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再到柏懿
下到第七层时,萧逸浪把文氓要离开九剑门一事告知给欧阳明华,并让她送文氓离开。
欧阳明华有听言有些惊讶,其中又有些淡淡的不舍,不过师父在场,她就没有说什么。
等出了藏宝阁,萧逸浪对徒儿说:“你说文抄道人一程,我和你的掌门师伯先离开了。”
见萧逸浪和镜家盟走后,欧阳明华本想对文氓说很多话,话到嘴边却成了:“前辈,走吧。”
一路上,二人沉默不语。
到了九剑门的山门后,文氓开口说:“送到柏懿城吧。”
“好。”
很快,两人就到了柏懿城主城门。
看着伤感的欧阳明华,文氓说:“修仙之道,终为一人之路。一时之分别,终有来日之相见。你回去好好参悟我昨日所传之道,我相信,剑主所说的成仙之人会是你。”
“文氓兄,来日相见。”欧阳明华拱手一拜,就御剑升空而去。
文氓大喊道:“明华妹,来日相见。”
欧阳明华微微一笑了,消失在文氓视野之外。
等欧阳明华回到九剑门,看到自己的师弟吴任艺被守山弟子拦在了山门前。
见到欧阳明华,吴任艺大叫:“师姐,他们不让我出去。”
欧阳明华感到奇怪,就问两个守山弟子:“为什么不让我师弟出去?”
“欧阳师姐,掌门有令,各弟子要闭关十日,好好参悟文抄道人的大道,为了避免有些弟子心志不定、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闭关参悟,因此严禁弟子在这十日内出山。”一个守山弟子恭敬道。
吴任艺大跳起来:“那为什么我师姐就能出去?”
“欧阳师姐出去,乃是送文抄道人离开九剑门,自然可以出去。”
吴任艺还想胡闹几句,被欧阳明华拦住了。
……
“好了,总算是离开了九剑门,现在去城里采购一下物品,准备即将到来的野外之旅吧!”文氓放松的笑了起来,走进柏懿城里。
由于此刻文氓肤白貌美,和当初的蓬头垢面的乞丐样天差地别,而且柏懿城里几乎都是旅人,所以他没有被人认出来。
不过为了保险,他一进入城,就在一个小摊上花了十文钱买了一顶竹编斗笠,把脸遮住。
在这个世界里,世俗之人一般以金钱进行交易,而修士之间多以灵石进行交易。
文氓身上的金钱是欧阳明华刚才送自己的,总共十两金子和几百文钱。
此时他身穿白色道袍,头戴斗笠,背着一把断剑,倒也像个游历四方的修士。
“自己身上这件道袍太过耀眼,还得换件普通的。”
柏懿城专门做往来修士的生意,道袍店随处可见,他找了一家门店看进去普普通通的,走了进去。
虽然文氓身上的道袍极为不凡,但见到他进到店里,店家也不感到奇怪。
这家店百分之四十的生意就是由像文氓这样的客人贡献的,他们来这买道袍多半是为了乔装,而乔装的目的是什么,店家根本不在意,有钱赚就行。
店家弓着腰,露出标准的待客的笑容:“客人,要什么款式的?是轻便的,便于长途奔驰的?还是能够防火防水的?还是要能在夜间很好隐密起来的?不管客人要什么,我这小店都能满足客人的要求。”
“来件普通的道袍就行。”
“那客人要什么颜色的?”
文氓想了想:“青色。”
“客人好眼看,我这就帮你选一件适合的道袍,客人在此等一会。”
很快,店家就把道袍拿了出来,文氓在店里的试衣间把道袍换了,原先的道袍则放进了储物戒指了。
这件道袍花了他一两金子,看来这件道袍也不是什么普通之物。
此时,文氓已经完全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修士了,走在人群中也不会被多看几眼。
他此行目的是柏懿城的西边,那里有一座森林,在那里修炼不会引人注意。
从柏懿城东门走到西门,要经过龙瑞酒楼,他正好看看自己写在酒楼外墙上的字如今怎么样了。
走到龙瑞酒楼的附近,文氓看到有一群人在酒楼前排起了长队,那些人一看就知道都是修士,其中剑修最多。
由于好奇,他也去排了队。
排了半刻钟,他终于知道了这些人排队的原因——他们都是来看他写的《侠客行》。
在酒楼的大外面拉起了一排栏杆,此在大门处开了个口,有一个小二在维持秩序,另有一个小二在贩卖一本本小册。
那些排队的修士从开口中进去后,不是进到酒楼里,而是围着外墙把上面的字逐一看了一遍,时不时点头发出“啊”的声音,表示他真的从中领悟到了什么。
他们看完后,有些会进到酒楼里用餐,有些则是再从开口走出,然后从贩卖小册的小二那里花上一块下品灵石买一本。
由于对那本小册感到好奇,文氓也花了一块下品灵石买了一本,打开一看,却是《侠客行》全文。
不知道龙家用来什么手段,竟把他写在酒楼外墙上的字缩印上纸上,还特意写上了“诗作者李白,书写者文抄道人”,很有版权意识。
虽然小册上的字看起来和他写上酒楼外墙上的一模一样,但从那些买了小册的修士的神情来看,好像小册上的字没什么特别的,不像酒楼外墙上的字隐隐约约给人大道蕴含在其中的感觉。
知道了小册上的字只有其形,没有其神,文氓很是高兴,因为这本小册能够很好的传播《侠客行》。
“看来很快自己的任务点数就能够达到一百万了。”文氓心中雀跃,忍不住跳了起来,被周围的修士看了过来,以为他领悟到了什么。
本着要隐姓埋名做大事,文氓快速的离开龙瑞酒楼,走出城去。
柏懿城南边的森林叫千灵森林,是翼州有名的盛产灵药的森林,距离柏懿城只有二十四里路。
对于炼气期的修士来说,二十四里路只需一刻钟就能走完,而文氓他足足走了一个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