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傻子救美,却被下药
庖坚。
庖姓,丁氏。
故亦称为丁坚。
丁坚是庖丁解牛主人公的第七十二代孙。
丁坚来自北方某地非常偏僻的东山村。
传说很多年前,这曾经是一座繁华的古城。
丁坚大学学的兽医。
左手是高科技禽畜喂养时代。
右手是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
他一边也够不着,常常感觉前途渺茫。
求爷爷告奶奶,丁坚找了个愿意接受自己的屠宰场。
工作不是高傲地拿手术刀施展平生所学,而是为了苟活卑微地操起了屠刀。
屠杀果然比医治来的痛快。
苦其心志。
百日内丁坚练就了熟练的分割骨肉的技术,也算是继承了祖业。
始祖解牛之庖丁在天之灵会感到些许安慰。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不料三个月实习期还没有结束,屠宰场一场意外大火,丁坚殉职于乱牛之间。
是的,丁坚是猪脚,没有死,他真的穿越了。
丁坚艰难地睁开眼,摸了摸身下的破木板。
他透过无窗之窗,看到了悬在半空的明亮月亮。
好消息:他没死,穿越了!
坏消息:他穿越到了一个傻子身上!
好消息:傻子有家人!
坏消息:哥哥杀了人逃了,妹妹被卖进了景府。
好消息:父母健在。
坏消息:家里的米已经颗粒全无。
好消息:傻子的身体非常强壮,五官俊美,力大无穷。
坏消息:傻子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少的可怜!
丁坚起身去撒尿。
当掏出鸟的时候,借着月光观赏。
又一个好消息:
坏消息:哪个女孩愿意和傻子玩耍?
丁坚搜索傻子的全部记忆。
昨天妹妹被卖时,自己不在家,正在东山深处的一个山谷里。
傻子昨日是想学着哥哥打猎,可是一无所获。
他误闯进了陌生的山谷。
山谷里长满的奇怪的花朵。
傻子饥饿难忍,便吃了很多的花朵充饥。
夜里,花朵毒性发作,傻子在梦中气若游丝,神游天外。
屠宰场大火变成一片废墟,丁坚穿越而来。
这里是距离东海不远的内陆国,大齐国,北部边境扶荒镇,人烟稀少的东山村。
身体的主人也叫丁坚,可惜是个远近都认识的二傻子,智力残缺,做事一根筋。
父亲丁士,母亲牛氏。
大哥丁烈,三年前杀了催税的三个官兵,逃亡到大周境内去了。
妹妹丁戈儿,白天刚刚被卖到了景府。
卖女?
丁家一粒粮食都没有了,兵荒马乱,土匪横行,卖女竟是给女儿一条活路。
傻子年幼时并不是傻子。
六岁时一觉醒来,不知为何就变成了傻子。
父母耗尽家财,遍寻郎中,又求神问卜,都没有治好。
丁坚用力回忆傻子六岁前的记忆,遗憾的事,所记之事少之又少。
天亮时,母亲已经准备好了四碗野菜粥。
父亲在给自己编草鞋。
丁坚小心翼翼地坐到了“自己”常坐的位置上。
三口人端起自己的破陶瓷碗,忽然都静止不动。
丁士和牛氏看着那个没有被端起的碗,似乎才明白,女儿丁戈儿真的离开了他们。
牛氏流出了不舍的眼泪。
丁士稳稳心神,叹了口气:
“姑娘再也不用吃不上饭了,去景府是好事!”
丁士说完喝了一口菜粥。
丁坚也跟着喝了一口,菜粥滑溜溜的带着苦涩。
牛氏喝了一口,才止住眼泪。
牛氏:
“傻儿啊,你阿爷身子骨弱,要不你吃完饭再去山里看看能不能打到猎物?”
丁坚想,自己哪会打猎啊!
看到了父亲的草鞋,眼睛一亮。
英雄不问出处!
可曾记得刘备和寄奴刘裕?
二位英雄都曾以贩卖草鞋为生,却创下一段可歌可泣的辉煌历史!
我丁坚,有何不可?
丁坚想到这,脸上露出笑容,说道:
“阿娘,我太笨不会打猎,不如我去卖草鞋吧!”
父母疑惑地看着傻儿子。
丁士:
“傻儿,我试过,草鞋这玩意,富人不可能买,穷人要不没钱买,要不自己会编草鞋啊!”
牛氏:
“傻儿能有这个想法,说明傻儿开窍了。他爹,不如你让他去试试。”
丁士听了牛氏的话,点点头,快速喝完了菜粥,开始编草鞋。
母亲挎着破篮子又去挖野菜了。
丁坚里里外外看着自己现在的家。
两间茅草屋,窗户就是两个窟窿,床是破木板。
草屋前堆着一些木柴。
木柴边上有个破鸡窝,一只芦花鸡在不远处觅食。
全家最值钱的就是这个芦花鸡了!
东山村只有不到十户人家,每一家的情况好不到哪里去。
行!
命运之神你这么玩是吧!?
想想别人的穿越,再看看自己。
又穷又傻,兵荒马乱,弄不好就会死于非命!
开局这么惨,怎么混啊!
莫说逆天改命,先苟活下去再说吧。
时也命也!
贩夫走卒的刘皇叔、气吞万里如虎的刘裕,确实曾卖草鞋为生。
古往今来,哪一个英雄不是遇到时运机缘,才成就一番事业。
丁坚满腹心事,背上四双草鞋,带上破草帽,直奔扶荒镇。
父亲在后面连续喊:
“傻儿,这次别走北门,别走北门!对人笑!”
一个多时辰后,丁坚来到扶荒镇西城门下。
丁坚与城门上的黑色遒劲“扶荒镇”三个字对视,竟然感受到了一种威压。
丁坚一改以前傻子进城的风格,变得极为谨慎。
他小心翼翼地挑了个集市,往地上一蹲,草鞋往地上一放,不说话。
午时过了半天,来来往往的人确实没有人问询自己的草鞋。
丁坚的肚子咕咕乱叫。
忽然三个黑衣人走了过来。
一个黑衣人是说到:
“又他妈来卖草鞋!交经管费了吗!”
另一个黑衣人一巴掌打在了丁坚的脑袋上,破草帽被差点打飞。
丁坚想起了这些人。
夏天时“自己”和父亲来卖草鞋,就是这些人,抢了父亲的草鞋,还把父亲踹倒。
当时“自己”就要上去打这些人。
父亲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拉住自己,说:
“傻儿,不要打架,要对人笑,常言说抬手不打笑脸人。”
父亲强挤出笑容,向这些人赔不是。
傻子最听父亲的话,也学着父亲对着这些人傻呵呵的笑。
一个人啪的猛抽了父亲一个耳光。
父亲嘴角流出了血。
那人:
“我让你抬手不打笑脸人!”
又给了父亲一巴掌,瘦弱的父亲被打倒在地。
父亲拉着傻子,一嘴都是血,仍然点头哈腰地笑着,说道:
“我们走我们走。”
傻子被父亲拉走,却不想那人追过来,对着傻子狠狠地踢了几脚。
傻子嘿嘿地傻笑着,和父亲回了东山沟。
这一幕涌上心头,丁坚恨不得立刻刀了这几个人!
打自己的那个人,之后持续在自己的头上拍打着,一下比一下狠:
“傻子,那个老不死呢!经管费经管费经管费!”
先头骂自己的那个家伙,猛地对着丁坚飞踹过来。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丁坚轻轻抓住了飞过来的脚,轻轻一抛,那人飞出十几米远,摔在地上,无法动弹。
剩下的两个人还没看清楚形势,一拥而上,丁坚大巴掌飞舞,顷刻间所有人口吐鲜血,一命呜呼。
一个人挣扎着说出最后一句话:
“禀,景老爷!”
街上几个路过的人,吓得匆匆逃跑。
丁坚压低草帽,急速向西城门走去。
突然,丁坚听到了疾驰而来的马蹄声。
不会这么快就来追自己了吧!?
一匹枣红大马狂奔而来,马背上趴着一个红裙女子。
女子见到路上的丁坚,大喊:
“滚开滚开!马毛了!”
马毛了,会踏翻阻挡它前进的任何人!
丁坚没有动地方,而是压低了草帽。
一旦救下马上女子,这是他改命的一次难得机会!
如果女子和黑衣人是一伙的,自己再想其他办法!
丁坚刚刚打死那么多人,一身戾气。
在大马过来的瞬间,丁坚死死地拉住马缰绳,愣是逼停了烈马!
丁坚咧嘴一笑。
丁坚透过破草帽的窟窿看见了马背上的女孩:
我去,真是英雄救美,又嫩又白又漂亮!
嫩到皮肤吹弹可破,白到如凝脂奶露,漂亮到像一个玉瓷娃娃,双目清纯却摄人魂魄。
活脱脱一个毫无瑕疵的江南美人模样,看起来却有着塞外汉子的性子,反差强烈。
这么美的女孩会怎么感谢自己呢,这可是古代,以身相许是十拿九稳了!
这时后面又追来几批高头大马,把丁坚和红马女子围在中央。
丁坚心中:不会吧,英雄救美怎么还有第二关?
为首的穿束腰黑衣,名叫黑依,是扶荒镇镇府一个守卫统领,他俯身拱手道:
“大小姐,请跟我们回府吧!”
女孩没有搭理那个说话的家伙,跳下马,抬头打量着丁坚。
女孩用手中的短鞭拨弄丁坚的草帽,让他露出脸来。
女孩心中:这脸倒是有些俊朗呢!
黑依又说道:
“小姐,他是二傻子,没有心智,不要理他!”
这小姐是扶荒镇老镇将庞忠的掌上明珠,名唤庞小怜。
别看名字文弱,性格却暴烈任性。
庞小怜听了黑依的话,好奇地说道:
“哦!他就是一下放倒两头牛的二傻子!?”
丁坚一听,眉毛微动,内心很兴奋,原来这美妞也听闻过“我”的大名!
丁坚露出标志性傻笑:嘿嘿!
二傻子有一次劝两条牛打架,一手掰一个牛的犄角,竟然把两头牛都放倒了。
二傻子还不解气,不小心把两个牛角都掰掉落,为此丁家赔了不少谷物,让贫困的丁家雪上加霜。
庞小怜用短鞭挑起丁坚的草帽,温柔一笑,说道:
“记住,我叫庞小怜!”
丁坚心中:
庞小怜!
色香味俱全的好名字!
果然是“我见犹怜”呢!
庞小怜说完把草帽在空中转了两圈,接着一甩,草帽向后飞去。
各种深入想法还没有结束,丁坚本能地回头看草帽飞去哪里,忽然感觉到后脑下部一震!
丁坚转回头,正看见庞小怜笑靥如花,眉飞色舞!
接着,丁坚在痴笑中晕倒在地上。
刚才庞小怜用手中短鞭木棍偷袭了他!
庞小怜吩咐:
“带走!”
她飞身上马,向镇府飞奔而去。
黑依和几个随从赶紧下马,把昏迷的丁坚绑了个结结实实。
后来,庞小怜闺阁大院内的一间屋子里,丁坚被捆着手脚,三个侍女为他沐浴更衣。
傻子开始半推半就,后来乐此不疲无法自拔。
接着就是三个侍女喂丁坚一顿大鱼大肉甚至有海鲜,又灌了几壶老酒。
不一会,丁坚昏睡过去。
三个侍女看着浑身泛红的壮小伙,红着脸把丁坚裹在床单内,抬到了庞小怜的香榻上。
庞小怜,自小娇生惯养,一身脾气,而且我行我素。
老镇将庞忠和老夫人楼氏拿庞小怜没有一点办法。
庞小怜现在年方二八与景府三公子属于指腹为婚。
当初楼氏临盆前,险些丧命。
烟漠异人曼荼罗说只有长白山的百年山参可以救夫人命。
扶荒镇距离长白山几千里,遥不可及。
扶荒镇最大的士族景家宗主景肃听闻后,送来了百年长白山山参。
此时景肃的大夫人史氏也快要生了。
母子平安后,镇将庞忠向景肃承诺:
俩孩子是同性,结为金兰;是异性结为夫妻。
因为此时景家地位水涨船高。
景肃长女景雅嫁给了庞忠手下的一位偏将,就是后来的副镇将侯心光。
今年腊月就是庞小怜的婚期。
当年长,庞小怜打探到景府三少爷景德彪最爱青楼,长期混迹于胭粉之间,遂坚决不同意婚事。
这次庞小怜本想骑着她的宝马“火里杀”逃走完成逃婚,却被二傻子丁坚生生拦住。
庞小怜知道正面不敌二傻子,只好使诈打晕庞坚,她要实施自己刚刚有的新的计划。
庞小怜命人把二傻子清洗干净,喂了山珍海味,灌了美酒,美酒中放了大剂量的“久弥”药。这都是庞小怜的计划一部分。
这药大有来历。
庞府三年前那位奇人异士曼荼罗,再次来到庞府。
传授庞小怜武艺功法,幻术,医术,巫术。
去年曼荼罗离开时,偷偷给了庞小怜一瓶药,名曰“久弥”,一种奇特的迷药。
让庞小怜日后了解其妙处。
庞小怜任性脾气爆,不代表她不聪明。
这不,第一次实验就用在了二傻子丁坚的身上!
丁坚思绪如潮,这个夜晚正是中秋之夜。
一轮明月高悬在扶荒镇上空。
庞坚偷偷睁开眼,看见如牛奶一般的月光洒进来,照着红纱飘动的闺床。
身边躺着一段迷人白月光。
黑发如瀑,面润如月。
红润的蛋脸上两只大眼睛如秋潭弱水,颌下碧波荡漾。
白月光轻启红唇:
“侍寝丁公子,卓丢儿真是三生有幸呢!”
四目相对,丁坚一阵晕眩,接着体内兽魂咆哮。
丁坚稳心神,催战鼓,终于神兽归穴。
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
先是杀人,后又是救人,而现在却在造化弄人!
怎么看,草鞋恐怕是卖不成了!
下午丁坚已经知道卓丢儿是庞小怜的贴身侍女,可是为何庞府做出这样的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