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第二百七十章
有了妈妈的这份信,她才强行把心中的恨意压了下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把恨都掩藏在了心底。一个人伪装了十几年,渐渐这种伪装就会深入骨髓。
母亲真的很聪明,她把父亲的性子摸透了,她吵闹的那段时间,的确发现父亲越来越不待见她。让她做出改变的契机,是父亲居然有了想把弟弟和妹妹交给董月怡养的打算。
她怎么可能把弟弟妹妹交到董月怡身上,为了弟弟妹妹她压下了仇恨,恢复了以前温婉的样子。果然父亲渐渐把目光放回到了她身上,也在也没有提过把弟弟妹妹交给董月怡。
每年母亲忌日的时候,都是她心中恨意释放的时候,她感觉自己快要精分一样。平时温婉如水,其实心中住着一只魔鬼,指不定哪天就被放了出来。
叶雨晴全身散发着阴郁的气息,握着一块抹布,默默打扫着墓碑。万夜第一时间发现了她的异常,蹲下身子抱着她的,担忧询问道:“老婆你怎么了?”
闻言叶雨晴愣了一下,身体僵硬,她没有想到夜这么敏锐。每年的这个时候,她都是单独来看母亲,从来没有想到过收敛心中的负面情绪。
夜会不会厌弃她?会不会觉得她很恶心?会不会觉得她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人?
万夜感受到怀中瑟瑟发抖的她,面色焦急的把人拉住起来,看着她的眼睛问道:“老婆你怎么了?”
“我”本想把真相告诉夜,她的樱唇嗫嚅了几下,却始终没有勇气告知,只能愣愣的摇了摇头,“我没事。”对着他担忧的神情,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万夜皱了皱眉头,正想继续问点什么,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抬头望去,只见叶胜天穿着一袭黑色西装,手中抱着一束玫瑰花稳步走去。
红润的脸色,打理简练的头发,裁剪得体的西服,把叶胜天衬托得越发年轻。看到叶胜天的到来,叶雨晴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意,都过去这么多年了,现在来装什么好人!
衣冠禽兽!难怪能够把母亲逼到自杀,不谈人品如何,至少姿色迷人。
叶胜天大步走到两人面前,看着墓碑上的照片面色哀伤,包养得很好的脸,看起来真像是那么回事。把手中的玫瑰花放在墓碑面前,叶胜天看着火红色的三色堇皱了皱眉头,“这是什么花?”
叶雨晴的理智在听到这话的时候,感觉砰的一下破碎了,她直接脱离了万夜的怀抱,双手环胸冷然的看着叶胜天道:“父亲,为什么要送母亲玫瑰花?”
看到面色不对劲的她,叶胜天以为她是因为母亲忌日心中哀恸,所以也没有多想,声音低落的回道:“这是你母亲最好的玫瑰花,所以”
“母亲生前最喜欢的玫瑰花?呵呵,你是在搞笑吗!”叶雨晴毫不留情讥笑出声,见到叶胜天见鬼的表情,她樱唇吐出更加冰冷的话音,“这只是你叶胜天以为的!”
“哈哈哈哈”叶雨晴失控的狂笑了好长时间,抹掉眼角的泪水,冷然看着不解的叶胜天道:“你应该不知道吧,母亲对花粉过敏,你居然说母亲喜欢玫瑰花,呵呵。”
花粉过敏?!
“不可能!”叶胜天斩钉截铁反驳道,“明明每次你母亲收到玫瑰花之后都特别高兴!怎么可能会是花粉过敏!”
看了一眼墓碑上的照片,里面笑得温婉的母亲,叶雨晴心在滴血,默默问道:母亲这就是你喜欢的男人,喜欢到为了他自杀,不顾我和弟弟妹妹的死活,值得吗?
“每次你送花之后,母亲是不是都会小时一段时间,你知道她去干什么了吗?她去吃抗过敏的药。”叶雨晴的语气很平静,就像是在叙述一个陌生人一样。
平淡冷静的话音,却是击垮叶胜天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不可置信的看着叶雨晴,嘴里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
“你从来没有关心过我母亲,母亲花粉过敏这件事情,整个家里上下,就只有你不知道。知道是为什么吗?因为花是你送的,母亲她很喜欢,哪怕过敏身体难受,她也没有想要告诉你。”
看着大受打击摇摇欲坠的叶胜天,叶雨晴心中一阵快意,嘴里继续说道:“你不是想知道我送的什么花吗,我告诉你,那是红色三色堇。知道它的话语是什么吗?是思念、思虑,它才是母亲最喜欢的话。”
“想知道为什么一个花粉过敏的人也喜欢花卉吗?是在你跟董月怡打得火热的时候,一个孤寂女人最后的寄托。三色堇还有一个花语,沉思,母亲在生命的最后应该也在沉思,她到底为何会喜欢上你这种绝情绝义的人吧。”
听着女儿冰冷的话语,叶胜天感觉呼吸有些困难,一头直接栽倒在地面上,捂着胸口蜷缩在地面上。叶雨晴知道他是心脏病犯了,却没有上前一步帮忙拿药,只是冷眼看着无动于衷。
万夜无奈扶额,大步走到叶胜天面前,从他的衣兜中掏出急救的药丸,倒出一颗塞进了他的嘴里。随后把人扶起来,径直走到叶雨晴面前,看着面前面无表情的老婆,他一点不觉得厌恶,反而心疼的把人抱进了怀中。
“想哭就哭出来吧。”他能感觉到雨晴平静的面上,心却在无声哭泣。能够把善良的雨晴,逼到这个份上,冰冷的话语,见死不救,可见叶胜天给雨晴的伤害有多大。
听了那么长时间,他大概能分析出当时发生了什么,心中有些自责和懊恼,当时的他忙着发展自己的势力,居然有陪伴在雨晴身边。
疼惜的语气,叶雨晴瞬间崩了,抱着万夜腰的手渐渐收紧,嚎啕大哭了起来,像是要把所有阴郁、不满等等负面情绪哭出来一般。看到紧紧相拥的两人,听着她的悲恸的哭声,叶胜天眼中的怒火渐渐消失不见,被愧疚和懊恼所取代。
他还真是个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