,刚认识又怎么好意思开口借钱。
他没办法,只能每天只吃最便宜的饭菜。他可是青壮年小伙子,饭量是不小的。
所以1个月后,许徐剑还是将150元吃完了,还欠了小饭店老板30元,只得第三次向许某开口“借”100元。
当时是在车间内,许某极为不耐烦,大声地当众呵斥他:“”你怎么这么能吃?怎么这么馋!像猪一样又笨又贪吃。”
随后将一张50块钞票丢在地上,骂了几句,转身就走。
这一举动,彻底羞辱了徐延建。
想想自己,来厂里两个多月,没有开过工资,而且连饭也吃不起,再加上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哪有这种老板?
太黑心了!
偶然间,他得知4年前有个杨某的曾经也因糟心事报复过许某,因此一气之下,恶向胆边生,在9月21日凌晨5点多,用打火机点燃了一楼的两双鞋子。
只是他没有想到,火势迅速蔓延开。
他赶紧吆喝一楼车间上夜班的人救火,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火灾就是这么发生的。
我们说说处理结果吧。
1997年11月14日,徐廷建执行了死刑。
每个死者家属赔偿了几万块钱,至于是谁赔偿的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