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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制盐,制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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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身形一侧,轻松避开了发簪的锋芒,同时右手迅速伸出,准确无误地抓住了沁雅的手腕,将她稳稳地控制在了自己的面前。

    沁雅见状,眼中闪过一丝错愕与不甘,但她并未放弃挣扎,试图用另一只手继续攻击秦川。

    然而,秦川的动作却比她更快,他轻轻一扭,便化解了沁雅的攻势,同时左手轻轻一掀,竟然当着她的面取下了她的面具。

    动作流畅,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他轻轻一笑,眼神中闪烁着玩味与欣赏,伸手摘下了她脸上的面具。

    那一刻,沁雅的真容完全展现在了他的眼前。

    那是一张令人窒息的美丽脸庞,肌肤如玉,眉目如画,即便是在这略显昏暗的灯光下,也掩盖不住她天生的丽质。

    秦川不禁被这份美丽所震撼,他轻轻摸了摸沁雅的脸蛋,调笑道:“真是个美人儿,难怪能在这风尘之地中脱颖而出。”

    秦川随即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封住了沁雅的穴道,让她动弹不得。

    随后,他缓缓坐回原位,双手轻轻交叠放在膝上,目光深邃地注视着前方,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仿佛有千言万语要倾诉。

    “朕要做的事情,你们这群鼠辈又怎么能理解?”

    秦川的声音低沉有力,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在你们的心中,只有那弹丸之地的安宁与富足,一心只想偏安一隅,苟延残喘。但朕不同,朕要的是整个天下的统一与繁荣,是万民的安乐与昌盛。”

    说到这里,秦川的眼神中闪过一抹决绝与坚定。

    “朕知道,这条路注定充满荆棘与坎坷,会有无数的敌人与阻碍。但朕无所畏惧,因为朕的心中有着比任何人都要坚定的信念与决心。沁雅姑娘,你或许觉得朕冷酷无情,但请相信,朕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更伟大的目标与理想。”

    沁雅被秦川的话语所震撼,她无法动弹,只能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秦川。

    说完后,秦川向着沁雅走去。

    而沁雅脸上写满了抗拒。

    可她脑海中想象的那幅画面并没有出来。

    只见秦川走来,伸手解开了沁雅被封住的穴道。

    在解开沁雅穴道的那一刻,秦川的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他轻轻抬手,指尖轻轻一点,沁雅便感到一股暖流涌入体内,穴道瞬间畅通无阻。

    她惊讶得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秦川。

    “你……你为什么不杀我?”

    沁雅的声音微微颤抖,她无法理解为什么秦川不杀她。

    在她的世界里,权力与生死往往只在一念之间,而秦川的行为却完全超出了她的预料。

    秦川微微一笑,那笑容中既有对沁雅的怜悯,也有对自己的自信。

    “朕为什么要杀你?”

    他淡淡地说道:“你现在也是我武朝的子民,朕的子民,朕自会庇护。”

    说罢,秦川便不再理会沁雅那复杂的眼神,转身走向阁楼的出口。

    在即将踏出阁楼的那一刻,他停下脚步,背对着沁雅,沉声命令道:“让船靠岸。”

    船只缓缓地向岸边靠近,秦川的身影在月光的照耀下渐渐远去,只留下沁雅一人站在原地,心中充满了不解。

    她望着秦川离去的方向,心中五味杂陈。

    她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一天。

    都城之内,金碧辉煌的宫殿与错落有致的坊市交相辉映,百姓安居乐业,四海升平。

    然而,在这繁华背后,国家的长治久安,离不开严明而公正的律法。

    于是,秦川钦命内阁大学士李斯与诸葛亮,共同修订与完善武朝律法。

    李斯,所学皆是发家之长。

    他深知律法乃国家之根本,每一字一句皆需慎之又慎。

    “斯以为,此条关于田产交易之规,应更加明确买卖双方权责,以防日后纷争。”李斯手指轻敲桌面,语气坚定。

    诸葛亮轻摇羽扇,微微一笑:“李兄所言极是,但还需考虑偏远之地,民风淳朴,交易多凭信义,律法不可一概而论,当设灵活条款,以应万变。”

    两人就此展开讨论,从土地制度到商业贸易,从刑罚轻重到司法程序,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

    “李兄之法,固然严谨,但吾观其中,有数条似过于苛刻,恐非长久之计。”

    李斯听后,并未动怒。

    李斯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深谙法家思想的精髓,即强调法律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他主张以严格的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每一条律法都必须经过精心设计与反复推敲,力求做到无懈可击。

    然而,李斯并未一味地追求法家的严苛,而是依照诸葛亮的建议,将儒家的宽容与教化精神融入律法之中。

    大致如下

    大致哈。

    谋反与大逆:对于谋害皇帝,危害国家及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陵寝等行为,规定为“十恶”之首,处以极刑,且常赦不原。

    盗窃与抢劫:根据盗窃,抢劫的财物价值及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徒刑,流放直至死刑等不同程度的刑罚。

    sha人罪:区分“六杀”——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刑罚标准。

    债务与契约:保护契约精神,明确债务人与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对违约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土地与赋税:规定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转让制度,明确各种赋税的征收标准,时间及方式。

    商业与贸易:保护商业活动的合法性,打击欺诈,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商税的征收标准及贸易规则。

    货币:确立货币制度,打击伪造货币行为。

    监察与反腐: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对官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制定严格的反腐措施,打击贪污腐败行为。

    官员职责:明确各级官员的职责范围、任免程序及考核标准。

    大致描写哈

    且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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