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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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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四章

    一路上两个丫鬟都有些忐忑,时不时看自家主子一眼,郑菲凌摇了摇头,道:“我没事,你们不必担心。”

    说不失望是假的,实际上,仅有那么一点点。

    她很了解李徵,他在官场上处理公务时,虽游刃有余,有一部分性格却随了婆母,心底良善,也容易心软,以至于做事也有些优柔寡断,就算他昨晚说了与她好好过,日后如果老爷子要求他纳妾,他最终肯定像接受雯儿一样,接受她们。

    他的孝顺和重规矩,注定会让他循规蹈矩,就与他心情糟糕时,雯儿哭一哭就能将人扯走一个道理。

    她今日去寻他,固然想与他说开,更多的是有些担心,外面下着雨他若乱跑,失魂落魄之下万一出个什么事。他毕竟是康儿的父亲,人也不坏,能包容时,她也愿意包容他几分。

    实际上,她比谁都清醒,因为清醒,也谈不上太伤心。

    婇瑕却很是心疼她,忍不住指责道:“爷也真是,都将人打发走了,怎么又跟她走了,还真睡出了感情不成。”

    他们有多少感情郑菲凌不好衡量,她却清楚雯儿多有心机,她的每一次算计,势必会给李徵造成影响。

    郑菲凌其实也可以效仿母亲,寻个机会将雯儿收拾掉。可一想起两人曾亲密过,她心中就腻味得慌,他惹下的烂摊子,她也不想收拾。

    不可否认,心底深处,她对他早已没了太多期盼,头一次失望,是得知雯儿的存在,实际上那个时候,她也谈不上怪他,男人三妻四妾实属正常,他给不了她想要的,她放低要求即可,真正对他失望却是难产那次。

    得知是弟媳秦氏害她时,他既自责又难过,他不停地道歉时,郑菲凌也没怪他,毕竟谁也没料到,秦氏会这么偏激,又不是他主动招惹的秦氏。

    她本以为身为他的夫君,他会为她讨回公道,可实际上,他却全部听从了祖父的处理,祖父顾及两府的交情,低调处理的此事,给了她其他补偿。外人根本不知道,秦氏险些将她害死。

    他除了道歉,根本没有其他表示。她的孩子险些活不下来,她难道在乎那些补偿?她只想讨回公道,只想让害她的人得到报应。

    为了他,为了这个家,她却只能忍气吞声。说来讽刺,他最该为她出头,却不曾多做什么,反倒是她的表兄们,帮她出了一口恶气。

    郑菲凌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拼命想了想他的好,他会时不时往金陵给她的父母孝敬一些东西,也时常给康儿带一些小玩意,平日对她也算用心。

    要说他有多不好,真不至于。日子还得过不是吗?郑家乃金陵一大望族,她底下那么多未定亲的妹妹,她若和离,肯定会影响她们,还有康儿,和离的话,她能带走他吗?

    郑菲凌不敢赌,她并非一个人,她享受了家族的庇护,就无法任性。

    见婇瑕还在念叨雯儿,郑菲凌摇了摇头,“随她折腾去吧。”

    因为雯儿,她确实有些排斥他,真正令她失望的,又哪里是姨娘的问题。他的性格决定了他的选择,有一就有二,就算今日能和好日后还是会有裂痕。

    她有她的骄傲,有些话,连手帕交她都不曾说过,自然也不可能跟婇瑕她们抱怨。隔阂已产生,根本不是双方努力就能彻底弥补的,她只想当好自己的当家主母就行。

    男人的情情爱爱,说实话,她根本没那么在乎。

    郑菲凌回到锦悦轩时,雨才稍微下小一些,饶是如此,她裙摆上依旧蹭上了雨渍和脏污。

    她进门时,康儿正在玩绣球,瞧见母亲,他丢掉绣球,迈着小短腿朝她跑了过来。

    小家伙扑到她怀中时,郑菲凌眸中不自觉染上了笑意,她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神情异常温柔,“娘亲先换件衣服再陪康儿玩。”

    康儿乖巧点头,等她换好干净衣物,康儿就哒哒跑到了她跟前,小手指了一下天空,不忘给母亲分享新发现,“有太阳还下雨!”

    郑菲凌含笑将他的小身体圈入了怀中,“刚刚康儿乖吗?”

    康儿嗯嗯点头,“康儿最乖。”

    李徵转身离开小院时,雯儿不由咬紧了唇,硬生生抠断一个指甲,她又想起了从庄子上回去时的事,她刚回府,就得知郑菲凌有了身孕。

    当时郑菲凌胎相也不是太稳。

    雯儿身体不适时,他过来探望过她,她告诉他身体已好了许多,那一日,她本以为他会留在她房中,谁料,他仍旧走了,如同今日,只给她一个背影。

    雯儿眸中满是狠厉,郑菲凌究竟哪里好,竟令他这般在意,在意到甚至不想再碰她。

    李徵回来时,没有撑伞,他走到门口时,浑身已湿透,瞧见他,守门的婆子吓了一跳。

    康明晚他一步回的李府,刚刚正在找他,他也刚从外面回来,比他要好的是他打着伞,他冲到了李徵跟前,“爷?”

    李徵没什么反应。

    康明撑着伞,跟在他身侧,将他带回了室内,天气还有些冷,他淋成这样,康明唯恐他患上风寒,赶忙让丫鬟给他熬了一晚姜汤,他则帮他脱掉了衣袍,给他宽衣时,康明才发现,他脖颈上有一道唇印,分明是女子用口脂留下的。

    康明眸中闪过一丝惊讶,他跟在主子跟前多年,自然清楚,他根本不重欲,太太几乎不涂口脂,这痕迹……

    康明没敢深想,主子的事也不是他一个奴才能置喙的,恰好奴才备了水,康明先服侍他洗了个热水澡。

    他犹如一个瓷娃娃,坐在那儿没半分反应,沐浴好时,丫鬟将姜汤端了进来。

    李徵不想喝,转身入了书房,康明怕他生病,端着姜汤走了进去,他自然清楚自家主子心情为何不好,他绞尽脑汁劝了一句,“太太之所以会避孕,说不准是上次的生产给她留下了阴影,未必是旁的原因。”

    李徵闻言,眼眸总算动了动,这才想到,上次她险些一尸两命。

    见他有了反应,康明又赶忙劝了一句,“爷还是将姜汤喝了吧,小少爷尚小,身子骨正弱,你就算不为自个着想,也得为小少爷想想不是,万一生病,太太和小少爷肯定要来看您,万一将病气过给小少爷可如何是好?”

    李徵这才端起姜汤,辛辣的滋味在口腔中蔓延时,他也有了点精神气。

    太阳雨来得快,停得也快,雨停下来后,太阳也躲在了乌云后。傍晚时,又落起了雨,雨没完没了,下了许久,直到翌日清晨才停,这一晚,李徵并未去她房中。

    他不来,郑菲凌也乐得清闲。

    天气正是乍暖还寒的时候,他年轻,身体也硬朗,并未患上风寒,反倒是康儿染了风寒。

    他身体不适时,一直是郑菲凌在照顾他,晚上,郑菲凌也歇在了他的住处。

    康儿好不容易好时,她却因过度劳累病倒了,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她养了好几日,仍旧没好,这几日,李徵倒是过来看过他们几次。

    姑母和李洺倩也特意过来探望了她一下,不仅她们来了,她的姨母竟也来了。

    郑菲凌仅有这么一个姨母,她也是个苦命人,她生得美,才学也出众,当初提亲的人,少说也有十几人,她放着许多青年才俊不要,却偏偏看上了异族人。

    为了嫁给他,甚至不惜与外祖父决裂,成亲没几年,姨丈就抛弃她回了北戎,自此了无音讯,是她一个人辛辛苦苦将表兄陆钧泽拉扯大的。

    他们是五年前来的京城,比郑菲凌还早来一年,上次郑菲凌险些被害,就是表兄陆钧泽和李洺然帮她出的恶气。

    姨母来时,除了带了不少补品,还带来一把文老先生自制的七弦琴,这把琴造型浑圆,乃冰纹断,龙池等面板上贴着小桐木,背后还刻着“宣景”两字,“宣景”是文老先生的表字。

    郑菲凌最爱古琴,文老先生的琴可谓千金难求,她爱不释手地摸了又摸,饶是在生病,瞧见这把琴时,都精神了几分。

    姨母笑道:“也不知你表兄打哪儿寻来的,就猜你会喜欢,你赶紧养好身体,到时可以弹给康儿听。”

    表兄有北戎血脉,个头很高,鼻梁也异常挺直,一瞧就有外族血脉,他大郑菲凌三岁,八岁时才被她外祖父认回家,最初很多小孩喊他野孩子。

    他异常寡言,一双眸又凶又狠,八岁大的小男孩,像极了林间肆意长成的小兽,大家都对他又惧又怕。许是因为郑菲凌是头一个对他释放善意的小孩,他待郑菲凌一直很好,每年郑菲凌生辰时,他都会送给她一样很宝贵的礼物。

    这把琴郑菲凌同样喜欢,“还没到我的生辰,表兄怎么提前送我礼物了?”

    清楚表兄什么脾气,她也没推辞,含笑收了下来。两人小时候虽亲近,大后反倒疏远了起来,实际上,自打来到京城后,她只见过他一次,还是她险些一尸两命那次。他走后,李徵嘴角还破了皮,郑菲凌一直怀疑是表兄揍的他。

    他向来寡言,典型的人狠话不多,那几日,李徵走路姿势都有些怪,郑菲凌心中对李徵有怨气,权当没瞧见。

    姨母道:“他年前就寻来了,在那儿放着也是放着,就让我给你拿了过来,对了,他还让我给康儿带了个礼物,瞧我这记性。”

    她说着就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小心翼翼掏出几颗蓝宝石,“喏,他说小孩估计喜欢亮晶晶的东西,让他拿着玩吧。”

    郑菲凌忍不住扶额,“宝石这么贵重,哪能让他这般玩。”

    郑菲凌又推了回去,“这么漂亮的宝石,让表兄自己留着吧,日后成了亲,给表嫂打首饰也好呀。”

    姨母叹口气,“他跑南闯北的,时常不着家,过两日还要离开,也不知猴年马月才能给你娶上表嫂,他也不稀罕这些,这是他给康儿的,你别替康儿拒绝,小家伙喜欢就成。”

    康儿眼睛亮亮的,确实喜欢。他很懂事,因为母亲没说让他要,就算喜欢,他也只眼巴巴看着,没有上去玩的意思。

    郑菲凌清楚表兄的脾气,在他眼中,这些宝石估计也就跟漂亮石头没什么区别,她没再拒绝,让康儿拿着玩去了。

    怕打扰她休息,姨母并未多坐。

    接下来几日,郑菲凌依旧在养病,就连皇后娘娘也送来不少补品。可惜,她身子骨不争气,一病就是好几日。

    转眼就到了二月十四这日,赵氏又过来看了看她,“今日觉得怎么样?好利索没?明日若不能去护国寺,咱们就推迟半个月。”

    郑菲凌已病了六日,许是许久没生过病,这次格外难缠,身体仍觉得倦怠,她清楚打上个月开始,婆母就在盼着去护国寺,她不好让她失望。

    她笑道:“不用推,我好的差不多了,一直闷屋里也不见得好,正好走动一下,活动一下筋骨。寺庙有凉亭,有寮房,我若觉得累,也能休息。”

    赵氏总觉得儿子最近怪怪的,他明日难得休沐,有他陪着,也能促进他们夫妻间感情,她道:“成,那就还明日吧。”

    晚上,李徵同样来了她的住处,他前几日才调节好心情,不论她心中有谁,她都是他的妻,他总能打动她,怀揣着这个想法,他心情才好受些。

    他每次过来时,郑菲凌都已经睡下了,因身体不适,她睡得沉,根本没能醒来,今日,郑菲凌却醒了,她身体懒洋洋的,懒得应付他,就没睁开眼睛。

    她察觉到,他小心翼翼将她揽入了怀中,又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郑菲凌比较反感他亲吻她的唇,只是额头,她还能忍,便没有动。

    翌日清晨,用完早膳,他们便出发了,考虑到康儿年龄尚小,郑菲凌将他留在了家中,小家伙眼泪汪汪的,瞧着还怪可怜,他喜欢婇瑕和婇娜,怕他闹,郑菲凌还特意将两个贴身丫鬟留在了府里。

    她只带了一个二等丫鬟。

    婇瑕还有些不放心,道:“主子,不若让婇娜跟着您吧,小少爷这儿有奴婢在就行。”

    看小孩可不轻松,其他丫鬟都不若婇瑕和婇娜能干,将孩子交给她们,郑菲凌才放心,“我和祖母一走,怎么也得好几个时辰,全靠你,你也累,就让婇娜陪着吧,只是去一趟护国寺,还有护卫,不会有事。”

    她们去年也去了两次护国寺,每次去身边都有护卫跟着,这次不仅赵氏去,爷也跟着,安全应该无碍,婇瑕便也没再担心。

    今日天气极好,他们出发得也早,郑菲凌亲自将赵氏扶上的马车,她与婆母坐在一辆马车上,李徵则是骑马去的,丫鬟们另外乘坐一辆马车,赵氏也仅带了两个丫鬟,一个是捏腿很厉害,一个则是她的大丫鬟。

    赵氏性子本就和善,郑菲凌又深谙相处之道,一路上婆媳俩说说笑笑的,异常和睦。

    李徵骑马跟在马车旁,自然听见了两人的对话,他薄唇不自觉抿了起来,这一刻,竟有些羡慕他的母亲。

    马车晃晃悠悠来到护国寺时,才刚巳时。

    护国寺常年香烟缭绕,每逢初一、十五,寺内都有不少香客,她们来到主殿时,已有不少人捐过香油钱,郑菲凌和赵氏各捐了一笔。

    李徵始终陪在他们身侧。她们进去上香时,他在外面等了等,恰好听到两个人在讨论求姻缘的事,都在说寺内的姻缘签很准,甚至能看出来,夫妻间是否和睦,是否能顺顺利利走完一生。

    李徵听得多少有些心动,打算一会儿趁她们休息时,去求个姻缘签试试。他正思索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少年却撞了他一下,那小男孩吓了一跳,眸中满是紧张,一叠声地道歉。

    李徵摇摇头,“以后小心些就行。”

    小少年鞠了一躬,道了声谢才离开。

    护国寺面积大,她们刚拜完两个殿,就已到了午时。

    赵氏年龄有些大,走多了腿自然疼,她看了一眼儿媳的脸色,见她也有些疲倦,就对儿子道:“你找小沙弥询问一下寮房多不多吧,带我们去寮房休息一下。”

    寺内有给贵客休息的地方,赵氏在护国寺捐过不少香油钱,有幸得到一个单独的院子,说是单独的院子,其实也就五间房,她们既有丫鬟,又有护卫,五间房不算多。

    她们来到寮房后,赵氏便让丫鬟领取了素斋,用完素斋,赵氏就困得不行,对郑菲凌和李徵道:“太累了,我先休息会儿,睡醒再逛剩下的殿堂吧,你们若不累,可以一起赏赏景。”

    郑菲凌也有些困,道:“我也休息会儿,不逛了。”

    李徵恰好想去求姻缘签,道:“那你们休息吧,我一会儿自己转一下。”

    郑菲凌颔首,她实在困,李徵走后,她就睡着了,不仅她,赵氏和几个丫鬟也一并睡着了。

    郑菲凌睡得沉,根本不知道,午时四刻时,寮房内,突然闯入一个男人。

    男人相貌还算倜傥,个头也很高,这个天气还拿着一把扇子,一副风流相。

    他进来时,瞧见床上的女子后,不由吹了声口哨,床上的女子面若芙蓉,当真是人间绝色。

    可惜了。

    李徵回来时,隐约听到室内传来了男人低沉的嗓音,他说:“凌儿,快让我亲亲,你那夫君不知跑哪儿去了,还不知何时归来,难得一见,让爷好好亲亲,爷想死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对纠结了很久,很抱歉,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be,这是我所有书里唯一一个be,这个决定太艰难了,昨天都没怎么睡着,be后会换夫君,给大家道个歉,受不了的就弃文吧,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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