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董小姐
我被他的变态举止吓得不行了。
提着一个美人头茶壶,亲昵的接吻,仿若爱人般相拥而吻,并且,喝里面刚刚接的酒。
“你不懂,这酒壶是阴器,是特质的,炼精化气,这酒可是个好宝贝,一个人这生命里的精华都在这里面,非常难得。”他摇头,十分正经的和我说:“这酒很多富人喜欢,特别是女富豪,涂在脸上美容养颜,一个针筒的量,我就能卖上万。”
不管他怎么说,我觉得的吧,反正我是接受不了,就算是再滋补我也不喝,心里隔阂着。
他肯定和那个女人有血海深仇,才把人家做成尿壶,把阴灵扣在头颅里,被那么多男人给那啥,可是,他却十分亲昵的和人头接吻起来,深情而专注,像是一种神圣的仪式,仿佛十分深爱这个头颅茶壶一般,让人心里觉得矛盾。
“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听这一首《董小姐》吗,因为我手中的这个女人头,她就是我的董小姐。”
他平静的笑了笑,他按下了烟。
这个时候,那平和的音乐忽然唱到:“董小姐你熄灭了烟,说起从前,你说前半生就这样吧,还有明天,董小姐,你可知道我说够了再见”
在音乐声中,他讲起了他和自己师弟的过去,与生死大仇。
他们的师傅是个奇人,把飞头降的手艺,盗墓的手艺,分别传给他们师兄弟二人,他郭咕离学的是盗墓,师弟华皓夜学的飞头降。
郭咕离是个仗义的人。
他对兄弟特别好,两肋插刀,经过走南闯北那么多年,因为高超的盗墓手艺,凭着一把洛阳铲,拉着一帮来找五湖四海的兄弟,组成了一个盗墓团伙,成为了摸金圈子里的一方扛把子。
别说在盗墓圈子里,甚至在整个阴行圈子里,他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高手。
这盗墓,有讲究。
是一门阴行老手艺,厉害的摸金人能看地形风水,隔着几公里,就知道哪里有墓地,一下洛阳铲,必挖到东西。
这就是和风水师斗智斗勇。
不管古代现代,风水师都是阴行圈子里最吃香的,被贵人王侯供着,顶风水,寻龙脉,找风水墓地藏着,想办法遮起来,防止那帮挖人祖坟的,而干盗墓的,就给你找出个端倪马脚出来,看穿你的这些掩护,定下藏起来的墓穴位置。
这是一门能让人上瘾的营生。
每次探墓定穴,都得和古代那些风水师,斗智斗勇,还要探明墓地真假机关,和古代的风水大师隔绝几千年时光的遥遥较量,不亦乐乎。
每次提心吊胆的干完一票,下了墓,淘到了宝贝,这墓地里机关团队里的兄弟,就都会去酒吧放纵压力。
郭咕离是不好这一口的,他是个沉闷的人,享受和古人斗智的乐趣,比较传统的男人,但有一次被兄弟们强行拉了过去,进了酒吧。
郭咕离说:“咱们那一帮兄弟,走江湖的,东奔西跑,人高马大,说白了就一群土匪,还有几个染黄毛,纹身刺青,打耳洞的,我就是土匪头,一进酒吧都没有人敢靠近我们,但有一个娇弱的奇女子,却主动靠过来,坐在我们这群喝酒看妹子的汉子中,笑着聊天,还拿着提琴说要给我们唱歌。”
那女人姓董,酒吧驻场的一个民谣歌手,酒吧里都称她叫董小姐,非常喜欢交朋友,因为她的性格,还真和歌里的一样,居无定所,是一匹没有家的野马。
但这样的姑娘才最有魅力,谈吐渊博,不被束缚,像是风一样自由的姑娘。
郭咕离说:“我被她的谈吐所吸引,我喜欢她抽着烟,站在月光下看远处的沧桑,那种深邃眼神像星辰,瞬间就把我迷住了,当天晚上,她直言不讳的说她也被我迷住了,她是一个豪爽的姑娘,喜欢就直接说,问我愿不愿意和她在一起,然后她就拉着我去开房了。”
我愣了愣。
如果不是放荡,那么那一定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姑娘,简单粗暴。
郭咕离抬起高高拿起茶壶,摇头对着茶壶饮酒,亲了一下董小姐的嘴唇咕噜噜的喝了几口。
“那天晚上,她是我的第一次女人,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我却瞬间的心颤,知道那是我一辈子想要守护的女人,我要娶他!但是激情过后,她递给我一根烟说,我是他的第十三个男人。”
第十三个?
我心里一僵。
董小姐美得惊心动魄,她有种无以伦比的野性美,那种美对男人才是诱惑力最大的。
但她不是一个随便的浪荡女人,她走南闯北七八年,走过大半个中国,从来只和心动的男人,甚至和自己深爱的男人,有过这方面的关系。
她高中以考上一本的大学的成绩毕业,却直接提着一柄小提琴到处流浪。
“她觉得,她的人生,不应该埋没在枯燥的读书与乏味工作上,她在藏地中认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男人,那是一个支教的四十多岁中年教师,她喜欢他眼眸中看向孩子闪烁的那抹光辉,喜欢他满身老茧的大手,在一起生活了半年后,她离开了,背上行李,继续踏上她的路。”
她的路很长,天南海北。
她想看这个精彩的世界,她的第二个男人,是在徒步旅行中结识的一个流浪穷画家,十分英俊,她喜欢画家对梦想的执着,她在如妻子般温柔的陪着画家走了半年后,她又离开了。
第三任。
第四任。
董小姐的故事人生就像是一壶浊酒,和郭咕离讲了一整夜。
如果是其他女人,正在床上和自己讲其他男人的故事,必然暴怒不休,但在董小姐口中,是那么的迷人,让他乃至任何一个男人都暴怒不起,反而深深着迷,因为总有些人的说话时,会散发惊人的人格魅力光辉。
“我喜欢看世界,我喜欢经历不同的人生,看到不同的世界。”
董小姐赤裸的躺在郭咕离怀里,抽着烟,吐着一圈圈的烟灰散开,说:“我每路过一个酒吧,都奋力驻场赚钱,不是因为我爱钱,而是因为这辈子,我不希望因为钱而失去梦想,不想希望因为钱而失去旅途,我要看看这片大好江山,我要看看众生百态,我要看世间沧桑。”
这一刻,郭咕离深深被她迷上了。
我心里也在想:
那一定是一个人格魅力十足的流浪姑娘,有自己的主见,真希望和这种女孩见一面。
可我瞬间恍悟。
扭头,看向那颗美丽的人头茶壶,那颗冷冰冰的头颅正向上平放,鼻梁位置有个小把手,嘴巴是出水口,仿佛眼珠亮了亮,正直勾勾的看着我。
而眼珠里竟然不是眼珠,镶着两颗透明的夜明珠,心中有说不出的怪异恐怖。
“我是她的第十三任男人,我觉得我会是最后一任,我能把她留下,我是她这无足鸟的最后归属,她也喜欢我,她开始跟着我一起去倒斗,我带她体验着在阴行老手艺的魅力,我带她去定墓穴,展示我的能耐,带她走遍大山深处,看着我与古人风水大师,斗智斗勇。”
我听到这叹气。
真的留得住吗?
就像是歌里的一样,这是一匹野马,家里却没有草原,那么有魅力的女人,只怕之前那几任,估计也是那么想的。
我忽然莫名的看着那颗目光雪亮的美丽头颅,心中苦笑:或许,没有东西能留得住她的脚步,或许能留得住她的只有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