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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杨贵妃与兵马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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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大碗面之后,林西还准备继续转一会儿。

    可薇妹却拉住了他,“我们回去吧。”

    “嗯?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林西关心的摸了摸薇妹的额头。

    “不,不是……”薇妹摇了摇头,随后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可话到嘴边,却还是俏脸一红,低下头看着脚尖,小声呢喃道:“刚才,刚才有人说我会变成胖精灵~呜呜呜~”

    林西咧嘴笑道:“那又怎么样?想吃就吃,管他们做什么?”

    说完,他指了指前面的一个卖羊肉泡馍的小摊,“这个也是这边的特色,据说可是和肉夹馍不分上下的美味。”

    听到林西的话,薇妹瞬间心动了。

    可在挣扎了一会儿之后,她还是十分坚定的摇了摇头。

    “不,不行…不能再吃了!”

    “唔…”看到薇妹这次这么坚决,林西摊了摊手,“那好吧。”

    “就算吃胖了我也不会嫌弃你,胖一点多可爱啊。”

    “我们华夏国唐朝的时候,还有一段时间以胖为美呢。”

    “真的吗?”

    薇妹非常的好奇,华夏国唐朝的时候,竟然还有这样的文化。

    “当然啦。”

    林西点了点头,“那时候的皇帝,还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妃子,叫做杨贵妃,她可是大唐第一美女……”

    接下来,两人沿着路边散步,林西也给薇妹讲述了一下杨贵妃的故事。

    听完了杨贵妃一生的经历,以及最后的结局。

    薇妹不禁叹了口气,忍不住感慨道:“实在太让人可惜了,她在美貌和音乐歌舞上的天赋,使得她得到了皇帝的爱。但她却没办法选择自己的命运,也没办法选择自己的人生,作为一个被无数人盯着的女人,如果拒绝了皇帝的话,最后的遭遇可能是灭族……”

    虽然时隔了近千年,但薇妹也似乎能感受到当时杨贵妃的苦楚和困境。

    薇妹同时也有些羡慕,历史久远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

    像是这样的故事,她听个三天三夜也听不够。

    可是在他们美丽国,却完全没有这么多感人至深的历史故事。

    直播间里的观众们,看到薇妹听完杨贵妃的故事之后感动的样子,纷纷开始给他们推荐起来。

    “想看唐贵妃的故事的话,可以去看《长恨歌》,这个演出比不夜城广场上的表演还要精彩的多!”

    “去了三次西铵,唯有第三次看了长恨歌的演出,才真正感觉到不枉此行。”

    “上次去,看的是大雨版的,那种破碎感,绝了。”

    “西铵真的是个好地方,陕栖人也是非常不错的!”

    对于那个《长恨歌》的演出,网友们给出了一致的好评。

    林西自然也有些心动。

    距离婚礼开始还有几天时间,留出一天时间去看演出也完全可以。

    不过在那之前,他要和薇妹一起去一个早就已经预约好的地方——兵马俑。

    除了早就对兵马俑非常好奇之外,林西也很想知道,当老外们看到几千年前的大型真人手办现场的时候,该有多么的震撼。

    而且那里可不只是有兵马俑而已。

    秦朝的青铜器和工艺品的机械水平,放到现在也足以让很多人感到震撼。

    “咱们先去看兵马俑,然后再去看长恨歌怎么样?”

    “赞同!”

    对于林西的提议,薇妹没有丝毫犹豫就表示同意。

    “其实…我在图画书上看到过!”

    “兵马俑和秦朝皇帝,我们美丽国的高中生的课本上会学习到这个,所以知名度非常高!”

    “1974年的时候,一个农民在挖井的时候,发现了第一件兵马俑。”

    “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发掘后,专家们一共发现了八千个兵马俑……”

    说起这些的时候,薇妹十分的兴奋。

    外国的媒体和书本上,对于华夏国的信息并不多。

    但关于兵马俑和秦始皇的内容,却是绝对的重点。

    所以去参观兵马俑,对于薇妹来说,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算是圆了一个以前的梦。

    听到薇妹的话,林西有些惊讶。

    美丽国对于华夏国的现代成就竭力抹黑,可是在历史方面,竟然还让孩子们了解一些真相。

    时隔这么久的时候,还能准确的记住具体的数字和年份,说明这些知识对于美丽国的老外们来说,也是非常震撼的事情。

    听到林西和薇妹接下来的行程,网友们都非常的期待。

    “秦始皇就是第一个皇帝,他之前都叫王。”

    “那必须的啊!始皇帝,以他为始。”

    “我那迷人又可爱的老祖宗。”

    “我去了必哭,因为我就是被攻打的楚国人。”

    “你还可能是千年前的楚人吗?没有了,中华民族融合的不能再融合了,你只是居住在当年的楚国地界而已!”

    散了会儿步之后,林西和薇妹回到了酒店。

    经过一晚的休息,他们养足了精力,便准备朝着兵马俑的所在出发。

    早上,离开酒店后,林西看向薇妹问道:“早餐想吃什么?”

    “肉夹馍!”

    薇妹几乎没有半点迟疑,就回答出了这个名字。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昨晚第一次吃肉夹馍,对她这个小馋猫的冲击力有多大。

    恐怕之后在陕栖的这段时间,她都离不开这种叫做肉夹馍的美味了。

    林西在地图上看了一下,很快就找到了距离酒店不远的一家肉夹馍店。

    来到店里,林西买了两个肉夹馍。

    看到新鲜出炉的肉夹馍,薇妹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这种华夏国的特色小吃,比起她在美丽国吃过的任何汉堡都要好吃的多。

    至于三明治之类的食物,相比起来就差的更远了。

    不过在吃之前,薇妹忽然想起了什么,有些好奇的看着林西问道:“西西,为什么这个叫做肉夹馍,而不是馍夹肉呢?”

    “它这个不是用外面的馍馍夹着里面的肉和馅料吗?”

    林西微微一笑,给薇妹解释起来,“这个其实是倒装句,古时候我们说‘肉夹于馍’,是肉夹在馍里的意思。时间久了,慢慢的到现在就说成肉夹馍了。”

    “肉夹于馍……”薇妹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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