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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四章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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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杰克眼神和善,举动友好,林纾不再那么忌惮,就伸手摸了摸对方的脑袋。

    而杰克也很友好的蹭了蹭她的手,林纾一看有趣,就蹲了下来,杰克伸爪,和林纾握了握手,林纾甚是惊喜:“杰克,你真的好聪明。这回我们算是认识了,你下次可能装作不认识我哦!”

    等蓝墨放稳了风筝,回头一看,杰克爬在地上,林纾靠着狗,睡得好生惬意。估计刚才走得又困又累,现在反而泛起了瞌睡。

    蓝墨将风筝交给下人,返回过来,暗自称奇,他的杰克一直不喜欢女人,更不喜欢别人触碰它的身体,今天真是奇了。

    蓝墨摸了摸杰克的脑袋,低声地问:“你是不是很喜欢她?”

    杰克舔了舔主人的手。

    “我就说嘛!我相中的女人,你肯定会喜欢的。今天表现得不错,晚上回去,给你吃大骨头。”

    林纾似醒非醒道:“我才不要吃大骨头……”

    蓝墨抿嘴一笑:“好,你吃肉,它吃大骨头。”

    林纾靠着毛茸茸的杰克,睡了一觉大是舒畅,醒来的时候发现蓝墨也靠在杰克身上呼呼大睡,就推了这小子几下:“喂,醒醒,你真想把杰克压成扑克啊!”

    蓝墨原本就是假寐,听林纾唤他,故意装作没听到,心想,看你有什么办法将一个装睡的人叫醒。

    结果,不多时,感觉脸上有些痒,似乎有什么东西拂过自己的脸庞。

    蓝墨心想,莫不是头发,这可有趣得紧。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挑逗嘛!

    心里正想着,却感觉鼻孔一痒,忍不住一个惊天的喷嚏打了出来,将杰克吓了一跳,忽地站起身来,将蓝墨摔在了草地上。

    这回蓝墨装不下去了,睁开眼一看,林纾手里拿着一根狗尾草,正得意洋洋地看着他:“梦见什么了?叫你都不醒,口水都把杰克的皮毛弄湿了。”

    “我怎么可能流口水。”

    林纾指着杰克身上的一块皮毛:“证据在此,你还想耍赖?”

    蓝墨心里暗自叫苦,明明是对方睡觉流口水,反而诬陷他,可惜对方醒得早,他没有先指出来,才会被对方倒打一耙。

    “呵呵,刚才是谁做梦都在吃肉呢?”蓝墨从地上爬起来。

    林纾看着天上的风筝:“快到中午了,我们回去吧!”

    “肚子饿了?”

    “嗯。”

    “好吧,那就下午再过来。”

    “下午我还有别的事情,恕不奉陪啦!”

    “为了做这个风筝,我可是花了很多的心思,你只玩这一次,就不玩了?”

    “讨女人开心呢,总要花一些心思的,你觉得浪费了的话,也可以拿它继续讨好其他女人啊!”

    “我真是服了你了。”蓝墨摆了摆手,交代下人,“把风筝收了吧!”

    等林纾回到自己居住的地方,晴莲已经准备好午餐,而且全是林纾爱吃的菜肴。

    看着桌子上琳琅满目的佳肴,蓝墨毫不客气留了下来:“你这侍女虽然相貌平平,但是做菜的手艺真不错,让你一看就有食欲。”

    林纾当然知道晴莲是用了心了,因在墨国时,晴莲就在她身旁侍奉,对于她的饮食习惯,自然是非常清楚,没想过十多年过去了,对方还记得清清楚楚,真是难得。

    晴莲见到大狗进来,吓得退到一边,林纾道:“如果厨房有大骨头,给它来一个,别看它个子大,性情倒还算温顺。”

    晴莲点头退了出去,约莫过了一刻钟,还真端了一盘子大骨头回来。

    林纾拿起一根扔了过去:“扑克,来吃。”

    结果人家看都没看一眼。

    “咋啦,还挑食啊!大骨头你都不吃,你想吃什么?”

    蓝墨一笑:“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不是嗟来之食吗?要这样喂。”

    蓝墨说着话,拿起一根大骨头:“杰克,过来。”

    杰克这回还真摇着尾巴,颠颠地跑了过去,坐在主人的面前。

    蓝墨伸手抚了抚它的脑袋:“杰克真棒,吃罢!”

    林纾这回算是长见识了:“你这狗训练得真好啊!”

    “那是,如果由着它的性子长,自然是什么都不会的,那我养它还有什么乐趣?”

    林纾心想:这孩子年纪虽轻,说出来的话,却很有道理。

    比如说放风筝的时候给她将要松弛有道,现在又讲养狗要有方法,不能放任自流。

    相比之下,自己在这些方面却不如这个孩子。她对待几个孩子过于娇惯了些,做事又比较随性,没有规矩。

    如果自己少一些母性,多一些理性,和孩子们的关系应该会好很多。

    林纾心想着,给蓝墨加了一块鸡翅过去:“多吃点。”

    蓝墨露出受宠若惊的表情:“今日怎么对我如此温柔了?”

    “还不是和你学的。”

    蓝墨额头垂下数条黑线,好嘛,对方将他当作杰克了。

    下午,林纾让晴莲找来白纸,细铁丝、蜡烛和浆糊,蓝墨见了很是不解:“你这是要做什么?难道嫌我做的风筝不够好,想要自己做吗?如果是这样,我劝你还是不要找刺激了,那个凤凰风筝我可是特地找了能工巧匠。”

    “做风筝呢,我确实不在行,而且我也不是要做风筝。”

    “听说你以前在墨国的时候就喜欢搞发明创造,这回又要弄什么新奇的玩意儿呢?”

    “孔明灯。”

    “孔明灯?”蓝墨恍然大悟,“可是做孔明灯需要这么多白纸吗?你不是想做一个巨大的孔明灯吧!”

    “我打算做成千上百的孔明灯,越多越好。”

    “真不愧是我喜欢的女人,还真是浪漫啊!早知道你喜欢孔明灯,我还做什么风筝呢!”

    林纾一巴掌拍他脑袋上:“又胡说八道,老毛病又犯了,是不是?”

    见林纾和晴莲忙碌起来,无暇顾及自己,蓝墨无聊地打着哈欠:“外边这么多侍奉的人,让她们来做不就好了,何必自己动手?”

    “我可不是你呀!蓝家的大少爷,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咱们现在寄人篱下,只能自己动手啦!”

    “说得好像有人虐待你,不给你吃穿一般。还是让她们做吧,我们去泡温泉如何?”蓝墨凑到跟前。

    林纾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觉得无聊呢!不就要和我们中老年人凑热闹,你却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去玩,可好?”

    蓝墨将脸凑了过去,遮挡了林纾干活的视线:“你难道没有发现我很帅吗?”

    “有啊!我眼又不瞎,第一次见到你时,就觉得很帅啦!”

    “面对这么帅的一张脸,你怎么能够视而不见?心无旁骛地做手工?你还是女人吗?”

    “我说过对小屁孩不感兴趣啦!”

    蓝墨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要不我从现在开始留胡子,这样会不会老成一些?”

    “你别老是打扰我,让我清静几天,我就谢天谢地了。”

    “好吧,好吧!”蓝墨很是受伤地挪开了自己的俊脸,“本少爷这么帅,竟然还不如这些破纸受欢迎。”

    见蓝墨带着杰克走了,晴莲拍了拍林纾的手,指了指消失在门外的一人一犬。

    “不用担心他啦!他无聊的话,自然会找有趣的事情。”现在晴莲只需要一个眼神,或者动作,林纾就明白她的意思了。

    晴莲嘴角浮现出一抹无奈的笑意,叹了口气。

    “不要为我担心啦!总有一天他会心甘情愿叫我娘的。”

    做好了孔明灯,林纾就在上面写字。

    晴莲不解地指着,孔明灯前边的“回家”二字,又指了指背面的“吃饭”二字,露出不解的神色。

    林纾道:“外边在打仗,肯定会使很多家庭流离失所,而战场上的将士们肯定是想家的,也少不了受冻和挨饿。今天和蓝墨那孩子一起放风筝,我突然在想,也许自己可以做点什么。如果晚上把这些孔明灯放出去,即便在很远的地方也应该能够看到。随着风的助力,也许可以飞到比较远的地方。如果正好落在了军营,或者战场上,将士们看到‘回家’和‘吃饭’,内心肯定会有感触。蓝勋是以景国的皇上景信的身份发起的战争,而先前景国的版图被纳入丹国,景国的百姓已经过了十多年的安逸生活,肯定也是不想发生战乱的。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他们何其的无辜啊!”

    认真地听着林纾说的话,晴莲的眼中泛起了泪光,不由地拉住了林纾的手,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对方。

    林纾一笑:“虽然我们能做的不多,但是这美好的心愿,只要是人,只要还有心,就会有所感触。无论是丹国人,还是景国人,他们都是天下之百姓,同样是有血有肉之躯,人人都有父母和家人,受血脉亲情的召唤,也许会清醒过来,放下彼此杀戮的屠刀,立地成佛,也未尝可知。”

    晴莲点头,目光鉴定地看着林纾。

    “你也觉得自己可行吗?”

    晴莲又是点头,放开林纾的手,开始加快速度制作孔明灯。

    林纾欣慰地一笑:“不愧是我的妹妹,与我心有灵犀,我寥寥几句话,你都能够全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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