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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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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重和坐在旁边的晏碧云不可置信的望着苏锦,苏锦故意吟出的这句词已经打动了李重的心,他心痒难搔,急切地道:“还有呢?还有呢?”

    “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苏锦以手指敲着桌边曼声吟道。

    苏锦头上的伤口结了一道淡淡的疤,看起来已无大碍,只是精神似乎有些萎靡;同样心不在焉的还有晏碧云,再加上原本就寡言少语的李重,整个厅内气氛沉闷无比。

    苏锦本欲说:既是不情之请便免了吧。但此时此刻实在说不出口,于是道:“洗耳恭听!”

    李重精神一振道:“在下和几位好友创办了一个叫‘落花’的诗社,想必苏公子也有耳闻,此诗社逢单月十八集会,不知苏公子是否有兴趣呢?”

    苏锦大计搞定,心中极为痛快,不由得后世彪悍的酒风自然流露,逮着李重连喝了十多杯,到最后李重不得不踉跄败退,临去之时,心中还迷迷糊糊的慨叹:不愧是才子气质,斗酒诗百篇并非虚言,看来自己若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这酒量需要练一练了。

    苏锦笑着谦让一番,却听李重又道:“苏公子,在下有一不情之请,不知能否唐突?”

    “此话从何而来?”

    苏锦当然看懂了这一点,他虽不知道李重的身份背景,但宋铨这种一看就是高官大户出身的人能和李重结交,巴巴的从京城赶来见他一面,可见李重定然也是那个圈子里的人。

    在北宋,虽商人的地位有所提升,也并无歧视商贾这一说,甚至连宋刑统中都规定了通婚不论门阀出身这一条,而且社会越安定,财富越高之人便越受人尊敬,所以商人已不再是‘奸商’‘唯利是图’‘利欲熏心’‘无利不起早’的代名词;但是即便如此,几千年的传统眼光中,商人的特质正是文人所极力试图远离的东西。

    虽然极其想一口答应,但苏锦身上的臭毛病又发作起来,只见他蹙眉扶额,似有为难之色。

    苏锦笑而不语,伸筷子夹起一只红彤彤的河虾,蘸着酱料,曼斯条理的品尝。

    而李重的身份说起来有些吓人,他是宝元二年的乡试举人出身,原本授予县令之职,却不幸父亲病故,故而丁忧在家;其父李瑞安曾官至寿州知府,祖父也曾做到四品的州官级别,可谓是书香传家三代宦门,这样的一个人能对苏锦这么客气,充分说明李重其实只是木讷,但绝不迂腐,他是个随性之人,当苏锦的词作将他打动之时,他毅然的选择了跟苏锦道歉,而没有选择无视。

    李重其实也是有苦说不出,他虽一介文人,但争强好胜之心也并非没有,《落花》社跟汴梁的《秋云》社以及陪都应天府的《双燕》社齐名,诗词佳作也层出不穷,但从未有过一首社中好词能压倒其他两诗社,倒是汴梁《秋云》社上半年来好词频频,有压倒之势。

    三人闷坐半日,到底是晏碧云觉得李重这样很不好,于是她打破沉默提醒道:“李公子,你不是说有话要对苏公子说么?此刻不说更待何时?”

    李重明白苏锦的意思,当下不再犹豫,拱手道:“苏公子,在下正式邀请您参加五月十八的《落花》社集会,还请苏公子大驾光临。”

    苏锦一愣,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自己正纳闷为什么这文艺圈里的人就是没动静,却没想到李重便是发起者之一,这下算是逮到了。

    “怎么,苏公子有什么顾虑么?其实这只是庐州读书人和爱好写词的一些好友的聚会而已,就一天光景并不耽误多少功夫。”

    “敢不从命!”苏锦也不再矫情,双方默契的达成了共识。

    苏锦眉头紧锁,显出一种由衷的诚恳。

    李重道:“应该如此的,苏公子在庐州城十几年,在下居然没发现城中隐藏着一位才子,实在是汗颜无地。”

    所以李重才甘愿放弃一部分自己的坚持,默许苏锦在诗社中进行商业宣传,为的便是得到这他更为看重的结果,苏锦的一句新词一出口,他便不再犹豫了,很显然这将是一首精美的词作,就凭这一句,已经盖棺定论。

    从座次来看,今天的主位坐的是李重,从这个细节苏锦便可以猜想到,李重今天做东看来是将这场宴席当成是给自己赔罪的,而并非是晏碧云的送行宴,晏碧云和李重只是通过宋少卿的缘故而相识,看来并没将自己的行踪透露给李重的必要。

    晏碧云又是好笑又是气恼,这家伙关键时候卖起了关子,实在可恶。

    李重哪里想到苏锦其实只是卖卖关子而已,还一迭声的描述诗会如何雅致,如何好玩,又如何能看到许多新词。

    李重闻言一愣,一方面苏锦说有新词问世,让他期待不已,另一方面他又不愿意苏锦在他的《落花》诗社上谋商业之利,李重可不是蠢人,他知道自己一旦点头便是纵容了苏锦如此作为,所以踌躇不决。

    “近日闲暇时,在下得了几首额咏美人的新词,原也不妨请诸位才子佳人们指点一二,只不过这些词作都是以我苏记成衣仕女图创作而成,诗会上若是拿出来,有为苏记广而告之之嫌,怕引得众人议论。”

    《和丰楼》后院雅厅中,坐着三人,白袍黑脸的李重,紫衫飘飘的晏碧云,以及一袭青衫的苏锦,偌大的雅厅内连个伺候的使女都没有。

    苏锦对这些其实并无多大兴趣,他卖关子的目的是想自抬身份,他吃准了李重这号人会极力地劝他这位词坛新天王参加,这样自己在诗会上搞七搞八,李重便无法出来阻拦了。

    “顾虑倒是没什么,一天的功夫倒也抽的出,只是我怕在诗会上闹得不愉快呢。”

    苏锦虽和李重只见过两面,但已经初步揣摩出李重的性格,这是一位呐于言而敏于心的主儿,肚子里一大堆诗书,可是嘴巴上却笨的很,三句话不到便要得罪人;而且李重自己却懵然无知,并不是恃才傲物故意找茬的那种。

    苏锦笑着拱手还礼道:“李兄何必在心上,还特意的准备了酒宴,叫苏锦受宠若惊啊。”

    李重忙将口中细细咀嚼的一口菜咽下,站起身来朝苏锦道:“苏公子,李重那日言语之间多有得罪,所以今日特来致歉,在下一向不善言辞,家母也曾训斥我口无遮拦,还望苏公子海涵则个。”

    从这一点上,苏锦小小的感觉到一点虚荣,自己认识晏碧云连头带尾不过二十余日,晏碧云临别之际还向自己辞行,可见这位晏东家对自己还是当朋友的,或许不止朋友这么简单。

    诚然汴梁城乃京畿重地,百万众聚集汴梁都城,定然是藏龙卧虎,人才济济;《秋云》社新立年余,创始人正是宋铨宋少卿,好友之间的角力往往比陌生人来的更为激烈,李重和宋铨虽是至交,但两人在这方面都憋着一股劲要超越对方,对于李重来说,苏锦的出现显然是上天的恩赐,本次诗社定会焕发出异彩,彻底压过其他两社,这该是多么大的荣光啊。

    对于这种性格的人,苏锦只能将他归类于书呆子之列,又怎么会跟他计较呢?其实李重的性格中也有可爱之处,其中一条便是知错能改,绝不矫情身份;像这次,苏锦真正的身份其实也不过是一名商人而已,在世俗眼光中,商人虽握有重金,但依旧是士大夫文人们所不愿意结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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