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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这两年的时光恍然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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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夏的性格是比较娇软害羞的,很多时候是不得不和人打交道的时候才会和人说话。

    但是这个陈启明也太自来熟了,就算是其他人都没有说话,没有回应,他那张嘴也能叭叭叭的一直说个不停。

    但是还说的都挺有道理的。

    而且通过陈启明说的这些话,基本上就知道她想要表达什么样的观点,想要去做什么事情。

    所以想要就要勇敢的说出来,想要表达也要让对方理解到那个意思才可以。

    不能让对方猜来猜去。

    陈启明是家里的独子,十几岁就跟着父母一块创业,在工厂里做过打包盒,在酒局上给合作方表演过节目。

    人情冷暖,人情世故,他全部都已经见识过了。

    最过分的是,甚至有一年一个特别重要的客户母亲过世,最遗憾的就是没有见到孙子。

    因为这个客户是个不婚主义者,所以年过四十还没孩子。

    陈启明他爸跑业务的时候一直带着他,这个客户特别的难搞,是一块特别特别难啃的硬骨头,几乎没有谈下来的任何希望了。

    但是他们家里的生意刚起步,每一个订单都特别的珍贵。

    如果能谈下来,将会改变他们家在这个行业的地位。

    陈启明突发奇想,自己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下,就给人家哭丧去了。

    这人可真是能屈能伸。

    林夏听着陈启明的生平履历,真是瞠目结舌。

    所以虽然人只有十八岁,但是工作经验有十年。

    而且还是实打实的销售经历,一点都不掺杂丝毫水分。

    林夏非常的不理解,惊讶到了极点,在她眼里这些霸总二代们一个个不应该是嚣张的无法无天吗?

    “他们家都这么有钱了,还需要靠出卖尊严吗?”

    就像是郑修那样的,每天只需要吃喝玩乐,只要不惹是生非就好,一个月花个几百万的都无所谓。

    陈启明也太努力了吧,这种努力的程度让普通人看了都觉得害怕。

    盛骄阳笑了笑。

    “每一个人的追求都是不一样的,陈启明他们家是做电子代加工起步的,将来是想要做自己家品牌的无人机的,这个需要很多很多的钱,资源,技术。”

    林夏在上飞机以前还朝着陈启明车开走的方向看了一眼。

    一个人可以做到什么程度,完全取决于他对梦想到底有多执着。

    十五十六岁这两年,盛骄阳几乎是带着林夏走遍了大江南北,甚至还去过香港佳士得的拍卖会。

    盛骄阳买了一个小物件。

    是一个金镶玉的吊坠。

    小小的一块玉坠子,上面包了一层金箔,居然就卖出了几十万的天价,而且还是整个拍卖会场上看起来很不起眼的东西。

    林夏拿在手里的时候,如获至宝,玉坠子是个豌豆,外面包着的黄金是豆荚,看起来特别的精致小巧可爱。

    林夏特别爱看各种古装剧,里面男女主互相送定情信物,就是送玉坠子,银梳子什么的。

    这个豌豆荚真的特别漂亮。

    盛骄阳直接就把玉坠子挂在了她的脖子上,“喜欢吗?”

    林夏看着盛骄阳的眼睛,使劲的点了点头。

    “喜欢。”

    真的很喜欢,喜欢的不得了,恨不得就这样可以一眼万年。

    林夏把玉坠子,小心贴身存放着,每天晚上都要拿出来把玩一会儿,然后抱着玉坠子进入梦乡,梦都是特别甜美的。

    这两年的时光恍然如梦,很快就到了中考。

    林夏中考的时候,盛骄阳刚好是高二,不需要专门请假去送林夏中考,因为中考会占用盛骄阳他们的学校,所以高一高二就全部都放假了。

    高三考试时间比较早,高考完了就放假了。

    所以中考的早上,盛骄阳骑着自行车把林夏带到了学校。

    又给她检查了一遍文具和准考证,确认无误以后,把东西递到她的手里。

    “考完了以后我们去吃土锅,点个你喜欢的麻油鸡。”

    就像是很寻常的一天,早上吃的比较清淡,想到中午可以吃油滋滋的土锅,林夏嘴里还有点流口水。

    真的是毫不紧张的考试。

    考试的题目和平时也差不多,不是很难,也不是很简单,稍微细心一点都可以做出来。

    不过其实需要好大一会儿才能做成,但是盛骄阳提前给老板打个电话,所以和林夏一块过去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吃了。

    考了一上午的试,林夏累的不行,只顾着埋头干饭。

    吃完以后又回去睡了一个午觉,盛骄阳又把林夏送到了学校,继续考试。

    下午考完试以后时间还很早,两个人就吃着冰淇淋,就在绿化带外面,看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因为不用上自习上课,所以时间真的特别宽裕,盛骄阳还带着林夏去周围逛了逛服装店给她买了好几件夏天穿的裙子。

    然后晚上两个人吃点清淡的东西压一压马路,回去以后就到了晚上十点多正好可以睡觉了。

    期间一点都没有聊到考试的事情。

    连续考了三四天,林夏感觉这日子过得还挺好的,盛骄阳不需要上自习,就有了更多的时间陪她。

    林夏考完试以后,盛骄阳还得继续上学,所以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又成了林夏一个人在家。

    要从早上七点半待到晚上十点半。

    林夏本来是想要去找盛骄阳吃个午饭的,但是天气实在太热了,盛骄阳现在也不出来了,就在食堂吃午饭,让林夏也自己到家里吃。

    外面骄阳似火,一盆水泼在地上,都会惊起腾腾的热气。

    林夏看着外面炙热的天气,常常会想到他们相遇的那个十四岁的夏天,恍如隔世。

    很难想象,如果没有遇到盛骄阳的话,她这一生又会是什么样子。

    往事不敢回想太多,生怕一回首就陷入进去,然后变成深不见底的深渊。

    林夏感觉自己好像是没有童年的,也没有所谓的青少年时期,人生是遇到盛骄阳以后才变成了彩色。

    林夏这个名字也是因为遇见了盛骄阳以后才开始有了意义。

    居然以压倒性的优势成为了市中考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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