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故地重游
“这是小东家的娃儿?”
东家生了三胞胎这事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们身为小青庄的庄户自然也知道。不过知道归知道,可自打东家嫁入天家后却是再难相见。这三个孩子还是头次看见。
行完礼后的乡民们看见东家的孩子正好奇地望着他们,那可爱的小脸瞬间就把他们萌到了。
“啧啧,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东家与殿下生出的孩子可好看呐!”
“可不是?哎呀,你们,这哥俩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差别,就这个块头要大上许多。可这眉毛,小嘴儿都一模一样呢。”
“老汉痴活这把岁数,还是头次看见三生子得。不,就是双生子也未见过。啧啧,这长得可太像了。”
“哎哟,周大哥,您快看,他们冲你笑了,您这是要生发了啊!”
李承乾面带微笑,静静地听着乡民的议论,心里都快得瑟开了。
咱的孩子,能不好看么?!
得!
这人是爱娃狂魔,不可用常人思维衡量,一旦遇上孩子们的事,这人就不像人了,像神……经病!
巧儿与程宝也出来迎接,笑着把杨晓然一群人迎进庄子去,回到了杨晓然之前的县主府内。一顿忙活后,总算是安顿好了。杨晓然倒也不客气,跟当初在这儿时一样,毫不生疏地吩咐下去,“通知各家各户,今个儿晚上打谷场一起吃饭去!”
几个家主一阵欢呼。吃,他们现在是不在乎了。他们最早在这儿扎根,现在哪家还缺那口吃得?
之所以这般高兴,看重地还是情义。
上次东家来得匆忙,都没说上话儿。这回能住上几天,东家这口气还跟以前一样,丝毫没客套,这让他们觉得东家还是那个东家。客气了,那就不是东家,而是高高在上的太子妃了。
一听小东家这口气,几个家主兴奋地应了声,立刻下去准备了。
没多大会儿的功夫,各家的大小女人们出动,淘米摘菜,拎着大大小小的箩筐就往打谷场去。
那边汉子们也把各家的煤炉搬了出来,食堂是大灶,没法搬,只能把各家的煤炉搬出来。当年东家在的时候,每次打谷场聚餐都是这样。现在也不用改,还是在打谷场做饭,吃饭,一起闹腾。
整个庄子内都热闹了起来。秋收后,天气逐渐凉快,没了恼人的暑气侵扰,秋高气爽的,在这打谷场聚餐最是享受之事。
庄子里现在什么都有,鸡鸭鱼,猪羊牛,有东家阿爷在,牛总有摔死的时候,小伙伴们造起来,开饭咯!
一群大小爷们,婆姨们忙得热火朝天,炒菜的炒菜,当下手的当下手,就连娃子们都不闲着,帮着大人洗菜。火堆架起来了,下课的学生们也都来帮忙了,这样的聚会哪里能离得开烤全羊?
珍贵的孜然被拿了出来,被烤得金黄的羊肉滋滋冒着热气,油脂滴到炭火上,发出诱人的香味。
关中人烤羊都是一把好手,等烤到好绝对是外焦里嫩,吃一口就能爱上这块地方,实在是美味。
食堂里的桌椅都被拿了出来,拼成一个个大长桌,最上头是殿下和东家的位置,下面两个是大官人们坐得。哦,对了,给大王和公主也得留个位置。他们虽小,可却也讨喜着呢!
李承乾笑咪咪地坐到了上首,魏征见李承乾对待这些平民老百姓毫不摆架子,不由满意地点头。褚遂良也是一脸欣慰。储君已知君如舟,民如水的道理,来日必是一个好君王!
饭菜都准备妥当了,农家人没那多讲究,这会儿也不是明清,婆姨上桌莫说在这农家,就是在那贵族群里也是正常的事。大家野游时,男女可都是同桌而坐得。
所谓入乡随俗,见殿下与太子妃都没意见,被李世民派着来的臣子们也就安心地坐下了。太子都不发话,难道他们比太子还要精贵?
菜都是农家菜,不过其中好些菜都铭刻着杨晓然的印记。
小青庄就有酱油厂,这种在外人眼里看来很贵的调料在这里却属平常。因此这红烧的东西也特别多。
这鱼块,油炸狮子头,土豆牛肉可都是红烧得,看着色泽就胃口大开了。
至于那牛肉……
刚刚不说了么?不小心摔死了!
一群人是来考察得,看着程咬金那大快朵颐的模样也只得瘪了瘪嘴,埋头吃吧!
反正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得,有程老匹夫撑着,还怕个甚?
这牛肉可是好东西,不常吃着咧!
更别提这群乡民还特别会吃,这牛肚,牛心,牛舌做得牛杂汤可真是绝了!还有这啥牛油煎得牛肝,味道也极好,又嫩又香,吃得时候夹着一片蒜头,去腥还提味,甚是美味。
这农家菜虽是大盆大盆地上,可味道却是不错。想来这也是太子妃留下的手笔,这天下太子妃敢说自己是最会吃之人中排第二,没人敢说自己排第一的。
那程家菜的菜谱现在流传出来了,可谓是红遍大江南北,为争一个程家菜谱中的一道菜,甚至有人不惜花百金购买,更有为此打破头得。
这样会做菜的人,你敢说她不会吃?那不是开玩笑么?!
魏征也是个美食家。别看老头古板,甚至老被人嘲笑爱吃菹菜,可人家那条舌头却不是盖得。不但毒辣,喷得了李二,品得出美味。这一吃,便吃门道来了。摸着山羊胡,点着头,那如羊鼻的鼻尖上都冒出了细汗,连连点评道:“这酸菜鱼甚是味美,菹菜之酸,辣椒之辛,花椒之麻,三者融合不但很好地去除了鱼之腥,更是三种滋味于味蕾并绽,甚是奇妙,甚是美味,好,好,好!”
一连说了三个好,可见羊鼻公对这道酸菜鱼之喜爱。
李承乾喝着酒,笑着道:“爱卿也是善于美食之人,并非外界传言毫无情趣啊!”
一句打趣令古板的羊鼻公红了脸,一群乡民也跟着大笑了起来,气氛变得无比融洽。
乡民的热情很高,不断上来给李承乾敬酒。好在庄户们也舍不得喝五步倒,所以都是自家酿的米酒,度数很低,李承乾身份又尊贵,喝个一口也算很给面子了。
庄户们也知道身份差距,殿下虽然和气,可他们也不能乱来撒!所以看见殿下给面子的喝了一口,便兴高采烈地干掉自己的酒,然后便笑嘻嘻退下了。
酒足饭饱,赶了大半天路,再办公事也是不可能得了。索性什么都不想,沉迷下这田园风光也是不错的选择。
秋高气爽,温度宜人。几个娃儿吃饱玩了一会儿后,便闹腾要睡觉了。把他们哄着睡后,李承乾便牵着杨晓然的手到了当年河边的那棵大树下。
多年后再回故地,谈不上物是人非吧,却也一切都不同了。
当年的他们都还只是舞勺之年,如今却已为人父母,河边的景色变化不大,可他们却都长大了。
李承乾脸上带着红晕,那是酒气还未彻底散去,他指着那棵大树,清冷的凤眸里泛出一丝温情,“香儿,可还记得当年我就是在这棵树下跟你说,我李承乾要娶你为妻,愿与你一生一世一双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还记得么?香儿?”
杨晓然想起当年的场景,嘴角不由挂出一丝浅笑。
当年李承乾表白时,自己还笑话过他。
甚至还应付了他几句……
目光慢慢地掠过那棵大树,这棵大树下发生过的事一幕幕闪现在眼前。
有宝林那张阳刚且又憨厚的脸,有猫蛋驮着自己在树下转悠的情形,还有那日李承乾信誓旦旦的誓言……
一切的一切,好似昨日刚刚发生一般。
当年的自己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自己会嫁给当初那个小屁孩吧?而小屁孩如今长大了,已长成翩翩公子,不但真得娶了自己,自己还给他生了三个孩子了呢!
想到这里,心底有些发软,慢慢地抓上李承乾的大手,低声应道:“太子哥哥,你都记得啊?”
“这是自然!”
李承乾捏了下杨晓然的脸,“只有你这小没良心的才记不住呢!我答应你过的每一件事,你说过得每一句话我都记得……”
他的声音渐渐低沉,越发地醇厚,好似被酒精晕染了一般,越发性感了。
“那时我就知道我喜欢香儿,这辈子非香儿不娶。”
说着又笑了起来,牵过杨晓然的手在唇边印了下,眉眼飞扬,带出一丝喜悦与骄傲,“你看,我说得都做到了。孤很小的时候就是男子汉了,绝不会失信于人,特别是你。”
一丝暖流淌过心间。今日他真得有些醉了,说得话特别软和,平平淡淡的表白却是他心底最真实的想法,让她心底感动之余又觉庆幸。
能得这样的一个男子全心全意这多年的喜爱无论放在哪个年头都是值得庆幸的事,不是吗?更别提他本就是优秀的男儿,是多少女儿家的梦中情郎,幸运的不是他,而是自己才对。
反手紧紧握住李承乾的手,目光注视着他时,脸上忽然泛起了一丝红晕。
李承乾看着她,不由地有些失神,这样的她,好美!
那人冲着自己羞涩一笑,忽然踮脚勾住了自己的脖子,自己不自觉地弯下腰,却觉一个温软印上了自己的唇,鼻尖满满萦绕着她如莲花一般的馨香。
她软糯好听的声音低低传来,“太子哥哥,若有来生,香儿还愿为你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