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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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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着了吗?”

    “看样子应该是睡着了,估计还睡得不错。”

    “晚安。”

    早上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了这几条林晨在六个小时之前发来的消息。

    昨天晚上忘了跟男朋友说晚安,我今天一定要记住,可不能再忘了。

    等等,六个小时?

    所以现在才……早上六点半?

    我已经大半年没有见过早上七点钟之前的太阳了,怎么可能在这种不需要上课的早上自然醒?

    哦对,是因为时差。

    现在已经是国内的中午十二点了,我的生物钟大概还没有调整过来,中午十二点半的话我确实应该醒了。

    我重新定了个早上九点的闹钟,又钻回了被子里。

    现在我的房间还是空空荡荡的,哪里都是空空荡荡的,只有被窝是拥挤的,欧洲人明明一个个都人高马大的,睡觉的床却狭窄得腿都伸不开,真是奇怪。

    我把消息全部回复完,又把手机放到另一边的书桌上,现在才不到七点,在没有课的日子里,这么好的时光不用来睡觉就是浪费。

    我扯过被子蒙在自己头上,强行召唤睡神。

    等到闹钟再次把我叫醒,时针已经指到了九,是时候起床了。

    我像往常一样,把被子一掀,顶着鸡窝头下了床,刚打开房门,就被那个在厨房忙活的身影吓了一跳,“林晨?你……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他背对我在操作台上忙活,把苹果从纸袋里拿出来,再洗干净放进玻璃碗中,早晨的阳光落在他身上,让他整个人都在发光,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精致气息,说他是已经出去跑了步,再回来洗完了个澡,再来厨房准备早餐我也是信的。

    “我今天早上……应该是七点起的床吧,没太注意看时间。”

    “可是你昨晚不是睡得很晚吗?而且昨天那么累。”

    “时差还没倒过来,七点就醒了,我看你在六点多的时候回了我消息,应该也醒了吧。”

    “我是醒了,但是我之后还是强行逼迫自己去睡觉了。”

    “还能自己逼迫自己睡觉的?”

    “对啊,我把手机一放,心一横,往床上一躺,被子一盖,就开始逼迫自己睡了,然后就到现在了。”

    不知什么时候,林晨已经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他转过身,正对着我,“看起来你的回笼觉睡得很不错。”他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然后笑意渐深。

    怎么回事,他是看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吗?

    哦对,我想起来了!我还顶着鸡窝头!

    “……我先去洗漱了。”

    在牙膏泡沫充斥整个口腔的时候,我满脑子想的都是,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不同呢?我以为林晨也应该跟我一样不拘小节才对,我以为像我们这样共处一室的后果,就是看到对方最真实最不加修饰的一面。

    可是他为什么看上去和外人面前没有什么差别?还是说,他最真实的一面就是这样的?那我压力也太大了。

    我思考了好一会儿要穿什么衣服,在家里的话,我的选择一般是穿最方便最好洗的那件,但到了这里,这成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不过我刚来到瑞士,本身也没有带几件衣服。

    我后来穿着一套背带裙出门了,看上去随意又自然,让人完全意识不到这其实是我精挑细选之后唯一一套能穿的。

    早餐是酸奶配麦片和苹果,正统的欧洲人吃法,冷到透心凉,好像这里的很多食物都是没有温度的。

    在种花家生活多年的我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但这就是事实,我必须要接受这惨淡的事实。

    “咱们现在早上只能吃这个,或者面包咖啡之类的东西,那些应该是热的,不过如果想要吃传统的早餐确实是比较难了,这里早餐店,中餐馆也不会做稀饭包子。”

    “嗯……既来之则安之。”之前学校的食堂,周边的小吃街摆在我面前,我不懂得珍惜,直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不过我们好像可以买那种速冻的包子来蒸,我昨天看到亚洲超市有卖。”

    “你说的是二百块钱六个的那种包子吗?”

    “偶尔买来吃一吃还是可以的。”

    “也行吧。”我重重叹了口气。

    这是我之前从没意识到的,吃热乎乎的早餐,也是幸福感的重要来源之一。

    “对了,你今天中午想吃什么?”

    “啊?”我从泡着酸奶麦片的碗里抬起头,面前的林晨正一脸期待地看着我,感觉他现在已经十分自如地承担起了为两个人做饭的职责,虽然我这个人确实比较懒,之前也有过“要是离开家之后也能有一个人天天给我做饭就好了”的想法,但是我觉得事情并不能这样发展,“不不不,今天中午我来做饭吧,总不能一直让你做,而且我总是要学做饭的,也没办法逃避,一直都是你做饭的话,这不公平。”

    “公平?你家是你爸做饭吧?”

    “是的。”

    “他天天做饭?”

    “基本上是。”

    “那我为什么不行?”

    “这有关系吗?你又不是我爸。”

    “可我是你男朋友,你不想有个天天给你做饭的男朋友吗?”

    “想啊。”嘴巴比脑子更快一步。

    “那你现在就有了。”

    “但是……”

    但是我……我想说什么来着?

    刚刚说话的时候,我在林晨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我自己。

    我是笑着的吗?我不知道,但是在他眼里的我,是笑着的。

    然后我什么话也说不出口了。

    他都这么好了,我什么拒绝的话也说不出来。

    “万一以后你没时间,然后我恰好有时间呢?我们两个肯定都得会做饭吧?”万一以后有一天,他对天天做饭感到厌烦,又不好表达出来怎么办?还不如现在开始就分配任务,让大家都好过,现在好过,以后也好过。

    “那以后再说吧,反正我现在很有时间。”林晨,感觉像是那种,因为能够给别人做饭能让别人尝到自己的手艺,由内而外散发的真心的愉悦。

    明明我才是背对着太阳的那个人,但林晨的身后怎么有光芒迸发?

    是……是圣光吗?

    于是整个上午,林晨直接把自己钉在了厨房,他说自己要钻研新菜,而我就一旁混吃混喝。

    今天我的生活略显平淡,除了吃就是睡,在初来乍到的兴奋感消退以及生物钟的共同作用下,我很早就开始犯困了,据说倒时差的最好方法是不停的睡觉,于是在下午五点的时候,我决定去洗澡睡觉。

    “我打算去睡了,我感觉有点困,想多睡一会儿,把生物钟给调过来,你也早点睡吧。”

    没得到回答,林晨直接走了过来,在我即将进门的时候拉住了我的手腕。

    这突入而来的触碰让我的心率一下子飙升,在我转身的时候,脑海里闪过好多片段,比如说男女主角一偏头,眼神相交,擦出粉红色的火花;再比如说一个手滑,两个人就被关在了同一间卧室里……

    但林晨只是说了句,“晚安。”

    “晚安。”

    如果不是男朋友提醒,今天的这句“晚安”又要忘记了。

    林晨站在我一步之遥的地方,他在说完晚安之后就松开了我的手。

    “你走过来就为了说句晚安?”你走了这么多步,却少了最后一步。

    “对。”

    我突然想拥抱他,于是也这么做了。

    灯光下,两个人的影子变成小小的一个,再没有一步之遥。

    第二天,林晨有别的事情,早早就出门了。

    听他说,好像是要和北大同专业的学长学姐们谈一些事情。

    果然,高考比我多考了大几十分不是白考的,校友资源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都会能更顺利一下,当时本科还没毕业的时候,我也在学校的表白墙上发帖问有没有也去苏黎世大学读研的同学,结果一个也没有,而我在这边就读的专业里虽然有四个中国学生,但直到现在,其他三个人都还没来。

    所以我今天干嘛呢?报道的时间还没到,好像也没有什么要做的。

    我在沙发上找了个舒服的地方瘫着,点开朋友圈,最新的动态是程宜五分钟前发的一句感叹,“恋爱脑室友最近分手了,渣男直接装失踪冷暴力,感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告诫广大姐妹,不要过分沉沦,一定要坚定本心。”

    我立马从沙发上跳起来,如果不是因为知道程宜真的有个恋爱脑室友,我差点以为这句话是她在敲打我。

    不错,我确实没有同校的学长学姐,但是我在这里会有新的学长学姐,我也会有自己全新的生活,而不是脑子里放偶像剧。

    如果林晨没有和我一起来瑞士我会怎么办?

    我会自己去探索苏黎世,自己找路买东西,自己主动去结交新的朋友,背上相机去拍很多漂亮的照片。

    没错,那我现在就应该这样做。

    我就应该自己去超市看看,学习买菜做饭照顾自己,并不是说身边有个会做饭的人我就不能做饭了,我想做什么现在立刻就可以去做。

    我换上最方便洗最舒服的衣服,背上相机和包出了门。

    我没有用地图,而是很随意地在小巷里绕弯,打算走到哪算哪。

    我进了一家装修得很好看的小店,像是文具店,又像是艺术店,我用蹩脚的英语问老板是否可以拍摄,她点点头,回了我一个友好的微笑。

    之前在摄影社团的时候,我们经常会选特定的主题和地点来拍摄,那我今天的主题就是,“苏黎世街角的治愈小店”。

    店里除了我,还有另外一个人,是个女生,看上去好像也是个学生。

    我往她那瞟了一眼,她刚好也看到了我。

    我们俩站在原地,眼神相接。

    有很多的信息被输进脑袋里,比如她的穿搭,明显是国内某红书上的热门搭配,她的包,是我眼熟的国内某品牌,还有她的动作,她的眼神,这个感觉,应该错不了。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我们是在用脑电波交流。

    她问我,“你是中国人吗?”

    我说,“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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