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原来皇上是“性冷淡”啊
皇上自从临幸过孙答应就没再召见任何一个新人了。
就是孙答应,也只承得了那一夜的雨露。
各宫小主每天依旧站在宫门口,眼巴巴瞅着那条自乾清宫蜿蜒而来的小道,一个个都要望眼欲穿了,却还是没把皇上给盼来。
皇后端在于景仁宫内,也是愁煞了心神,跟自己的贴身宫女忍不住地抱怨,“本宫自知年老色衰,唯恐皇上不喜,这才特意将三年一选秀的规制改了,提前一年为皇帝选了五位出色的佳人。可皇上呢,只临幸了一个孙答应。”
“娘娘,皇上兴许最近政务繁忙,听益王说,这几日正忙部署边关,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合眼了。”皇后的贴身宫女剪春道。
“你真信皇上那些借口。”皇后无奈地摆摆手,“罢了,本宫知道他是心里还记挂着佳嫔,怨恨本宫瞒着他处死了她,可那是太后的旨意呀。”
“皇上一心要跟佳嫔一生一世一双人,甚至只肯跟她生孩子,这才导致膝下子嗣约等于零,也合该本宫命苦,娘胎里带的病,连御医也束手无策,这辈子我是无缘给皇家生一个白胖可爱的阿哥了,可是皇帝他不能没有儿子啊。”
“娘娘,或许您将宋贵人留在身边,着她带着女儿常常与皇上相见,没准皇上见了公主,定会想起娘娘的好,想起孩子的好,也就愿意主动亲近那些新人了。”
“哎,说来心酸,你是不知道,宋贵人跟皇上的这个女儿,当初怀的是多辛苦。”
皇后似乎是想起了很不好的回忆,突然开始头疼,忍不住用右手的护甲,小心敲打着额头。
剪春见状,连忙替皇后按起了额头并问着要不要召太医。
皇后摆摆手,继续沉浸在回忆里,“当初,皇上始终不肯跟后宫女人行周公之礼,阖宫上下,也只那个宋答应能与他笑言两句,起初本宫忌惮她眉宇间颇有两分佳嫔的样子,忌惮她会成为另一个佳嫔,但令本宫更没想到的是,皇帝竟然也只是视她为一份念想,一个镜子,丝毫不想行男女之事。”
“万般无奈之下,本宫只好威逼她,让她在皇上每日饮用的茶水里放了一种迷情香,这才令宋答应有了这个女儿。”
“可本宫万万没想到,宋答应在那儿之后就变得神情呆滞郁郁寡欢,平日里,连本宫也不放在眼里。”
“哼。”剪春冷笑道,“若不是娘娘提携,她哪里能那么快就晋升了贵人?还跟皇上有了公主呢。”
“不过,奴婢听说皇上醒来得知此事,虽然晋升了宋答应,给了她贵人的位分,却再也没有亲近过她。这么一看,就算有公主在跟前,皇上也未必会亲近那孩子了。”
“你当我是同情那宋贵人吗?我是笑她无福,费了本宫那么大的力气,也只得了一个女儿,阖该没有生下皇子的命!”
“这些年,皇上把她扔在宜兰园不闻不问,虽不是冷宫却等同于冷宫,皇上都不想理她了,本宫还抬举她做什么?”
“娘娘说的是。”
“她若是对那些旧事守口如瓶也便罢了,若是有天跑去皇上跟前诉苦,本宫定然饶不了她。”
“那些宫里的老人就不说了,倘若这批新人,不能为本宫所用,不能生出皇子,本宫会将她们统统打入冷宫!”
皇后的眼神突然变得凶狠,“剪春,传我的命令下去,就说本月初五,本宫要举办一场赏花宴,让内务府给这些新人预备最好的脂粉衣裳,叫她们都好好打扮,有能让皇上耳目一新者,本宫重重有赏!”
“是!”
“慢着!吩咐她们一定要画梅花妆,皇上最喜欢佳嫔的梅花妆。”
“是!”
剪春领了旨下去,皇后一下疲惫地瘫坐在椅子上。
没想到,剪春去而复返,原来是沈常在求见。
“沈常在,你不好好在宫里打扮,跑本宫这儿来做什么?”皇后挑眉。
“嫔妾听闻皇后最喜欢碧螺春,因此淘了今年开春最好的一批茶来,还请皇后笑纳。”
沈常在说着,命银红将茶奉上。
皇后打开罐子,细细嗅了一下,“嗯,味道不错。你是个有心的,本宫记住了。”
林央央的“皮影”已经做得差不多了,故事里前期需要涉及到的几个人物都有了。
她讲这个故事不仅仅是为了打发时间,也是想告诉两个宫女,摆烂躺平不是坏事,天下真有躺赢这等好事。
经过这些日子,她已经完全摸清了两个宫女的脾性,微雨性急、暴躁,思想单纯,优点是口齿伶俐,不卑不亢,天真可爱;海棠性子沉稳,遇事沉着,最要紧是烧得一手好菜,林央央这阵子身上长的肉,都是拜海棠所赐。
她跟这两个宫女,表面上是主仆,实际上更像姐妹。
虽然她们分属两个时代,微雨海棠永远不可能像她在现代世界的朋友那样,陪她唱卡拉ok,一起聊明星八卦,但是有她们陪着,林央央在宫里的日子多了很多乐趣。
当然,她玩这个皮影戏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上辈子匆匆忙忙瞎活一世,29年来光顾着考研找工作,做爸妈眼里的“争气机”,是半点乐子都没给自己找,更没有轰轰烈烈认认真真谈一场恋爱。
现在好了,她来了某个不知名的朝代,成了后宫的女人,除非大力出奇迹,否则这辈子注定只能跟皇帝一个人谈恋爱。
可是咋说呢,那天见他的第一眼,她对他绝没一见钟情,更没有小鹿乱撞,反而,他的眉眼间散发的那股浓浓的哀愁,让她觉得他更像一个知己,一个来自眼下这时代的躺平同盟。
她觉得自己挺奇怪的,明明自己是喜欢摆烂的,可若是真的遇到同类,她不见得会欣赏。
虽然还没谈过一次恋爱,但她总觉得自己更喜欢那种心里燃烧着熊熊欲望的人,就不一定真要实现梦想或是怎样,反正就是一看到他,就觉得他很有力量,很不一样。
那个他,会像磁铁石一样,牢牢把她的目光盯在他身上。
可能慕强真的写在了每一个凡人的基因里了吧。她林央央也不能免俗。
就像她写的皮影故事,男主其实是侯爷的弟弟,可他却偏偏喜欢上了自己的嫂子。
可是,一个雄心勃勃的侯爷,为什么会喜欢一个摆烂的嫂子?林央央又搞不懂了。
哎呀算了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故事编着编着就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