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傍晚敲门的人——沈阳“串联3号”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
本案发生在1993年11月至1994年11月期间。
凶手只有一人,我相信有人熟悉他的名字。
潘晓峰,他在作案时年纪并不大,只有24岁。
但是他却在一年时间内,疯狂作案9起,共杀害妇女9人,抢劫财物约合人民币7万元左右。
其行为不仅疯狂,而且令人发指。
沈阳皇姑区某街道上,有个居民小区。
小区18号楼1单元501上,住着一对年轻夫妻,二人刚刚结婚。
丈夫叫小陈,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
妻子小冬,在一家公司里做会计。
二人是在1993年国庆期间结的婚,没有孩子,当时皆20多岁。
时间来到1993年11月11日,傍晚七点左右,小陈下班后骑着自行车回家,外面刮着大风,沈阳的冬天已经提早降临。
上了楼,掏出钥匙,正准备开门之际,忽然发现家门是虚掩,并未关上,他还以为是妻子粗心,并未锁门。
于是便推门进屋。
可发现屋子里漆黑一片,一边喊着妻子名字,一边将灯打开。
打开灯后,却发现客厅里乱七八糟。
柜子抽屉被拉开,东西洒落一地。
家里遭贼了?
他赶紧跑到卧室门口,透过客厅的灯,往里一瞧,当时就崩溃了。
他看到妻子小冬两条腿横搭在床沿上,腿上的保暖裤一只腿脱下来,一只腿褪在膝盖上,上身羊毛衫,内衣皆被撸在脖子上,而脖子,却被刀划破,鲜血流了满床。
显而易见,这是杀人现场。
小陈瞬间大叫,引来邻居,随后报警。
警方来到现场,进行勘察。由于小陈的大喊大叫,加上邻居们纷纷进来“看热闹”,在警方赶到之前,现场已经破坏严重。
警方并未找到有利的证据。
不过尸体勘验的结果是,小陈的妻子小冬,是被人先杀后奸。
家里门没有遭到破坏,凶手是和平进入。也就是说,凶手趁其不备,对小冬出手。小冬身上共有两处刀伤,分别是后背以及脖子,致命处在脖子。分别是用匕首以及菜刀造成。
而菜刀则是小冬家自己的菜刀。
另外,小冬是被在客厅杀害,然后拖到卧室床上,后实施的行为。
所以说,凶手既残忍又变态。
另外,小冬身上的首饰以及家里值钱的东西皆被凶手搜刮并带走。
分别是:三枚金戒指、一副半金耳环、一条金项链、一只“飞亚达”女士手表、一只银手镯,还有一台松下牌录像机,总价值约4300元。
明显,这就是入室杀人,奸尸后进行抢劫的恶性案件。
1993年,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者,更没有dna技术,再加上现场破坏严重,警方调查来调查去,并未发现任何线索。
只不过邻居提供了一个消息,说是大约在傍晚6点钟时,他听到了有人在敲小陈家的门,不过邻居并未开门查看。
这只能证明,受害人小冬傍晚6点半下班回家,凶手跟着敲门进入,受害时间就是在傍晚6点半到7点多之间。
然而,这只是系列案件的开始。
正当沈阳警方还忙活着的时候,时间来到1994年1月3日。
铁西区某街道上的一个小区内,3号楼401。这里住着一对夫妻,其年纪要比小陈夫妻年纪大些。
他们还有个6岁的孩子。1月3日晚,小杨从单位下班回家,到家的时间大概在7点多。
当他走到3楼和4楼拐弯处,看到自家孩子背着书包站在楼道里,于是便问:“你怎么不进去呢?”
孩子表示,妈妈好像不在家,怎么敲门家里都没有人开门。
小杨有些纳闷,他的妻子在电影院工作,平时这个点应该早就回家做饭了,怎么可能不在呢?
这么冷的天把孩子关在外面,觉得莫名其妙。
于是掏出钥匙,打开家门。同样,里面黑漆漆的,一进去便把客厅灯打开,打开后,客厅乱七八糟的,和上面的现场几乎一样。
而妻子呢,直挺挺躺在卧室床上,没有穿裤子,上身撩起,满屋子,满床皆是血,惨不忍睹。
警方到达现场后,经过勘察。
小杨妻子头部被菜刀砍伤,致命伤是在脖子上,却是用匕首。
而菜刀扔在厨房水池里,水管未关。
厨房炉子上,还热着饭。
不过,小杨妻子并未遭到强暴以及奸尸行为。
家里丢失了一台录像机、一个bp机和一些黄金首饰,还有还有一条狐狸围脖。
不过,这次的现场保存还算完整,警方在客厅茶几上提取到了一枚凶手留下的血指印,并在茶几上看到了一张便条。
便条上的纸来源于小杨家里的一本日历,也就是说从日历上撕下来的。
便条上是留言,大概是说:大哥,我是晓峰,今天来家里找你,你不在,事情办得很顺利,共赚了1万块钱,你有时间来我家去取。
便条落款:1992年1月3日,
这点很有意思,明明是1994年,怎么会写1992年呢?
警方认为,这是凶手留下的,因为紧张,写错了年份。
当然,留下了一个名叫“晓峰”的名字。
小杨搞不清楚,纸是他家的,但是便条的内容有些莫名其妙。
其实很简单,凶手敲门,谎称找小杨,小杨不在家,凶手便假意写了个便条。
只是作案后,忘带走了这张便条。
可惜警方却被这张便条迷惑了,他们这张便条中的那个晓峰,一定不是凶手的本名,因为没有那个蠢贼会把自己的本名留在现场。
这导致,警方侦破出现了错误。
仅仅一个月后,1994年2月5日,又有一对夫妇。
女主人姓高,某公司职员。
下班后,忙着赶回家。
家里有个15岁的孩子,她忙着要回去做饭。
进了家门后,女儿正在家里写作业,她刚脱下外套,就听门外有人敲门。
高某便问是谁?
门外有一男子声称,自己是电力局的,要进去查看电表。
高某并未多疑,打开了门。
进来一个年轻人。
高某还转身走进卧室,去拿电卡,交给了年轻人。
年轻人接过电卡,看了一眼,又还给高某,高某接过,往卧室走去,准备把电卡放回原处。
就在她转身往卧室走的时候,年轻人紧紧跟着她,并且手里摸出了一根尼龙绳。
高某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尼龙绳已经套在了她的脖子上。
一个女人,又怎能是年轻男子的对手,随着尼龙绳的用力,高某当场被勒昏,瘫软在地下。
就在这个时候,高某15岁的女儿听到动静,从另一个房间往卧室跑去,边跑还边喊着“妈!”
年轻人没有多想,直接迎了出去,和女孩打了个照面。
不过,女孩还是一眼看到了倒在卧室地上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她知道这一定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干的。
当时女孩已经15岁,她没有选择往外跑,而是迅速地跑进厨房,双手拿起菜刀,就要向年轻人砍去。
可这个瘦弱的女孩怎么能是凶狠的歹徒的对手。
年轻人一闪,顺手就把菜刀夺了过去。
女孩一看刀被夺走了,正要大声叫喊,这时候年轻人说:“你别喊,把眼睛闭上,我就饶了你。”
可怜的女孩吓坏了,只好顺从地闭上了眼睛,祈求歹徒真的能饶了她,但是歹徒的话怎么能够相信?年轻人举起菜刀,朝着女孩脖子便砍了两刀,女孩当场倒在地上。
这时候年轻人提着菜刀,往卧室跑去。发现高某已经被自己勒死。
或许是女孩的出现打扰了年轻人的兴致,他没有选择奸尸,匆匆开始搜刮起财物来。
值钱的,能拿走的,都拿走。
紧接着,1994年3月1日,年轻人又物色到一个下班回家的女人。
此次的受害人韩某,时年40岁左右。
韩某刚进门,便听到外面有人敲门。
年轻人以同样理由轻易进屋,趁其不备,用尼龙绳将其勒死,还用菜刀将其颈动脉隔断。
韩某死后,又被拉到卧室,进行了奸尸,
最后,翻箱倒柜,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部带走。
第三起案件的发生,也让警方压力增大。
一时间,大街小巷所所传,专门有个傍晚敲门入室抢劫杀人,短短不到五个月时间,4起同样手法的案子,5人被杀。
沈阳警方成立专案组,将四起案件全部串联起来,认定是同一名凶手所为,故给此案定名为“串联3号”公案。
同时又增加人手,调配资源,并尽全力侦破此案。
1994年4月21日下午,已经退休的韩某正在家中闲坐,忽听有人敲门。
她走到门口问:“谁呀”
门外一个男子说:“大姨,我想找警察。”
韩某打开门,看见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于是对他说:“楼上那家就是警察。”
小伙子点点头致谢,向楼上走去。
没过一会儿,那个小伙子又敲门了,韩某打开门后他说:“大姨,楼上没人,我想借支笔给他留个便条。”
韩某进屋找了支笔,递绐那个人。
小伙子接过笔,随身取出一个红皮本子,靠在走廊墙上写起字来一会儿功夫,字写完了,小伙子把笔还给韩某后说:“大姨,你家有水没有?我挺渴的。”
韩某回屋端了碗水,小伙子进了屋,没几口就喝光了,放下碗就准备往外走,韩某起身准备关门。
快走到门边时,突然,小伙子猛地转过身来伸出两只手就把韩某的脖子紧紧掐住了,韩某大叫一声,凶手顺势将其她按倒在地,然后掏出一条绿色绳子就来勒住她的脖子……
就在这紧急关头,大概是刚才韩某倒地声太大,从里屋跑出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他是韩某的儿子小李。
刚才母亲和来人的对话,他其实都听见了,但懒得出来看。
后来听见母亲的喊声,和倒地的声音,他意识到母亲有危险,于是抓起母亲平时锻炼身体用的竹制宝剑,冲出来就要劈那个歹徒。
歹徒看见小李,大吃一惊,赶紧松开手,推开门就跑了,边跑边大声呼叫:“杀人啦……杀人啦……”
小李追到楼下,见歹徒已经跑得没影了,又担心母亲,就没再去追。
可是遗憾的是,由于韩某家离派出所比较远,并且当时电话并不普及,他们并没有报案。
这是凶手(潘晓峰)唯一一次失手的案件,韩氏母子也是唯一见到过他真面目的人。
如果他们当时报案,会给警方提供关于歹徒体貌特征,作案手法等等宝贵的线索,将大大缩短警方侦破的时间。
可是,他们当时选择了沉默。
这次的失败,让凶手惊慌了一段时间。
可是并未有警察找他,这也让急需寻找刺激的他,忍不住了。
1994年7月1日,他再次作案。这次的被害者,是40岁的会计员尹某。
尹某同样是被他用绿色绳子勒死,然后用菜刀砍颈,家中财物被劫。
紧接着,他连续作案,8月24日杀害白某并抢劫其财物,9月19日杀害陈某并抢劫其财物。
基本上每个月都要作案,他不作案就感觉仿佛生活都缺少乐趣了,他喜欢作案时的那种刺激,喜欢搜刮受害人家里财物的那种乐趣,更喜欢把受害人财物分给家人时的那种喜悦。
但是他不知道这种快乐都是建立在痛苦上的,不仅建立在被害人的痛苦上,还建立在自己家里人都痛苦上。
很快,他的家人就会因为他的恶行而陷入无尽的痛苦。
1994年11月8日,这是凶手做的最后一起案件,他这次杀害的是一名年轻女性常某。
在常某家中,他除了劫掠了财物外,还找到一部手机。
这部手机是常某的工作单位为了奖励她,同时也是为了便于工作,给她配备的。
1994年,手机可是个新鲜事物,他也没见过。
从常某家出来以后,把手机拿在手上把玩了许久,一直弄不明白这玩意是怎么打电话的。
于是他来到一个维修bp机和电话的电器维修部,故意说这手机坏了,让帮忙修一下。
维修部的伙计一看就知道,手机并没坏,只是眼前这个小伙子不会用,八成是偷来的。
不过维修部的伙计教会了他的使用方法。
他学会后,兴奋的打了个电话,这个电话是他堂弟的单位电话,沈阳市电焊机三分厂。
可惜他堂弟不在,没有接成电话。
警方在接到常某被害的报警后,就把破案重点放在了手机身上,他们一路找到多家销售维修手机的门店,最终找到了那个教会凶手手机使用方法的维修部伙计。
维修部伙计将凶手的长相向警方描述了:”大饼脸,大眼睛,穿水洗布上衣,穿一双棕色皮鞋,骑一辆蓝色自行车。“
得到了凶手的相貌特征,案件的侦破迈了一大步。
接着便是查电话打给了谁,最后警方查到了沈阳市电焊机三分厂,并且查到了凶手的堂弟,他的堂弟向警方确认,那个长相和穿着就是他的堂哥——潘晓峰。
警方虽然现在知道了潘晓峰有重大嫌疑,但是还没有十足的证据。
但这时候潘晓峰的父亲——老潘坐不住了。
他从潘晓峰的堂弟那里探知警方在查自己的儿子,其实他早就怀疑自己儿子每次从外面拿来的首饰和手表来路不正了,这次果然出事了,于是他找到了潘晓峰。
潘晓峰知道警方查到自己了,吓坏了,他对自己父亲说:”爸,你把我的户口销了吧,再给我开个死亡证明。”
老潘苦笑着说:”死亡证明哪有那么好开啊!“
两人沉默多时,潘晓峰开口说:“我不能回家了,以后你们别找我了!”
说完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老潘在夜色中思考了良久,第二天一早,他拿着儿子的照片来到派出所说:“我不能包庇他。你们认认看,要抓的是不是他?”
警方看到潘晓峰的照片,因为照得比较早了,和现在的模样有了一点变化,不好辨认,于是,警方决定搜查潘晓峰的家里
很快,警方就在潘晓峰家搜出了大量的金银首饰和手表等物品,可光有这些还没有用,警方又把被害人的亲属叫来,让他们辨认这些东西是不是自己失窃的。
毫无疑问,这里的所有的金银首饰都有失主,警方马上就确认了这个“串联3号”公案的凶手就是潘晓峰!
那么潘晓峰呢?
他跑到辽阳去了。
辽阳有个中专,有个堂弟在这里读书。
先是找到堂弟聊了聊,从辽阳又去了丹东。
由于从家里跑出来的时候,穿得少,再加上漫无目的,很难受啊。
哦,忘了介绍,这潘晓峰那时候才24岁。
在丹东流浪了两天,这小子又返回了沈阳。
去哪呢?他曾在沈阳某舞厅认识了个比他大一两岁的女人,二人是属于那种情人关系吧,就是消遣寂寞的那种。
这情人我们叫她凤姐吧。
其实凤姐家,警方早就去过了,并派人在她家蹲守着。
这小子不知道啊,心里还乐观着呢!
1994年11月28日这天,三个警察正在凤姐家里看着电视呢。
大约到了中午的时候,凤姐做饭。
咱也不知道当时是什么条件,想做饭的下楼打水。
在凤姐下楼打水时,远远看到潘晓峰朝着自己居住的小区而来。
一想到潘晓峰是个连环杀人犯,凤姐那叫个吓得哆嗦。
赶紧转头跑回家里,和三个警察说:“潘晓峰来了!”
三个警察立刻拔出枪,让凤姐进卧室里。
不一会儿,门敲响。
接着,打开一个缝,潘晓峰半个身子探了进来,蹲在门后的警察立刻想要制服他。
潘晓峰一看,我勒个去,警察啊,便开始挣扎。
谁知,一把枪顶在了他的头上。就这样,潘晓峰在情人家里被生擒。
从1993年11月到1994年11月,潘晓峰共作案9起,失手一起,杀害9人。
1995年1月1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以故意杀人、抢劫罪判处潘晓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伴随着一声枪响,这个可怕的恶魔终于从人间坠入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