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怒血沸腾
李默和年轻男子穿过人群,上了车,那年轻男子直接把油门踩到底,车闷吼着直接冲了出去。车是改装过的兰博基尼,一旦启动起来,车速高的吓人。
那年轻男子显然也是一个开车的高手,一路超车,红灯直闯,车在市区,速度却飙到了一百二十码,这绝对是一个让人恐惧的速度。
沿途的交警看到这辆车后,拼命的往总部呼叫,根本就没敢拦,特么滴,这车疯了!
然而,车上的两个人却没有恐惧的感觉,一个兴奋,一个怒血沸腾。
七分钟后,骤然刹车,刹车带足足拖了十米,李默从车上下来了,抬头看去,王朝夜总会!
华灯初上,昏黄的路灯把李默的影子拉的很长,李默朝着夜总会里走了过去。
这个时候,虽然不是深夜,但是夜总会里已经有了一些顾客,此外,这里是一家高级夜总会,来这里的人都是有身份的人,像李默这样一身地摊货的贫民,很是扎眼。
李默进了夜总会之后,直接走到了舞台上,他一把推开舞台上正在唱歌的小姐,顺手又拿了一个啤酒瓶,狠狠的砸在了一个看场子的小混混头上,四下顿时无人再敢拦他。
“把人放了。”李默一个人站在舞台上,冰冷冷的说了一句。
夜总会里的顾客被眼前的惊变吓的一愣,然而他们并没有恐惧,隐隐约约有几分兴奋,来夜总会里的人都是来找刺激的。
放人?放什么人?
夜总会里的保安和看场子的人却一下炸开了锅,这是什么人?这么猖狂!不知道这是黑虎帮的地盘吗?
三个看看场子的小混混拎着钢管冲上了舞台,扬起钢管就朝着李默的头上砸了过去,对于在这里闹事的人,他们从来都是下死手。
李默眼神里尽是怒极的冰冷,鬼谷真气汹涌而出,从口袋里摸出了那柄在地摊上五十块钱买来的匕首,鬼谷真气涌进匕首,匕首上的锈迹尽去,黑色的匕首上泛起让人心寒的黑芒。
匕首的表面上在鬼谷真气涌进的那一刻,闪过了两个字:冥匕!
这把匕首遗落在市井间千年,直到今天被李默遇到,没想到重见天日的第一天便要饮血。
李默动了,黑色的匕首涌满了鬼谷真气,朝着三个拿钢棍砸来的小混混的胳膊,诡异的各自划了一下。
三个面色狞烈的小混混只感觉胳膊一轻,三条血染的胳膊飞溅在半空中,随后就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之后,三声凄厉的惨叫声响彻天朝夜总会。
夜总会里的顾客,这个时候终于有点乱了,这血腥的场面已经超出了很多人的承受能力,有人吓的尖叫。
开车送李默过来的那个年轻男子,也偷偷的流进了夜总会,他看着眼前这一幕,没有半点的恐惧,他眼神中的兴奋反而更盛了,他喃喃自语了一句:“这才是爷们的生活!”
李默真的愤怒了,下手直接废了眼前的这三个人渣,今天黑虎帮要是不放人,李默势必会血洗黑虎帮,龙有逆鳞,处之必杀!
兄弟,亲人,就是李默的逆鳞!
这里的动静终于惊动了夜总会中黑虎帮的大人物,几个拿着开山刀的黑衣壮汉,抽着烟,骂咧咧的从楼上的包间里走了出来,一路来到李默的跟前。
“把你们今天抓的人放了。”李默看着这几个黑衣壮汉,就直到他们应该就是黑虎帮的核心人员了,李默冰冷冷的对他们说了一句。
“放你麻痹!去死!”几个黑衣壮汉根本不不屑于跟消瘦的李默多说话,抬手几把大砍刀直往李默身上砍,看样子,是要把李默直接剁成肉泥。
李默的脸色更冷了,他站着没有动,涌满鬼谷真气的冥匕再次挥动,只是一个呼吸间,几个拿大砍刀的黑衣壮汉的身体都僵住了。
随后,几条还握住大砍刀的胳膊,飞舞在了半空中,一阵比烟花还灿烂的血雨扬起,滴落在地板上,嘀嗒,嘀嗒的作响。
李默手中的冥匕,像是死神的镰刀,没有多余的话,不放人,就是血洗!
“放人!”李默冰冷冷的声音,再次响彻了整个夜总会。
夜总会中这次彻底乱了,整个夜总会中的黑虎帮成员,快速的朝着李默围了过来,黑虎帮的二当家也从楼上走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