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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713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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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刚到座位,对面的蔡世俊便提醒江北:“宁队叫你。”

    江北拿着本笔就往他的办公室走,到门口平稳好呼吸才敲门。

    “进来。”宁伟示意她坐对面,“想好了吗?”

    “好了。”江北昨晚打听过宁伟,他们对他评价很高。

    “时间有限,我先介绍下为什么重新启动713。”宁伟敲了下笔记本电脑,让屏幕变亮,继续说道:“今年的5月中旬,g101国道青云市镇灵区狭义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查是当地牌照的三辆改装车飙车至事发路段发生碰撞,造成一死四伤,涉事司机存在酒驾无证驾驶。

    这个案子原本由交警部门按程序处理,可其中一位家属在收拾死者遗物时,发现几段视频和聊天记录,与四年前的713事件有关。”

    江北见宁伟要投屏,起身去拉窗帘。

    宁伟:“江北你说。”

    江北开始陈述:“时间久了,我想到什么就先说什么,如果和资料中有些不符的,我们可以再碰。我那时候刚入职半年,在刑侦一队,队长是孙中方。警方接到的报警时间是4年前6月15日早上5点45分,对方说在青云大学城东校区有一女生坠楼,目测已经死亡。

    我住的单位寝室离学校很近,6点15分和局里调查小组的同事们前后脚到现场。案发地在一栋女生寝室楼下,该楼是u型设计,两个端口朝西,案发地是北侧端口,对着食堂侧门。

    我们刚进去,派出所同事小刘过来告诉我们:第一个目击者是食堂后厨的工作人员,他在出去送垃圾时看见对面有人掉下来,层层上报耗时20多分钟,才拨打报警电话。期间保安去看的时候,发现死者脖子都断了,就没有打120,只做了案发现场保护,那个床单也是他们盖的,当时暂未确定死者身份!

    我听到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不直接报警?小刘告诉我,去年这个学校就发生过坠楼

    地面很容易清场,但附近楼上的窗户里,还是站满了人,有人正在拍照。我抬头看了眼案发地点楼上,从联排的窗户里看到晾晒的衣服,判断是阳台,目测窗户离地面有一定距离,像我1米66的身高,也得踩着凳子才能从窗户跳下去,当然如果被别人推下去也有可能,那需要寻找目击者或从死者坠亡姿势等判断。

    孙队在群里发消息:家里有事晚些到。

    我戴上口罩,还没等进到隔离屏风里面,就闻道浓重的血腥味。在入口拍照的同事换了位置后,我才看到死者盖着蓝白格子床单,脑袋位置的床单浸泡在黑红色的血液里。

    床单被掀开后,死者面部朝下如图,她上身穿着洗的发白的短袖,下身是白色带着粉色心型图案的三角内裤,光脚附近没看到鞋,真人比图片上皮肤白皙细腻,身材娇小匀称。

    我走到她脚边,看到身上有多处青紫,特别是腰部、大腿内侧。因为衣物遮挡只看到后腰有手指甲大小疤痕,掀开确认竟有13厘米长,从愈合程度判断,至少有一年时间,应该做过肾部手术。待将死者身体朝上翻过来时,因为画面过于等我出去吐完,她已经被拉走了。

    孙队来了,正脸色铁青的看着我,出于将功补过,我说应该从7楼从南面数第二个窗户跳下来的,后来证实确实如此。”

    宁伟问:“依据是什么?”

    “我来时候就看见7楼阳台上没人扒窗户看,从坠落位置锁定是第二个窗户。”

    “继续!”

    “我们去七楼,在阳台的第二个窗户下面放了一个凳子,旁边还有一双拖鞋,那个凳子上面写着713。等我们到时,发现门已经开了,三个女生已经穿好衣服,挤坐在靠近门口的下铺床上,见我们来了,立马起身,一个个脸色煞白,明显吓得不清。

    有两个同事在取证,孙队刚问:那个孩子叫什么?

    一个瘦高的四十多岁的短发女人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因为速度太快,直接把孙队撞个趔趄,幸好被我扶住才免于撞到桌子上。

    这人来的急,满头是汗,说话很强势:我是她们班级导员,有事儿找我。

    孙队松开我的手臂,站稳让她稍等,示意那几个女孩继续说。

    导员站在门口让那些看热闹的该干嘛干嘛,一脸不耐烦的关上门,接过一个女孩递来的纸巾,边擦汗边阻止:“你问我就行!”

    孙队屡次被她打断,再好的脾气也忍不住:你在教我做事吗?给我出去,叫你再进来。

    导员脸色铁青,眼神警告那几个女孩后就走了出去。

    这几个女孩开始告诉我们:跳下去的叫范诗雨,21岁,本省宝城市人。在读大三,市场营销专业。她家庭条件不好,办了助学贷款,大一开始就出去做兼职。她长得很漂亮,很文静,学校有很多追求者,不过都没有接受。

    在大一下学期,晚上都要睡觉了还在阳台打电话,看着挺开心,而且穿戴也比以前时髦,有了很多牌子的衣服首饰什么的,可是不管怎么问,她也不说那人是谁。后来实在逼急了,有天回来只给大家带了很多高档水果。那段时间,不管多晚,天天都回寝室住。

    在大二上半学期,从导员那里得知她因抑郁症休学半年,再回来就以调养身体为由搬离寝室。这学期范诗雨偶尔回寝室住,昨天回来时也没和她们打招呼,在关宿舍门前才回来,进屋时脸色就很难看,脱了裙子放在枕边,没跟大家说话就睡了。范诗雨和她们三人算是走的近的,她虽然住在外面,但很少缺课,大家上课时常坐在一起,中午也一起吃饭,但很少交心。

    我又问了下她们三个是否和死者一起洗过澡,最后一次死者身上有纹身没有。得到的答复是大一时,经常去学校的公共澡堂洗澡,大家互相搓澡时,没发现死者身上有纹身,一点疤痕也没有。不过大二搬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一起洗过澡。

    以上的证词,经多方确认后,基本排除校园霸凌。不过我们在提取物证时,没找到死者手机或电脑,那三个姑娘也没见死者拿过,早上起来到现在寝室也没进外人,那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死者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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