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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小玫瑰在逐渐的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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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吃炸酱面,他们还吃了老北京豆汁,那个味儿别说林夏接受不了,盛骄阳也是很难接受了。

    两个人买了一碗,一人喝了一口就放下碗,付钱走人了。

    而且出去以后直奔旁边的小超市买了两瓶水,一直在漱口。

    这个味儿实在是太顶了。

    两个人站在门口就看着别人吸溜吸溜的喝豆汁儿,看样子是特别好喝,但是他们实在是接受不了。

    盛骄阳说人的口味会在十岁之前就完成驯化。

    一个吃惯了国内烧饼的人,就算是吃到最好的法国面包也会觉得,好像比火烧还稍微差点味儿。

    口味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地域饮食上的差异。

    但是北京烤鸭非常好吃。

    林夏不太喜欢吃那种特别肥的,虽然那个更正宗更贵。

    她更喜欢吃的是那种瘦的,皮焦焦脆脆的,咸香咸香还带点辣椒味儿的,正宗的是肥嫩的烤鸭皮蘸上白糖,但是她也吃不惯,更喜欢的就是改良过的。

    两个人从八达岭长城下来,进了烤鸭店以后,本来点了一份,后来感觉很不错,就又要了一份,两个人差不多一个人吃了一只烤鸭。

    先吃饼子,卷肉卷菜,风卷残云一样。

    然后把烤鸭架油炸过以后,再撒上一些烧烤料,吃起来就更爽了。

    爆肚面也很好吃,qq弹弹的特别入味。

    在北京待了好几天,除了逛一逛名胜古迹,还跑去大学逛。

    一直在疫情之前,北大清华都可以随便进的。

    刚好是开学以后清华的学生正在军训,林夏靠在栏杆上往里面看,眼睛睁得大大的。

    这个是平均七百分以上的学生。

    高考总分是七百五十分,一共考六门,也就是说每一门只能扣十分左右。

    这是多么天才的脑子啊。

    林夏看到了操场上的标语:

    无体育不清华。

    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

    参观完清华大学以后,然后又去北大。

    大概是因为已经去了很多地方,所以在看未名湖的时候,就没有那样的惊艳了,林夏只是坐在旁边安静的看了一会儿水中的游鱼。

    这个地方很好。

    参观完以后,两个人还去旁边吃东西。

    学校食堂肯定是又好又便宜,但是需要刷卡,不对外开放,谁两个就在学校外面等饭店吃。

    特别好吃的羊汤面才十五块钱,一个羊蹄才八块钱。

    两个人吃了不到五十块钱出来,又买了十块钱三斤的葡萄,还有路边又大又香的烤红薯。

    在北京,除了房租特别的贵,其他都不贵,甚至很多其他的生活用品比三四线城市的还要便宜,还要好。

    两个人这么逛着其实也挺累的,回到宾馆以后就倒头大睡。

    醒过来以后时间还早,就去吃夜宵。

    在一个平平无奇的小馆子里,林夏居然吃到了最好吃的椒麻鸡。

    完全不同于之前在江城买到的,又松又糯胀胀的那种工业花椒油的味道。

    这个特别特别的香。

    吃完了以后两个人去逛超市,超市特别特别的大,还可以坐在超市里面吃饭,超市里面就自带小吃街。

    人流如织,川流不息。

    大部分来逛超市,拖家带口的都是本地人,看起来还挺悠闲的。

    夫妻两口子把小孩放在购物车上,慢悠悠的挑选商品。

    林夏也买了好多东西。

    好吃的芋泥卷麻薯,其实还很想买打折的牛排,看着就特别的好吃,但是因为他们在外面住酒店没有开火的条件就只好作罢了。

    结完账出来,两个人手里都拿了一袋东西。

    全是在江城买不到的。

    林夏看着这沉甸甸的又便宜又好的零食小吃不由得感慨。

    “如果出生就在北京的话,这一辈子过得得有多幸福呢。”

    盛骄阳笑了笑。

    “生活在北京的人也有自己的烦恼,并不是所有人都很有钱,这里有很多的普通人,并不是所有人都很有钱。”

    “两个普通的北京人结婚也是需要买房子的,而且房贷的压力还特别大,首付就要交好几百万,每个月还要还好几万的房贷。”

    “每天也是忙忙碌碌的,非常辛苦。”

    虽然盛骄阳是这么说的,但是林夏还是非常羡慕那些出生在首都的人。

    他们一出生就拥有了很多其他地方的普通人,一辈子都没有的。

    盛骄阳出生的时候,也一定条件非常的优越,但是林夏是来自于一无所有的山区,所以对这些才会更有感觉。

    因为成绩特别的稳定,盛骄阳就很喜欢带着林夏出去玩。

    除了去北京,参加画画比赛的时候还去了上海。

    林夏在东方明珠塔下面,吃着手拿的水果小火锅,就是下面是奶茶,上面是芒果,一口奶茶一口芒果,吃的不亦乐乎,盛骄阳就给她拍了个照。

    上海的街道明显比北京的干净很多,而且建筑都很新。

    到了上海肯定是要吃西餐喝咖啡的。

    林夏的英语已经非常流利了,所以在点东西的时候一点都不露怯。

    她穿着漂亮的花格子旗袍,下面配的是玛丽珍的小方鞋,看起来优雅又有气质,而且身高一直在往上猛窜。

    看着就像谁家里千娇百宠养出来的大小姐。

    还有人跑过来和林夏要联系方式。

    看着这碧眼金发的洋人,还真是个长得不错的大帅哥,但是林夏也只能扶着额头。

    “不好意思,我现在还是个初中生。”

    在正经洋人的文化里,喜欢小女孩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

    一听到林夏还没有成年,这个洋人就羞红了脸跑回去,还遭到了同伴们的嘲笑。

    盛骄阳温柔的看着她,眼睛里流光溢彩。

    他的小玫瑰在逐渐的盛开。

    这是林夏第一次对自己的美貌有了具象的认知。

    头发不再是乱糟糟的,干枯毛躁而是柔亮乌黑有光泽,就像是云朵一样堆积在一起,又像是瀑布一样缓缓散开。

    身上的旗袍把身材衬托的玲珑有致,大概是因为长期学习画画和钢琴,所以走起来也是风姿约绰气质款款。

    林夏在酒店里换衣服的时候,看着自己好像真的像是画报上的女孩子。

    所以她是真的逐渐在长大。

    从上海回去以后第二年,盛骄阳去广东参加电子科技青少年比赛,也把林夏给带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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