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往事
一转眼,一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或许是黄群的话起了效果,这一个月的时间李明楼和刘常三两人并没有整出什么幺蛾子。
而白景行酒厂的第一批酒已经酿好了,只蒸馏了一次的叫做醉清风,蒸馏了两次的叫做穿肠烧,虽然名字很土里土气的,但是很贴切,而蒸馏了第三次的叫做玉涎香,玉涎香的度数已经很高了,玉涎香还可以用来消毒。
某日一大早,白景行让老黄去城西的酒厂把酿好的酒运到黄府。
“世子殿下,好酒!”
黄群满脸通红,三种酒各品尝了一杯,有了先前醉清风的铺垫之后,尽管黄群对剩下两种酒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穿肠烧和玉涎香还是给了黄群一点点蒸馏酒的震撼。
白景行笑笑,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玉涎香,抿了一小口,白景行被呛的满脸通红,咳嗽不止。
黄群瞧见白景行这副模样,轻笑了一声,立马给一旁的下人使眼色,下人会意,立马给白景行倒水。
“世子殿下喝不了酒还是少喝。”
白景行端起茶杯将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喉咙里面的灼烧感减轻了不少,白景行也好受了不少。
“我只是试试。”
白景行无论是前生还是今世,喝酒都不在行。
“那世子殿下觉得这个酒该怎么定价呢?”
黄群搓着手,他的眼中有着难以掩饰的激动和火热,他有预感,白景行酿造的这三种酒,一定会让他大赚特赚。
“玉涎香我不管你怎么卖,毕竟玉涎香是用来打开高端市场的,但是醉清风和穿肠烧的价格一定要公道合理,要让老百姓都能喝得起。”
白景行想的很清楚,醉清风和穿肠烧主要用来占领低端市场,而玉涎香则用来抢占高端市场。
“高端市场?”
黄群一脸疑惑,“高端市场”这个词语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白景行拍了拍脑袋,给黄群解释道。
“你可以理解为皇家贵族、达官权贵,玉涎香就是卖给这些人的。”
“世子殿下,我懂了。”
黄群闻言,双眼冒光,达官贵人的钱才是最好挣的,这些人爱慕虚荣,一件本身价值只在一百银两的物品,卖给这些达官贵人,或许能卖到数千银两,甚至遇到某个冤大头,卖出数万银两也不是不可能。
“这些事情就交给你了,不要忘记本世子说的话。”
说完,白景行就起身离开了黄府,黄群一路送到了府外。
等白景行离开黄府之后,黄群立马叫来管家,让他通知自己名下所有的酒铺。
第二日,黄群名下所有的酒铺都换上了白景行的新酒,有人见到换了新酒,难免起了好奇的心思,于是便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有无数的吃螃蟹的人。
而黄群也很有商业头脑,醉清风和穿肠烧每天都是限量销售,没过几日,醉清风和穿肠烧就风靡了整个襄安城,每天天还没亮,黄家的酒铺前就站满了买酒的人。
而李家和刘家两家以及其他襄安城内的酒铺生意则十分的惨淡。看到黄群酒铺的生意,两人自然是眼红的很。
不过这些白景行可并不知道。
前几日,白景行从黄府离开之后,并没有回到白府,而是选择去往城西,现在已经到了九月初,要开始种植秋小麦了。
白景行光着脚,穿着一身粗布麻衣,在阳光下肆意的挥洒着自己的汗水,手上的锄头不断的抬起落下。
“世子殿下,喝口水吧。”
福伯端着一碗水来到白景行身边,一脸心疼的看着白景行,白景行这些时日,每天都和他们这些农民下田,每天干的活儿一点儿也不少,不过白景行娇生惯养这么多年,手上自然也磨出了许多的水泡,但白景行没有喊疼,而是简单的处理了之后还是照常下地。
“谢谢福伯。”
白景行停下手上挥舞着的锄头,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向福伯道了声谢,接过了福伯手上端着的水。
福伯看了看白景行缠满纱布的手,浑浊的眼中流露出心疼的神色,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福伯,你有什么话就直接和我说吧。”
擦了擦嘴角的水,白景行把碗递给了福伯。
“世子殿下,你这又是何苦呢?”
白景行笑笑,指了指周围挥舞着锄头,脸上带着笑容的老百姓。
“这又有什么苦呢?和他们之前的生活比,我这也能算的上苦吗?”
福伯沉默了,白景行又继续说道。
“福伯,我不喜欢成为鱼肉百姓的世子,我希望成为一个能够深刻体会到民生疾苦的世子。”
福伯听完白景行的话,红了眼眶。
“好好好,老爷老夫人、少爷少夫人的在天之令知道世子殿下能这么想,一定也会感到欣慰的。”
白景行对自己的爹和娘印象不是很深,他只依稀自己自己小时候曾经骑在父亲的肩膀上看花灯,和妹妹窝在母亲的怀里,母亲轻轻拍着两兄妹的背哄睡。
把锄头往地上一放,白景行拉着福伯坐下。
“福伯,你和我说说我爹娘还有我爷爷奶奶是个怎么样的人呗?”
福伯也知道白景行对自己的爹娘没什么印象,想了想便开口了。
“老爷当时是襄安城最大的纨绔子弟,整天就在襄安城内捣乱,但是老爷他从来不欺负咱们这些穷苦老百姓,偶尔还会给我们这些穷苦老百姓出头。”
“后来老爷到了成婚的年纪了,遇到了老夫人。老爷对老夫人可谓是一见钟情。老夫人当时可是襄安城出了名的才女,可看不上当时还是纨绔子弟的老爷。”
似乎想到了什么好笑的,福伯脸上露出了笑意。
“当时老爷为了见老夫人一面,大白天去扒老夫人院子的墙,后来不小心摔断了腿。结果老爷腿还没好,就又去了。”
白景行也笑了,虽然不清楚自己的爷爷具体长什么样子,但他可以想象到一个纨绔子弟一瘸一拐的去扒墙上偷看自己心上人的场面。
“后来老夫人也被老爷给整的烦了,就和老爷说,我要嫁的人一定是一个盖世英雄,不是你这种纨绔子弟。”
“老夫人说这话的目的是想让老爷知难而退,但是老爷还真去参军了。后来老爷在战场上屡建奇功,被封为了镇北侯。老爷回来后就向老夫人提亲。其实老夫人心里也是喜欢老爷的,老爷参军这么多年,老夫人就等了多少年。”
闻言,白景行的脑海中自动脑补出一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骑着白马,回来迎娶那个等了他很多年的姑娘。
“福伯,那你和我爷爷是怎么相识的呢?”
福伯的眼中流露出一丝追忆之色。
“当时老爷刚刚参军,我和老爷当时在一个兵营里面。后来,我和老爷参与了一次战斗,这次战斗,我们兵营全军覆没,除了老爷和我,而我,是被老爷从死人堆里面背出来的。”
白景行点点头,福伯又接着说。
“也就是这次战斗,老爷展露了军事天赋,后面步步高升,而我,也一直跟在老爷身边。”
“后来老爷屡建奇功,被先帝封为了镇北侯,老爷和老夫人在襄安城成婚之后,便一起搬去了上京。我没有跟着老爷一起去,我想帮老爷守着白府。”
“每年祭祖的时候,老爷和老夫人都会回来,后面,老爷和老夫人的身后就跟着两个小不点儿了,这便是你爹和你姑姑了。”
“老爷每次回来,都会和我把酒言欢,说少爷在上京怎么这么样,昨天又把谁家的孩子打了,今天又去替谁打抱不平了。”
福伯说着说着脸上就露出了笑容,他真的很怀念那段日子。
“后来少爷慢慢长大了,也到了该娶少夫人的年纪了。我第一次见少夫人的时候还闹了一个笑话。”
“当是少爷带回来了两个女子,一个是大家闺秀,另一个……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就好像是天上的仙女一样。我把这个仙女认成了少夫人,后来才知道这是少爷和少夫人的朋友。”
白景行点点头,并没有多想。
“我娘呢?”
“少夫人虽然是大家闺秀,但也有一身好武艺,是当时大奉王朝的唯一一位女将军。因为少夫人喜欢穿一袭红衣,所以当时上京的人都叫少夫人红将军。”
白景行能够想到自己娘亲一袭红衣,手持红缨的样子。
“那我爹和我娘怎么认识的?”
“嘿嘿。”
福伯说到这里,嘿嘿笑了一声。
“少爷是被少夫人给打服的。我听老爷说,自从少爷被少夫人揍了一顿后,少爷就不可自拔的爱上了少夫人了。”
白景行的嘴角抽了抽,没想到自己的老爹竟然还是一个抖m。
“后来少夫人怀了孕,就有了你和小姐,在你和小姐未满三岁的时候,北乾的二十万铁骑联合草原的一些部落来犯,少爷和少夫人领命出征,带了十万大奉男儿和北乾血战,最后少爷和少夫人被北乾铁骑包围,少爷和少夫人纷纷殒命。”
白景行握紧了拳头,声音低沉。
“那我爹和娘的尸首呢?”
“北乾让人厚葬了,具体位置不知道,只有一个草原部落知道。”
福伯一怔,转头看向白景行。
“世子殿下,你不会是为了这个才来的襄安城吧?”
白景行不言语,只是站起身来,手握锄头,一上一落,不停的挥舞着。
“世子殿下,你还真是为这个来的?”
“嗯,我要带爹娘回家。”
这个世界一共有四个大国和无数个小国,最北的是北乾,南是大奉,西是楚国,东是宋国。
四国之间有一小部分是直接接壤的,以山脉为天然屏障,四国之间有一块草原作为缓冲带,不然四国之间必然会发生战争。
数十年前,南奉的国力最为强大,西楚次之,东宋则排在第三,北乾最弱了,为了不让当时国力最为强大的南奉攻打自己的国家,但是三国都选出了一位皇子派出了南奉当做质子。
而最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这三位质子,都成为了皇帝。
到了今天,南奉的国力虽然比之前并未削减多少,但是北乾的国力却飞速发展,已经超过了南奉,成为了四国国力之首。而北乾似乎和南奉摩擦很大,在二十万铁骑南下之前,北乾和南奉之间爆发了数十次甚至高达上百次的摩擦。
这让白景行有些意外,毕竟如果真的按照距离来算的,攻打南奉北乾的损耗太大,但实际上,北乾和西楚以及东宋的关系还算不错,至少从表面上看来,三国之前并未发生摩擦。
白景行之前好奇问过凤九歌,只不过每次凤九歌都选择逃避了这个问题,白景行以为两国之间的恩怨一定涉及到凤九歌这位帝王内心深处最忌讳的地方。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白景行也去查过古籍和史官的记录,但都没发现什么端倪。
只是白景行不知道的是,在白景行第一次来到上京的时候,上京死了很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