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吃饭问题
不得不说,吃饭是个问题。
失魂落魄的游荡在大街上的林修文,重新把证明自己身份的浮票收好,摸了摸已经一天水米未进的肚子,尝试着打起精神。
他的记忆中混杂了明朝林修文的记忆,他也清楚,明朝祖制,首重孝子,至亲亡故三年之内不得参加科举,今天来也只是碰碰运气,最起码进了考场,朝廷会管他几天的饭菜。
但是现在没办法了,林修文低头看了看身上,除了证明自己身份的路引与浮票之外,疯癫半年,身上的青衫长袍已经破败不堪,在北方凛冽的寒风中,仅仅堪堪御寒,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也就是腰间挎着的那把象征文人身份的佩剑了。
这把佩剑是当初林修文从老家出发之前,父母倾尽所有执意为林修文打造的,按照父母的话,大明寻常百姓不许佩剑,唯有身负功名的圣贤学子远游时,才可佩剑,这是读书人崇高身份的象征,我儿既要远游,与学伴相交,不可寒酸。
但是现在没有办法,林修文默默盘算了半天,想来想去也只能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一个。
第一条路是饿死,其实林修文还真的想过,自己不知道为什么穿越回了明朝,那假如这副身躯再死了,自己是不是又会穿越回去呢?不过思想斗争了好几天,想来想去,林修文还是没敢对自己下手。
第二条路是继续乞讨,林修文疯癫这半年时间里,就是靠着好心人施舍的一口吃的活下来的,但是如今既然神智已经恢复,再让他去沿街乞讨,这对林修文来说,难度不亚于自杀。
那就剩下最后一条路了。
林修文低头看了看腰间的宝剑,这把剑虽然代表了他的社会地位和荣誉,但对于现实生活来说,它并不能解决眼前的困境。
林修文叹了一口气,唐时有秦琼落魄卖马,明时有举人穷苦典剑,苦笑一声,拿着宝剑,走进了沿街一家当铺。
店里光线昏黄,老板正在忙着清点账目,听见门上摇铃声响,老板抬起头,满脸堆笑对林修文说道:“哎呀,公子可是有宝贝要典当?”
林修文冲着老板微笑一下,晃了晃手中的宝剑。
老板放下手中的账本,眼睛一亮,示意林修文将宝剑递上案台。
古代典当行的案台,都非常的高,林修文听过岳云鹏孙悦的相声,对这块倒是大概了解一些。
他向前几步,登上台阶,将手中宝剑轻轻放在案台上。
老板放下手中账本,眼神略微一亮,他一边细细端详这把剑,一边口中啧啧称赞道:“好剑!”
要知道古代文人,视荣誉如同生命一般,哪有几个读书人愿意把自己的荣耀当成货物去典当的。
老板拿起宝剑,仔细地审视着剑身与剑鞘的每一个细节。他先是掂了掂宝剑的重量,继而轻轻抽出剑身,眯起眼睛,用手指轻轻刮过剑刃,感受其锋利程度,又细心查看剑柄上的雕刻图案和剑鞘的包浆。
不多时,当铺老板心中已然有了估价,但并未急于说出,而是先轻轻把剑归放原位,接着较为谦卑地询问林修文:“小老儿冒昧,不知公子需要多少银两?”
闻言,林修文一楞,这个问题林修文还真没考虑过,父母供养十几年,他只负责读书,并没有多少社会经验,他也不知道这把剑值多少银钱,只是印象中大概记得父亲不经意间曾经感叹过时局艰难,托了好些人,花了十好几两银子才做好这把宝剑。
林修文想了想,拱手对老板说道:“实不相瞒,我记得父亲曾说过,为了铸成此剑花费了十几两银子,且请的都是手艺精湛的匠人。如今家中突遭变故,急需银两周转,不知老板感觉可以当多少银子?”
高台后的老板听完后,咧嘴笑了笑,说道:“要说公子这把宝剑,确实是难得一见之物,不过典当行自有典当行的规矩,公子是读书人,想来应该不甚了解。。”
说到这,老板停了停,继续说道:“不知公子想要活当还是死当?”
所谓活当指的是货主与当铺约定个日期,货主拿到银钱周转后,可以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一定的利银将货物赎回,在约定的时间内物品的所有权仍归货主所有,但是一旦超过了这个时间,货主还未支付利银赎回货物的话,那么货物的所有权就变成了典当行,典当行有权将货物出售,此时,货物就变成了死当。
林修文思考了一下,说道:“此剑为父母所赐,不到万不得已之时,我也不想典当此物,那便活当吧。”
闻听此言,典当铺老板点点头,说道:“公子明智,活当确是较为稳妥的选择。我这典当行向来公平交易,此剑工艺精湛,既然公子有意活当,我拟估价四两银子,月息十分,一年内随时赎回。如若逾时不赎,按惯例则会转入死当,公子可要考虑清楚。”
月息十分,按照后世的概念,一个月的利息差不多是百分之十,一年以后如果赎回来,连本带息就需要白银八两八钱银子,按照古代利滚利的算法,应该还不止这些银钱。
林修文依稀记得这把剑打造时花了十几两银子,如今典当铺才给四两,赎回来的时候还需要付利息,无论你赎不赎回,典当铺都是稳赚不赔的。
林修文咬咬牙,心中暗骂一声奸商。但是奈何没有办法,如今形势比人强。
思考了一会,无可奈何的说道:“好吧,还请老板拟好当票,替我保管好此剑,一年之内,定当赎回。”
老板闻言,喜笑颜开,将宝剑从案台上拿起,放在身后,扯过旁边的纸笔,埋头便写。
不多时,老板扯下当票,从袖口褡裢中掏出四两散碎银子,一并交给林修文,说道:“公子这般人物,想来也是一时之困,公子请放心,小店定会替公子保管好此物,待公子时来运转之际,拿此当票,定当物归原主。”
林修文拿起银子和当票,郑重其事的将之收好,对当铺老板拱手施礼后,转身走出了当铺。
身上有了些散碎银子,林修文只觉得肚中更是饥肠辘辘,赶忙找到街边的一家面馆,点了一碗四十文钱的阳春素面,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唉,还是二十一世纪好,再是牛马,最起码去肯德基当个小时工,干几个小时,还能凑顿饱饭吃。”
一边吃,林修文一边回忆二十一世纪的美好生活,现在虽然身上有了几两散碎银子,但是也没有个收入来源,按照现在的物价,这几两散碎银子,每天吃两顿,也就能吃两三个月素面,再者也没有个正经住的地方,要是找个落脚之处,这三四两银子用不了两个月就得花个精光,之后可咋办呐。
正在林修文一边叹息一边憧憬“美好生活”之际,旁边的桌子,又有几人落座。
“店家,给咱老子上几碗烩面!再温壶老酒,炒两个时令小菜!”
耳边传来粗犷豪爽的声音,林修文扭头望去,只见旁边桌子围坐着几个刚落座的江湖汉子。
他们身穿破旧但却干净整洁的粗布衣裳,身姿矫健,面色黝黑,皱纹和肌肉线条勾勒出他们历经沧桑的生活画卷。其中一人粗犷的嗓音回荡在面馆之内,打破了原有的寂静,也让林修文从自己的沉思中回过神来。
他看着这群江湖汉子,心中不禁升起一丝羡慕。他们虽身处底层,却活得洒脱自在,仿佛无论生活如何艰难,都能以豪情对待,一碗烩面一壶老酒,就能让他们满足。对比之下,自己虽有满腹诗书,却在这困顿之际,不得不典当父母所赐宝剑,换取生存所需。
对比之下,自己这个在古代身份崇高的读书人,甚至都比不上这些跑江湖的苦哈哈,林修文暗自提了提气,低头使劲的吸了一口面条,暗自想道:人家如果都能活得下去,那么脑袋里装着那么多现代知识的自己,肯定也没有问题,等吃完这碗面,便去街头巷尾看看找份活计,活人还能让尿憋死?
“温酒一壶,客官久等咯!”
店小二高亢的声音传来,隔壁桌的酒来了,其中一个大汉抓起酒壶,给自己与同桌之人满上,说道:“哎,某方才回城,路过城东,看那告示栏处又围了好些人,莫不是官府又在追捕凶犯?”
其中一个人拿起酒杯,轻抿一小口,轻轻的说道:“哪是甚追捕凶犯,某回来比你早些,听那些读书人唱过报了,是那詹事府贴地,还是为皇长孙殿下寻那伴读正笔。”
落座的另外一人好奇问道:“哎,浑哥儿,你上过几天私塾,识得几个字,懂得比咱俩多,你说为啥詹事府正笔就那么难找,大小也是个入品的官吏,咱大明朝满天下那么多读书人,咋就没有愿意去的?”
那个被称为浑哥儿的人,四下张望了一下,看了一眼身穿破烂长衫的林修文,低声说道:“这你们还不懂?想想头些年,朝廷乱的跟一锅粥似的,咱们那位皇帝陛下为了让福王当太子,啥事没干过?杀了多少人?罢了多少官?连王锡爵王大人都拉下水了,结果还是没干成,陛下年纪越来越大了,他能甘心?”停了停,抿了一小口酒,继续说道:
“詹事府每个月都贴告示,但是为啥没人愿意去?秀才公詹事府瞧不上,举人老爷还没人去。有风骨的读书人争国本的时候都被陛下杀光了,剩下这般唵囋货,为了自己的官途,谁敢去跟太子殿下沾边?福王赖在京师多少年了还未去就番,陛下也不撵,更何况后宫还有个贵妃娘娘。。。指不定哪天太子殿下就换人了,到时候人家福王当了太子,能放过原来詹事府的人?估计留条命在,都算祖上积德了。。。现如今这世道,千里当官只为钱财权名,谁还把圣人之道放在心里。”
说完,浑哥儿放下酒杯,叹了口酒气,面色戚戚。
“嘘,噤声,妄议朝政皇族,这可是杀头的大罪!你俩不要命可别带上我,咱存了银钱还想讨个婆姨,好好温存温存哩!你看那村东李老汉,就讨了个米脂逃难来的婆姨,也不知那米脂婆姨懂得什么采补之术,李老汉现在是越活越年轻,真真是羡煞旁人呐!”
旁边那个叫酒的大汉,听见俩人对话越来越敏感,连忙制止住,把话题扯到婆姨身上,同桌的两人,听见李老汉娶了米脂婆姨越活越年轻之后,想必也是略有耳闻,同样哈哈大笑,再也不聊太子朝局,转而兴高采烈的加入了对米脂婆姨的讨论。
听到此言,林修文放下手中的筷子,略有所思。
“太子。。。光宗朱常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