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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妈的!最烦装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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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天上完班,李铮晚上约了他的合伙人见面一起吃饭。

    两人打车去饭店的路上,窦莎头发略显凌乱,神情萧索地望向车窗外。

    “我感觉自己已经是一个一身班味的打工人了。”

    人家都是有固定岗位职责,有kpi有考核,只有她不用考勤不用打卡,看到哪里有活就随手帮一把,主打一个随心所欲。

    别人是街溜子,而她是班溜子。

    “这个逼班,谁爱上谁上,我不干了!”

    李铮这次没有哄她意思,而是直接问:“确定么?”

    窦莎点头,她宁愿在家躺着。

    “不后悔?”

    窦莎再次点了点头。

    李铮立刻打电话给助理:“小厉,嘱咐人事部,把夫人的指纹还有人脸识别的门禁权限注销。”

    这意味着,窦莎不经过公司前台同意,自己单独就进不了公司了。

    “不是,李铮,你这么一弄,我要是想找你,给你送东西怎么办?”

    李铮脱口而出:“认错,求我。”

    窦莎不仅没恼,反而哈哈大笑。

    “老公你知不知道,你有时候好讨厌啊!”

    “咱俩打赌,不出三个月,前台的傅小姐就得对你的滤镜全碎,以后她但凡回想起来自己喜欢过你,都得后悔的自戳双眼,恨自己年幼无知。”

    李铮嘴角抽了抽。

    车停在了一处比较隐蔽的小四合院前。

    窦莎牵着李铮的手,被侍从引导着进入了一间摆着博古架的古色古香的房间。

    这种私人会所,不对普通客人开放,来消费的都非富即贵。

    窦莎悄悄问李铮:“你合伙人是怎么样一个人啊?他是个喜欢盘串儿的老头么?”

    李铮帮忙理了理窦莎额前的碎发:“你想哪去了,他是我认识七八年的一哥们儿。”

    正说着,门外进来一个同样一脸班味,穿着普通,打扮得甚至有些土气的年轻人。

    他走过来,浑身透着一种无欲无求的松弛感,还有一种什么都有了之后的厌世感。

    “擦,那群老头开会拖时间,要不然我早就到了!现在衣服都没来得及换!”

    李铮表示,都是自己人无所谓,他给窦莎介绍:

    “这位就是传说中的京圈太子爷。”

    那人冲窦莎伸手,握了握。

    “弟妹你好,以后叫我叶琛就行。”

    李铮心想,又来了,高扬这家伙很少在公众场合用自己的真名,现在私下朋友聚会居然也用假名。叫叶琛这个假名叫久了,敢情他自己都入戏了。

    居然连弟媳妇都骗。

    窦莎记得,原书中没有叶琛这个角色,书里说的京圈大佬是高扬。

    高扬那才是随便动动手指就能决定娱乐圈里小演员前途的人。

    在原书中,对高扬的描写不多,原女主窦莎段位不够,根本就接触不到高扬这个层次的人。

    三人都坐下之后,叶琛告诉窦莎:“你别听你老公瞎说,b市根本就没有京圈这种一手遮天的玩意儿。我就一普通有钱人,叫太子简直折煞我了。”

    既然叶琛说自己是普通有钱人,窦莎就真的信了,毕竟叶琛在原书中连个姓名都没有,是个小卡拉米。

    窦莎摇头:“不,我觉得是有京圈的。”

    叶琛面色一凛,他不知道李铮把他的信息告诉了多少给窦莎。

    李铮用口型告诉叶琛:我什么都没告诉她!

    叶琛的身份比较特殊,李铮也不想让窦莎了解太多,知道这些对她不好。

    窦莎说:“难道配着豆汁一起吃的焦圈儿不算地道的京圈儿么!”

    豆汁和焦圈儿,其实就相当于b市特色版的豆浆和油条。

    李铮补刀:“怎么不算呢!”

    叶琛百口莫辩,人家都是想装逼,只有他天天想装出一副接地气的样子。

    现在他居然被这两口子合伙笑话是焦圈儿。

    叶琛不甘示弱,问窦莎:“你老公跟你说过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么?”

    窦莎摇头,她只知道这俩人认识七八年了,那会儿应该是还在上初中。

    “当时,我在网上玩游戏组队,我发现你老公技术特别好。人狠话不多。他也不氪金,就硬肝。”

    窦莎听得很认真,不停点头,示意叶琛继续说。

    “有一天,这小子打游戏突然就不行了,他说自己感冒了状态不好,我随手转给他6666块钱,让他去买药,快点好,别拖累团队。”

    “他没收,他说去自己家开的医院看病,不用花钱。”

    “我年少无知,不知道还有人家里能开私人医院,当时我骂开了,丫吹什么牛逼!”

    “妈的,最烦装逼的人!”

    “李铮为了证明自己没装逼,就把家里私立医院的照片发给我,他线下的身份就曝光了,然后我们就认识了。”

    窦莎扭头问李铮:“你家还有医院呢?”

    李铮纠正她:“是咱家,咱家有医院。”

    窦莎感慨:“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朕不知道的!我果然没嫁错人!”

    本来,叶琛介绍自己和李铮认识的过程,只是想引出那句“妈的!最烦装逼的人!”。

    现在却被莫名灌了一嘴狗粮。

    他跟李铮认识的这几年,李铮装逼于无形的时候太多了。

    叶琛有个大他二十岁的哥哥,上大学期间出柜了。

    他是他爸妈痛定思痛,放弃大号之后被迫练的小号。

    大儿子是照着书养的,小儿子反正是个备胎,父母年纪大了也没新鲜感了,叶琛是被当做猪来养的。

    初中那会认识李铮之后,叶琛才发现有钱人家会让儿子去学钢琴、油画、小提琴、马术、摄影、滑雪、冲浪、编程、奥数、围棋、书法、击剑……

    他问过自己爸妈,为什么不让他学,他家又不是没那条件。

    父母告诉他,那都是用来把妹的奇技淫巧,以叶琛的身份,不需要学这些也不会缺妹子。

    叶琛的爸告诉他,你不用跟做生意人家的孩子比,他们再卷也比不过你,他们充其量只是有钱罢了。他们学再多的技能,去国外镀再多的金也只能是装的像个王子,而叶琛什么都不用做,他本身就是王子。

    点菜的时候,叶琛问窦莎爱吃什么,窦莎摇头:“你们不用管我,我吃不了两口,把我当成一个气氛组就好。”

    女明星晚上不吃饭,这是基本操作,有时候窦莎一整天就啃半根玉米,靠着一口仙气活着。

    窦莎不吃饭,叶琛丝毫没有意外,这种要漂亮不要命的女人他见太多了。

    他女朋友前两天刚做完隆胸手术,身上插着导血水的管子,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都虚成这样了,看到鸡汤里面飘着油花,都死活不肯喝,要拿吸油纸吸掉。

    叶琛看着菜单,越翻越烦躁:“都是些什么菜!没一个想吃的!”

    李铮也看了一眼菜单:“以后有空,我做饭给你们吃。”

    窦莎和叶琛震惊地望向李铮:“你还会做饭?”

    李铮也很震惊,这两人居然不知道他会做饭:

    “你们没听说过那句话?你送国外一个好留子,老外还你一个好厨子。”

    大部分留学生是吃不惯白人饭的,小说里写的胖乎乎的小少爷出国留学回来都瘦了,下颌线都清晰了,那都是饿的。

    不想吃外面又贵又难吃的饭,就只能自己做饭吃。

    叶琛拍了拍李铮的肩:“我看你现在就挺有空。择日不如撞日。”

    还没等李铮说话呢,叶琛就喊来会所的经理命令道:

    “把移动灶台还有食材都推到包厢里来,厨师就不用来了,李总有个逼要当着我们的面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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