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逆徒,你给我等着!
“春草姐,你来了”
顾香香正带着斗笠,披着蓑衣,咔咔地割着小麦,一见春草,立马抄着镰刀往地头跑。
正捡麦穗的顾家二老抬起了头用脖子上的抹布擦了把热汗,笑吟吟地走过去。
“来,喝水”春草双手捧着瓷碗递给了顾香香,还把顾香香挂在脖子上的抹布摘了下来,蹲在一旁的水渠边湃了湃水再扭干。
喝完水的顾香香仿佛重生了一样,接过春草递来的抹布,忍不住好奇问,“春草姐,昨晚芳哥儿真没有欺负你吗?你不要怕,给我说就是了。”
正帮二老倒水的春草险些咬掉下唇,猛烈的烫意再度袭上双颊,“没有,他没有欺负我”
似乎是怕顾香香再问一些自己不好回答的问题,春草掩饰般的迎上了相互搀扶的二老,给他们湃抹布递水递饼子的。
“芳哥儿怎么没一起来?”顾老太喝了口水,满意地看着为他们而忙碌的儿媳妇。
“进城去找营生了,要到傍晚才回来。”
春草说完就抄起了镰刀,一瘸一拐地往地里走去,一手握麦穗,一手刷刷地从根部收割着,那干活之麻利迅速,看得邻田割麦的大汉目瞪口呆。
顾老太含笑望着田里的春草,一边捶着发疼的大腿,一边思考着儿子进城找营生也好,儿子长得一表人才的,说不定在城里能有更好的发展呢,毕竟没有哪个父母愿意儿子跟自己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再说了儿子这么好,说不定那城里有钱人家的闺女还能看上儿子呢!
春草这么贤惠淑良的人,到时候她一定能同意儿子再娶或者主动退位让贤。
顾老太这般美滋滋的想着。
顾芳芳抵达燕子巷时,已是大中午了,烈日炎炎,他摘下斗笠,蹲在树荫下扇着风,打开包袱里头春草给自己灌的她自制的紫苏凉茶,这紫苏就是农村常见的野菜,经过调制再晒干泡成茶喝有清热解毒的功效。
歇好了乏,顾芳芳就往第三胡同走去。
敲门之前,先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拍了拍腿边的灰尘,这才郑重的握住门上的黄铜环叩了三记。
“来了”一道风韵犹存的妇人音色。
“嘎吱”一声,两张女子的脸露出来,一张浓妆艳抹,一张不施粉黛。
浓妆艳抹的岁数大了,一见顾芳芳便双手合十,对身旁不施粉黛的妙龄女郎道,“巧儿,快去厨房拿两个素的炊饼过来。”
“是,妈妈。”
“哎,等一等,小娘子。”
顾芳芳满脸通红地摸了摸光头,对浓妆艳抹的中年美妇唱个喏,“大娘子误会了,在下不是来化缘的,在下已经不干和尚了!”
“你转行了?”
顾芳芳:“”
“大娘子,是县衙的扈捕头介绍在下过来的,诺,这是他亲手写的信,让在下交给他的师弟,不知大娘子可否通融一下?”
中年美妇的眸光扫了书信一眼,旋即笑着打开了整扇门,“原来是找拙夫的啊,快快请进吧。”
“多谢。”顾芳芳有礼有节地跟在了二人身后。
走进院子顾芳芳有意识地保持着目光的笔直,不敢四处乱瞟,但余光还是扫到了墙上木架里列着的十八般武器。
“拙夫带人去瓦子里表演去了,这会儿正是忙的时候,再过半个时辰就该回来了,有劳小郎君在此坐会儿。”中年美妇点了杯浓浓的香茶放在顾芳芳面前的桌上,温声道。
顾芳芳连忙道谢,捧起来给面子的喝了一口,旋即笑着夸,“大娘子的手艺真好!真好喝!是我还俗以来喝过最好喝的茶了!”
说完他赶紧又啜了口,面对这么个唇红齿白,笑意晏然的少年郎的由衷夸赞,中年美妇的脸立马笑成了一朵菊花,那心里头别提多高兴了,让顾芳芳先坐着,她到厨房做饭去。
等她家丈夫回来,她在丈夫耳边笑吟吟说了什么,她家丈夫哈哈笑着往堂厅走来,身后跟着穿黑色劲装的三男两女,顾芳芳早已站起来,恭敬地行了个礼。
“老夫姓朱,单名一个大字,你就是顾芳芳?”中年美妇的丈夫肥胖身子,络腮胡子,往主位上一坐,一股浓郁的汗味传了过来。
“见过朱师父,这是晚辈的一点儿心意,请您笑纳。”说着,顾芳芳就从包袱里掏出了一包茶叶奉上。
朱大一挥手,“不必如此客气!我听老扈提起过你,你功夫不错,想在我这里干?你能吃苦吗?我这里可苦着咧,我看你细皮嫩肉的,恐怕坚持不了几天呀!”
“朱师父,我可以的!只要您愿意给我一个机会,我一定能还您一个奇迹!”
顾芳芳拿出了实习面试的劲头,目光坚定得犹如宣读入党宣言。
“老朱啊,你就给孩子一个机会吧!”中年美妇挺喜欢顾芳芳的,毕竟嘴甜的帅哥谁不喜欢呢,她上前摇了摇朱大的脖子,朱大大吼一声“好”,一掌拍在了手边的桌上,霎时,桌子一裂
终于成功入职朱大武馆的顾芳芳心情美极了,毕竟朱大武馆的待遇好啊,包吃又包住,月休八天,工作时间主要是两个时间段,一个是上午的十一点到下午一点,另一个是晚上的七点到十点,也就是说一天只工作五个小时,月钱三两,这个物价和购买力相当于现代的三万多块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工作场地是在勾栏瓦肆里头,说出去的话就有些不咋好听了,但顾芳芳不介意啊,他还美滋滋地换算成了现代的工作,这要是按现代的说法,自己就相当于在迪士尼里头当表演艺人了!
嘿嘿,还有啥不满意的!三两哎!一月三两哎!这可是春草挖一年的药草才能赚到的钱!
“咱们老百姓啊,今个真高兴啊!今个真高兴!”顾芳芳一蹦一跳地哼着歌,在路人惊诧的目光下跳进了一家名为“郑妈妈糕子店”的铺子里,想要买些甜点拿回家庆祝庆祝,因为顾芳芳最喜欢吃的就是甜食。
各色诱人的糕点都来了点,顾芳芳系好了包袱,又是弹跳又是后空翻的在街头穿梭,路人们都惊呆了,纷纷瞪着眼看这光头用六亲不认的步伐滚出了城
城门口一个骑着白马,头戴斗笠的蒙面老者眼睁睁地看着顾芳芳跑远,他浑浊的老眼闪过了几抹浓浓的杀意,握剑的手背上青筋怒涨,牙齿几近咬碎,“逆徒!你给我等着!我这辈子都不会放过你!”
说罢,就扬鞭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