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都市小说 > 萌妻鲜嫩:神秘老公晚上见 > 第1229章 很配啊!(1)

第1229章 很配啊!(1)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井瞬点头:“好,初哥,我也是这么想的。”

    秋雨曦笑着握住叶清瓷的手:“瓷瓷,我们又能朝夕相处了!”

    她们俩,一个孕妇,一个产妇,很配啊!

    叶清瓷握紧她的手,也笑:“可惜晴晴是女强人,怀孕也要在公司工作,不然让晴晴也搬到这边来住,这样咱们三个又能天天在一起了!”

    “对哦!”秋雨曦笑的有点傻:“晴晴也怀孕了!以后咱们三个都有宝宝了,真好!”

    “是好,”叶清瓷握着她的手,晃了晃,“行了,别傻笑了,和阿瞬回房间休息去吧,现在你是重点保护对象,一定要吃好喝好休息好!”

    “嗯,”秋雨曦点了点头:“那我去了!”

    秋雨曦离开房间后,叶清瓷忍不住伸手抱住简时初,将脸埋进他怀中,感慨的说:“难怪人家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原来这是真的!我怎么觉得看到雨曦怀孕,比我自己怀孕我还开心呢?”

    “那是因为我老婆善良!”简时初亲了亲她的发顶,“我也挺开心的,等辉子和千雨结了婚,就只剩千帆、少冰和凌儿,等他们都结婚了,那就更好了,到时候组团一起去旅行,肯定特拉风。”

    叶清瓷忍不住的笑:“为什么我一遥想那个画面,就觉得跟蝗虫过境一样呢?”

    正趴在婴儿床边看小弟弟们的小家伙儿,手脚并用的爬到两人身边去,一手抓着爸爸的胳膊,一手抓着妈妈的胳膊,问:“爸爸,妈妈,什么事蝗虫?”

    “蝗虫啊?”叶清瓷松开简时初,将小家伙儿拥进两人中间,笑着解释说:“蝗虫是一种害虫,俗称“蚂蚱”,具咀嚼式口器,为植食性昆虫。它的触角呈短鞭状,拥有强而有力的后腿,可利用弹跳来避开天敌。体色有绿色和褐色,是生活环境的保护色。喜食芦苇、稗草、白茅、狗牙草及蒿类植物,虾须草和海蓬子。全世界有超过12000种。分布于全世界的热带、温带的草地和沙漠地区。”

    简时初被她的解释逗的不行,敲了她额头一下:“你着魔了?看你有点时间就抱着动物百科看,连这个都记住了?”

    叶清瓷不好意思的笑。

    自从小家伙儿差点从衢阳国被毒蛇咬到之后,她就养成了一种一有时间就背动物百科的习惯。

    她虽不敢说过目不忘,但确实记忆力惊人,看了几遍,竟把平时他们能在生活中见到的动物,背了个滚瓜烂熟。

    现在小家伙儿一问,她顺嘴就给背出来了。

    简时初温柔看着她,轻轻撩了撩她的头发,“妈妈真伟大!”

    这些东西枯燥无趣,哪有故事书好看?

    叶清瓷背这些枯燥没用的东西,说白了,纯粹都是为了小家伙儿。

    上次她被吓到后,一腔母爱无处安放,就用这个排解心中的担心和恐慌。

    母亲真是这世上最伟大的人!

    这天过后,简时初和叶清瓷着实过了一段安逸的日子。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的飞快,转眼到了伊辉和时欢欢婚礼这天。

    原本叶清瓷是不打算给时欢欢当伴娘的,毕竟她现在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两个小不点儿还小,离不开她,对她来说,这世上没有什么比她这三个孩子重要的,所以她想留在家中看孩子。

    但是她的想法,遭到了伊辉和时欢欢的强烈反对。

    伊辉和时欢欢强烈要求她一定要当时欢欢的伴娘。

    伊辉的说法是,他们想蹭蹭叶清瓷身上的福气,以后多生几个孩子。

    时欢欢的说法则是,她第一次结婚没经验,叶清瓷不在她身边,她害怕,心里没底。

    叶清瓷着实被她汗了一下。

    还第一次结婚没经验,这是想结几次婚啊?

    时欢欢见叶清瓷还是犹豫,干脆去求了时青柠。

    时青柠自然是心疼自家外甥女的,对叶清瓷说,孩子交给阮小筝和几个女佣看,让她放心。

    那天,阮小筝跟着沈千雨去比武,不出简时初所料,沈千雨赢了阮小筝,阮小筝也如约定好的那样,同意了和沈千雨交往。

    沈千雨对这位小女朋友,格外上心,天天送花送巧克力,逛公园看星星,讨好女孩子的方法齐齐上阵,一天比一天更热情。

    阮小筝是被阮月竹送来云城给简时初和叶清瓷看孩子的,自然就住进了简家别墅。

    小姑娘果然如同阮月竹所说,特聪明善良有责任心,把三个小家伙儿看的跟自己眼珠子,只要她醒着,眼睛肯定是黏在三个小家伙儿身上,目不转睛的看着。

    对月嫂和女佣来说,她算半个主人。

    有她这半个主人盯着,女佣和月嫂自然对三个小主人更加尽心尽力。

    有了阮小筝,叶清瓷省心了很多。

    最起码,不用担心自己偶尔看不到孩子的时候,孩子们被人家忽略欺负了。

    基本上,现在简家就是叶清瓷和阮小筝是看孩子的主力。

    不管白天还是晚上,两个人肯定有一个人是守在孩子身边的,把三个小家伙儿都照顾的白白胖胖的,小模样舒坦极了。

    既然时青柠也说了,让阮小筝在家看着孩子,让叶清瓷去给时欢欢做伴娘,叶清瓷自然不好意思再拒绝,于是也就应允了。

    时欢欢要在l城的时家出嫁。

    伊辉和时欢欢结婚前一天,简时初带着叶清瓷、阮小筝和三个小家伙儿,去了江家。

    第二天早晨,简时初亲自把叶清瓷送到时家,自己则去了他外公家,去看望他的外公。

    阮小筝则和阮月竹一起,在家照顾三个小家伙儿。

    新郎新娘离开l城的时候,阮月竹和阮小筝会带着三个小家伙儿一起去云城。

    至于简时初,伊辉带着他的伴郎团去时家的时候,是路过简时初外公家的别墅的,到时候,简时初再跟着伊辉和伴郎团一起去时家就行了。

    时家。

    时欢欢的闺房里,时欢欢穿着婚纱,化着新娘妆,紧张又羞涩的坐在床上,在她身边,叶清瓷和时喜喜还有另外两个伴娘陪着她。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