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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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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期间的ppt教学时间是下午三点到五点,阵雨从上午八点半到下午两点半在市立图书馆学习,三点准时到家。

    推开房门就看到骤雨在摆弄电脑,阵雨蹙眉走过去将手按在了弟弟肩膀上,“你啊。我不是说了不要乱动吗?这毕竟是靳乘风的私人物品,弄坏了我可不替你赔。”

    “哼,老哥才说话不算话呢。嘴上说着是人家的东西,却在里面藏自己的日记!只许阵雨放火,不许骤雨点灯!”

    “什么?”阵雨一脸茫然。

    “你看啊。”说着,骤雨指了指d盘里一个名为“《阵雨日记》”的文件夹。

    “你看过了吗?”阵雨的表情严肃起来。

    “还没,刚发现就被你逮到了。你太坏了。”故作河豚状的骤雨嘟嘴道。

    “这个不是我的文件夹。你也没什么可生气的,乱动人家东西还理直气壮。赶紧开始正事了。”

    《阵雨日记》在骤雨哪儿算是被说了两句就过去了,在阵雨这里却如鲠在喉。出于对他人隐私的尊重,他并没有点开那个文件夹。可是,自己的名字就那么赫然出现在那里,心中难免不在意,也情不自禁想要一探究竟。

    (如果看了,不论内容是什么,再面对靳乘风都会觉得心里不自在。)

    一番纠结之后,以不点开作为终结。

    与此同时,不知道自己当初一个剪切→复制的手误给心上人带来何种纠结,正乐呵呵回顾自己从二月份就开始写的《阵雨日记》的靳乘风,看起来好像有那个大病。

    3月21日

    下午课间的时候我问阵雨他觉得“可爱”是什么意思,他说官方解释是“令人敬爱的,或者讨人喜欢的”,但个人更喜欢理解为“可以怜爱”,怜爱是怜惜疼爱的意思。看来“可爱”在他眼中是个含金量很高的词汇。

    之所以说起这个,是因为中午打球的时候张三说他夸女朋友可爱却被对方暴打一顿,说什么“毫无可取之处了才会用可爱来形容”,好惨。

    我有时候也会用可爱这个形容词,至于究竟带着何种感觉,只能说难以言喻。非要言喻的话,大概就是心被萌化了的感觉——仅适用于阵雨以外的生命或非生命个体。

    形容阵雨的可爱是特别的,是被一万支丘比特之箭穿心的感觉。阵雨超~级~可爱~~

    5月31日

    虽然有注意到阵雨的盒饭向来清淡,没想到不是一般得不擅长吃辣啊!中午的时候买了包火鸡面,嘛,我是觉得微辣,就跟他说“是完全可以接受的程度,不会很辣的”,没想到他只吃了一小块眼睛就湿润了,不停地哈气,还用本子扇风。容我思想跑偏一下……就算看起来很诱惑以后也绝不会再分他这么辣的东西了!

    6月15日

    我就问!这世上有比收到喜欢的人亲手做的生日礼物更令人开心的事吗?虽然是我主动提出来的并且还没有收到就是了……

    我知道,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明确了自己对它的渴望——不倒翁。只需要吹一个气球,在上面糊上厚厚的不知道几百层纸,再把气球扎破、装进适量沙子就好了——英语课本上的短文如此描述。

    几乎没有难度的操作,对包得一手好馄饨的阵雨来说,肯定是小菜一碟!再也没有、比这个更合适的了!告诉阵雨!自己想要这玩意儿当生日礼物,可以给我做一个吗?就可以得到阵雨的“真迹”!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阵雨的第一反应是愣了一下。也是,相比他之前没有和朋友有过礼物上的交往。shift,我就觉得,我们阵雨楞住的时候所透露出来的茫然无措——虽然大家楞住的时候都透露出这种感觉,但我保证只对阵雨有此种反应——实在是太让人想抱进怀里保护起来了吧!

    他看向课本,大概的确是在思考如果动手能有多高完成度,随后便用那双脉脉含情的眼睛看向我。呃,我承认是自己臆想的眼神。他说,可以。

    如果我问的是“可以和我交往吗”,也能得到同样的回答该多好。

    距上课还有几分钟,他乖巧地坐在座位上阅读那篇如何制作不倒翁的英语短文,右手在草稿纸上记录下要点,握笔时突出的关节就像一个个花骨朵……

    我一定是魔怔了。

    7月11日

    今天上午去给阵雨送电脑了,不出意外,应该是开学之前最后一次见面。开学……

    开学=和阵雨一起看电影。

    说起来,送电脑的时候阵雨问使用的时候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那我肯定说没有,反正也是不打算再用的旧电脑,如果想探索什么新功能,也随便用。他低头浅笑,轻轻摇头。我想自己大概知道他那时心中想法。

    该用“正经”来形容吗?还是“绅士”?抑或是“循规蹈矩”。也许是习惯了桌子上的抽纸被别人随便抽,才会在阵雨问能不能用一张抽纸时觉得这样一件本该理所当然的事简直是繁文缛节;觉得上课的时候打报告去卫生间会给大家带来不便,向来能忍则忍,我觉得他是知道这种事忍着对身体有多大危害;以及今天,即使说了可以随便使用电脑,也会因为考虑到是别人的私人物品,除了教骤雨所要用到的什么都不会动吧。

    从阵雨家出来之后,他一直送我到大马路的非机动车道边,我不确定这是否只是单纯出于社交礼仪,因为并不是每次都送这么远,不知是否可以期待几分别样的情愫。

    我还记得,分别的时候看到他的衣领因为炎热的天气被汗水浸湿了边边,刺激了视觉,挑动了触觉,引诱了味觉,也没忘了嗅觉。

    从十二日到今天因为没有见到阵雨所以没有写。靳乘风看着11日日记的最后几行,微微扶额。写的时候没感觉,现在看起来真是令人面红耳赤。如果不是命名为“《阵雨日记》”可以多看几次那个名字,按照内容拟定为“《傻子靳乘风的花痴日常》”显然更为贴切。

    (我不管,就要阵雨就要阵雨。真好,明天就可以见到了,可以继续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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