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文抄公系统
文氓(meng)作为一个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大四生,面临的毕业即失业的风险。
要说他为什么取名文氓?一是他老爸姓文;二是因为他老妈很喜欢诗经里的《氓》,这“氓”又可以代称男子,所以他就叫了文氓。
所以,在小学的六年、中学的六年和大学的四年,一共十六年,他一直被同学叫作“文氓(mang)”
受老妈的影响,他选择了汉语言文学专业,现在正在苦逼的写一篇题目为《从诗经中看先秦时期的爱情观》的本科论文。
他从前天早上七点一直写到了现在的凌晨三点,然后他就死在了宿舍了……
要说他怎么知道自己死了?那是因为他再次醒来后,就发现自己穿越了,穿到了一个乞丐上。
他穿越的地方是一个修仙世界,要说他是怎么确定的,很简单,因为在这里,天上飞的人多的需要交警来管制。
他这副身子的原主人本来是一个修仙大族的嫡长子,是有望当族长的。然而,很不幸,他天生灵脉尽断,体内一点灵力都没有。
因为不能修仙,他就喜欢上了文学,总是喜欢写些烂诗,他母亲还在时,族里还没人敢光明正大的欺辱他。
前年,母亲去世,族人们就像对待一条狗一样辱骂他。
他是一个文人,所以有了傲性,于是他离家出走当了乞丐,死在了一座酒楼前的大街上。
“臭乞丐,这里不让睡觉,赶紧给我滚。”酒楼里的小二气冲冲的骂着文氓。
文氓也算是个文人,但他更是一个大学生,所以很识趣的离开了。
“也不知道哪个天杀了让我穿越到了这里,穿就穿了,还穿到了一个灵脉尽断的乞丐身上。妈的,要是这样,还不如让我回去把论文写完呢。虽然毕业了也只是一个月三千多,但也比在这里当乞丐好啊。”
文氓气打一处来,对着街道上的一块小石子就是一脚,谁想脚一滑,脑袋狠狠的撞在了石板上。
「咚!文抄公系统启动!请宿主确认,并领取神宵毛笔一支。」
文氓耳边传来一个少女的声音,睁开眼就看到了一个被一个蓝框框住的“确认”两个大字。
文氓大喜过望,叫道:“系统!这就是小说里最强外挂、什么都有的系统嘛!我要是按下确认,会不会给我一推天阶功法、灵丹妙药,甚至是绝世美女?”
文氓流着口水,激动伸出双手,去按下“确认”。
一旁的行人见到这乞丐疯疯癫癫、手舞足蹈,都以为他疯了,纷纷避开他三米开外。
等文氓按下“确认”后,一根毛笔凭空掉在他面前。
他刚一捡起,脑袋就传来了刚才的少女声音。
「神宵笔:文昌帝君所用之笔,书写不用墨水,墨迹自然条件下可保存千年,可以根据使用者的心意自由控制笔的大小、墨迹的显现和隐藏。」
“什么东西?还是个二手货?这里是修仙世界,给我笔干嘛?好歹给把剑吧,我要求不多,要那种能一剑破天门的剑就行。”
对于文氓的要求,系统一点反应都没有。
“好吧,给把能飞的宝剑就行。”
“给把剑就行。”
文氓气得跳了起来:“好,算你狠!”
「叮!文抄公系统第一次任务——
文坛新星:宣传李白《侠客行》,每增加一名认可此诗的人则增加宿主相应系统点数,系统点数达到一百万点数,则完成任务,并得到一千年年岁的蟠桃一颗。按下“1”按钮,可查看各个等级的任务点数;按下“2”按钮,可查看蟠桃相关信息。」
“文抄公?文坛新星?有没有搞错?我是来修仙的,不是来学古汉语的。”文氓顿觉欲哭无泪,没想到自己穿越到修仙世界,还逃不出汉语言文学的魔爪。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文氓安慰自己道,好奇的按下了“2”按钮。
「一千年年岁的蟠桃:此桃吸收了天地灵气,具有极强的灵脉修复功能,并能延长服用者的寿命。」
“灵脉修复功能?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天赐之物,我要是得到了这个蟠桃,不就可以修复尽断的灵脉重新修行了吗?不会是系统,就是强!”
说着,文氓抱住眼前的系统映照出来的屏幕亲了几口,又吓跑了几个路人。
查了一下自己的口水和系统屏幕上的口水,文氓按下了“1”按钮。
「各个等级的任务点数:
任务点数按认可人的修为所定:
炼气期为1个点数;
筑基期为2个点数;
金丹期为10个点数;
元婴期为100个点数;
化神期为200个点数;
合体期为1000个点数;
大乘期为2000个点数;
渡劫期为5000个点数;
飞升期为10000个点数;
散仙为20000个点数;
金仙为50000个点数;
太乙金仙为100000个点数;
圣人为1000000个点数。」
“那不就是说我就要让一个圣人认可李白的这首《侠客行》,不就能完成任务?”
文氓笑着,突然发癫起来。
“靠!怎么可能!我一个一点修为都没有的臭乞丐,别说让一个圣人认可这首诗了,我踏马的连圣人的一根脚趾头都亲不到!我一个臭乞丐,有哪个修仙者愿意多看我两眼?不随随便便把我杀了,已经谢天谢地了。”
“一百万个点数,怕我百年后死了都挣不到一万个点数。”
文氓难过得想哭了,自己身上啥宝贝都没有,就一支烂笔头和一个烂系统布置的烂任务,要他怎么办啊?
“咦?对了,我还有这支不用墨水的毛笔。俗话说得好,宣传就得用小广告!”
他那拿起神宵笔,就在街上的石板写了起来,想试一下书写效果如何。
文氓他自幼就有学习毛笔书法,还参加过各种书法比赛,得过各种优秀奖,三等奖也拿过,所以他的毛笔还行。
而且,一握住这神宵笔,文氓好像书圣附体,写在石板上的一个“侠”字颇有章法,越看他越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