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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朝歌城明月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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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哥们终于是可以安心练剑了。”

    走出府衙的顾捕头伸了伸懒腰,嘴角露出一抹轻松笑意。

    他知道,江盏其实并不介意他贪。只要做出政绩和听话就好……

    但是他顾朝辞一个小小捕头,不能贪得比他这个知县老爷还多啊……

    上官最忌讳的莫过于此。

    一个下属,利用职务之便比自己贪得还多。那不是倒反了天罡?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顾公子还是决定破财消灾为好。一成利润,也足够自己挥霍无度了……

    “轻舟,日后少接触这些官场龌龊。以免污了剑心。”

    回到院里,王萧开始教训起顾朝辞来。

    “咱们是山上人,实力为尊,再多的腌臜手段都是小道。只有手中三尺青锋,才是我辈剑修要讲的道理!”

    顾朝辞天资聪颖,无论是天赋还是头脑都让他这个师父满意至极。

    他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少年舍本逐末。

    少年笑答:“轻舟知道了师父。”

    “知道就好。”男子慈爱的抚了抚少年头顶,“你如今已经稳固境界,也学得些许剑术。是该找机会让你历练历练了。”

    短短十几天,少年便将王萧传授的三式剑招学了个七七八八。

    但是未曾实战,始终是花架子……

    “走!”

    王萧说着抓起少年肩膀,御剑出城,朝着一处深山飞去。

    飞剑上,少年不禁问道。

    “师父!要到什么程度,才能跟你一样御剑飞行啊!”

    顾公子再次体验了一把剑仙风流,眼神无比艳羡……

    闻言,负剑男子只是淡淡回道:“登楼!”

    “登楼……”

    顾朝辞再次咽了咽口水。

    此刻,世间没有一样东西,能比‘登楼’这两个字在少年心中重要……

    片刻后,王萧降落在一个望不见尽头的密林深处。显然已经远离锦官城……

    “方圆三里有一个虎穴,是一只独行彪。”

    “今天,它就是你的对手。”

    王萧说完之后只留下少年与临江仙,然后独自飞离此地。

    彪,乃是虎中霸主,性格最为好战。且食人最凶,山中猎户广传,一彪可战三虎。

    “噜……噜……!”

    王萧离开不久,顾朝辞便听见了远处传来属于虎类的震天喘气之声。

    “锵——!”

    怎么说也是当过山贼,又当过捕快的人。

    少年丝毫不惧,抽出临江仙背靠大树,扫视着周围草木……

    一刻钟后,窸窸窣窣的草木里露出一对铜铃般的泛光虎目。

    “吼——!”

    在一番观察试探后,

    一声怒雷般的咆哮传来,体型硕大的猛虎从密林中窜出。对这个胆敢闯进他领地的人类发起攻击……

    “来!”

    “挂潇湘!”少年瞅准时机,钻入跳跃起来的猛虎下方,弯腰挑剑。

    一记‘挂潇湘’使出,直攻猛虎最为薄弱的心脏之地。

    “噗嗤——!”又准又狠,只一击,那巨虎便被顾公子一剑穿心。

    “砰!”

    大彪重重摔落在地,挣扎数个呼吸之后还是没有能站起来。

    “就这?!”少年收剑回鞘,他觉得这条老虎的动作有点慢了。

    “臭小子,你一剑就把它杀了?”

    王萧其实一直都在树上,他还打算看一场恶战呢。

    没有想到,顾朝辞的战斗经验竟然这么老练。只一击便让这只大彪毙命……

    这就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吗?!只是眨眼之间,便能判断出老虎的心脏位置。

    好生恐怖……

    听到师父语气里的惊讶。

    顾公子得意摇头轻笑:“不是徒儿厉害,是它动作太慢了。”

    “你小子,果然是天生的剑种!”王萧不禁夸赞道。

    他当年第一次对战的,只是一只普通老虎。顾朝辞天赋异禀,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只大彪。

    没有想到,一个照面就给顾朝辞拿下了。

    “谢谢师父,但是你有点不礼貌了。徒儿不太喜欢这个称呼……”

    闻言,顾公子皱了皱眉头。

    王萧赶忙道歉:“哈哈,师父太高兴了,口不择言。莫怪莫怪……”

    随后,中年人又叹气道:“好不容易给你找了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历练历练,但作为畜生,好像智力有点低下,完全不是你的对手啊……”

    王萧有些头疼,又不能带顾朝辞前往万妖陆。

    跟这些凡俗畜生打的话,顾朝辞基本上都是一击毙命。

    没有真正生死搏杀,根本历练不出来真正剑术……

    见到王萧皱眉,顾朝辞捏了捏下巴,道:“历练?徒儿倒是知道有个好去处。”

    “哪里?”王萧问道。

    “师父你知不知道,锦官城附近,有个天冈寨。里面都是一些穷凶极恶之徒……”

    “徒儿这一身本事,好像专业对口了。”

    作为一城捕头,顾公子觉得,好像也是时候为锦官城的百姓做一做好事了。

    “也是,倒是忘记了,你小子还是个捕头。”王萧拍了拍少年肩膀,“那就去吧。这些杀人越货的东西,比畜生还不如。”

    “就拿他们的血,为剑庭新一任都天大灵官手中宝剑开锋!”

    对于盗匪,王萧升不起任何同情心。

    以前他们家经常被水匪勒索,每年都要交一笔孝敬。

    那些交不出来的人家,可能某天出船就回不来了……

    而江夏城里总有些人,说盗匪的命也是命,特别是那些死秃驴……

    他们高高在上,从未深受其害。所以才能大义凛然。

    而就在这位都天大灵官开始历练之时。

    作为他未来的对手,那位比他更早踏入登楼境界的‘太乙救苦天尊’也没闲着……

    她来到了一座矗立在大地上近三千年的古老城池。

    淇水河畔。

    朝歌城——

    殷氏一族世代统治朝歌,已有近两千年,比这座大虞王朝还要久远……

    这一代殷氏一族出了个不世出的天才,名叫殷自妄!

    殷自妄原本只是殷家少主的一个婢妾所生,但是靠着天赋。十三岁便入登楼,十四岁让贯日长枪认主……

    如今二十四岁,登楼十二境。

    他力压一众嫡公子与自己的父亲,被老家主指认为殷家下一任继承人。

    殷氏那些公子们自然不服,特别是那些嫡公子的母族。

    他们以破坏殷氏千年世家嫡子传承之名为由,向大虞皇帝上书申请族战。

    作为一国之主,当然最是喜欢看到这些世家大族同室操戈,削弱自己家族实力。

    大虞皇帝乐见其成,当即便批准殷氏内斗。

    最后,殷自妄带领支持自己的殷家族老。把反对自己的兄弟们都杀了个干干净净,连同他们的母族一起投入淇水……

    滔滔淇水大红三日。

    同时,也奠定了这位自妄公子的继承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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