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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英雄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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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早,在指挥使府邸再次吃了闭门羹,莫经时在平西卫的主街上闲逛着,两边都是早市的摊贩,人来人往热闹非常。

    要怎样才能见到郑大人,如若见不着还有谁可以求助?普通的百姓可没有办法协助他进入海底副本,一时之间没有了头绪,莫经时陷入了沉思……

    不远处的路口有一辆马车急速驶来,马匹似乎受了惊吓,路上行人都纷纷避让,而莫经时一时走神,当他发现不妙时,马车已经快到近前了。

    他刚想侧翻避开,突然他的腰部被人揽住,此人力量不小带着他一同翻滚,天旋地转之后在路边停了下来,马车呼啸而去。

    莫经时被一位红衣侠客救到了路边,此时正躺在他的怀里。

    待转过头来,莫经时一眼就看出了这是一位女侠,她虽身着半带轻甲的男装,皮肤也被故意抹黑了一些,但她眉如远山青黛,不浓不淡,眼神清澈如晨间露水。

    鼻梁挺直,鼻尖微微翘起,带着一抹俏皮的弧度,既显坚毅,亦能看出女性的细腻柔和。而她的唇似两片饱满的花瓣,绽放在下半脸,像是当季正在盛开的桃花。

    莫经时不禁心中吐槽,这女扮男装的意义何在?自己需要假装看不出吗?

    女侠也正近距离的观察着自己,清澈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喔……这书生长得好生俊俏……”

    “……额?”莫经时满头问号。

    少侠回过神,面染飞霞,放下莫经时,慌张的起身,拍了拍衣裙,伸手把莫经时拉了起来。

    她虽比莫经时矮小,但在姑娘中应该算很是高挑了,扮成少侠倒是英气十足。

    “你……没事吧?”“少侠”开口,果然一听就是把声音压低扮粗的音色。

    “我……”

    “不用谢!但你这书生,可知危险!切莫在大街上发呆。”

    “少侠说的是。”

    “那就在此别过啦!”女侠转身挥了挥手,故作潇洒的离开了。

    “哪家千金出来体验生活了,不过身手倒还不错,力气还挺大……”莫经时摸了摸腰,自嘲的笑道,“不小心被英雄救‘美’了。”

    极乐两天没去学校,今天被叫了去,怕是一时半会儿来不了,骨头叔生意也有些忙,没有上线,奔波了两天,莫经时索性放松放松,在城里闲逛了一上午。

    到了中午,腹中顿感空虚,便找了个酒楼用膳,刚进酒楼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赊账不行么?!”

    哎,这声音不就是上午那个女扮男装的姑娘吗?莫经时下楼寻声望去。

    她被店家追要着饭钱,此人看着相貌堂堂,难道要吃霸王餐?

    “我是钱囊被偷了,并非故意赊账,待我回府,就让人把钱送来!”女侠说道。

    莫经时心想看她一副不知世间险恶的天真样,被人偷了钱包却是非常合理了,看在上午她仗义相救的份上,也帮她一次吧。

    “店家,这是我恩公,饭钱我付了。”莫经时将银子扔给了店家,随后向女侠作揖。

    女子一看是她,脸颊一红,“我真是被人偷了银两,多谢了!请问兄台大名!”

    “叫我无名就好,恩公如何称呼!”

    “别恩公恩公的了,我叫郑轩,这个令牌你拿着。”郑轩拿出一个令牌塞给了莫经时,“明日你可到指挥使府找我,我将银两还于你。”

    莫经时见了令牌又听闻“指挥使”三字,眼睛一亮!原来姑娘是郑大人家的?

    “无需如此,上午郑少侠出手相救,我本就想宴请于你,这不是正好遂了我的心愿。”

    “好嘛……无名,我难得出府还不想回去,那不如我们结伴再游玩一番?”郑轩突发奇想,眼睛都亮了起来。

    “有何不可,我也正无所事事。”事儿这不就来了嘛!

    莫经时虽小时候就长得粉雕玉琢的讨人喜欢,长大后也一直是公认的帅哥,但家中出事后便封闭了自己,从未与人交往过,着实不知两人在外游玩能做些什么。

    所以都由郑轩领头带着,先是拉着他去逛了集市,遇到一些有趣的小玩意儿,便忍不住露出了小女孩的神态,看着倒也觉有趣。

    走过一个小吃摊的时候,莫经时多看了两眼,忍不住想到,如果阿槐在,高低得整两套才肯走,也不知他身上的银两够不够。

    看见路边讨钱的乞丐,郑轩又问莫经时借了银两,要施舍一些给他们。莫经时叹了口气,这大小姐不知这鱼龙混杂,这些人哪些是真要饭?她的钱袋子应该就是做散财童子的时候被人盯上的,保不齐小偷就在这些乞丐之中。

    总之先顺着她的心意吧,等混熟了找个机会,打探打探指挥使的事儿。

    逛累了,大小姐就要回府,莫经时一路绞尽脑汁想着该怎么创造机会,找个安静的地方和她聊上一聊。

    突然灵机一动,提出去海边赛马,郑轩也连连说好,两人便出了城,在海边策马奔腾了起来,郑轩骑术倒也不错,但莫经时更胜一筹。

    他骑着马沿着海岸线驰骋,海风拂过他的脸庞,被风吹起的长发飘逸飞扬。他手握缰绳轻松地驾驭着马匹,身姿挺拔,不羁而潇洒。

    阳光透过云层的缝隙透出,撒在他的身上,仿佛有一层朦胧的金色光芒。

    郑轩看向他的眼神,不知不觉的多了一层钦慕与欣赏,实际上从第一眼看见他时,她就觉得他与众不同,不只是个好看的书生而已。

    两人骑累了,坐在沙丘上小憩。

    “有件事,我能直说吗?”莫经时问道。

    “但说无妨!”郑轩做出爽快的姿态。

    “其实我已看出,你是女扮男装……”

    “啊……真的很明显吗?”被人当面揭穿,紧张得声音都忘了伪装了,一不小心露出小儿女的姿态。

    “确实有那么点明显……”

    “我是穿了护卫的服饰,偷跑出来的。”郑轩索性全盘托出了,“我爹爹说女孩子要足不出户,不可舞刀弄枪,我趁他不在偷跑出来逛逛。”

    “可我看你身手了得。”

    “我从小喜欢这些,缠着爹爹才让军中的师父教了我,我师父说我天赋很高呢!”

    “见到你我才知,什么是巾帼不让须眉,红颜更胜儿郎!”

    “可是你不觉得女孩子应该温柔点才让人喜欢吗?”被夸了,郑轩又有些红晕浮起。

    “女孩与男孩又有啥差别,女子可坚毅,男子亦可温柔,只要是好的品质,又和性别有何关系,何况我们爱做什么,为何要让别人来评价和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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