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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类人猿的自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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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the natural history of the man-like apes·

    自从巴特尔对珀切斯讲述他的“大怪物”和“小怪物”故事以来,至今已经历了两个半世纪,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最终才取得了确切的成果,即类人猿(an-thropoids)共有四个不同的类型:在东亚有长臂猿和猩猩,而在西非有黑猩猩和大猩猩。

    1931年10月美国杂志popular science上的一篇文章,讨论类人猿如何进化成人类。

    如果应用现代严密的科学研究方法来验证古代的传说,它们大都会像梦境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但令人惊奇的却是,这种梦境一样的传说,常常处于半清醒的状态,从而成为现实的预兆。奥维德(ovid)就曾预示过地质学家的种种发现:诸如阿特兰蒂斯(atlantis)(大西洲)原是一个想象中的地名[原为一假想的远古大陆,后经地壳运动而下陷,沉没于大西洋底————译者注],哥伦布竟然从中发现了新大陆。尽管奇形怪状的半人半马的怪物和半人半羊的形象,原来只不过是出现于艺术领域的一些作品,可是,现在竟有一种与人类相似的动物,尽管它们仍然像神话中半羊半马的混合物那样,兽性十足,但在其主要构造上却更接近于人类。它们在今天不但为人所知,而且已家喻户晓。

    在1598年出版的皮加费塔(filippo pigafetta, 1533——1604)著的《刚果王国见闻记》[1]中,在一位名叫埃杜瓦多·洛佩斯(eduardo lopez)的葡萄牙水手的笔记中摘录了有关类人猿[2]的记载,除此之外我还从未见到任何其他有关类人猿的更早的报道。该书第十章,标题为“这个地区内的动物”,包括一段有关猿的印象的简要描述:“在松岗(songgan)地区的泽雷河(zaire)两岸,猿类成群,他们模仿人的姿势而引起贵人们极大的欢心。”这种记载几乎对于任何猿类都适合。倘若仅有这些记载,而没有德·布里(de bry)兄弟俩为该书配的木刻插图,倒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在第十一章“论证”中,画了两只“使贵人们欢心的猿”。图版中所包含的这些猿在木刻画中被忠实地摹绘下来(图1)。从图上可以看到,它们都是无尾、长臂和大耳,其大小与黑猩猩大致相当。这些猿的形象很可能与雕刻在同一图版上的那个具有两个翼、两条腿、头似鳄鱼的怪兽一样,都是那两位很有创意的兄弟所想象出来的虚构作品;要不然,它就很可能是艺术家们根据对大猩猩或黑猩猩的某些实际可靠的描述来进行创作的。反正,不管哪一种情况,这些画极其值得人们浏览一下,而对这一类动物最古老和最可靠的明确记载见于17世纪,由一位英国人所写。

    图1 使贵人们开心的猿[德·布里,1598]

    那一本最引人兴趣的古书《珀切斯巡游记》(purchas his pilgrimage)的第一版,是在1613年出版的。这本书里引用了珀切斯称为“安德鲁·巴特尔”(andrew battel)的那个人的许多谈话。据珀切斯说:“巴特尔[他是我的近邻,住在埃塞克斯郡(essex)一个叫利佛(leigh)的地方]在圣保罗城(saint paul)西班牙国王手下的总督马纽埃尔·锡尔弗拉·佩雷拉(manuel silvera perera)那里当兵,他和总督一起到安哥拉(angola)内地旅行。”他又提到:“我的朋友安德鲁·巴特尔在刚果王国住了好多年,因为他和住在一起的葡萄牙兵发生口角(他是该队的一个军曹),于是,便跑到树林里住了八九个月。”珀切斯从这位饱经风霜的老兵嘴里惊讶地听到:“有一种‘大猿’,如果我们可这样称呼的话,它们的身高与人一样,但它们的四肢要比人的四肢大一倍,身体相当强壮,全身长毛,总之,在其他方面,它们的整体形态与男人和女人的身材都很相似。[3]它们靠森林里树上长的野果充饥,夜间则住在树上。”

    但是,在同一作者于1625年出版的另一本《珀切斯巡游记》的第二部分第三章的一节描述,虽比以上描写要更详细和清楚些,而且常被人引用,但并不总是那么确切。这一章的标题为“安德鲁·巴特尔在埃塞克斯的利佛地方奇异探险记:巴特尔作为葡萄牙人的俘虏,被流放到安哥拉,并在那里和附近的地方住了将近18年。”这一章第六节的标题为“关于邦戈(bongo)、卡隆戈(calongo)、马永贝(mayombe)、马尼克索克(manikesocke),莫廷巴斯(motimbas)等省;关于怪猿庞戈及其狩猎;偶像崇拜;以及其他种种的观察”。

    卡隆戈省东邻邦戈省,北接马永贝省,沿海岸马永贝省与隆戈省相距19里格(leagues)[4]。

    马永贝省境内,林木繁茂,郁郁葱葱,一望无际,因此人在树荫下行走20天都见不到阳光,也感觉不到炎热。在这片土地上不长五谷杂粮,当地居民只好以香蕉、各种味道不错的草木根和坚果充饥。此外,也没有任何的家畜和家禽。

    但是他们把大量的大象肉当作珍品储藏着,还贮藏了各种各样的野兽肉和丰富的鱼类。在距离内格罗角[5](cape negro)以北2里格处,有一个很大的沙质海湾,这就是马永贝港。有时,葡萄牙人就从这个大沙湾运走原木,这里有一条叫班纳河(banna)的大河,一到冬天就到处泛滥,因为季风使海水倒灌。但当太阳向南偏斜时,小船就可以驶进河面,因为此时恰逢雨季,风平浪静。这条河很大,其中有很多岛屿,人们就定居在岛上。在那浓密的森林里,到处可见到狒狒、猴、猿和鹦鹉等。因此只身前往那里旅游的人,都会感到毛骨悚然。在这里还有两种怪兽,它们经常在林中出没,显得异常危险。

    在这两种怪兽中,当地土话将大的那种叫庞戈,小的则叫恩济科(engeco)。庞戈在身体比例上和人相似,不过从体形看,它更像个巨人而不像普通人。因为他身材高大,面貌如人、眼窝深凹,头上的长毛披到额头。除了脸、耳朵和手上不长毛之外,遍体长毛,但并不稠密,呈暗褐色。

    除腿部没有小腿肚外,和人并无差别。它总是靠两腿走路,在地上行走时,两手抱着颈背。它们栖居在树上,为防雨水,还搭起了窝棚。它们在森林中到处寻觅果实和坚果,借以充饥,因为它们并不吃任何肉类。它们不会说话,和其他野兽一样不具智力。当地居民在林中旅行时,就在夜间就寝的地方,燃起篝火。次日清晨,当旅游者离去后,许多庞戈就来到那里,围着篝火席地而坐,一直到篝火熄灭为止。可见它们并不懂得添柴加薪。庞戈来往成群结队,并杀死很多在森林中旅行的黑人。他们不知有多少次,袭击那些前来它们栖息地附近觅食的大象,并抢起像棍棒一样的拳头和木棒痛打大象,最后大象只好咆哮而逃。那些庞戈非常强悍,十个人也不可能捉住一只庞戈,所以从来也不可能将它们活捉;但是当地人仍可用毒箭射杀后,将庞戈的许多幼仔抓获。

    庞戈幼仔常用双手紧紧地抱住母亲的肚子,以致只要当地人杀死任一只雌性庞戈,就可以生擒仍死死吊在母亲肚子下的幼仔。

    当庞戈死亡时,它的同类就用在森林中经常能找到的大量树枝和木头将死者掩盖起来。[6]

    想要确定巴特尔所叙述的确切地区,好像并不困难。隆戈(longo)肯定是现今地图上通常拼读为“刚果”的卢安戈(loango)。马永贝现今仍位于卢安戈以北沿海岸19里格的地方;而地理学家现仍能指出基隆戈(cilongo)或基隆加(kilonga),马尼克索克(mani-kesocke)及莫廷巴斯(motimbas)等地名的位置。但是巴特尔提到的内格罗角,并非是现今南纬16度的内格罗角,因为卢安戈本身是在南纬四度。另一方面,这个“称为班那的大河”,正好相当于现代地理学家所称的“卡马”(camma)河和费尔南德瓦斯河(fernand vas)。这两条河在非洲海岸这一地段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三角洲。

    现在,这一“卡马”地区位于赤道以南约一度半的地方;加蓬(gaboon)位于赤道以北数英里处,而莫尼河(money)位于赤道以北约一度处。现代的博物学家,都知道在这两个地区曾活捉过最大的类人猿。可是,如今住在这些地区的土著们,把栖息在那里的两种大型猿中较小的一种,称之为恩济科或努希戈(n"schego)。因此,我们不能毫无理由地怀疑安德鲁·巴特尔所提到的那些他亲自了解到的事实,或者至少是根据西部非洲土著们直接的报告而得知的,尽管巴特尔“忘记提起”的另一种怪物恩济科的本性;可是人们对名为“庞戈”的动物的特征和习性已作了充分和仔细的描述。庞戈可能已经灭绝,至少已经失去了它的原始形态和最初意义。的确,这就证明了不但当年巴特尔时代,而且一直到最近,对“庞戈”一词的使用和当年巴特尔使用它时,在意义上是截然不同的。

    例如,我现在引用的珀切斯著作的第二章,包括“几内亚黄金王国的描述和历史性宣言等等,由荷兰文翻译并用拉丁文进行对照”,他在其中提到:

    加蓬河位于安哥拉河(rio de angra)以北约15英里处,距洛佩·贡萨尔维斯角(cape de lope gonsalvez),即洛佩斯角(cape lopez)以北8英里,距圣托马斯(stthomas)约15英里,正好位于赤道线之下。这是一大片很易为人知晓的土地。加蓬河河口在水深3或4英寻[7]处有一沙洲,从河口流入海中的河水,强烈地冲刷沙洲的上部。河流的入口处至少4英里宽;但当你到了一个称为庞戈岛的地方时,河宽就不超过2英里……河的两岸,矗立了许多树木……在庞戈岛上有一座奇异的高山。

    法国海军的士官也在书信中用和上文类似的说法,记载了加蓬河的宽度,树木顺岸排列一直延伸至水边,那里还有奔腾的河水自河口流出等。这些书信附在已故的m.伊西多·杰弗里·圣·希莱尔(m isidore geoff saint hilarire)关于大猩猩[8]的杰出论文的后面。士官们描述了河口有两个岛:低的叫做佩罗奎岛(perroquet),高的叫科尼奎岛(coniquet),岛上有三座圆锥状的山。据士官当中一个名叫m.弗郎凯(m franquet)的所说:科尼奎岛的酋长以前叫孟尼——庞戈(meni-pongo),因此它的含义是庞戈的领主;而努庞杰人(n"pongues)就把加蓬河口叫做努庞戈(n"pongo)[这与萨维奇(savage)博士看法一致,他证实了当地土著自称为努庞杰人]。

    在与野蛮人打交道时,一方面,最易误解他们对事物所使用的词汇,致使我们怀疑巴特尔一开始就把这一地区和许多仍栖息在这一地区的“大怪物”本身的名字互相混淆。但是它对于其他事情的看法(包括“小怪物”的名称在内)却是那样的正确,以致人们不愿再怀疑过去的旅行家有错;另一方面,我们将发现在一百年后的一位航海者会提及“博戈”(boggoe)的名字。这一名字是非洲一个完全不同的地区,即塞拉利昂(sierra leone)的居民们对一种大型猿的称呼。

    但是,我必须把这一问题,留给语言学家和旅行家去解决;如果不是“庞戈”这个词在类人猿后期的历史上扮演着特殊的角色,我们肯定不会对它做如此详细的讨论。

    巴特尔的后辈们才有幸看到被运到欧洲的第一个类人猿,也就是说,它的来访无论如何已经载入史册。在1641年出版的托尔披乌斯(tulpuis)所著的《医学观察》第三卷,第56章(或节)里,作者热衷于描述他称之为印度半羊人(satyrus indicus)的动物,“它被东印度群岛人(indians)[9]称之为奥兰乌旦(orang-autang)或森林人(man-of-the-wood),而非洲人则称为瑰奥斯·莫罗(quoias morrou)”。他提供了一幅非常好的插图,这幅图显然是根据这一动物活的标本绘制而成,即献给奥林奇(orange)亲王弗雷德里克·亨利(frederick henry)的“从安哥拉送来的宝贝”。据托尔披乌斯说,它像三岁小孩那样大,却像六岁小孩那样强壮,它的背上长满了黑毛,显然是一个年幼的黑猩猩[10]。

    在这期间,人们已经知道其他亚洲产的类人猿,不过一开始,这些动物总给人们以一种非常神秘的色彩。正如蓬提乌斯(bontius, 1658)对于他称之为“奥兰乌旦”的一种动物所作的记载和插图,全是那么荒唐和可笑;尽管他曾说过:“这个肖像是根据我亲自看到的实物画的。”但是他所说的肖像[11]不过是一个体披密毛、容貌非常漂亮的妇女,其身体的比例和双脚的大小完全和人一样。那位具有真才实学的英国解剖学家————泰森(tyson)对蓬提乌斯的描述的评论:“我承认我完全不相信他的所有描述”,是有充分根据的。

    图2 托尔披乌斯的“猩猩”(1641年)

    我们就是从上面提到的作者泰森和他的助手考珀(cowper)那里,才得到了这篇有关类人猿的第一篇具有科学精确性和完整性的报告,那是一篇标题为“奥兰乌旦,森林人(orang-outang, sive homo sylvestris),或矮人与猴、猿和人解剖学比较”的论文,该论文于1699年由皇家学会出版,它的确是一部非常有价值的论著,而且在某些方面可作为后继研究者的一个典范。泰森告诉我们,这个“矮人”是“从非洲安哥拉运来的;但最初是由这一国家的腹地得到的”。它的毛“呈炭黑色而且是笔直的”,“当它行走时,就像四足兽一样四肢着地,行动笨拙;它并没把手掌平展在地面上,而是用拳头的指关节着地行走,我观察到当它步行时显得软弱无力,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支持身体。”————“从头顶到脚跟的直线高度为26英寸”。

    即使泰森没有附上这么好的图(见图3、图4),我们也可按他描述的这些特征,证明他描述的“矮人”就是一只年幼的黑猩猩。可是后来,我非常意外地得到了考查泰森所解剖的那个重要动物的骨骼的机会,使我有可能独立地证明它的确是一个年龄很幼小的黑猩猩(troglodtes niger)[12]。虽然,泰森充分地认识到他的“矮人”和人的相似性,但他绝没有忽略这两者之间的差别。为了总结这篇专著,他首先统计了“奥兰乌旦或矮人比猿猴更像人的地方”,共达47处。然后又用了同样简短的34段文字,表明“奥兰乌旦或矮人与人不同,和更像猿、猴的地方”。

    泰森仔细地阅读了当年这一课题的文献之后,便得出了以下的结论,他认为所指的“矮人”和托尔披乌斯及蓬提乌斯的森林人不同;但也不是达珀(dapper)[或者说得更恰当是托尔披乌斯]的魁阿斯·莫罗、达科斯(d"arcos)所指的巴里斯(barris);又不是巴特尔所指的庞戈;但它可能是古人称为矮人的一种猿类;而且泰森还说过,尽管“这些动物在很多方面要比任一种类人猿,或者据我所知世上各种兽类,更加像人。但我不能把它视为是人和兽的杂种,而应当是一种兽类的后代,类人猿中一个特殊的种”。

    “黑猩猩”这个名称好像在18世纪前半叶便开始用来称呼现在非洲的一种著名猿类。但是,威廉·史密斯(william smith, 1769——1839)于1744年所著的《一次新的几内亚航海记》是当时唯一能使我们了解非洲类人猿知识的一个重要的补充读物。作者,这样描述塞拉利昂地区的这类动物:

    图3、图4 依据泰森第一图和第二图缩小的“矮人”(pygmie)(1699年)

    下面,我将描述被当地白种人称为曼特立儿(mandrill,亦称山魈)[13]的一种奇异动物,但我并不知道为什么如此称呼它,我以前也从未听到这一名字。就是那些也同样叫它们为曼特立的人,也仅知道这些动物完全不像猿,但它们与人类还有近似的地方。当它们的身体全部发育时其身材大小与我们中等身材的人一样,即它们的双腿要短得多,而双脚却较大;其手臂和手比例相称;它们的头大得畸形,面孔宽大扁平,除眉毛外脸上无毛;鼻子很小,嘴大唇薄。脸上覆盖了一层白色的皮肤显得非常丑陋,脸皮上长满了皱纹,活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牙齿又宽又黄,手和脸一样无毛,但也具有白肤,尽管身体的其他部位像熊一样长了又长又黑的体毛。它们从来不像猿那样用四肢行走,但当它们发急生气或被逗恼时,便像小孩那样大声呼喊或号叫……

    当我在舍尔布罗(sherbro)时,有一位名叫坎梅布斯(cummerbus)的先生(这人我在下面将有机会提到他),他把一只奇兽作为礼物送给我,当地人称这种兽为博戈(boggoe)。它是一个六个月大的雌仔,但即使如此幼小也要比狒狒大。由于这一雌仔是一类非常温柔的动物,我便把它交给一个善于饲养动物的奴隶来加以照管。但是每次当我离开甲板时,那些水手便开始戏弄它,有些人喜欢看它流泪和听它叫喊;而另一些人讨厌它那拖着鼻涕的鼻子;有一次这位负责照管雌仔的奴隶由于阻止一位伤害它的人,那个人就告诉这位奴隶,他很喜欢他的女同胞,同时问他是否愿意把它当做他的妻子?那位奴隶听到后马上回答说:“不,它不是我的妻子,它是一个白种女人,它才配当你的妻子。”我猜想这个黑人的机智回答,才使他不幸地死于非命,因为隔天早上,人们在纹盘下面发现了这位黑奴的尸体。

    从威廉·史密斯的描述和插图可以证明,他所称的“曼特立儿”或者“博戈”无疑应当是一种黑猩猩[14]。

    图5 模仿威廉·史密斯的“曼特立儿”图(1744年)

    尽管林奈(linnaeus)本人并没有亲自观察过亚洲或者是非洲的类人猿,而且对它们的实况一无所知,但是,他的学生霍皮乌斯在《瑞典科学院论文集》(amoenitates aca demicae)的第六部分“人形动物”中发表的一篇论文,可以被认为体现了林奈有关这些动物的观点。

    这篇论文附有一个图版,其中图6木刻图是一个缩小的模仿图。图的名称自左至右如下:1.蓬提乌斯穴居人(troglodyta bontii);2.艾德罗凡迪魔人(lucifer aldrovandi);3.托尔披乌斯半羊人(satyrus tulpii);4.爱德华兹矮人(pymaeus edwardi)。第一幅图是根据蓬提乌斯想象中的“奥兰——乌旦”绘下的拙劣的模仿图,不过林奈好像完全相信这种动物的存在;因为在他所著的《自然系统》的标准版里,将这种动物列为人属的第二种,即“夜人”(homo nocturnus)。艾德罗凡迪魔人是按照艾德罗凡迪斯(aldrovandus)所著的《胎生四脚兽》(1645年)一书的第二卷第249页中,在标题为“从中国来的称为巴比利乌斯(barbilius)稀奇猿”的插图模拟下来的。霍皮乌斯认为这种动物可能是猫尾人中的一种,尼古罗斯·科平(nicolaus koping)肯定这些猫尾人吃了一船的人,即船长和船上的所有人员。林奈在其《自然系统》一书中,在注解上称之为有尾人(homo caudatus),他好像倾向于把它看做为人属的第三种。根据特明克(temminck)的看法,托尔披斯半羊人是按照斯科汀(scotin)在1738年发表的黑猩猩的插图描绘得来的,我还没有读过这本原著。在《自然系统》中,它被描述为印度半羊人,林奈认为它可能与森林半羊人(satyrus sylvestris)是一个不同的种。最后一个称为爱德华兹矮人,是从爱德华兹的《自然史拾遗》(1758年)一书中一个年幼的“森林人”或猩猩幼儿的图中描绘下来的。

    图6 林奈的人形动物

    布丰要比他的老对手[15]幸运得多。他不但得到一个难得的机会,能对一个活的小黑猩猩进行研究,而且他还得到了一个成年的亚洲类人猿。这个类人猿是多年来被带到欧洲的这类动物中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成年标本。布丰在多布顿(daubenton, 1716——1800)的大力协助下,对这一动物进行了极为详细的描述,他根据其独特的身材比例,将这一动物命名为长臂猿。它就是现代的白掌长臂猿(hylbates lar)。

    这样,当布丰在1766年撰写他的巨著的第14卷时,亲自深入研究了一种年幼非洲类人猿和一个成年的亚洲种类人猿;另一方面,他又通过有关报道来了解猩猩和史密斯的曼特立儿的有关情况。此外,传教士阿贝·普雷沃斯特(abb&eacute; pr&eacute;vost, 1697——1763)在他1748年发表的《航海通史》中,把珀切斯著的《巡游记》中的大部分内容翻译成法文。而且布丰在《航海通史》一书中,发现了安德鲁·巴特尔有关庞戈和恩济科论文的法文译本。布丰打算把他得到的所有资料融合在一起,写进他著作中“猩猩或庞戈和焦科(jocko)”那一章中。他对这章标题附加了如下的注解:

    这个动物在东印度群岛称为奥兰乌旦,在刚果的洛万多(lowando)省,这个动物称为庞戈。

    这个动物在刚果被称为焦科或恩焦科(enjocko)。我们亦采用这一称呼。因en是冠词,我们可省略。

    就这样,安德鲁·巴特尔的“恩济科”才改名为“焦科”,由于布丰著作有广泛的普及性,因此焦科的称呼便在世界各地流行起来。但是,阿贝·普雷沃斯特和布丰两人认为巴特尔严谨的论文与其说是删去冠词“en”,倒不如说是大大曲解了原著的原意。巴特尔在声明中指出庞戈“不会说话,而且不见得比其他兽类更有理解力”,但是这句话却被布丰误译为“它虽不会说话但比其他动物更有理解力”。此外,珀切斯明确地说过,“一次与他在一起时,他告诉我,有一个庞戈把他的黑童掳走,他就和它们一起住了一个月”,可是在布丰的法译本中却译为“一个庞戈把他的一个小黑人掳走,使他在这些动物的社会中住了整整一年的时间”。

    布丰在引用了有关大庞戈的论述之后,正确地指出,时至今日所有带到欧洲的“焦科”和“猩猩”都是幼儿;而且他还指出,它们在成年时,也许长得像庞戈或“大猩猩”那样大。为此,他暂将“焦科”、“猩猩”和“庞戈”都归为一个种。这种提法或许和当时的认识水平相符。但是布丰并没有弄清史密斯的“曼特立儿”和他的“焦科”相类似的理由。我们对布丰竟把曼特立儿和一个像青脸狒狒那样完全不同的动物混淆起来,表示难以理解。

    20年以后,布丰改变了自己的见解,[16]而且表明了他的看法。他认为猩猩构成了一个属,下有两个种:大的种是巴特尔的庞戈,小的种是焦科。焦科就是东印度群岛的猩猩;而那些由他自己和托尔披乌斯所观察的并产自非洲的兽类,不过是年幼的庞戈。

    其间,荷兰博物学家沃斯梅尔(vosmaer)于1778年发表了一篇关于一只被送到荷兰的活猩猩幼仔的非常优秀的论文和插图;而他的同胞、著名的解剖学家彼得·坎佩尔(peter camper, 1722——1789)于1779年发表了一篇关于猩猩的论文。这篇论文和泰森的一篇关于黑猩猩的论文,具有同样的价值。他解剖了几只雌猩猩和一只雄猩猩,从它们的骨骼和齿列的构造进行分析,正确地推测它们都是幼仔。因此,他把这些猩猩幼仔与人进行类比之后,肯定了它们在成年时,身高不可能超过4英尺。此外,他对东印度群岛所产的真正的猩猩的种征,也是非常清楚的。

    他说:“猩猩不但在毛色和长脚趾方面与泰森的矮人和托尔披乌斯的猩猩不同,而且外形也与后两种有区别。它的双臂、双手和双脚都较长,相反,按身体比例来看,拇指却短得多,而脚的大趾也小得多”[17]。而且,“真正的猩猩,也就是说,亚洲和婆罗洲[18]的猩猩并不是希腊人,更不是盖伦[19]所描述的猿(pithecus)或无尾猿,它也不是庞戈、焦科,或托尔披乌斯的猩猩,或泰森的矮人,而是一种特异的动物。我将在下面几章中根据它的发音器官和骨骼,以最明确的方式来加以证明。”

    几年后,东印度群岛的荷兰殖民地总统府的一位高级官员,名叫m.拉德马赫尔(mradermacher),是巴达维亚(batavia)[20]文理学会的一位活跃的会员,他在学会专刊[21]的第二部分中,发表了一篇关于婆罗洲的叙事文。这是他在1779年至1781年写成的,其中除了记载趣闻逸事外,还包括有关猩猩的一些记载。他在文中提到,猩猩的小型种,就是沃斯梅尔和爱德华兹所说的“猩猩”,仅在婆罗洲发现,它主要栖息于斑查马辰(banjer massing)、曼帕瓦(manpauwa)和兰达克(landak)一带。他在旅居东印度群岛期间,曾经亲眼看见过50余只小型猩猩,它们的身高没有一个超过25英尺。拉德马赫尔继续说:若不是m.帕尔姆(m palm)侨居雷姆班(rembang)时的努力,恐怕至今人们仍把大型猩猩认为是一种怪物,正是帕尔姆从兰达克回到彭蒂安那(pontiana)时射杀了一只,并将之用酒精浸制后,送到巴达维亚,以便转送到欧洲。

    帕尔姆的信中记述捕获的情况如下:

    “随信附上猩猩一只,送呈阁下。长期以来,我曾出价一百多维尼卡币,作为让土著抓住一只4英尺或5英尺高的猩猩的赏金。我于今早八时左右意外地听到抓获猩猩的消息。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在通往兰达克的密林中,千方百计活捉这一狰狞的野兽。为了防止它逃跑,我们甚至忘记了吃饭。而且我们还必须提防它对我们进行报复,因为它不时地用手折断粗壮的木头和新鲜树枝,并向我们猛掷。这一恶作剧一直持续到下午四时,我们才决定向它开枪。我这回的射击非常成功,而且比我过去从船上进行的射击要高明得多,因为子弹正好穿进它胸膛的一侧,以致它没有受到很大的伤害。我把它运到船头时它仍活着。我们用绳子紧紧地把它捆住,直到第二天,它因伤重而死去。当我们的船到达后,所有彭蒂安那的人,都跑上船来看它。”帕尔姆从头顶到脚跟测得它的身高为49英寸。

    冯·武尔姆男爵(baron von wurmb)是一位非常聪明能干的德国官员,他当时在荷兰东印度公司任职,并兼任巴达维亚学会的秘书。他对这一动物进行研究并作了细致的描述,撰写了题为“婆罗洲的大型猩猩或东印度群岛的庞戈”的论文。该论文刊登在《巴达维亚学会会报》的同一卷内。冯·武尔姆在完成他的描述后,于1781年2月18日[22]在从巴达维亚发出的一封信中写道:“这个猩猩的标本浸没在白兰地酒中,已运到了欧洲,准备纳入奥林奇亲王的收藏中。”他接着写道:“我们不幸地听说轮船在途中失事。”冯·武尔姆于1781年逝世,在信中记述的事情正是他最后的遗墨。但是他在巴达维亚学会会报第四部分上发表的遗稿中,只有对一头4英尺高的雌性庞戈的简短描述并附有对它的各种测量数据。

    究竟两者中哪一个是由冯·武尔姆描述并被送到欧洲的原始标本呢?人们一般都认为那些标本都已送到欧洲,但我对这一事实表示怀疑。因为在《坎佩尔文选》的第一卷第64——66页的一篇“猩猩记”的论文中,有坎佩尔自己的附记,其中提到冯·武尔姆的一些论文,他继续写道:“至今,这类猿在欧洲从来没有见到。承蒙拉德马赫尔好意送给我这些动物中的一块头骨,此猿测得为53英寸,即其身高为4英尺5英寸。我曾把它的一些略图送到迈因斯市(mayence)的m.佐默林(m soemmering)那里去。在那里测量较正确,虽然其数据不能代表各部分的实际大小,但能对其外形有一个概念。”

    这些略图在1783年已由费希尔(fischer)和卢策(lucae)进行了复制[23],佐默林于1784年收到这些略图。如果冯·武尔姆的标本已经运到荷兰的话,坎佩尔当时不至于一无所知。可是坎佩尔却接着说:“从此以后,也许又捉到几头此类怪物,因为我仅在1784年6月27日那天,在奥林奇亲王的博物馆看见过以前送到馆里陈列的一具保存完整的猩猩骨骼标本,但复原得很差,其高度在4英尺以上。1785年12月19日,当我再次考查这一骨骼标本时,已经有一名叫奥尼木斯(onymus)的高手,对骨骼标本进行了正确的复原。”

    图7 “庞戈”头骨是由拉德马赫尔送给坎佩尔的

    [本图是卢策根据坎佩尔描绘的原图复制的]

    因此,这一骨骼显然就是一直被称之为冯·武尔姆的庞戈的骨骼。但它并不是冯·武尔姆所描述的那个动物的骨骼,尽管在所有重要的特点上无疑都是一致的。

    坎佩尔还想进一步说明这一骨骼的一些最重要特征,并指望不久后要对它进行详细的描述。但是显然,他对这个大型的“庞戈”和他描述的“小猩猩”之间的亲缘关系表示怀疑。

    原本打算做的深入研究,始终未能实现。而冯·武尔姆的庞戈,碰巧跟黑猩猩、长臂猿和猩猩并列在一起,成为类人猿中第四个罕见的种。其实,庞戈和当时所认识的黑猩猩或猩猩从其标本看来似乎截然不同。因为当时所研究的黑猩猩和猩猩的标本,其身材很小,面貌特别像人,性情文雅温顺;而冯·武尔姆的庞戈却是比它们几乎大一倍的怪兽,力强性猛,表情显得更加凶猛;其口部外突,尖牙利齿,而且面颊长成凸出的鼓肉,从而显得更加丑陋。

    最后,由于这支革命军队的一贯盗劫成性,他们把这个“庞戈”的骨骼从荷兰弄到了法国。而杰弗瑞·圣·希莱尔(geoffroy st hilaire, 1772——1844)和居维叶(georges cuvier, 1769——1832)为了证明这个“庞戈”和猩猩完全不同,而是与狒狒有亲缘关系,他们在1798年发表了对于这一标本的评述。

    在居维叶的《动物学概论》和他的巨著《动物界》的初版里,他甚至将“庞戈”归类为狒狒的一个种。但是,早在1818年,居维叶似乎已意识到自己的观点有误,从而采纳了布卢门巴哈(blumenbach)[24]在几年前蒂勒修斯(tilesius)提出的观点,认为婆罗洲庞戈只不过是一只成年猩猩而已。到了1824年,鲁道夫(rudolphi)通过对庞戈的齿列进行了前所未有的研究之后,证明历来所描述的猩猩都是年幼动物,同时还证明这些成年猩猩的头骨和牙齿,可能应当是在冯·武尔姆的庞戈中所看到的头骨和牙齿。在《动物界》的第二版(1829)里,居维叶根据“全身各个部位的比例”和“头部孔口和骨缝的排列配置”进行推断,认为庞戈就是成年的猩猩,“至少也应当是与猩猩亲缘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个种”。他的这一结论最终在欧文教授于1835年出版的《动物学学报》上刊登的论文以及特明克发表在《哺乳动物学专论》的论文中,得到了充分的肯定。特明克的论文之所以那么突出,就是因为他对猩猩的形态变异取决于其年龄和性别这一看法,提出了充分的证据。蒂德曼(tiedemann)最先发表了一篇关于猩猩幼儿大脑的论文;而桑迪福特(sandifort)、米勒(m&uuml;ller)和施勒格尔(schlegel)描述了成年猩猩的肌肉和内脏,而且还对东印度群岛的大猿在自然状态下的习性,最早做了详尽和可靠的报道;后来许多学者的研究对此又做了很多重要的补充。我们当时对成年猩猩比对其他任一种较大的成年类人猿更加熟悉。

    考虑到猩猩的分布,完全局限于亚洲的婆罗洲和苏门答腊等岛屿,因此可以肯定,冯·武尔姆描述的庞戈,[25]决不是巴特尔所指的庞戈。

    随着研究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发现,我们对猩猩的来历更加清晰,这就使我们能够断定,那些只分布于东方的其他类人猿,就是长臂猿几个不同的种。这些猿类身材较小,因此它们不像猩猩那样引人注目,但是它们广泛分布于许多国家,更便于人们对其进行观察。

    巴特尔描述的“庞戈”和“恩济科”栖居的地理区域,虽比发现猩猩和长臂猿的地方更靠近欧洲,但是我们对于非洲类人猿的了解的进展却显得比较缓慢;的确,直到最近几年,由于老一辈英国探险家的真实经历,才使我们对有关类人猿的情况有了充分的了解。直到1835年,上文提到的欧文教授在《动物学学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论黑猩猩和猩猩的骨骼”的优秀论文后,才使人们认识到成年黑猩猩的骨骼。因为这篇论文描述准确、对比周密、插图优美,不仅是了解黑猩猩,而且也是了解所有类人猿骨架的一篇划时代的杰作。

    这篇描述详尽的研究论文,明确表明年老的黑猩猩与泰森、布丰和特雷尔(traill)所了解的年幼黑猩猩,在身材和容貌上完全不同,而且年老猩猩和年幼猩猩间的情况也是如此。后来,萨维奇(savage)先生和美国传教士兼解剖学家怀曼(wyman)先生的重要研究工作,不仅证实了欧文的这一结论,而且还增加了很多新的资料。[26]

    在萨维奇博士许多有价值的发现中,最有趣的是今天生活在加蓬地方的土著,把黑猩猩叫做“恩契埃科”(ench&eacute;-eko),这个名称显然与巴特尔的“恩济科”是相同的。这一发现已为所有后来的研究者所证实。既然巴特尔的“小怪物”的真实存在已得到证实,我们自然就有理由更有把握地推测,巴特尔所说的“大怪物”————“庞戈”迟早也会为人们所发现。而实际上,在1819年,一位当代的旅行家鲍迪奇(bowdich)的确从土著中发现了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了第二种大猿的存在,这种猿被称为“印济纳”(ingena),“身高5英尺,肩宽4英尺”,它搭建了一所粗陋的房子,自己却睡在房子外面。

    1847年,萨维奇博士有幸在类人猿领域,又做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贡献。在一次旅途中,由于意外地被加蓬河所阻挡,在一位名叫威尔逊牧师的住宅里,他见到了一块头骨,据土著说“它是一种像猿类的动物,大小、凶恶的样子和习性等,都很引人注意”。萨维奇博士说:“从这个头骨的轮廓,以及几位机敏的土著所汇报的情况来判断,我相信这个头骨属于猩猩的一个新种(此处所说的猩猩和以往一般对“猩猩”所引用的意义相同,即指大猿)。我向威尔逊(wilson)先生表达了这一看法,并表达了要继续进行研究的愿望。如果可能的话,还想找一个活物或死的标本来研究,以做出定论。”萨维奇和威尔逊两位先生合作研究的结果,不仅对这一新的动物的习性做了非常完整的描述,而且使上面提过的优秀的美国解剖学家怀曼教授,能够依据这一丰富的资料,对这一新种的重要骨骼特征进行描述,这对科学具有更重要的贡献。加蓬当地的土著将这种动物称为“恩济埃纳”(eng&eacute;-ena),这个名称显然与鲍迪奇(bowdich)博士的“印济纳”相同,而萨维奇博士确信所有类人猿中最后发现的这个种,正是学者们长期探求的巴特尔的“庞戈”。

    这个结论的正确性不容置疑,因为“恩济埃纳”不仅以其陷凹的双眼、高大的身材和灰褐或铁灰的肤色等为特征,跟巴特尔的“大怪物”完全相同;而且居住在这些纬度的其他类人猿中只有一种黑猩猩,由于形体较小立刻就可以认出它是“小怪兽”,根据这一特征,加上它的体毛是黑色而非灰褐色,依此就可以排除它是“庞戈”的可能性。这个动物至今仍沿用巴特尔所熟悉的“恩济科”或“恩契埃科”等名字。有关它的重要情况在上面已经提及,在此不再赘述。

    然而,萨维奇博士在为“恩济埃纳”定种名时,巧妙地避开了被滥用的“庞戈”这一名字。但是他在汉诺(hanno)古老的《巡游记》中,找到了“戈列拉”(gorilla)这一词,并将它用在某些满身长毛的野人身上。这一野人是迦泰基(carthaginian)的航海者在非洲海岸的一个岛上所发现的。萨维奇将他的新猿用上“gorilla”这一种名,这就是“戈列拉”在当前成为耳熟能详的名称的由来。但是,萨维奇博士比他以后的某些学者更加谨慎,他绝不把自己发现的猿类鉴定为汉诺的“野人”,他仅仅说这些“野人”“可能是猩猩的一个种。”而我非常同意m.布鲁勒(m brull&eacute;)的意见,我认为把现代的“戈列拉”鉴定为迦泰基海军上将所指的“戈列拉”,是毫无根据的。

    自从萨维奇和怀曼的论文发表之后,欧文教授和巴黎植物园已故的迪韦尔努瓦(duvernoy)教授曾分别研究过“戈列拉”的骨骼。迪韦尔努瓦教授还进一步补充了一篇重要的文章,该文记述了肌肉系统和其他很多软体部分。与此同时,非洲的许多传教士和旅行家已经确认并补充了有关大型类人猿习性的原始论述。这个类人猿非常幸运地成为第一个为世人所知,同时也是最后一个对其进行科学研究的动物。

    自从巴特尔对珀切斯讲述他的“大怪物”和“小怪物”故事以来,至今已经历了两个半世纪,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最终才取得了确切的成果,即类人猿(anthropoids)共有四个不同的类型:在东亚有长臂猿和猩猩,而在西非有黑猩猩和大猩猩。

    上文已对类人猿的发现史作了详细的叙述,这些类人猿在身体结构和分布特征上有共同之处。它们的齿数与人相同,即在成年期,上下颌各有4枚门齿,2枚犬齿,4枚假臼齿(前臼齿)和6枚真臼齿(臼齿),即总共有32枚牙齿;而在幼儿时期的乳齿,总共只有20枚,即上下颌各有4枚门齿,2枚犬齿和4枚臼齿。这些类人猿被称之为狭鼻猿类,即它们的鼻孔朝下,两鼻孔之间有一狭隔膜。此外,它们的双臂总是比双腿长,但它们臂腿长度之间的差别因种而异,即有的大些,有的则较小。因此,如把这四种猿按臂长和腿长的比例依次进行排列,就形成一个系列,即猩猩为1∶1,长臂猿为1 ∶1,大猩猩为1 ∶1,而黑猩猩则1∶1。这四种猿,前肢的末端都有手,手上具有或长或短的拇指;可是足的大趾总比人小些,但远比人的大趾灵活,并跟拇指一样,能与其他趾相对握。这些猿类都没有尾巴,也没有像猴类中常具有的那种颊囊。另外,它们都栖居在旧大陆地区。

    长臂猿在类人猿中,身材最小、最苗条,而且四肢也最长。它们的两臂与身长的比例,比任何一种类人猿都要长些,所以当它们直立时,两手可触及地面。它们的手比脚长,而且只有这种类人猿的臀部具有胼胝,这点与比它低等的猴类相同。它们有各种不同的肤色。猩猩在直立时,前肢手臂能伸到脚踝。它们的拇指和大趾都很短,而且它们的脚比手长。它们满身长满红褐色的毛;成年雄性的面部两侧,一般各有柔韧的、像脂肪瘤一样的半月状突出物。黑猩猩的臂长过膝;它们的拇指和大趾都很大;体毛黑色,而脸皮却显得苍白。大猩猩的臂长可达腿的中部,具有大的拇指和大趾;脚比手长;脸黑,体毛呈灰色或暗褐色。

    博物学家把这些类人猿定为不同的属和种,从我当前撰写本书的目的来看,没有必要对这些属种的不同特征进行详细描述。但值得一提的是,猩猩和长臂猿分别归为两个不同的属,前者为猩猩属(simia),而后者为长臂猿属(hylobates)。而对于黑猩猩和大猩猩,有人简单地将它们定为一个属的不同种,即穴居猿属(troglodytes)的两个种;而有的则把它们定为两个属,黑猩猩仍保留为穴居猿属,而“恩济埃纳”或“庞戈”(即上述的“戈列拉”)归为大猩猩属(gorilla)。

    要取得类人猿的习性和生活方式的可靠知识,要比获得其体型构造的正确信息更难得。

    在上一代人中,要发现像华莱士那样的人是很难的,他在身体、心理和道德上都适于在美洲和亚洲的热带原始森林里进行探险,而不致受到伤害。就在这次探险中,他搜集了丰富的资料。同时他还根据这些资料,敏锐地得出了合理的结论。但是作为一个普通的探险者或采集者,要到猩猩、黑猩猩和大猩猩喜欢栖居的亚洲和非洲的赤道地区的密林,会碰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即使是到瘴气弥漫的海岸地区作短时间考察,就得冒生命危险,当他面对腹地的危险有所退缩也就在所难免了。也难怪他们只好满足于鼓励那些对当地气候较为适应的土著提供各种近似神话的报道和传说,这些土著太乐意这样做了,而他们则根据这些材料加以整理。

    有关类人猿习性的早期论述,大部分都是按照这一方式取得的。必须承认,甚至如今流行的报道,大部分也都没有非常可靠的依据。现在我们所掌握的有关长臂猿的最好资料,几乎全部是根据欧洲人提供的直接证据。而接下来的最好证据,是有关猩猩的论述。至于我们对黑猩猩和大猩猩习性的知识,还非常需要受过训练的欧洲人能提供更多的目击证据,加以证实和补充。

    因此,要力图对我们认为是可信的、这些动物的情况形成一种见解,先从了解得最多的类人猿,即长臂猿和猩猩开始,可能较为合适。同时要利用这些类人猿的完全可靠的资料,作为大致判断关于其他类人猿记述真伪的标准。

    长臂猿[27]共有六个种,它们分别发现于爪哇、苏门答腊、婆罗洲等亚洲岛屿,并穿过亚洲大陆的马六甲、暹罗[28]、阿拉干到印度斯坦(hindostan)[29]的某部。[30]最大的长臂猿其高度自头顶到脚跟可达三英尺零几英寸,比其他类人猿要矮些;由于其身材苗条,以致从整体看,其个子既矮又瘦小。

    图8 一种长臂猿[帽长臂猿(hylobates pileatus)]

    [依据沃尔夫(wolf)]

    萨洛蒙·米勒(salomon m&uuml;ller)博士是一位荷兰资深博物学家,他旅居东印度群岛多年,关于他的个人经历,我将会多次提及,据他所述,长臂猴是真正的山栖动物,喜欢栖住在山坡和山脚,尽管它们很少登上超过无花果树分布的范围。它们整天攀爬于高高的树梢间,可是一到傍晚,便结成小群来到开阔的地面上。一旦发现人,它们便马上冲向山边,然后消失在阴沉沉的山谷中。

    所有目击者都证实,长臂猿能够发出巨大的叫声。根据我刚才提到的那位作者[31]说,其中有一只叫赛曼(siamang)的长臂猿,它所发出的声音“低沉而凄厉,其音调像是阁——爱克、阁——爱克、阁——爱克、阁——爱克、哈、哈、哈、哈、哈、哈(goek,goek,goek,goek,goek ha ha ha ha haaāāā),即使在半里格外都能容易地听到”。当它吼叫时,与发声器官有关的喉咙之下有一个大膜袋,即所谓的“喉囊”,会变得非常膨大;可是当长臂猿恢复平静时,喉囊便随之缩小。

    m.迪沃歇(m duvaucel)同样也肯定赛曼的叫声数英里之外亦能听到,而且在森林中久久回响。马丁(martin)先生[32]亦描述敏捷的长臂猿在一个房间里吼叫时声音“震耳欲聋”,而且“从叫声的强度能很好地推算它在广阔森林中产生的回响”。据一位有成就的音乐家和动物学家沃特豪斯(waterhouse)[33]先生说:“长臂猿的叫声肯定要比他以前听过的任何一位歌手的歌声强有力得多。”值得提醒的是,长臂猿的身材大小还不到人身高的一半,而且身材按比例要比人瘦小得多。

    已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不同种的长臂猿都很容易采取直立的姿势。乔治·贝内特(george bent)先生[34]是一位出色的观察家,他描述了一只他饲养了一段时间的雄性合趾长臂猿(hylobatus syndoctylus)。他说:“当它在平地上时常常直立行走,双臂或者下垂,这就使它能借助指关节支撑地面帮着步行;或更常见的是,高举双臂,几乎成直立的位置,用悬垂的双手随时去握着一根绳索,一遇到危险或见到生人冒犯时便向上爬。它在直立行走时走得虽然相当快,但走路的姿态却是摇摇晃晃;一旦被人追赶,又没有机会攀登逃逸时,便马上四肢着地进行逃跑……当它在直立行走时,两腿和两脚均向外,以致造成它走路摇摇摆摆,好像弯腿走路的样子。”

    巴勒(burrough)博士还描绘了另一种名叫“霍拉克”(horlack)或“胡勒克”(hooluk)的长臂猿。

    它们直立步行;当它们在地板上或在一个开阔的旷野上直立行走时,通过把双手高举过头顶,两臂在腕部和肘中稍稍弯曲,从而稳妥地让自己保持平衡姿态,然后便左右摇晃地向前猛跑;如果被迫要加快速度时,它们便将前肢(双手)着地协助奔跑,这样看来它是在跳着而不是跑着向前,但是,它们的身体仍然保持了近乎直立的姿态。

    然而,温斯洛·刘易斯(winslow lewis)博士[35]提供的证据却多少有些差别。

    “长臂猿行走的唯一方式是靠其后肢或下肢的末端,前肢或上肢则向上高举,以便保持身体的平衡,正如在庙会走绳索的艺人,手持长棍来保持身体的平衡一样。它们举步前进时,不是靠两腿交互向前移动,而是双腿同时并举,就像跳跃一样”。萨洛蒙·米勒博士也提到,长臂猿在地面行走时,仅靠后肢做一系列蹒跚状的近距离跳跃,身体在跳跃时却一直保持直立的姿势。

    马丁先生也从他自己的亲身观察,大体上谈到了长臂猿的情况:

    长臂猿非常适应于树栖生活,它们在树枝之间攀跃时表现得无比灵活,但在平地行走时,人们可以想象到它们是那样的笨拙和忸怩不安。它们直立行走时姿态摇摆不定,但步伐灵巧。为使身体保持平衡,它们或者用两手屈曲着指节交替地接触地面,或者高举双臂。它和黑猩猩一样,行走时狭长的整个脚底迅即着地又抬起,完全没有弹性的步伐。

    根据这些大量并存和独立的证据表明,人们没有理由怀疑长臂猴平常习惯于采取直立姿态。

    但是平地并不是长臂猿展示它们异常特殊的运动能力的地方。根据这一异常的运动能力,人们几乎要将它们归到飞翔的哺乳动物中,而不是普通的攀缘哺乳动物。

    马丁先生在1840年对生活在动物园的一种敏捷长臂猿(hylobates agilis)的动作,发表了一篇优秀和生动的报道,在此我将全文摘引如下:

    几乎难以用文字来表述一只雌性长臂猿动作的敏捷和灵活,她确实可称之为空中动物,因为当她在树枝间攀爬跳跃时,整套动作运用自如。在此过程中,她的双手和双臂就是她在林中活动的专用器官;她用一只手(例如右手)支撑着树枝,身体好像被一根绳子挂在树上一样,用力纵身向前、说时迟那时快左手瞬间握住远处的一根树枝,然后又迫不及待地纵身向前,此时再用右手攀上前面她瞄准的树枝,并马上换手。就这样两手不断交互攀握树枝而奋力前进。照这样,每次可以移动12英尺至18英尺的距离。几小时的轻松前行,毫无疲劳的样子。显然,如果树林中有更大的空间,她每次就能轻易跳过远远超过18英尺的距离。因此迪沃歇曾明言,他曾经看见过长臂猿从一树枝跳到另一树枝,其距离竟可达40英尺之多,这话虽然令人惊讶,但还是可信的。有时,她在握着树枝前进时,仅用一臂之力,就将自己摔出,并以极快的速度绕着树枝旋转一圈,其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然后又以同样的速度继续向前。观察此时的长臂猿怎样突然停住,是件特别有趣的事。从她旋转跳跃的速度而产生的冲力和跳跃的距离来看,如果要突然停止,她似乎应当把动作速度逐渐放慢。但只见她在飞跃的过程中,突然抓住一根树枝,把身体举起,就像是玩魔术一样,忽然又用脚握住树枝,便安稳地坐在枝上。接着她又突然继续向前跳跃。

    下面提到的事实,将显示她的某些动作多么灵活和敏捷。人们把一只活鸟自由地放飞在她住的笼里;她在凝视鸟的飞行时,同时向远处的树枝做远距离的飞跃,只见她在飞跃过程中一手抓住这只鸟,另一手则握住那一树枝。她同时很成功地达到既抓住鸟又抓住树枝这两个目的,就好像她把注意力只集中到一个目标那样。还得补充说明的是,她抓住鸟后,马上把鸟头咬断并将其羽毛拔掉,然后随手扔掉,并不打算将它吃掉。

    在另一种情况下,这一动物从她栖息的树上,跃过至少12英尺宽的通道而撞向一扇窗户,人们不禁猜想那扇窗玻璃是否会被打破,但事实并非如此。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只见她用手抓住窗玻璃之间狭窄的窗框,不一会儿就以相当的冲力又跳回她原来离开的笼子。这说明,完成上述动作不但需要很大的力气,而且还需要最大的精准度。

    长臂猴的性情似乎很温和,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它被惹怒时,便会凶猛地咬人,如有一只雌性敏捷长臂猿曾用她那长长的犬齿凶猛地将一位男子咬成重伤并致其死亡;而且,她还伤害过其他很多人,为了防备起见,人们便将她那些令人望而生畏的牙齿锉平。但是,一旦当她遭到威吓时,她还会对饲养员怒目而视。长臂猿吃各种各样的昆虫,但一般似乎并不吃动物性食物。可是,贝内特先生曾看见过一只长臂猿捉到一只活蜥蜴,并贪婪地将它生吞。长臂猴喝水时,通常将手指沾在水中,然后舐指头上的水。人们断定它们是坐着睡觉的。

    迪沃歇肯定,他曾见过很多雌性长臂猿把幼儿带到水边,替幼儿洗脸,而且不顾幼儿的啼哭和反对。贝内特先生曾作为一个趣闻,告诉过我们,它们在遭到囚禁时,仍显得温顺可爱,就像被宠坏的儿童那样喜欢搞恶作剧,爱耍脾气,决不缺乏某种是非观念。贝内特所饲养的长臂猿好像有一种喜欢把小屋里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的怪癖。它对其中的一块肥皂特别感兴趣,由于挪动这块肥皂,曾一再遭到贝内特的责骂。贝内特说:“有一天早晨,我正在写字,这只长臂猿就在小屋里,当我用两眼盯住它时,我看见这个小家伙正拿着那块肥皂。我趁它不注意便盯着它的一举一动,而它也不时地向我坐的地方窥视。我装作在写字的样子,它看我正在忙我的事时,便用爪抓住那块肥皂偷偷跑掉了。当它跑到屋子中间时,我以一种不让它受惊的声调轻轻地和它说话。它发现我看见了它,就马上走回来,并把那块肥皂放回到与原处接近的地方。从它的举动看来,肯定存在着某种超越本能的意识。即从最初偷走肥皂到最后送回肥皂的行动中,它明显地流露出做错事的意识,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一种意识在作怪,还能有什么理由来解释这一现象呢?”

    由萨洛蒙·米勒博士和施勒格尔博士合著的《荷兰殖民地博物史(1839——1845)》,是当前对猩猩最详尽的博物学记述,而我讲述的有关猩猩这一课题,几乎完全根据上述两位作者在其论著中的记述。同时我还从布鲁克、华莱士和其他作者的著作中,引用过一些重要的细节,补充到各个章节里。

    猩猩的身高看来似乎很少超过4英尺,但其身材却很庞大,据测量它的身围,是身高的三分之二[36],见图9。

    一方面,猩猩仅分布于苏门答腊和婆罗洲,但它们在这些岛屿也不常见。它们常住在这两岛低矮平坦的平原上,而从未在山区发现过。猩猩喜欢栖居在从海岸延伸到内地的极为茂密的森林中。因此,猩猩只在苏门答腊东部有森林分布的地方才可以见到,尽管偶尔也发现它们游荡到西部地区。

    另一方面,在婆罗洲,除了在山区和人口稠密的地方外,其他地区一般均有猩猩的分布。在适宜的地区,猎人如果运气好,则一天内可以遇到三四只猩猩。

    除了在交配期,老年雄猩猩常常是独居生活,而那些老年雌猩猩则和未成年的雄猩猩往往三五成群。年老的雌猩猩偶尔有小猩猩陪伴着,但是怀孕的母猩猩通常是分居的,且有时分娩幼仔后仍继续分居。小猩猩似乎得到母猩猩极长时间的抚养,这可能是由于小猩猩生长缓慢的缘故。当母猩猩在攀登时,总是把小猩猩抱在怀里,这时小猩猩就紧紧抓住母猩猩的毛[37]。至于究竟到几岁时小猩猩才具有生殖能力,以及母猩猩和小猩猩一起究竟要住多久,都不太了解,但看来很可能要到10岁或15岁才成年。在巴达维亚,有一头饲养了5年的雌猩猩,还没有达到野生雌猩猩身高的。很可能当它们成年后,还要继续生长。尽管长得较慢,但它们可以活到四五十岁。据戴耶克人(dyaks)[38]称,那些年老的猩猩,不但满口牙齿都已脱落,而且攀登时也显得相当困难,它们靠那些被风刮落下来的果实和多汁的野草来维持生活。

    图9 一只成年的雄性猩猩

    (依据米勒和施勒格尔)

    猩猩动作迟钝,完全不像长臂猿那样,具有那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活力。似乎只有饥饿才能激发它们。可是,一旦吃饱肚子,便故态重演,又进入懒洋洋的状态。当它坐下来时,便弯腰俯首,两眼直盯着地面。它们有时用手抓住树枝,有时却把两手无力地垂在体侧,甚至可以在原地几乎不动,以同一姿势呆上好几个小时,而且还不时地发出深远而低沉的吼叫声。在白天,它常常是从一棵树梢攀缘到另一棵树梢上。只有在晚上,它才从树上爬到地面。万一遭到危险威胁,它便立即躲藏到树底下的阴暗处。如果不被猎人所袭击,它可以长时间逗留在同一地方;而且有时可在同一棵树上,呆上好几天,并在树枝间找一个坚实的地方,作为它睡觉的床。猩猩很少在大树的顶上过夜,这可能是由于树顶风太大又冷的缘故。一旦夜幕降临,它便从树的高处下来,在树的较低和较暗的地方,或者在树叶多的树枝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床”就寝。在这些小树中,它们偏爱尼帕棕榈、露兜树,或那些使婆罗洲原始森林显现特有景观的寄生兰中的一种。但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是它确定要睡觉之后,它就为自己搭建一个巢。这种巢选用小树枝和树叶,铺在它选定地点的周围,然后它将树枝弄弯,和叶子相互交叉在一起,再铺上蕨类、兰类和露兜树、尼帕棕榈及其他植物的大型叶子,以使床铺变得柔软。米勒所看见的那些巢,多数是最近才搭建的,它们位于离地面10英尺到25英尺的高处,而其周边长度平均为二三英尺。有的巢竟填了几英寸厚的露兜叶,另外一些,显然仅仅是把折断的树枝,围绕一个共同的中心铺设成一个规则的平台。詹姆斯·布鲁克(james brooke)爵士说:“他提到的在树上所建成的简陋茅舍,既没有屋顶,也没有任何遮盖,将其称之为坐席或巢更为合适些。它们造巢之敏捷,真令人感到吃惊。我曾经有机会见到一只受伤的雌猩猩,只见它仅用了一分钟,就把树枝编在一起,然后就坐在其上。”

    根据婆罗洲的本地人戴耶克人说,猩猩在太阳从地平线升起和在大雾被驱散之前,难得离开它们的床舍。它们每天大约上午九时起床,大约下午五时就寝,但有时一直推迟到黄昏以后才入睡。它有时仰睡,或者转向左侧或右侧而睡,将两腿向躯体收缩,把手枕在头下。当夜间寒冷、刮风或下雨时,它常常把建造床铺时用的露兜树、棕榈、蕨类等大量叶子,覆盖在身上,而且特别注意将头埋在树叶里。就是这种遮掩身体的习性,也许是导致猩猩能在树上建造茅舍的传说的起因。

    虽然猩猩在白天大都栖息在巨树的树枝之间,却很少见到它们像其他类人猿,特别是长臂猿那样,蹲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相反,猩猩只栖息在细小、长满叶子的枝丛中,所以它栖居在树顶上的身影刚好能落入人们的视野,这种生活方式跟猩猩后肢的构造,尤其是跟它臀部的构造有着密切关系。由于它的臀部不像许多低等猿类,甚至像长臂猿那样具有胼胝,它们那称之为坐骨的骨盆,在表面形成了坚固的骨架,猩猩坐着的时候,身体就靠这个骨架支撑,它的骨盆不像其他具有胼胝体的猿类那样张开,倒是更像人类的骨盆。

    猩猩在攀登时,是那样地缓慢,而又小心翼翼,[39]它的动作看来更像人而非猿。它在攀登时,特别注意自己的双脚,似乎要比其他猿类更经不起受伤的样子。长臂猿在树枝间来回摆动时,主要是靠它的前臂;而猩猩不像长臂猿,它甚至从不做最短距离的跳跃。在攀登时,它的手脚交互向前移动,或者用手紧紧抓住树枝之后,将两足一同收缩。在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时,它总是要找到两棵树枝接近或者是两枝交叉的地方。就是当它被紧追时,它那小心翼翼的模样也实在令人惊叹:先摇一摇树枝,看它是否能载得起自己,然后才逐渐地把自己的体重靠在一根悬垂的树枝上,使树枝压弯形成一座桥,然后从这棵树爬到另一棵树上。[40]

    猩猩在地面上总是靠四肢行走,显得既费劲,又摇摇晃晃。刚起步时,它比人要跑得快,但不久之后就会被人赶上。当它奔跑时,它那长长的双臂只稍作弯曲,身体明显地站立起来,姿势就好比一个驼背老人扶着拐杖走路一样。猩猩在行走时,身体通常一直向前,不像其他猿类那样,在奔跑时身体多少向两侧倾斜;除了长臂猿以外,它在行走方式和其他很多方面,都明显与其他的猿类有别。

    猩猩不能把它的双足平踩在地面上,而是靠脚底外缘来支持其体重。脚跟更多着地,而弯曲的脚趾通过其第一个关节的上部着地,双脚的最外侧两趾则完全着地。它的双手则以相反的方式起到支撑作用,亦即手的内侧成为主要的支撑力量。手指以这样一种方式弯曲,即手指的前面关节,尤其是最内侧两个手指[41]的前面关节以上部分着地,而可以伸直和自由活动的大拇指指尖,不过作为一个辅助支点而已。

    猩猩从来不是单靠它的后肢站立,可是,所有的插图都把它画成后腿站立,而且还错误地认为,它是用棍棒来防护自己的;其他类似的插图,也同样是虚构的。

    猩猩的长臂具有特殊的作用,它不但用于攀登,而且可以从不能支持其体重的树枝上采集食物。无花果、各种花和不同类型的嫩叶都是猩猩的主要食物。但是曾在一只雄猩猩的胃里,发现过两三英尺长的竹片[42]。还没有听说过它们曾吃活的动物。

    猩猩在幼小时被活捉后加以饲养,会逐渐变得驯服。它们似乎的确想融入人类社会。尽管在外观上显得迟钝不够活泼,但它毕竟是一种非常粗野而又胆怯的动物。婆罗洲本地的戴耶克人曾断言,当老年雄猩猩仅受箭伤时,有时竟然离开树林,并愤怒地向它们的敌人冲击。在这种时刻,它的敌人出于安全只能马上奔逃,否则如果被抓住,肯定会遭到猩猩的杀害。[43]

    尽管猩猩力大无比,但却少有自卫企图,特别是当它们受到火器攻击时。它们遇到这一情况,便尽力隐匿自己,或者沿着树梢逃逸。它一边逃,一边折断树枝,并将断枝掷下。当它们受伤后,便逃到树梢的顶端,而且发出一种怪叫,声音单调,最初是尖厉、刺耳,经过较长时间后,便转为发出像豹子那样低沉的吼声。当猩猩发出高音时,便把自己的嘴唇,突出成漏斗状;而当发低音时,就把嘴大大张开,同时它的大喉袋囊也变得膨胀起来。

    据婆罗洲本地的戴耶克人说,能与猩猩较量高低的动物仅有鳄鱼。当猩猩到水边时,偶尔会被鳄鱼捉住。但是当地人说,猩猩要比鳄鱼凶猛,它或者将鳄鱼打死,或者把鳄鱼的上下颚扯成两半,致使其喉咙撕裂。

    上述的大部分情节,可能是米勒博士从婆罗洲戴耶克猎人的报告中得来;但据说有一头身高4英尺的大雄猩猩,经过他一个月的饲养观察后,才知道它有一种非常坏的性格。

    另一方面,华莱士先生证实他曾多次亲眼看到猩猩被追赶时将树枝掷下来。“的确它并非将树枝掷向某一个人,不过是把树枝垂直地掷下来而已,这是因为从很高的树顶上,显然不可能将树枝掷得很远。有一次,有一只叫米埃斯的雌猿待在一棵榴梿树上,连续不断地将树枝和重而带刺的果实(大的重达32磅)投掷下来,至少持续了10分钟之久。它就采用这种举动有效地使我们无法接近它所栖之树。我们可以看到它在折断和掷下树枝时所表现的各种激怒的样子,它还不时地发出和啷筒一样高昂的哼声,这种样子分明是一种恶作剧。”————参阅1856年《博物学年鉴》中“猩猩的习性”一文。你将会注意到这一叙述和外交官帕尔姆信中所包括的上述引文是完全一致的。

    米勒说:“它是一种非常野蛮的野兽,既健壮无比,又极其狡诈;如有人走近它跟前时,它就缓慢地站起来,并发出一种低沉的咆哮,两眼紧紧盯住它要攻击对象的那个方向,并慢慢地把手从笼子的横杆间伸出,迅即伸出长臂,进行突然袭击,通常抓住人的脸部。”它从来不用嘴咬人(尽管猩猩彼此间互相对咬),它的双手就是它进行攻击和防卫的重大武器。

    猩猩的智力是非常高的。米勒认为,尽管猩猩的能力曾被高估,但是,如果居维叶看过这一标本,就不会认为它的智力只不过比狗的智力稍高一些而已。

    它的听觉相当敏锐,但是视觉似乎不太完善。它的下唇是重要的触觉器官,而且在喝水时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下唇向外伸出时,犹如一个水槽,既可以盛住正在下的雨水,也可以接纳半瓢椰壳容量的水,用来满足猩猩本身喝水的需要。而且,猩猩喝水时,它就把瓢里的水,倒入由下唇突出而形成的槽内。

    在婆罗洲的马来人,把猩猩叫做“奥兰乌旦”(orang-utan),戴耶克人称之为“米埃斯”(mias),戴耶克人把当地的猩猩分为几个种,如帕潘米埃斯(mias pappan)或济莫(zimo),卡苏米埃斯(mias kassu)及兰比米埃斯(mias rambi)。但是上述提到的几个种,是否归为不同的种,或者仅仅是不同的种族(races),以及其中无论哪一种与苏门答腊的猩猩的相似程度究竟怎么样(华莱士先生认为帕潘米埃斯和苏门答腊的猩猩是相同的),这些问题至今仍悬而未决。而且这些大猿的变异范围很大,要解决这一问题实非易事。华莱士先生[44]对于那个叫做“帕潘米埃斯”的猩猩观察记述如下:

    它以身材高大和脸面侧向膨胀形成颞肌上脂肪质的隆起或隆脊这些特征,而为人们所熟知。因为这些隆起完全柔软平滑并具伸缩性,曾被误称为胼胝(callostities)。我所测量的5只猩猩的数据有所不同,如从脚跟至头顶的高度,仅有4英尺1英寸~4英尺2英寸;而它的身围为3英尺~3英尺7英寸半;两臂伸展时的范围为7英尺2英寸~7英尺6英寸;脸的宽度从10~13英寸。毛发的颜色和长度亦随个体不同而异,即使同一个体也因其所处部位不同而变化。有的在大脚趾上有发育不全的爪,而其他的却一点也没有。但它们在其他方面并未显出在外部形态上具有甚至足够依据其来划分为变种的差异。

    可是,当我们鉴定这些个体的头骨时,还发现它们在形状、各部分的比例和大小上,都存在明显的差别,没有两个头骨是完全一样的。面部侧面的斜度,口鼻部的突出程度,连同头骨的大小都不一样。这就犹如人类之中,高加索人和非洲人的头骨之间,彼此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一样。眼眶的高度和宽度均有差异;颅骨脊或单或双,或充分发育或发育很差。颧骨孔的大小变异很大。头骨在比例上的这一差异,使我们能满意地解释具单脊突与双脊突头骨所形成的明显差异,也就是根据两种不同的头骨,曾经被认为足以证明两种大型猩猩的存在。头骨外表大小的变异相当大,而颧骨孔和颞肌也存在同样的差异;但是它们彼此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一块小的颞肌常长在大头骨表面,同样,小头骨上也会长大颞肌。具有最大和最强的颌和最宽颧骨孔的那些头骨,颞肌是如此之大以致在头骨的顶部会合,由此形成的骨脊将两边的肌肉分隔,而且最小的头骨表面形成的骨脊最高。如头骨面积大、颌较弱小和颧骨孔小,则两侧颞肌就达不到头顶,便在肌肉之间留下1~2英寸的间隙,而且沿着肌肉的边缘,即两肌之间,形成了小小的骨脊。还发现一些中间类型,其骨脊仅在头骨的后部相会。因此,骨脊的形状与大小和年龄无关,有时,年幼猩猩的骨脊反而很发达。特明克教授认为,莱登(leyden)博物馆收藏的一系列头骨,亦表明了相同的结果。

    华莱士先生观察了两只成年雄猩猩(婆罗洲戴耶克人称为卡苏米埃斯),他发现它们和其他猩猩的区别非常明显,为此决定将它们归为不同的种。这两只猩猩的身高分别为3英尺8英寸和3英尺9英寸。面颊不具瘤状隆起,但其他方面都和大猿相似。头骨虽无中矢脊,但具有两根骨脊,彼此相距1~2英寸,与欧文教授的莫林奥猩猩(simia morio)相似。但是,它们的牙齿却很大,相当于或超过其他种的牙齿。据华莱士先生的意见,这两种猩猩雌性虽然没有颊瘤,并与较小的雄猩猩类似,但其身高矮了1~3英寸,而且犬齿比较小,呈半截状,基部膨大,这点和所谓的莫林奥猩猩相似,完全有可能的是,在同一物种内,雌性头骨与较小的雄性头骨类似。据华莱士先生的意见,这一较小种的雄性和雌性,可以根据其上颌中央门齿的相对大小这一特征来区分。

    据我所知,还没有人对我上述有关两种亚洲产的类人猿习性所作的精确叙述提出过异议。假如果真如此,那么无可置疑的是,这种类人猿具有如下特征:

    1.它们可以作直立或半直立姿势,沿着地面从容行走,无须靠两臂的直接支撑。

    2.它们可以发出极其响亮的声音,以致在一二英里远处都能清晰地听到。

    3.当它们被激怒时,可能做出极其恶劣和粗暴的举动,尤其是成年的雄猩猩更是如此。

    4.它们能搭建供睡眠的巢。

    这就是对亚洲产的类人猿所公认的事实。单凭类比原则,也许我们有理由推想,非洲产的类人猿种也可以单独或共同具有与亚洲类人猿相似的特征;或者无论如何总可以驳倒那些故意刁难这些直接证据的反对意见,正是这些证据可以支持它们的存在。而且,如果可以证实任何一种非洲猿的躯体结构,要比亚洲猿,更适于作直立姿态和进行有效的攻击,那么对于非洲猿有时采取直立姿态或作侵略性行动,就更没有理由加以怀疑了。

    自泰森和托尔披乌斯两人之后,出现大量有关饲养条件下幼小黑猩猩的习性方面的报道和评述。但是关于成年黑猩猩,在萨维奇博士的论文发表以前,对它们原来生活于森林中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几乎没有确实可靠的证据。这篇论文我已在前面引用过。文中包括萨维奇博士当时住在贝宁湾(bight of benin)西北边界的帕尔马斯角(cape palmas)时,亲自观察所做的笔记,和他认为由可信的来源所搜集到的资料。

    根据萨维奇博士的测量,成年黑猩猩的身高从未超过5英尺,尽管雄黑猩猩身高几乎可达到5英尺。

    黑猩猩在休息时,通常采取坐姿。有时人们可以见到它们站着行走,一旦被人发现,就立即四肢着地,迅速地从观察者所在的地方逃走。它们的躯体结构使它不可能直立,而只能前倾。因此,人们见到它们在站立时,常把两手紧托在头顶的后方,或用手叉着腰,以便使身体保持平衡或舒适的姿势。

    成年黑猩猩的脚趾弯曲得很厉害,向内弯转,不能完全伸直。如果强使脚趾伸直,其脚背的皮肤就会挤成厚厚的褶皱,这就表明,脚趾的完全伸直对它来说极不自然,但对于步行来说,这又是必不可少的。它的自然的姿势是四肢着地、身体重心向前落在指关节上。这些指节非常膨大,其皮肤隆起,而且变厚,就好像是厚厚的脚底那样。

    从它们的躯体结构来看,可以推想它们是善于攀登的。它们在嬉闹跳跃时,可以在树枝间跳来跳去,而且跳得很远,跳姿如此敏捷,着实令人惊叹不已。经常可以看到那些“老年人”(一位观光者这样称呼)蹲在树下品赏美味的水果,彼此亲密地聊天,“孩子们”围着它们跳跃,而且在树枝间跳来跳去,热闹无比。

    就这里所见的情况来看,黑猩猩不能认为是群居的,很少发现它们的数目超过五只,或者最多只有十只聚在一起。据可靠的权威人士说,偶尔可看到它们结成大群聚结在一起进行喧闹和嬉戏。一位向我提供情况的人士告诉我,他有一次亲眼看到,至少有50只黑猩猩聚集在一起,大声地叱咤叫喊,而且四肢都能同样灵巧地握住棍棒,像擂鼓般地敲打陈旧的原木。它们似乎从未有过攻击行为;假如真正有过的话,也很少有过防卫行动。当它将要被人捉住时,它便用双臂抱住对手,尽力把对手拉近,以便用它们的牙齿来进行抵抗。(以上引自萨维奇的《黑猩猩的外部特征和习性的观察》一书的384页)

    关于上面提到的最后一点,萨维奇博士在另一处,也有非常明确的记述:

    咬是它们进行防卫的主要本领,我曾看见过有一个人的脚被咬成重伤。

    成年的黑猩猩长有非常坚强有力的犬齿,这似乎表明它们具有一种食肉癖性;即使在驯养的情况下,也未能改变它食肉的癖性。起初它虽拒绝吃肉,但后来便很容易养成吃肉的嗜好。它们的犬齿在幼小时就已发育,表明它是防卫武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它和人接触时,咬人几乎就是它的第一个动作。

    它们回避人的住地,在树上建造自己的居所。其居所的构造更像是“巢”,而不像是某些博物家所误称的“茅舍”。它们一般将巢建在离地面不远的树上。它们在建造时,把粗枝和小枝弄弯,或将部分树枝折断,并将树枝交叉铺设,整个巢就靠一根大枝,或一个叉枝支撑。有时可发现巢是建造在离地面20英尺或30英尺高处长满叶子的粗枝末端上。最近我曾见到有一个巢是建造在离地面40英尺以上的高处,很可能是建在50英尺高度的树上。但是这样高的巢是非常罕见的。

    它们的住处并非永久性的,为了求得食物和幽静,根据环境情况,它们会随时迁移。我们常常见到它们住在地势高的地方,因为低地更适于当地人开垦稻田,这些地方的树木总是多次受到砍伐,以致几乎总少有可供它们造巢用的合适的树枝……在同一棵树上或者在毗邻的树上,很少看到有超过一个或两个以上的巢;虽然我们亦见到五个巢,建在上面提到的那种环境中,但这是一种罕见的情况……

    黑猩猩习性肮脏……在当地人中流行着一种传说,认为它们一度曾是自己部落的成员,由于它们具有不卫生的恶习,于是被当时的部落所驱逐。而且由于它们脾气极坏,恶习不改,以致堕落成为现在的境地,形成如今这样的躯体结构。当地人把它们的肉当做食物,而且,据说将它的肉和椰子的油及果肉一起烹调,是一种非常美味的菜肴。

    在习性方面,黑猩猩显示出优越的才智,作为母亲的黑猩猩还深爱着它们的幼仔。所描述的第二只雌黑猩猩,当第一次被猎人发现时,她正好和其配偶及两只幼仔(一雌一雄)一起待在树上。她的第一反应就是以最快的速度从树上爬下,并和其配偶及小雌仔逃到密林中。但小雄仔却还在树上。于是她很快就回来营救这个幼仔。她爬上树后,用双臂抱住幼仔。就在这一瞬间,它挨了枪,弹丸穿过幼仔的前臂,击中了这位母亲的心脏……

    在最近一次情况中,当这位母亲再次被猎人发现时,她待在树上,注视着猎人的一举一动。当猎人向她瞄准时,她就用和人类同样的举止,用手势示意,让猎人住手并要他走开。当伤势还未致命时,猎人们看见她正用手按住伤口,以便止住流血,当不奏效时,便马上采用树叶和草来止血……当受到枪击后,它们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就像一个人在突然感到剧痛时所发出的尖叫声一样。

    但是,黑猩猩平常的发音,经证实是一种粗哑的喉音,并不十分响亮,有点像“呼呼”(whoo-whoo)的声音。

    一方面,黑猩猩的造巢习性和造巢方法,和猩猩相似,这一点特别有意思。另一方面,它的活动状况和爱咬等习性,却与长臂猿多少有些相似。再者,黑猩猩从塞拉利昂到刚果均有发现,在地理分布上和类人猿中的长臂猿比较相似,而不像其他类人猿。跟长臂猿的情况一样,在这一属的地理分布范围内,似乎还可能发现好几个种。

    上述有关成年黑猩猩习性的论文,引自卓越的观察者萨维奇博士,他的这部著作于15年前出版[45]。文中对大猩猩(图10)的记述中所提到的主要观点,都为后来的观察者所证实。实际上,过去对于他的论文,只作过很少的补充。因此,为了表示对萨维奇博士著作的评价是公正的,我将他的记述几乎全部引用如下:

    必须记住的是,我的记载是根据加蓬地区的当地居民的陈述写成的。关于此事,我认为还有必要指出的是,我曾作为常驻传教士在这里工作了好几年,从与当地居民的平常交往中,了解到非洲人的想法和性格。我深切地感觉到,我有可能从当地人的陈述中,加以辨别和取舍,以便去伪存真。此外,由于我对大猩猩的一个有趣的近似种,即黑猩猩的历史和习俗比较熟悉,于是我就能够把当地人对这两种动物的陈述加以区分。因为这两种动物栖居于同一地方,具有相似的习性,致使在一般人的头脑里,容易将两者混淆。特别是只有极少数深入非洲腹地的商人和猎人,才能亲眼见到这一未弄清楚的动物。

    我们对这一动物的了解来自姆庞奎人(mpongwe),这一部落的领地变成了大猩猩的栖居地,它们占据了加蓬河的两岸,从河口起一直到上游50或60英里的地方……

    如果“庞戈”这一词的来源是出自非洲的话,那么很可能就是“姆庞奎”这个词的误传。这是定居在加蓬河两岸部落的名称,因此就用来称呼他们所栖居的地区了。黑猩猩的地方名是恩契埃科,通常的‘焦科’这一名称有可能就是来自于此,只不过后者更接近于英语表述。姆庞奎人对黑猩猩这一新同类的称呼是恩济埃纳(eng&eacute;-ena),将第一个母音拖长,而把第二个母音稍稍轻读。

    图10 大猩猩(依据沃尔夫)

    恩济埃纳的栖居地位于几内亚腹地,而恩契埃科的栖居地则靠近滨海地区。

    大猩猩的身高约5英尺,以至肩宽与其不成比例,身上长满黑色粗毛。也就是说,毛的排列和恩契埃科相似;黑毛随着年龄增长而转变为灰色,正是这一特点导致有关误传,亦即这两种动物都有不同的颜色。

    头部————其最突出的特征是脸部既宽又长,臼齿深埋,下颌分支很深并向后伸展,颅部较小,眼睛却很大,据说和恩契埃科的眼睛相似,呈淡褐色;鼻宽且扁,接近鼻根部微微隆起;口鼻部宽大,突出的嘴唇和下巴上长着稀疏的灰毛;下唇非常灵活,一旦愤怒时,下唇便向下伸长,以致悬在下巴上。脸上和耳朵的皮肤光滑无毛,毛是接近黑色的深褐色。

    头部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沿着矢状缝有一个高脊或毛脊突;在头的后面有相同但不明显的横脊,从一个耳朵的后面绕到另一耳朵的后面,并和上述的高脊相接。大猩猩能把头皮任意向前、向后牵动。据说,它在发怒时,能将头皮强烈地收缩到额部,于是就把毛脊拉下来,而毛就向前突出,以致显出一种难于形容的凶残面目。

    颈部粗短而多毛,胸和双肩都很宽,据说其宽度足足是恩契埃科的两倍。它双臂很长,可伸到膝盖的下面,前臂却是短得多,双手非常大,拇指要比其他手指大得多……

    它步行时步态缓慢,身体向前移动时,从未像人类那样直立行走,而是向前弯曲,多少向左右转动,或左右摇摆。它的双臂比黑猩猩长,在步行时与其相似,但弯曲程度较小,并像黑猩猩那样把两臂向前伸出,双手放在地面上,于是两手支撑身体,半跳跃半摇摆地向前。据说,在做这个动作时,它不像黑猩猩那样弯曲着手指,用指关节来支撑身体,而是把指头伸直,用手作为支点。当大猩猩采取走路的姿势时,据说它尽量弯着身体,通过双臂向上弯曲,来保持庞大身体的平衡。

    大猩猩过着群居的生活,但是数量并没有黑猩猩那样多。雌性一般要比雄性数量多。我得到的所有情况都一致确认,在一群里面只有一只成年的雄性大猩猩,当雄性幼仔长大时,就会因争夺配偶而引起冲突,结果最强者便把其他雄性杀死或驱逐出去,它就成了这一群大猩猩的头领。

    萨维奇博士否定了关于大猩猩掠夺妇女和击败大象的故事,然后他作了如下的补充:

    它们的住所(假如可以这样叫的话)和黑猩猩的住所相似,仅仅是由几根木棒和带叶的树枝搭成,并由粗的树枝和枝杈支撑着。这些住所并没有什么遮盖,仅在夜间供睡眠用。

    它们是极其凶猛的动物,而且总是具有攻击的习性,从不像黑猩猩那样见人就跑。对于当地居民说来,这是一种恐怖的动物,仅当人们在自我防范时,才会与这种动物遭遇。俘获的极少数大猩猩是被猎象人和当地的商人所杀死的,这是他们在通过森林时突然发现的。

    据说只要雄性大猩猩一发现有人,就会发出一种可怕的呼喊声,在广阔的森林里回响,其声音类似克——阿(kh-ah)!克——阿!具有拖长而尖厉的声调。它巨大的下颚在每次呼气时张得很开,下唇垂在下巴上,头上的毛嵴和头皮缩牵到额上,显出一副难以形容的凶相。

    图11 大猩猩正在行走

    (依据沃尔夫)

    雌性大猩猩和幼仔在听到第一声呼喊后,便迅速隐藏起来。然后,雄性大猩猩显出非常愤怒的样子扑向敌人,并快速连续地发出可怕的叫声。猎人把枪准备好,等待着大猩猩的接近。假如他没有瞄准好,就会被大猩猩握住枪身,接着它就习惯性地把枪放到自己口里,这时猎人便开枪。如果万一枪哑火,它就用牙齿把枪身(普通旧式步枪的枪身细小)咬碎,猎人就难免很快遭到它的杀害。

    在野生环境中,大猩猩的习性一般和黑猩猩相似,在树上搭建松散的巢,以类似的野果为生,并根据环境情况来迁移自己的栖居地。

    萨维奇博士的观察得到了福特(ford)先生的证实和补充。福特先生于1852年,向费城科学院投寄了一篇关于大猩猩的饶有兴趣的论文。他对这种最大的类人猿的地理分布做了如下的记述:

    这种动物栖居在横贯几内亚(guinea)境内的山脉中,地理学家将之称为水晶山(crystal mountain),它北起喀麦隆(cameroon),南至安哥拉(angola),向内陆延伸约100英里。我对动物分布的北界或南界的情况不能确定。但是,可以肯定,它的界线是在加蓬河以北相隔一段距离的地方。从我最近到莫尼河[亦叫丹戈河(danger)]河源的一次考察中,可以肯定上述事实。这条河从这里经过约60英里便流入海中。我曾听说(我认为是可信的)有很多大猩猩栖住在这条河流的发源地,而且是在更加靠北的山脉中。

    在南方,这一种动物的分布范围可延伸到刚果河流域,正是那些到过加蓬河和刚果河之间滨海地区的本地商人告诉我这一情况的。除此以外,我没有听到有其他方面的报道。在多数情况下,这种动物仅见于离海岸较远的地方。据确切的报道,在这条河的南面,离海约10英里处就发现过大猩猩,但在其他地方,却从未见到过离海这么近的栖居处,不过这仅仅是最近的情况。据姆庞奎部落中一些老年人告诉我,以前只在这条河的发源处见过大猩猩,但是,现在他们在离河口约半天的路程内,就可以发现它们的踪迹。从前,它栖住在布希曼人(bushmen)独居的山岳地区,但是现在它却能大胆地接近姆庞奎人的耕作地。无疑这是在过去多年里,很少见到大猩猩报道的原因。然而现在要得到这一动物情况的机会并不缺乏。百年以来,商人们常在这条河的附近地区来来往往。最近一年来,如将带回到家里的各种标本进行展出的话,我想就连最笨的人,都会对此引起应有的重视。

    福特先生检查的一具大猩猩标本,体重达170磅,这还不包含胸、腹部的内脏,其胸围为4英尺4英寸。虽然作者从未诈称自己曾亲眼目睹大猩猩遭到攻击的情景,但他却详细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情况,为了和其他的记述作比较,我把他论文中这一部分的全文转录如下:

    虽然大猩猩在接近对手时,做弯腰的姿势,但在攻击时,两足总是站立着。

    它虽然从不埋伏以待,可是当它听到、看到或嗅到有人来时,便马上发出特有叫声,严阵以待,而且总是先声夺人。它所发出的叫声与其说是咆哮,倒不如说更像是号叫。与黑猩猩在发怒时所发出的叫声相似,但却更为响亮。据说这种声音能传得很远。它在准备进行袭击时,先把常与自己相伴的雌性大猩猩和幼仔,领到稍远的地方。它很快以一种脊突直竖并向前突起、鼻孔扩张和下唇下垂的姿态返回;同时,它发出了特有的叫声,似乎企图以此来威胁对手。除非它被瞄准的弹枪击中而丧失战斗力,否则它就会马上反击,用手掌猛击对手;要不然就用双手紧紧抓住对手,使之无法逃脱,并将其击倒在地,然后用它的大牙齿将其撕裂。

    据说它抓住一把小型旧式步枪,马上就用牙齿将枪身咬碎……这一动物的凶猛天性,可以从带到此地的一只大猩猩幼仔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它表现出无法平息的绝望之情。它刚被俘获时,年龄很小,被驯养了四个月,在这期间,用尽各种办法来驯服它,但都无法改变它的凶恶本性。就在它临死前一个小时,还咬过我。

    福特先生否定了关于造屋和逐象的故事。他说当地受过良好教养的人,从来不相信这些故事,这不过是哄小孩的一种谎言而已。

    我还可以从附在杰弗瑞·圣·希莱尔论文中的m.弗朗凯和高蒂尔·拉布莱(gautier laboullay)的书信中,举出有类似意思的其他例证,我曾引用过它们,但在我看来,这些信件的斟酌和挑选还不够严谨。

    如牢记你所知道的有关猩猩和长臂猿的情况,那么,我认为,基于这样的前提,对萨维奇博士和福特先生的描述进行指责是不恰当的。如据我们所知,长臂猿易于采取直立姿势,可是如果和长臂猿相比,大猩猩躯体结构更加适于这种姿势。如果长臂猿的喉囊,极有可能是使其发出响亮声音的一种重要构造的话,以至它的声音在半里格(一英里半)处都能听到,那么具有类似和更加发达的喉囊,并且躯体大小又比长臂猿大四倍的大猩猩,它的声音有可能在两倍距离处的地方,还可以清楚地听到。假如猩猩是用手进行搏斗,而长臂猿和黑猩猩是用牙齿的话,那么大猩猩仅用手或仅用牙齿可能就足够了,或者两者并用。如果证实猩猩有造巢技能的话,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来否定黑猩猩或大猩猩也同样具有造巢的能力。

    所有这些证据问世以来,至今已有10年到15年的时间。最近有一位旅行者,根据自己的所闻所见,对大猩猩的情况,除了重复萨维奇和福特的描述以外,只作了很少的补充。然而,他们的描述却遭到那么多严厉的责难,确是出人意料。如果不计以前所了解的情况,那么m迪·夏吕(m du chaillu)根据自己的亲自观察,对大猩猩的概况和实质只确认了一件事,即这一巨兽在发动攻击之前,会用双拳猛捶自己的胸膛。我认为以上这一陈述,并非难以置信或者值得大加争辩。

    关于非洲其他类人猿,由于m迪·夏吕的认识有限,他对于普通黑猩猩的情况完全没有谈及。但是他谈到一个秃头的种或变种,即博佛希埃果(nschiego mbouve),它能为自己建造窝棚。他还提到另一稀有种类,脸部相对较小,却具有大的颜角,并发出像“枯罗”(kooloo)那样特别的叫声。

    根据杰出和可信赖的观察家萨维奇博士的记述,猩猩用粗陋的树叶建造窝棚,普通黑猩猩能发出像“呼——呼”的声音。如此看来,对于m迪·夏吕的记述加以笼统的否定,实在令人不解。

    如果我避免引用m迪·夏吕的著作,并不是因为我看出他对类人猿的说法本来就不确切,也不是由于我对他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而是在我看来,只要他的叙述依然像现在那样不加解释并且混乱不堪,他的著作就不配作为有关类人猿问题的原始根据。

    也许他的这种说法是真的,但并不是证据。

    从左至右依次为大猩猩、猩猩、长臂猿、黑猩猩的手。

    注 释

    [1]葡萄牙人和当地人称这个非洲王国为刚果(congo),《刚果王国见闻记》是皮加费塔所著。其内容摘自曾亲历其境的埃杜瓦多·洛佩斯的意大利文笔记的拉丁文译本,译者是莱纽(reinio),书中生动的插图是西奥多里(the odori)和德·布里兄弟为该书新配的杰作。该书于1598年在法兰克福出版。

    [2]原书中对“猿”一字的用法,极为混乱,它不仅指现今的四种猿类,有时泛指所有猿类,甚至于最低等的灵长类如狐猴等。为了避免读者误解,译时尽量按内容所指,加以正确理解和改正。————译者注

    [3]“除了他们的腿上没有小腿肚子之外都一样”(1626年版)。而且在边缘标注为:“这些大型猿类称为庞戈(pongo)。”

    [4]1里格=3英里,下同。————译者注

    [5]据珀切斯记载,内格罗角位于南纬十六度。

    [6]据珀切斯页缘注解,庞戈是一种巨型猿。巴特尔在一次会议中曾告诉过我:“在这些庞戈中,有一个庞戈将一个黑人的小孩掳去后,共同居住了一个月。庞戈并不伤害那些无意袭击它的人,除非他们监视它就会有危险。他还提到庞戈的身高和人相仿,但它们的身围要比人的身体大一倍。我曾见过那位黑人的小孩。巴特尔忘了告诉我另一怪兽该是什么样子。而这些记录在他死后才落入我的手中。要不然,在我经常与他开会见面时,便可以向他询问。也许他所指的另一种怪兽,是他上面提到的能杀人的矮小庞戈(pigmy pongo)。”

    [7]1英寻(fathom)=6英尺————译者注

    [8]博物馆档案,第10卷。

    [9]指现今的印度尼西亚,下同。————译者注

    [10]见图2,原书漏注————译者注

    [11]见图6,即为霍皮乌斯(hoppius)按照原图所描绘的复制品

    [12]我要感谢在切尔藤汉(cheltenham)地方工作的赖特博士,由于他的古生物研究工作非常出色,才使我了解到这一有趣的骨骼的情况。据说泰森的孙女和切尔藤汉地方的著名医生阿勒代斯博士(allardyce)结婚,就将这个矮人骨骼作为陪嫁品带到新郎家。阿勒代斯博士将那件骨骼捐献给切尔藤汉博物馆。而我通过我的朋友赖特博士的帮助,才承蒙博物馆当局允许我借用这一也许是最为著名的陈列品。

    [13]“曼特立儿”似乎具有“类人猿”的含义,在英国古时候曾用“特立儿”(drill)来表示猿或狒狒。因此,布朗特(blount)于1668年出版的第五版《难字词典》(一本用于解释现今通用的纯正英语中所有难字的字典),这一字典对于那些要求理解他们阅读的书是有用的。在字典中我查到:“特立儿是一种石工用作在大理石上钻小洞等的工具;他们也把个子长得过大或过高的大猿和狒狒称为“特立儿”。“特立儿”在查尔顿(charleton)1668年出版的《动物字典》(“onomasticon zoicon”)中亦有同义的解释。至于布丰(buffon)所说的这个字的单一语源,似乎并不确切。

    [14]见图5,原书漏注。————译者注

    [15]此处指林奈。————译者注

    [16]《自然史》增刊,第七卷,(1789)。

    [17]《坎佩尔文集》第一卷,56页。

    [18]borneo,即现在的加里曼丹,下同。————译者注

    [19]galen, 130——200年,古罗马的著名医生和解剖学家。————译者注

    [20]batavia,即现在的雅加达,下同。————译者注

    [21]《巴达维亚学会论文集》第二节,第三版,1826。

    [22]“冯·武尔姆先生和冯·沃尔佐根男爵先生的书信,戈塔,1794”。

    [23]见图7,原书漏注。————译者注

    [24]参阅布卢门巴哈著的《自然历史图解》(abbildungen naturhistorichen gegenst&auml;nde)第12卷,1810年,和蒂勒修斯的《首次漫游俄罗斯帝国的自然历史成果》,第115页,1813年。

    [25]总而言之,我对是否存在好几种猩猩的问题,并无成见。

    [26]参看汤姆士·萨维奇著的《黑猩猩的外部特征和习性的观察》和m.d.杰弗里斯·怀曼写的“有关类人猿的组织”(《波士顿自然历史》第四卷,1843——1844年);和相同作者们写的“类人猿大猩猩的外部特征、习性和骨学”,杂志同上,第五卷,1847年。

    [27]图8,原文漏注。————译者注

    [28]即现今的泰国。————译者注

    [29]指恒河流域,下同。————译者注

    [30]后来发现我国海南岛和云南南部,也属于长臂猿分布区。————译者注

    [31]指萨洛蒙·米勒。————译者注

    [32]《人类和猴类》,423页。

    [33]其全名为沃特豪斯·霍金斯(waterhouse hawkins)。————译者注

    [34]《新南威尔士漫游记》第2卷,第八章,1834年。

    [35]见《波士顿博物学杂志》第1卷,1834年。

    [36]据特明克引用的资料,最大的猩猩直立时的高度为4英尺;但他提到他刚收到一个最近捕获的猩猩的消息,这只猩猩的身高为5英尺3英寸。据施勒格尔和米勒称,他们的一只最大的老年雄猩猩,直立时高为125爱尔(el,荷兰度量单位————译者注),从头顶到脚趾末端的高度为15爱尔。最大的老年雌猩猩站立时身高为109爱尔。在皇家外科学院博物馆的一副根据直立姿态而还原的成年猩猩骨架,从头顶到脚底的高度为3英尺6~8英寸。汉弗莱(humphry)博士根据两只猩猩得到的平均身高为3英尺8英寸。华莱士先生根据两只猩猩测得的平均高度也为3英尺8英寸。华莱士先生观察了17只猩猩,其中最大的一只,从脚后跟到头顶高为4英尺2英寸。但斯潘塞·圣·约翰(spencer st john)先生在他的《远东林中生活记》一书中,报道了一只猩猩,从头到脚后跟的全高为5英尺2英寸,脸宽15英寸,手腕粗达12英寸。看来圣·约翰先生的数据并不是他亲自测量的。

    [37]参看华莱士在1856年发表于《博物学年鉴》的一篇有关一只小猩猩幼儿的论文。华莱士作了一个有趣的试验,他用水牛皮做了一只假的母猩猩。但这一欺骗手法挺有效。幼崽的全部经验是当它一旦碰到毛就联想到ru头。它触到水牛皮上的毛后便尽全力在上面找ru头,但终归落空。

    [38]婆罗洲的本地人。————译者注

    [39]詹姆士·布鲁克伯爵在《动物学会会报》(1841)的一文中说:“它们是所有猿猴类中行动最迟缓、活动最少的动物,而且它们的动作是惊人地笨拙和粗鲁。”

    [40]华莱士先生关于猩猩步行方式的论文和这里的描述几乎完全一致。

    [41]食指和中指。————译者注

    [42]原文如此。————译者注

    [43]1841年出版的《动物学会会报》中,发表了詹姆士·布鲁克爵士致沃特豪斯先生的一封信。信中说:“从我能观察到的有关猩猩的习性来看,我们能很好地觉察到,它们显得十分迟钝和呆慢,当它们被追赶时,从来也跑不快,因此,在通过一片不很稠密的森林时,我能很容易地追上它们;即使途中遇到某种障碍(如涉水没及颈部),使它们能赶到我们前面一定的距离,可是它们却肯定要站着不动,从而使我能赶上它们。我从未看到猩猩具有丝毫的防御企图。在追踪的过程中,有时树枝因经不起猩猩的重量而被折断,于是我们耳边传来了啪啪的声音,但是它们并不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把树枝掷过来。但是,如果它们被追得很紧时,那么帕潘[pappan,猩猩的地方名称————译者注]就会变得更加的凶猛可怕。有一位倒霉的人,他随着一伙人正要活擒一只大猩猩,结果丧失了两个手指,而且脸部也被猩猩严重咬伤,猩猩终于把所有追捕它的人打退,然后逃之夭夭。”

    [44]关于大猩猩或婆罗洲的米埃斯刊于1856年《博物学年鉴》。

    [45]大猩猩的外部特征及其习性.《波士顿博物学杂志》,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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