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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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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饭过后,皮尔逊脸色有些不好看,程宇轩注意到了这一点,忽然想起来,这个时代帮派里面厨子的地位举足轻重,皮尔逊却是一个啷当的家伙,如果有能取而代之的人,那他也许也会被不受重视。

    “嘿,你脸色不太好。”

    程宇轩直接选择作死开口。

    果然,皮尔逊一听这轻佻的话语,当即火冒三丈。

    “哦,天哪,我真是看走眼了,你样样精通对吗?也许你比我更适合做厨子这个位置。”

    在皮尔逊看来,程宇轩这是赤裸裸的抢饭碗!

    “如果你因为这个而生气,那我只能表示不理解,我们那里有人帮衬着做饭开心还来不及,而且说不定我们离开雪山后我就会远离帮派的打打杀杀,你的生气在我看来很没必要。”

    皮尔逊听到这话,愣了一下,“你要离开帮派?”

    程宇轩耸耸肩,说道:“我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没经历过刀口舔血,我害怕这些。”

    皮尔逊冷哼了一句,说道:“以后饭点时不准靠近厨房,否则的话他们就有加餐了。”

    程宇轩撇撇嘴,马厩该添草料了。

    程宇轩现代人的思想与皮尔逊的思想发生了冲突,在程宇轩看来只是做了顿饭而已,但在皮尔逊而言这就好比当着他的面砸了他的招牌抢了他的饭碗。

    “也许我做的有些错了。”程宇轩一边给马添着草料,一边自言自语道,他这么做不亚于抢人家的饭碗,虽然他是好心,但的确显的很做作。

    “以后想办法补偿一下皮尔逊吧。”

    除此之外,他想不出有什么能弥补的,现在皮尔逊明显还在气头上,能忍住不冲自己发火可能还是看在他们这两天相处比较融洽的份上。

    临近傍晚,两匹马晃晃悠悠的回到犁刀村,马背上的两个人一脸疲惫,他们刚经历了一场战斗,惊心动魄的逃亡。

    亚瑟骑着马到了村口,翻身下马,牵着马绳朝马桩那里走去,马背上还有一个人,是趴在上面的,身上还流淌着血,已经干在上面了,衣服上的血迹发黑。

    “我们回来了!”亚瑟喊了一声,屋里的人听到动静立马走了出来,那个女人,也就是艾比盖尔第一个冲了过去。

    “哦,天哪,他经历了什么?”

    艾比盖尔来到约翰面前,心疼的看着他,连忙招呼旁边几个人把他抬进屋子里,同时向亚瑟道谢。

    “谢谢,亚瑟,谢谢。”

    亚瑟对约翰的不满还没有消失,并没有跟着他们进屋,而是牵着马朝马厩里走去,马儿也累了一天,该吃些草料休息休息了。

    马厩中,程宇轩已经驾轻就熟的喂着马,有几匹温顺的马,还接受他的抚摸。亚瑟牵着马走进来,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觉得挺有意思。

    一个大男人跟马玩的不亦乐乎。

    “咳咳,还有草料吗,喂这匹马一些吧。”亚瑟轻抚这匹马的脖领,马儿也轻轻蹭着他的手,给了他回应。

    程宇轩听到声音吓了一激灵,回头一看是亚瑟,回味了一下亚瑟说的话,连连说道:“草料,有的。”

    片刻的功夫,一捧草料被扔进这匹马的马槽里面,看着面前这匹马,程宇轩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马?”

    亚瑟闻言,古怪的看了他一眼,疑惑道:“你不识马?你没有过马吗?”

    程宇轩:我测女娲

    “我我没骑过马。”他如实回答。

    “连马都没有,真可怜。”亚瑟感叹了一句。

    “系统,我现在换主线任务来得及吗?我想做掉范德林德帮了。”程宇轩在内心狂吼。

    “不能,而且他说的是实话,您的确没有马。”

    亚瑟看他半天不说话,以为是因为他的话有些尴尬,立刻转移话题说:“这是田纳西走马,是昨晚在莎迪小姐家的马厩里面牵来的,我原来的马在黑水镇,当时逃跑的匆忙,没有带来。”

    “啊,你的马丢了,真遗憾。”程宇轩逮到机会,立马回了一句。

    亚瑟也有些惋惜,他明显没听出来程宇轩话里的意思,就像他没听出来自己话有哪里不对一样。

    “你呢?怎么加入我们的?”

    程宇轩还在得意反击了一句,听到他的话,又拿出昨天那套说辞:“我本来想去瓦伦丁做些小生意的,结果碰到奥德里斯科帮的人,抢走了我的钱,还追杀我到了这片山里,我藏了好久才躲过他们。然后昨晚碰到了你们。”

    “你有什么打算?要留在这里吗?”亚瑟现在无所事事,倒是和程宇轩闲聊起来。

    “我想报仇!可是我不会用枪。”程宇轩半真半假的说道。

    其实这套说辞是很容易引起达奇亚瑟他们同情的,因为他们和奥德里斯科帮斗了一二十年,结下了死仇。

    “枪?不会用枪的话在这里可活不下去,你有枪吗?”

    程宇轩摇了摇头,他那把枪在系统空间里,现在拿出来只会引起何西阿怀疑,而且他这把枪好像是这个时代没有的。

    “唔,那好吧,我给你拿一把,走吧,教你怎么用枪。”

    “真的嘛?”程宇轩激动了一下。

    “当然,现在在这里无所事事的,就当打发时间了。”

    两个人走到犁刀村外的一片林中,程宇轩被冷风吹了一下,裹了裹身上这件捡查尔斯的大衣,亚瑟递给他一把左轮手枪。

    “这个是约翰的,不过他现在明显用不了,你拿着练手吧。”

    程宇轩接过手枪,兴奋的瞄了两下,严格来说这才是他第一次接触手枪。

    这把枪使用的是哑光的黑色枪身与精致的骨头握把,但是通过观察不难发现枪身和骨柄都多有磨损,或者说是包浆,足以看出这把枪陪伴约翰的时间之久。

    “好了,接下来听我说,首先摁这个,把枪巢打开,填入子弹,对,就是这样。合上锁定。”

    亚瑟看着他的动作,虽然有些生涩,但都做对了,点了点头,然后继续说:“之后合上枪巢,然后,手指放在这个击锤前面的空隙,把它放下,子弹就可以发射出去。”

    程宇轩放下击锤,然后听着他下一步的话。

    “把枪往上提,放到胸口或者偏上一点的位置,把树当做目标,目标对准枪梢的同时确保眼睛和瞄准器保持对准目标的直线。”

    “最后扣动扳机,开枪。”

    程宇轩右手拿着枪,亚瑟说的那些他仿佛与生俱来一般,都会,只是要装个样子,现在终于能开枪了。

    “砰!”一声枪响,左轮的枪口迸射出一些火光,一颗子弹准确无误的命中十米左右大树的躯干。

    亚瑟看着这一幕,挑了挑眉,夸赞道:“做的不错,精准度可以,而且你的力气不小,枪的冲击力没有影响到你。”

    如果不是程宇轩刚才拿到枪的那股子兴奋劲,亚瑟真的以为程宇轩说不会用枪是装出来的,那种第一次接触到喜爱的事物时流露出的情感不会骗人,他第一次画画并喜欢记录一些地方的画时也是这个表现。

    “收枪要注意,把击锤摁到最下面,固定之后扣动扳机就不会射出子弹,安全性就有保障。”

    之后亚瑟又让程宇轩摆出射击的姿势,帮他调整了最佳的射击姿势,又说了一些开枪时的技巧后,程宇轩才意犹未尽的把手枪还给亚瑟。

    “太酷了,之后我一定要置办一个手枪带在身上防身。”

    亚瑟赞同的点点头,说:“有把枪防身的确很重要。不早了,皮尔逊应该做好了饭,吃完之后休息吧。”

    “没问题。”

    吃饭时,皮尔逊瞪了程宇轩一眼,程宇轩尴尬的挠了挠头,开始怀疑这碗汤里会不会被皮尔逊投毒。

    事实证明,虽然没有投毒,但味道嘛,又甜又咸,甜玉米和咸蔬菜汤混杂的味道一言难尽。

    “厚礼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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