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你到底是谁的人
听到陆时琛的话,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既然陆时琛都知道的事情,那么陆时琛都知道的事情,西王母肯定是知道的,所以说,西王母是真的骗了我!
从前的时候,神仙在我的心中是非常神圣的,他们大慈大悲救人于水火之中,可是现在西王母却给了我改观,连神仙都能骗人了,那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能相信的。
“对不起……我不知道神仙也会……”我难过的说道,现在头脑清醒过来了,想到西王母确实有点可疑,既然御龙令没有用处了,她还留下来做什么?
可是现在要是想再进入到西王母的小空间里,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我真是痛恨自己,怎么就那么傻呢?
“那我这次是不是亏大了?”我又是悔恨又是无奈的说道。
结果陆时琛和尹陪都是很严肃的点头,陆时琛更是说道,“虽然西王母给你的仙丹非常珍贵能帮你抗住三道天雷,可是如果是御龙令的话,在你飞升的时候,你可以直接召唤神龙帮你承受天雷,你说是不是亏大了。”
想到陆时琛和尹陪月说的话,我悔得肠子都青了,都怪我太大意了,否则的话也不会让西王母将御龙令给顺了去。
“御龙令就拿不回来了么。”我轻声的问道。
陆时琛说,“西王母是这昆仑山上的仙,我们根本找不到她在哪里,就算是找到了,也要不回来,说不定还会被杀人灭口。”
听到这里,我只能重重的叹了一口气,难过得不能自己,可是能怎么办呢?都是我自己的错,也许不是我的,终究是要被收走的。
也许御龙令本来就不属于我。
“算了,我们走吧,御龙令的事情,就当给我的一个教训。”我对陆时琛和尹陪月两人说道。
想到郁余生和御龙令我的心里就一阵难受,只有离开这个伤心地,我想我可能会好受一些。
出山的时候比进山要容易得多,所以我们很顺利的就出去了,由于我们进山很多天了,等我们再次回到宾馆的时候,宾馆的人都非常震惊,像是见到鬼一样。
不过宾馆的人虽然很震惊,不过倒是什么都没有问,我们收拾了一些东西之后就离开了这间宾馆,临走的时候我们还将宾馆里闹鬼的那个房间的鬼给捉走了,反正也是举手之劳,万一哪天这只鬼想要害人呢
来的时候我们是四个人,可我们回去的时候却只剩下三个人了,该怎么和小蝶交代?小蝶知道了肯定会很伤心的。
回去的火车上,我们三人的座位是挨着的,看着尹陪月一副淡定的模样,我的心里就想到了之前她做的那些事情,之前因为昆仑山的事情,我并没有来得及问尹陪月这些问题,现在我们都在车上,终于轻松了起来,我得赶紧问问。
“陪月,有一些事情我真的很想得到你的解释,我希望你能老实的回答我。”我认真严肃的看着尹陪月。
见我这么严肃,尹陪月那淡然的脸色也正色了起来,她说道,“你想问我什么,能说我都会告诉你。”
我叹了一口气问道,“贺北说,你在他哪里换走了很多吸血花的种子,那是一种邪恶的花,陪月,你要那些花的种子做什么?”
听到我问关于吸血花的事情,尹陪月的脸色微微一变,她的深情变得很不自在,过了一会儿他才对我说道,“这件事情小萝,你就别问了。”
“为什么?”我马上问道,“那吸血花,贺北都和我们说了,是极其阴邪的花,需要用鲜血来灌溉,你难道想种那些花么?”
种那样的花,得需要多少血来灌溉啊,加上那些花又是那么的邪恶,我实在是想不到尹陪月怎么会用我的小银去换取那样的花。
尹陪月看起来很痛苦,她伸手捂着脑袋痛苦的说道,“小萝,你不要问我这个问题好不好,我不能告诉你,这是秘密,那吸血花不是我要的。”
我一惊,吸血花不是尹陪月要的,那会是谁要的?以前尹陪月是为尹家做事的,可是如今尹家都已经被陆时琛给灭门了,那她背后的人还会有谁?
我皱眉头问尹陪月,“你真的不能说吗?”
尹陪月咬了咬牙,眼眸瞬间都湿润了,她说道,“对不起,我真的不能。”
我失望的从尹陪月的身上收回视线,罢了,她不说我也没有办法,我总不能去打她吧,再说了,现在我也不一定能打得赢尹陪月,尹陪月给我的谜团是越来越多了。
我没有再说话,等回到城里之后,我和尹陪月就要各自分道扬镳了,俗话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和尹陪月,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之后在火车上,无论尹陪月怎么和我说话,我都没有再理会她,晚上在车上睡着都会梦到郁余生临死时候的样子,睡梦中的我都被自己给哭醒了,我睁开眼睛一看,我的床位边竟然坐着一个人,竟然是陆时琛,他什么时候坐到我这边来的,见我醒了,陆时琛拿出纸巾来擦拭着我额头上的汗,他说道,“是不是梦见郁余生了?”
我点了点头,“是,梦见他死的那一刻了。”
黑暗中我看不清陆时琛是什么样的表情,我只听见他用非常淡然的声音问我,“小萝,你之前得知我死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伤心?”
“嗯。”我没有犹豫狠狠的点了点头,“我不希望你们任何人有事,你是我的爱人,郁余生是我的朋友,你们谁出事了,我都会很难过。”
陆时琛将眼泪还挂在脸上的我拥入了他的怀里,他声音坚定的对我说道,“以后我不会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火车到达目的地之后,我和陆时琛迅速的了下了车,本来尹陪月还要跟上来的,却被陆时琛一个眼神给制止了,同时他说道,“你和小萝之间就到此为止吧,以后的日子你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