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2章
第十二章
耘田第一印刷厂是个大长,印刷厂工人和后勤再加上各种配套设施服务人员,总共得有好几千人。
在这么一个小型社会群体中,平时就算有一丁点儿风吹草动,就能刮起一阵风,更枉论今时今日,有人直接拿着喇叭闹上门。
出事儿的还不是其他人,而是厂里的领导。这场戏可大发了,群众们马上议论纷纷,分析此事是真是假。也有人开始从以前的蛛丝马迹中,分析胡广志的为人。当然了,部分自以为的聪明人,嘀咕着木锦是不是胡广志的对手找来故意泼脏水的人。
而作为事件中心当事人,胡广志却对众人的议论无力阻拦。
他自从来到印刷厂之后,从来都是人人学习的先进代表,如今因为私事被闹到所有人面前,心情当然没办法好。
本来昨天一整晚都在担心木锦嘴里有可能回来找自己麻烦的李甜,哪知道这才一转眼,李甜就真的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看着不远处那面目可憎的女人,胡广志有一千一百个确定,是那个死了的女人回来了。
他也说不上心里是什么感觉。
要说心虚,既然李甜回来了,那就说明她没死,自己不算杀了人。
要说不心虚,她毕竟被折磨得死过一次,还让木锦占了身体。
种种纷乱的情绪之下,让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尤其李甜吆喝的婚事,本身也是他的忌讳。他的新婚妻子,的确尚未成年,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之所以他同意这门婚事,除了家里的确需要一个劳动力之外,还是觉得这种事情在农村十分常见,不会有人觉得有什么问题,更没人有胆子闹到城里。
再说了,她一个小姑娘家的,能懂什么?能嫁给自己这样的有志青年,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却没有想到,死过一次之后,这丫头居然变聪明,胆子也变大了。
从头到尾,胡广志根本就没有想过,面前这个气势汹汹的是木锦而不是李甜。
在他的心里,一个三从四德的古代女人,生来就只知道以夫为天,哪里敢和丈夫为敌?
更不用说,她一个古代人,又怎么可能知道现在的法律条款?
——他完全没有想过,拥有了李甜的身体的木木锦,是否会继承李甜的记忆,或者拥有非凡的学习能力。
被顶头上司叫到面前,命令他给个解释。
胡广志支支吾吾半天,当然什么解释也没有给出来。
这可是大丑闻一件,即便是长里的一把手,也觉得十分难办。
“好你个胡广志啊!几个月前,你请假回老家说要结婚,我们都还在跟你道喜。没想到你居然知法犯法,去干这种事!难怪结婚这么大的事,所有的同事朋友你一个都没有请,原来是怕事情暴露!”
他本来想把人叫到办公室私下说,但木木锦坚持要所有人都在场公开说。
她说得很明白,当初的胡广志就是仗着自己当领导,才逼着她嫁人,他们都是当官的,她信不过。
厂长也没办法,叫人抬了椅子过来,又派人去叫自己的老婆。
他的妻子是厂里的妇女主任,与婚姻相关的事情,她这样的女人更好说话。
可惜李甜依旧不买账,硬是要让人去报警。
她要当着警察的面,质问强娶未成年是个什么罪行。
厂里当然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惜一向好用的怀柔手段完全派不上用场。
还没等厂长夫人出来软硬兼施,木锦早就请好了的律师就带着助理过来了。
他的意思很明白。
作为一个未成年,而且是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她需要更加权威且公正的审判。
作为她的代理律师,李煌已经以李甜的名义对胡广志提起诉讼,印刷厂如果硬要把此事当成家事处理,那么就等着和胡广志一起上法庭。
至于她已经请了律师准备打官司,却为什么又要闹到印刷厂来?
原因就更明显了。
“我的代理人李甜李女士,父母双亡且未成年,是整个社会上最弱势的弱势群体。她被胡广志逼迫成婚,在农村老家已经被承认了夫妻关系。即便解除了婚姻关系,也无法令附近的村民信服,这对我的代理人李女士的生活和未来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和伤害。因此,我的代理人除了要求应有的赔偿之外,还要请贵厂负责人去村里为她正名,证明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婚姻关系。”
厂长一个头两个大,只能软声软语地问李甜愿不愿意私了。
“私了?”木锦眨巴着眼睛询问:“法律条款写的明明白白,有人明知故犯,你居然要我私了?厂长大人,您是想要包庇他么?”
厂长当然不是要包庇胡广顺,他是不得不在意印刷厂的名声。
这事儿闹出去固然是胡广志的个人行为,但他到底是印刷厂一员,不说是副厂长这样的职位,就是一个普通的工人,都会影响印刷厂的名声。
可惜不论是他怎么解释请求,木锦都不点头。
她就要打官司,就要把事情闹大。
胡广志也疯了,居然大声高喊,说他根本没有碰她,不信让人检查。
但木锦凭什么让人检查?
反正他和李甜结婚是事实,新婚之夜有没有发生关系,根本改变不了什么。
她就是一口咬定他欺凌弱小,胡广志根本无法辩解。
而且,木锦也不算是单打独斗。
她真要在农村想着私了,说不定还真影响不了他什么。
前身李甜不就是,只因为不想让妹妹嫁傻子,和他闹事打了几个电话,就被他火急火燎地赶回去杀了。
前车之鉴,木锦当然不会让自己陷入那种境地。
胡广志大小也是个领导。
虽然已经换了一个世界,但人么,到了哪里都少不了斗争。
两世为人的木木锦早知道什么是江湖,自然也知道胡广志这个位置,眼红的人必定不少。
只要有利益,必然有敌人。
只要有机会,敌人们就绝不会浪费。
知法犯法,欺凌未成年孤儿,这是一个不小的罪名。
只要不稍微推一把,胡广志这个副厂长的位置就坐不稳了。
木锦不用担心印刷厂全力保他。
接下来的几天,木锦都住在小旅馆里面。
胡广志倒是来找过她,一副低声下气的样子,大概是想要让她撤销控告的计划。
为了验证系统是否还在,亦或者是否会按照胡广志的意愿对自己下手,木锦假装成李甜,去见了胡广志一面。
为了刺激胡广志,她不仅和他见了面,还直接动手,用偷藏的匕首攻击他。
最后的结果是,木锦全身而退。
虽然匕首只伤了胡广志一点皮,只在手臂上留下了丁点大的口子。但他的确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反抗和躲避,并没有叫出个什么超出世界的力量来保护自己。
也就是说,胡广志并没有撒谎,那个名字叫做系统的东西真的已经离开了。至少已经不受胡广志的调遣和控制。
这样一来,她就不用担心受到胡广志的桎梏,也不用假装成李甜来给自己留一条转圜的机会了。
不过眼下的事,还是要继续下去的。
婚她一定要离,赔偿能要当然要要。
不管这个世界到底是真实的,还是只是一个话本,既然还活着,既然还能行走,既然脑子还能思考,那么她就得活下去。
不仅要活下去,还想要活得好,上学就必不可少。
在女人不能读书的时代,她都要想方设法读书,现在女人都能当官了,她又怎么可能放看着有大学而不去考?
念书是要花钱的,去别的地方上学,花钱就能多。光靠李甜老家那一亩三分地,根本承担不了,更不用说,那块地的主人,还不仅她一个。
李甜还有个妹妹呢,李叶总是要读书的。
她总不能光管着自己,为了读书把地卖了,让李叶干看着吧?
当然了,虽然她不准备把地卖了只顾自己,但要让她像李甜一样牺牲自己去供养李叶,那也是不可能的。
李叶是妹妹,是父母生的孩子,又不是自己生的。
她只比她大一岁,人生同样刚开始。
既然父母一起死了,她们都成了孤儿,既然都没有依靠,那就各活各的吧。
被傻子缠上,是李甜的婚事给李叶惹下的麻烦。李甜已经死去,接手了她的身体的自己,理应帮她把这个麻烦处理了。
等她和胡广志婚姻宣布解除,傻子当然没有机会再纠缠李叶。
原身对她的连累,也就没有了。
要说姐妹情谊,李甜对李叶倒是有。
可自己毕竟不是李甜,会接手李甜的身体,也是因为胡广志一家人。
她一个本来应该安安稳稳好好死了的死人,无缘无故被叫出来,并没有承担一切的责任。
胡广志的官司还没有开庭,作为原告的木锦,暂时还需要留下。
趁着空闲时间,她开始在城里活动,到处找能赚钱的行当。
琴棋书画她都会,但这个时代最受人追捧的,显然是那些洋人的玩意儿,这些本国技艺,在这个时代并不是非常赚钱。
尤其想要靠这些赚钱,除非人在城里。
但木锦不可能在城里住下去,她是李家村人,城里没有学籍。
除了琴棋书画之外,她还会调香。然而调香的接受程度,比琴棋书画还难,这里的人已经追求香水了,没人在乎调香是什么东西。
要说除了给官员出谋划策之外,木锦最擅长的也就是读书了。
她天生过目不忘,只是这个技艺,好像也不能马上为她赚到生活费。
数来数去,也就只有刺绣和裁衣了。
衣服现在人家已经开上了工厂,没人喜欢穿自己做的衣服了。也就只有刺绣,到底是有眼睛都能看得见的好东西,虽然被追捧洋货的国人冷落,但喜欢的人,还是不少。
省城还开着几家刺绣坊,规模都不大,但作为外贸生意中的一个种类,还是有钱可赚。
木锦拿着自己的绣品上门,以极低的价格谈好了一面屏风。
材料由绣坊提供,再拿百分之二十的定金,余下的尾款等交货的时候再付。
虽然这个价格已经极低,但百分之二十的定金,已经足够木锦生活半年——农村的生活成本,对这种大城市来说,低到不可想象。
低到十七岁的木木锦,连卫生巾都不用买——她营养不良到,连例假都来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