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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通灵人集中部的任务,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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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庸把向师德让进了厨房,“什么任务,麻烦么?”

    向师德有些踌躇,“还是有点麻烦的。”

    向师德给林庸介绍起来。

    很多人失踪在玉门关内一个地方。

    据说,某些时候,那里会出现一座客栈,凡是进入客栈的人,都没有再出来。

    听起来有些诡异。

    传回来消息的是一个人称三毛鼠的人。

    这个三毛鼠,是做一些摸金,倒卖古玩之类的事情。

    胆子最小。

    本来去往那里,是和人约好,谈一笔生意。

    到了那客栈前面,其他人都进入了,就他没有进入。

    因为,他觉得,那客栈出现太诡异了。

    他三个月前去过那里,明明没有什么客栈。

    他在客栈外守了快一夜,眼睁睁看着,很多人进入客栈,眼睁睁看着,客栈在晨曦中消失了。

    玉门关附近失踪的人多了,政府就开始调查。

    三毛鼠把这个消息,二十万元卖给了政府。

    消息辗转到了通灵人集中部,越呈愁给林庸发布了这个任务。向师德说话了,“这件事情难在两点,我们只知道大概方位,不知道具体什么地点,什么时候,那个客栈会出现。第二,我们对这个客栈一无所知,不知道会有什么危险。

    ”

    林庸开始沉思起来。

    执行任务倒也没有什么,就是玉门关太远了。

    横穿了甘省,才能到达。

    在甘省的最西面。

    行程快两千公里。

    过去,回来,光是路上,要花费四天时间。

    加上执行任务,估计要十来天时间。

    看到林庸似乎有些不太愿意接手这个任务,向师德说话了,“大人,京城调不出人手,西北就您一位通灵人。”

    林庸问道,“你们准备什么时候走呢?”

    “越快越好。”

    林庸想了想,“那我们马上就出发吧。等我做好了饭,一起吃了饭。”

    向师德很想说,自己不需要吃饭,但是知道,林庸还没有吃饭,只好坐下来了。

    林庸很快做好了饭,和向师德吃了起来。

    向师德感慨于紫晶米粥的美味,感慨于这些灵物做成的食物的美味,还是有些拘谨。

    吃完了饭,林庸给小牙留了一个条子,说自己出去几天,就和向师德出发了。

    在门口,是向师德的车子。

    一辆巨大的军用越野车。

    好像一头猛兽。

    还没有上车,向师德问话了,“大人,您看调集多少人手,和我们一起去。”

    林庸笑了,“就我们两个就足够了。”

    向师德点了点头,“我给下属说一声。”

    拿起来手机,打了一通电话,就上车了。

    车子往西面开去。

    到达兰城前,还能看到不少农田,看到一些草场。

    过了兰城,就是一片荒漠了。

    晚上,他们在一个叫做古浪县的地方停车休息。

    这个县城,是典型的西北小县城。

    不大,简陋,房屋有些丑陋,没有什么让人赏心悦目的风景。

    两人找了一家小旅馆,也顾不上讲究,就住进去了。

    随便吃了点兰城拉面,就进入房间休息了。

    林庸知道,向师德开了十来个小时的车,真的很累了。

    林庸在房间里呆了一会儿,觉得无聊,给向师德说了一声,就离开了房间,准备出去转转。

    县城很小,转眼就出了县城,外面是一片荒漠。

    林庸发现了很有意思的事情。

    在县城之外,竟然有一些孤魂野鬼在游荡。

    这些孤魂野鬼,看样子都是古人,而且都身穿铠甲。

    林庸寻思着,这里应该是一片古战场。

    经历了很多年了,这些孤魂野鬼,很多都没有了自我意识不说,实力也很弱小。

    就是看到生人,也会躲开,受不了生人身上的阳气。

    倒是,碰到小孩子,小动物,可能会靠上前去,吸收一些阳气。

    那样,小孩子,小动物可能会病一场,也并无大碍。

    这些孤魂野鬼很可怜,林庸想要送他们去轮回,都有心无力,太多了,真的太多了。

    林庸决定从玉门关回来,再看看。

    就在林庸散步的时候,看到了一只黑色的小羊,被一个孩子驱赶,发出“咩咩咩”的叫声。

    那孩子面上带着悲痛的神情,“你快走啊,快走啊……”

    小羊“咩咩咩”叫着,就是不离开小孩子。

    面上的神情竟然带着几分不舍。

    小孩子一把抱过小羊,“你不走,他们会杀了你吃肉的。会杀了你吃肉的。你快走啊。那边有一片草场,你去那边自己生活啊。”

    就在这个时候,小羊突然顶开了小孩子,然后对着一只无意识撞向小孩子的孤魂野鬼撞了过去。

    顿时,把那个孤魂野鬼撞了了个趔趄。

    那只孤魂野鬼远离了孩子。

    如果这只孤魂野鬼撞着了孩子,这个孩子不会有大碍,但是可能会生病几天。

    林庸笑了。这只小羊,不仅看得见鬼魂,还能对付鬼魂,真是不可多得的灵物。

    林庸上前,“谁要杀这只小羊?为甚么要杀它?”

    孩子似乎有几分羞赧,“是我的父母,他们说黑羊不好,还说小黑肉最鲜嫩,要杀了吃了它。”

    林庸笑了,“带我去见你的父母,我有办法让他们留下小黑。”

    嘴巴里说出小黑这个名字,林庸内心升腾起了无限的思念。

    小黑,小黑……

    小孩子不相信,看着林庸。

    林庸拿出一叠钞票,“我是有钱人,怎么,你不相信么?”

    小孩子点了点头,抱起了小羊小黑,“我跟你去。”

    路上,小孩子告诉林庸,他叫做宋程。

    他的父亲叫做宋三槐,母亲叫做傅梅。

    家里养了十几只羊,但是父母偏偏要吃这只羊。

    寻常时候,他放羊,这只羊最是乖巧,最是通人性。

    林庸暗暗思忖,这个小孩子,还真没有感觉错,这只羊,真的不简单。

    很快,到了宋程的家门口了。

    宋程又瑟缩了一下身子。

    林庸敲响了门。

    开门的应该是宋三槐了,是一个典型的西北大汉,脸膛紫红,身材高大。

    林庸说话了,“我送你的孩子和小羊回来。”

    宋三槐看着宋程和宋程怀里的小羊,“小兔崽子,你个混蛋,竟然知道抱着羊跑了,你跑啊,看你能跑到什么地方去?我马上就杀了这只羊,热水都烧好了。”宋程用恳求的神色看着林庸,“你答应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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