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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秘境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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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轩走到水潭边看了看自己的样子,非常满意他试着发出声音,发现自己的声音变成了充满磁性的电子音。“不错,是我喜欢的调调,现在武器装备都有了,只差那一样东西了。”说着程轩又拿起手机“我能再要一件东西吗”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给对方发了过,消息传来“不好意思,我们已经给您提供了最大的帮助,现在您只能靠自己了。”,程轩又发消息说“求你了嘛,求你了嘛,你就再给人家一个东西嘛,我保证要了之后就再也不会问你要东西了,好不好嘛。”,对方又发来消息“不好意思,这是规定。”

    “你要是不帮我,我就一直给你发消息烦你,而且我猜你们让我来到这个世界,肯定不是像你们说的那么简单吧”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又发来消息“好吧,我们就破例再给你一样东西,但是也希望你以后能配合我们。”

    “好的,没问题,只要东西给到位,你们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程轩笑着回答道

    “我要一瓶无限制次数的失忆喷雾”

    消息刚发过去,东西就送了过来。成仙,拿起喷雾笑了笑“太好了,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承轩整理好装备,又从背包中将地图拿了出来,他现在位于阿斯密树林中,而他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是,博朗山。他从洞口向外看了看,发现那只老虎还守在洞口外

    “啧,还真是锲而不舍呀”他感叹道,“以我现在的情况,就算我有了武器也打不过他,得想办法智取”他看了看周围,发现洞穴顶部也有一个洞口,光就是从那里透进来的,他观察了一下洞口的大小顿时有了主意。他沿着洞穴壁爬上洞顶,居高临下,看到了趴在洞口外面的老虎,他拿起了一块石头朝老虎砸去,老虎顿时就发现了他,并爬的上来。但他没有立刻跑进洞中,而是一直等老虎到他前方,朝他扑过来时才跳进洞中,刚好落在水潭里,而老虎则因为体型太大,刚好被卡在了洞顶。程轩连忙跑上岸,拿起长枪,朝着老虎的头瞄准,一枪射出,老虎被爆头杀死。后续,他从老虎的尸体中拿取了他体内的初级无属性精核,并直接服用,感受到身体充满了力量。

    “这就是精核吗,真的是太神奇了”天色逐渐昏暗起来 ,他在洞中升起火堆,并将老虎的尸体拆解成肉块,放在火堆上熏成肉干充当旅途中的干粮。

    他一边吃着老虎的肉,一边看着火堆,回想起这一天的经历,真的比他在原世界经历的十多年都还要精彩,真的不敢相信有一天真的会来到自己看过的小说中亲身体验,从现在开始,未来有着许多的危险等待着他,但同时他也会遇到更加有趣的事和人,想到这里,程轩感觉自己今天经历的一切都是值得的,都是为了以后能有更好的自己。“我一定会变强的,我要变得比主角还强,比反派还强,比所谓的命运还强!”又是一剂心灵鸡汤,强心剂灌入内心,他瞬间感觉自己充满了活力,也正因如此,他一直兴奋到后半夜才渐渐睡着。

    第二天,他起身收拾好装备,踏上了旅途,跟着地图的指引来到了博朗山。博朗山,其山顶长期有雷暴生成,一般人是不会轻易去攀登这座山的,但这是程轩计划的第一站,他要攀登博朗山,硬抗雷暴获得雷电之力。爬山的过程冗长又无聊,一路走来,真的是可以用鸟不拉屎来形容,但也正因如此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危险,他就这样轻易的来到了这座山的山顶,而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用自己的性命来搏……

    程轩走在下山的路上,回想起这两天为了硬抗雷暴,自己将身上所有的魔力补充药剂都耗尽,还几经濒死,不过这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他顺利将自己的精核刻上了雷电魔纹,已经迈出了计划的第一步,而他接下来要去的,则是位于特恩王国北部的卡利斯湖。

    卡利斯湖,特恩王国内数不清的湖泊中的其中一个,原本它并不怎么出名,但因为一个人,它却成了一个著名的景点,那就是特恩王国伟大的英雄——卡利斯,他曾经在和敌国作战的时候仅仅率领1000人,就守住敌国10万人进攻的特恩王国前线要塞卡坦图,还带着特恩王国逆转颓势,一举打败了敌国的入侵,奠定了特恩王国在科恩斯大陆南部众多国家中的地位,他一举成名,成为了特恩王国的英雄,可惜,英才天妒他仅仅三十几岁就因病离世,死后便葬在了卡利斯湖,这便是它名字的由来。人们为了纪念他,便特地在地图上标上了卡利斯湖的位置。

    程轩又是经过几天的辗转跋涉,终于来到了卡利斯湖,他来到卡利斯湖的湖边,四处游荡着在寻找着什么。“找到了!”他看到了一个墓碑并走了过去,来到墓碑面前,拿出肉干和饼干当做祭品摆放在墓碑面前,并虔诚的祈祷“伟大的英雄卡利斯,请你保佑我,并赐予我力量吧”话刚说完,程轩整个人便被瞬间传送到一处地方,这里是一望无际的白色边界,脚下的地板和天空都是一望无际的白色,程轩看了看四周,看到了一身穿白色铠甲,手拿利剑背对着他的人,那便是“卡利斯”。“卡利斯回头,摆好攻击架势,并眼神示意程轩让他来攻击自己。

    程轩拿出长枪,就在卡利斯认为他要出手的时候,他却直接掏出手机翻出他珍藏多年的枪法教程,但是他当初在网上耍视频的时候觉得视频中的枪法非常的帅,所以当机立断在网上买下了全部的视频教学,但因为平时练了一会儿就不想练了,所以之后便一直放在手机里吃灰,现在拿出来练可谓是物尽其用了,程轩用手机开始计时并自顾自的开始练了起来,这一幕让卡利斯看傻了眼。

    “果然跟我想的一样,只要我不主动攻击他,他是不能来打我的”

    就这样,卡利斯就一直看着对方在那里不停的练枪,而自己又不能动手,持续了差不多四个小时。程轩主动停的下来,并看了看自己的手心手背还有浑身上下,发现没有一滴汗流出,肌肉也并没有因为四个小时的练枪而感到一丝疲劳。

    “我果然赌对了,在这里面有生命的物体的时间是被储存的,无论我做什么状态都一直会保持在进来的那一刻,只有在我出去的那一刻在这里面被储存的时间和时间内所改变的一切状态才会释放并表现出来,这倒是跟原著挺像的”

    程轩又看了看卡利斯,笑着说

    “一般人进来的第一反应就是就只有两种,一种是想办法出去,另一种就是跟你打架,当然第一种是没有办法实现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变成另外一种,因为只有打赢你或者被你打赢,才能出去,而按原著来说,应该是中期的男主,因为某些事情,来这里散心刚好就误打误撞来到了这里,有刚好把你打赢,最后从你那里获得了一件神器,也是你为什么会成为特恩王国伟大英雄的根本原因之一,【时之剑】,一个和时间挂上钩的武器,拥有许多bug般的能力,可以说是男主最大的机遇,但是,我今天来这里并不是为那件武器,毕竟我可不想因为我抢了男主的机缘而导致不可预测的蝴蝶效应,我真正来这儿的目的就是这个秘境本身!”

    他用手指了指脚下的秘境,然后又接着说道

    “在这个世界人人都想着通过天赋、获取精核或者其他外在的条件快速的提升实力,但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在这个世界上通过不停地锻炼肉体和练习魔法,也是可以提升实力的!只不过要比其他的方式慢的多而已,而我来到这里,想利用的也就是这个秘境本身,因为无论我在这里修炼多久,我出去的时候外面的时间也不会变,而我只有在这里修炼的时间越长,我出去的时候就会越强,因为原著中提到过,虽然男主进这里和卡利斯打完的时候都没有感觉到疲劳,但是一出去的时候便感觉浑身的骨架都软了一般,而且他也感觉自己比原来强了不少,所以我敢百分之百确定这里的时间只是被储存了而已,只要我出去,我被储存的时间便会流逝。”

    “当然我也知道,一个人如果长期在这种环境下的话,肯定精神会出问题,所以我才会专门带着这个东西”程轩说着从背包里拿出那瓶失忆喷雾。

    “正常来说这个东西的功能非常的鸡肋,因为它虽然能让人失忆,但是却只有在人完全没有抵抗的前提下才能成功,否则的话是没有用的,而且这个东西对同一个人的使用时间是一个月一次,一次也只能忘掉一个月之内的东西,所以几乎没有人会用这么弱智的玩意。但是谁会想到它,居然会在我手里发挥这么大的作用,一般来说一个人在密闭空间内撑上一个月都算是牛逼的了,如果再撑久一点,那人多半有疯,但我现在的情况又不得不多花一点时间修炼,不然以我这个资质完全追不上那群拥有天赋的妖孽们”

    “所以……”程轩再次看着卡利斯说道,你就在这里陪我100年吧!卡利斯听后,被他的言论给彻底震惊了!

    就这样程轩开启了一种极其奇怪的变强方式,他在每个月内会锻炼体质,枪术,魔法,甚至还学习了手机中珍藏的咏春和针灸教学,每过一天就在本子上记一笔,然后每当他精神快出问题的时候,他就会对自己喷一下失忆喷雾,然后醒来,并根据本子上的解释了解状况,并重新开始锻炼,虽然每次失忆,学的枪术,咏春,还有针灸就得重学,但是时间久了,身体便会形成肌肉记忆,怎么也忘不了。而卡利斯,便看着那个逗比一次又一次的开启轮回,就这样一直持续到他的本子密密麻麻写满了字,终于,100年到了!程轩从最后一次失忆中醒来,通过本子重新了解了情况,并发现100年的期限已经到了,是时候出去了。

    他拿起长枪,朝卡利斯攻击了一下,然后他便站在原地不动,等着着卡里斯将自己击败,这样自己便能离开这个秘境,可等了一会儿,卡利斯并没有进攻,而是缓缓开口说道

    “年轻人,你是我见过所有来到这里的人里最奇特的一个”

    “嗯我去,原来你会说话呀!”对方没有回应他的问题,而是接着说了说下去

    “来到这里的人无非就两种,一种是慌张想要逃离这里,另一种则是渴望从我这里得到力量,而你来到这里不仅没有表现出慌张,也没有挑战我朝我索求力量,而是坚定的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强,我亲眼见证了你从使用魔法会将自己误伤,到对魔法的熟练应用,甚至能和你的枪法融会贯通,形成独属于你的战斗方式,你所练的体术也非常的厉害,虽然我看不懂你的体术究竟源自哪里,但我能感觉到,你的体术绝对属于王国天才的水准,甚至比他们还要强”

    “是吗?谢谢你的夸奖”程轩不好意思了挠挠头

    对方微笑着又说道“你要出去了,是吧”

    “是的”

    “想让我打败你,然后出去”

    “没错”

    “你就不尝试一下能不能打败我,毕竟我现在只是个灵魂体,和原来比起来实力十不存一,而你现在熟练掌握了枪法,体术和魔法,虽然说魔力和体质没有提升,但是确实可以尝试一下能不能打败我,毕竟打败我之后就能获得——强大的力量”对方故意将后面几个字说重

    “不用了,我还是更喜欢靠自己努力得来的力量,别人的力量我用不惯”程轩礼貌的摇了摇头”

    对方先是一愣后又大笑着说道“谢谢你年轻人,你让我明白我在临死时到底缺失了什么,你让我找到了,儿时那个努力练剑的我!谢谢你教会我”

    程轩一脸懵逼,我有教会你什么吗我怎么不知道

    “年轻人,你想听我的故事吗”

    程轩点了点头,他也想更加了解一下这位英雄的故事

    “我和这个国家许多人一样,出生于贫苦家庭,家在边境城市西耶,虽然生活拮据但依旧很幸福,我从小就渴望着成为一个手拿宝剑保护公主和国家的骑士,于是我每天拿着父亲为我制作的木剑,开始拼命的练剑,所以我每天要吃许多的食物,可是父母并没有责怪我,而是将他们自己的那一份分给我,并鼓励我说:我的孩子长大以后一定能成为一个既高大又帅气的骑士。

    长大以后我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进入了皇家骑士学院,成为了一名优秀的精英骑士,就在我对我的未来充满着憧憬的时候上天却给了我致命的一击……

    战争打响了,敌国军队发动了进攻,刚好进攻的城市就是我的家乡西耶,我奉命赶回家乡,可当我倒是却都已经晚了,敌军攻入城中,劫掠杀人,我急忙杀回家中,却只发现了父母的尸体,我当时悲痛万分,就在想如果我的力量能够再大一点就好了,这样我就能更快的回到家里,这样我的父母就不会死了。

    也许是我的执念打动了上天。一位强大的神明将我从重重包围的敌军中救了出来并赐予我这把【时之剑】让我拥有了强大的力量。他给了我一个任务,让我以后遇到真正的【奇迹之子】时将这把剑交付与他,我答应了神的要求,利用这把剑带给我的力量终结了战争,我赢得了名誉、地位和金钱,我成为了儿时想成为的骑士,可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我觉得我少了很重要的东西,可我也说不上来到底是什么,时间一久我便积郁成疾,最终抱憾而终,死后,因为我对神许诺,我的精神体也就是现在正在和你说话的我,附着在【时之剑】创造了这片领御,等待着有一天能够遇到【奇迹之子】并将这把剑交给他,而我如今遇到了你,虽然你并不是我想等的人,但你却让我真正了解到我想要什么”他目光坚定的看着程轩

    “我想要的是儿时努力练完剑后,父母在饭桌上对我的关切和爱护,而不是坐在宝座上接受来自人民无穷无尽的崇拜和敬仰,我一开始想要成为一个骑士也是因为想拥有能够亲手保护自己亲人的力量,可是,我现在才明白【时之剑】再给我带来力量的同时也会让我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模样,它的力量太过强大,强大到能扭曲人的思想……”

    “卡利斯”低着头看着自己手中的【时之剑】,后又转头微笑着朝程轩说道

    “总之非常谢谢你”

    听完对方的故事后程轩深受感触“不用谢,你只不过是靠着自己找回了忘记的东西而已”

    对方没有多说,而是举起利剑说道“年轻人准备好了吗,我这一一剑刺下去你出去的时候,可能会有点痛”

    “嗯,准备好了”程轩摊开双手,张开双臂,点头表示肯定

    对方一剑刺出,瞬间,程轩从秘境中出来

    “出来了吗?”程轩仰头凝望着湛蓝的天空,突然间,一股不适感如潮水般涌上身体,他的汗水仿若瀑布一般倾泻而下,紧接着便是肌肉酸痛,那酸痛如恶魔般难以控制,骨头也开始嘎吱作响,仿佛要断裂开来。心脏和精核两处滚烫如火,全身都散发着炽热的气息,仿佛他就是一个即将爆炸的火炉。

    他匆匆脱光衣服,奔向湖水。令人惊讶的是,他周围的湖水竟被他散发的热能蒸发得沸腾起来。过了一会儿,另一种不适又如影随形地袭来,是饥饿,如无底洞般的饥饿。他迫不及待地冲上岸边,手忙脚乱地翻出背包里的压缩饼干和肉干,胡乱地塞进嘴里。“不够!不够!还是好饿!”他心急如焚,又从背包中翻出几枚白色的精核。那是他一路上猎杀普通魔兽的收获。他毫不犹豫地将精核塞进嘴中,一口吞下,饥饿感才渐渐消退。

    就这样,他在酸痛的折磨中又度过了一天,身体才逐渐好转。当他终于能够活动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力量不知比以前强大了多少倍,速度和反应力也犹如闪电般惊人。随手释放出的一道雷电,其威力竟如雷暴般震撼人心。“太好了,这些天的努力还有秘境里的100年没有白费,终于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了”他高兴的说道

    “自古天下成大事者皆是有勇有谋之辈,我现在就如同刘备有了张飞、关羽,距离大业开启,只差一个诸葛亮了”说着他又拿出地图,看向地图上特恩王国旁边的赛斯王国“接下来就该去找你了——伊利亚·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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