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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你连他的味道都尝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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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事们都快走光了,窦莎闲得无聊,用电脑打字,给陆子涵发微信,找她吐槽公司里的破事,给她送编段子的素材。

    李铮路过前台,发现窦莎看一眼屏幕,看一眼键盘,然后抬起手,盯着键盘找字母,打字速度很慢。

    “往键盘上撒一把米,鸡啄得都比你用手打的快。”

    窦莎扭头,看到李铮和厉景寒站在旁边。

    “你是不是在笑话我?”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工作态度有问题。”李铮这辈子就没见过打字这么慢的人。

    “我不是态度问题,”窦莎反驳:

    “我就是能力有问题,我要说我是刚刚学的用键盘打字,你信么?”

    李铮回想了一下,窦莎用手机打字都是用的手写,她大概,好像,似乎真的是不会用键盘打字……

    李铮曾经差点成为职业电竞选手,手速不要太快,他没想到自己老婆用键盘打字比《疯狂动物城》里的树懒都慢。

    一时之间,实在是难以接受。

    真的是相处越久,每天随机就能发现老婆的一个小缺点。

    以后,不知道窦莎还有多少“惊喜”,是他不知道的。

    “没事,挺好的,”李铮自我安慰:“虽然26个英文字母不会,起码你还会拼音字母……”

    窦莎理直气壮:“你没资格嫌弃我工作能力不行!我还没问你要工资呢!”

    李铮马上给窦莎转钱,当做是她这半个月的劳动报酬,窦莎当场拒收。

    厉景寒小声提醒:“李总,时间不早了,该走了。”

    两人要去一个商务活动上应酬,大概两三个小时之后能回来。

    窦莎没好气地摆手:“你们走吧,我在这里接着练打字。”

    李铮还想说些什么,窦莎推了推他:“走吧!别站在这儿气我,我如果心情不好,一周都拉不出屎。”

    李铮头也没回的走了。

    三个小时之后,李铮一个人回到公司,发现窦莎坐在前台里,魂不守舍地盯着一堆外卖发呆。

    都晚上快九点了,公司里倒也不是只有窦莎一个人,还有几个程序员忙着写代码没回家。

    窦莎怯怯,甚至有些讨好地问李铮:“你吃了么?”

    “还没有。”

    窦莎赶紧拉过来一把椅子,又递给李铮一双筷子:“吃吧。”

    说着,还殷勤地给他打开了一盒鱼汤。

    这个气氛,让李铮感觉有点诡异,隐隐约约地感到哪里不对劲。

    窦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贤惠了?

    可是一时半会,李铮又没发现哪里有窦莎作妖过后的痕迹。

    他是真的饿了,索性就坐下来,拉着窦莎一起吃。

    技术部主管去上厕所路过前台,看到李总居然在陪前台小姐姐吃外卖。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长时间盯着电脑写代码,把眼睛瞅花了,技术主管不确定,揉了揉眼睛再看一眼。

    平时脾气不太好的李总居然夹起一块寿司塞到了前台小姐姐嘴里。

    李总一直盯着前台小姐姐,看到她把那一口寿司嚼完,咽下去之后,李总才收回目光,继续夹菜。

    前台小姐姐嘴角有一粒米,李总居然亲上去吃了。

    啧啧啧,太腻歪了,简直没眼看,再看下去,会长针眼的。

    技术总监想着,听说李总英年早婚,估计是听家里的安排,和老婆是豪门商业联姻吧。

    况且结婚这么多年了,两口子应该早就没有感情,各玩各的。

    估计李总一边跟家里的老婆说自己要加班不回去了,一边在公司跟前台小姐姐调情。

    更有可能,李总的正牌夫人根本就没在b市,而是一直在n市帮忙照顾家族企业和公婆。

    这个前台小姐姐是李总在b市另外养着的一个外室。

    这么一想,一切就说得通哩!

    哎,只能感叹一句,有钱人玩的花,有钱又长得帅,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技术部主管叹气,可是这些,和他这个头都快秃了的程序员二次元宅男又有什么关系呢?

    李总私生活虽然乱,但在治理公司方面还是有一套的,对他们也舍得给奖励。

    像李铮这种略微懂一点编程,不对技术指手画脚瞎指挥,给了他们最大程度的自由,又不吝啬给钱的老板还是比较难得的。

    管他平时有没有背着老婆偷吃,这些都是老板的私事。

    李总虽然脾气急了点,有时候骂他们,嘴还挺毒的,私德和男女作风问题方面也很烂……

    但看在钱给够了的份上,技术总监觉得上述缺点都可以忍,这些都不耽误李铮在他心里依然还算是个不错的老板。

    老板虽然对不起的是老婆,但从来没对不起他们员工。

    技术总监想了一会决定,为了避免双方尴尬,还是装看不见吧。

    李铮光顾着哄媳妇吃饭,根本没注意到身边有人走过去,更不知道在技术主管心里,他已经是个花心出轨,背着老婆在外面偷腥,私生活糜烂的渣男了。

    鱼汤的味道很香浓,喝完一碗之后,李铮不经意间,扭头看向公司里的鱼缸,震惊的直接站了起来:

    鱼缸里只剩半缸水了。

    鱼,不见了。

    只剩下几条还没被红龙鱼吃掉的泥鳅,欢快地仿佛在庆祝劫后余生般地游来游去。

    “我那么大一条鱼呢!”

    “我的龙鱼呢!”

    “我从n市空运来的,从初中开始,养了十年的红龙鱼呢!”

    如果按市场价来算的话,李铮这条鱼的价格,能买下窦莎的小粉宝马车了。

    但这不是钱的问题,钱多钱少不重要。

    这是玄学的问题,从封建迷信的角度上来说,龙鱼是能给主人挡灾的,龙鱼的生死和主人的生死有种微妙的联系。

    曾经有人出车祸捡回一条命,回家一看,养了很多年的龙鱼死了。后来这事就越传越邪乎,说是金龙鱼也好,银龙鱼也好,红龙鱼也好,总之,龙鱼是可以用自己的命帮主人挡血光之灾的。

    “老公,你不是说,我犯了什么错,你都不会放手的么?”

    李铮没心情扯这些,他只想知道:

    “鱼呢?”

    “……不行,你得先保证,你不能怪我……”

    李铮很快冷静下来,点头答应:

    “行,我保证不怪你。”

    他心想,再坏的情况,还能坏哪儿去,大不了就是鱼死了呗,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他不会怪窦莎的。

    “如果,这鱼是被我故意弄死的呢?”

    李铮不理解,人家在鱼缸里好好的,窦莎为什么要弄死他?

    不过,李铮还是表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既然窦莎主动承认了,就浅罚一下:

    “罚你……全公司通报批评,连续三个工作日,给每个同事每天买一杯奶茶。”

    听到这个处罚,窦莎放心了也有谱了,也就是花点钱的事。

    她指了指面前的鱼汤,真挚而又坦诚地说:

    “你那么爱你的鱼子,难道,没尝出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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