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〇三章 玩绝了!
单论声音的多样性、丰富性和硬实力,不必说全世界,只在国内歌坛,就有很多女歌手是可以碾压周嫫的,而廖辽和甄贞,自是个中翘楚。
若论演唱技巧,和对自己声音的那种随心所欲的掌控,也即演唱的所谓软实力,那么在当今国内歌坛的女歌手之中,几乎没有人能超过何润卿,就连廖辽都要差了一线。甄贞别看是一代流派开创者,宗师的级别,但真说唱歌技巧之丰富、对声音运用之灵动,她反倒并不擅长,甚至只能算是中等水平。此前的周嫫,会比她稍高,但肯定是不如何润卿和廖辽这个级别的。
周嫫的音域比较窄,声音的音色相对单一,而演唱的技巧,哪怕是在复出之后的最初一两年,也即她比较抗拒李谦掺和到她的歌唱事业中的那段时间,也仍是深受中国传统戏剧唱腔的影响,当然,她对来自欧美的咽音唱法有着自己很独特的领悟,也肯定是国内用的最好、最出色的。
可即便如此,若论对一首歌的综合把握能力,她仍是远远地逊色于廖辽的。
她依仗来纵横江湖多年的,主要还是她那独特而优美的声线,以及她那天赋里带来的那股子孤傲清高的文艺范儿。
单说这两点,她在国内无人能比。
甚至于,整个国内娱乐圈都公认的一个事实就是,在所有的国内明星之中,周嫫始终都是最有时尚感的那一个,即便只是普普通通的着装搭配,她也总能穿出相当惊艳的时尚感和性格——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在过去,她一直都挺红,歌声、性格、时尚、品味,等等这些,她有很多东西很多方面,都特别吸引眼球,但纯论歌艺这个软件,她只能算一流而已,比起何润卿和廖辽这种绝顶高手,差距还是不小的。
所以,事实上就是,单纯只是歌好,能让一个人红,甚至大红大紫都没问题,但绝对是红不到廖辽这个层次的!
廖辽之所以能一张专辑比一张专辑更红,之所以能够自出道至今,一步一个台阶,始终在昂头往上走,归根到底,李谦所拿出来的那些出色的歌曲,以及李谦在录音阶段对她的声音的调教固然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但那只能算是其中的一个必备要素而已,另外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则是廖辽别管已经多么的红,别管已经多么的登高凌绝顶,却仍然在非常用心的锤炼自己的演唱技巧!
相比之下,周嫫比廖辽要懒了不少。
相比起爱唱歌,她似乎更爱生活,更喜欢一天天慵懒的晒晒太阳、看看书、听听歌,来了兴致就出去逛逛街这种节奏。
只不过,或许是受到了廖辽的刺激,在那场惊动全国的撕逼大战之后,尤其是在《巫的眼泪》的筹备期间,她变得勤奋了很多,也似乎渐渐地不再那么排斥李谦“掺和”到她的音乐生活中去了。
一直到为她筹备和录制《红豆》,李谦十分的用心,而她自接受《相约九八》的指导以来的缓慢进步,也终于演变为一场大大的爆发,使得她的歌唱技巧,一跃而达到了一个令此前的她都望尘莫及的层次!
…………
期待已久的新专辑拿到手里,拆开,戴上耳机,听。
无数人眼前一亮。
这是一个与此前不同的周嫫,这是一张与以前周嫫的所有作品都有不同的专辑,甚至跟李谦此前曾为不少人制作过的专辑,都颇为不同。
至于与他在两个月之前发行的那张《爱的初体验》,就更是绝不同路。
在这一天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听得如痴如醉。
…………
第三首歌,叫做《旋木》。
名字很古怪,但其实看一看歌词,或者听上几句之后,就不觉得它古怪了,其实说白了,就是旋转木马嘛!
…………
郑国风彻底瘫在豪华的航空座椅上,眼睛闭上。
奢华的试音室里,回荡着清脆的吉他揉弦声,和周嫫那令人沉迷的歌声。
“气声略微加多了一点,不过好搭呀!”
“这种歌,教主到底是怎么写出来的啊!不但好听,而且关键是跟周嫫的嗓音简直是太搭了!真不愧‘量身打造’这四个字啊!”
…………
第四首歌,叫做《红豆》。
又是偏pop风格的一首作品,甚至就连编曲都往流行风上走得更多了一点。
但是,它仍然很周嫫。
…………
顺天电影学院的宿舍里,何颖玉和她的闺蜜听得神游天外,还没等这首歌唱完,她的闺蜜已经忍不住呢喃一般地道:“这首歌太好听了,比前面三首还要好听!啊啊啊啊啊,怎么办,爱死周嫫了!爱死教主了!”
这一次,何颖玉竟是拼命地地连连点头,“这绝对是我听过的周嫫最好听的一首歌!”顿了顿,又道:“也是李师兄的最好的歌!”
她的闺蜜点头不已,“对,对,对!”
…………
长沙府的宾馆里,当秦绪林跟在林羡君的身后进门去,翻身关上门,一扭头,却见她仍然还带着耳机,却是一副痴痴呆呆的模样,不由得讶然。
他走过去,盯着她的眼睛。
片刻之后,林羡君“啪”的一声关了卡带机,摘下耳机,情绪似乎很是低落,看着秦绪林,道:“李谦真厉害!”
秦绪林闻言无声地一笑,终于放心地回去坐下,道:“那当然啊,这还要你说!早就告诉你了好不好?他要是不厉害,明湖文化这几年的发展,难道是老天爷在帮忙?再说了,何润卿是怎么转型的?玫瑰力量是怎么火的?廖辽是怎么成为国际天后的?还有,他自己的歌也卖的很好啊!”
林羡君闻言缓缓地摇头,道:“你不懂。”
秦绪林闻言讶异,问:“那你说说,我哪里不懂了?”
林羡君想了想,指着自己手里的卡带机,道:“这张专辑,周嫫简直脱胎换骨!”顿了顿,又道:“如果是《巫的眼泪》那时候,我觉得她虽然唱得很好,但也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可是到现在……”
说话间,她突然按下倒带,过了一会儿,停下,带上耳机听了下,然后把耳机和卡带机一块儿递过去,“你听听,这首歌,叫《红豆》。”
秦绪林看了她一眼,随后接过去,戴上了耳机。
眉毛随后就突然挑了一下。
三分钟之后,他停了播放,摘下耳机,想了想,道:“唱歌的技巧有多大提升搁一边儿,这首歌很好听啊!以李谦一贯的水准来说,只听这首主打歌,就知道他为周嫫做的这张专辑的整体水准,应该是蛮高的。”
林羡君接过卡带机,叹了口气,道:“我听了四首了,跟你说,绝对是最高的水准!哪怕是流行的pop,就像你刚才听到的这首《红豆》,他都能做得既好听,又一点儿都不显得俗气!”
秦绪林挑了挑眉毛,讶然地看着她,“是嘛!评价那么高?这可少见呀,你居然也会对别人的专辑给那么高的评价?”
林羡君闻言,无声地咧嘴笑了笑,带了些凄苦的况味,道:“世界歌坛牛人多了去了,只不过以前国内比较少而已!”
秦绪林闻言抿起嘴唇,片刻后笑了笑,道:“真不容易,这么说,国内终于有能让你服气的人了?”
林羡君闻言抬头看看他,突然又戴上耳机,道:“你有什么事儿?要是没事情的话,我要继续听歌了。”
秦绪林张了张嘴,想说趁离开之前,自己准备带着她去转几个景点的,但看见她那副神色,犹豫了一下,他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站起身来,“算了,我没事儿,你接着听歌吧!”
林羡君点点头,没回话,只是直接按下了播放键。
歌词本上写着,下一首歌,叫《我愿意》。
…………
郑爱国的眼睛踏踏实实地闭着。
房间里回荡着周嫫那清脆的唇齿音,和那一丝迷离的气声。
他的眼睛,不再睁开,只是沉醉在这音乐中。
唯独在听到那首明显是由李白的《清平调》重新谱曲的歌时,才下意识地挑了挑眉毛,随后,却是缓缓地点了点头。
何润卿当年也唱过李白的《清平调》,但那一版的曲子,更偏向于甜软,何润卿唱得更甜,甚至可以说是有点甜软的不像话,怪腻歪的,当年很红,但隔了十年的工夫你现在再听的话,估计除非是上了年纪的,纯粹就是听个回忆,或者干脆何润卿的铁杆歌迷,否则的话,估计感觉已经并不好了。
落伍了。
但这首李谦重新谱曲的《清平调》,中正平和,由周嫫这把嗓子唱出来,给人的感觉清越而哀婉,很有味道。
“或许,这首歌应该做成何润卿和周嫫合唱,那才更有味道!”他一边听,一边忍不住想。
《清平调》之后,是《又见炊烟》。
歌声一起,肖爱国就忍不住露出一抹笑容,口中“啧啧”了两声。
“这拖音和咽音,快让你俩玩绝了!”
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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