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3
chapter13
麦考夫用四十分钟完成了对爆炸现场的全部勘测。
门与窗没有损坏痕迹,不存在暴力入侵分拣室的可能性。
室内出现了显然不属于这里的东西。
——一些机械结构金属零件残片,比如弹簧、发条、齿轮等物品。
这些碎片上附着微量的高锰酸钾粉末残余。
高锰酸钾是危险品。与过氧化氢、浓硫酸等混合后,极易引起爆炸
不是人人都了解这种知识,但有心想掌握类似技能,不必进入学校学习。
书店里出售相关刊物,介绍化学理论与实验操作。书上的步骤不一定清晰,但多试几次又没被炸死,可以调配出想要的炸弹当量。
伦敦对这类实验原材料的监管不算严格。
比如砒霜用作毒鼠药,能随意买卖。
有人将高锰酸钾或过氧化氢溶液用于外伤清创,所以钱到位,在药剂铺就也买到它们。
麦考夫将爆炸碎片逐一收集。
比起爆炸物原料的较易获得,装载弹药的精密容器只能手工定制。
投弹者至少要制作一个延时装置,甚至是定时装置。
先将高锰酸钾与强氧化剂分装在两个区域。
间隔板与机械臂相连,在齿轮缓慢转动、弹簧发条收缩到某个位置时,间隔板被抽离。化学反应发生,最终引发爆炸。
这类装置无疑是精密的,需要高超的机械技术。
再看装载爆炸机关的外盒。
拼凑残片可以确定盒子以橡胶制成,前部附有毛毡作为缓冲垫,就是气动管道使用的普通传输盒。
伦敦地下的气动管道错综复杂。
管道不拥堵的情况下,这种小盒子的传输速度很快,15秒走一百米。
麦考夫暂时不能肯定投弹者是算准时间让爆炸发生在外交部办公楼,还是只求一炸,随便炸到哪里都行。
选择不同的爆炸点,投放盒子的位置势必不同,对倒计时装置的细节把控也有差别。
也不能排除一种可能。
盒子不是从经由管道运输,而是有人直接手动放到分拣室。
这只传输盒不是全新的,有一两年的使用痕迹。却无法证明在爆炸发生前,它曾经通过气动管道。
盒子没有钢印标号,同一公司生产的外观一致。由于在管道内运输时摩擦生热,也不适合在盒子外部粘贴纸质标签。
在日常的电报工作中,弄丢几只空盒是司空见惯的事。只要不是一丢几十只,也不必去登记损耗。
换句话说,投弹客能够通过某种渠道,不引人注意就获得旧传输盒。
目前还能确定另一点。不明嫌犯对电报线路有一定专业认知,且有机会接触到电报系统。
假设炸弹通过管道传输,投放者要能接触到与外交部办公楼相连的气动管道线路。
以上这些线索却无法立刻快速缩小范围。
盒子传入白厅,不仅走点对点的直线传送,每天也有大批量的消息需经过好几个电报中转站进行转运。
中转站不只负责传递政府单位消息,也有商业运营线路。那意味着雇佣的电报员有成千上万,那些人都可能是嫌疑人。
精密的自制炸弹机关,足见不明嫌犯绝非冲动作案。
如果他是中转站的员工,可能本来就是分拣员,便于接触气动管道。也可能是其他岗位,而要假装不经意靠近非他所属的工作线路也不难。
因为电报圈的一种风气,是封闭而排外。
麦考夫清楚电报员们自成一套规则,以摩斯码取代了日常生活语言,在线上活跃交流。
当成为这个群体的自己人,绝大多数电报员之间的关系会被迅速拉近,相互帮助接线很常见。不明嫌犯趁着同事不备,投入装着炸弹的盒子,不会引起太大关注。
麦考夫将一条条推测清晰地记录在案。
再通过残破变形的机关碎片,经由一系列物理学公式演算,还原装弹机械的构造。
三幅精密无比的模拟图被快速画了出来。
这速度快得过分了,太像是制弹者本人到场。
三选一,要确定究竟是哪一款,还需结合爆炸物的原料品质做判断,最终进行实际测试才能得出肯定结论。
梳理完这一切,他又用镊子夹起一块变形的金属碎片。
这是所有金属残片中最特殊的一片。
上面刻有图案。
很小,小拇指指甲盖的尺寸,刻着某种昆虫的脑袋,有两根触角。
遗憾的是缺少下半截图像无法判断昆虫的具体种类。相应的下半截金属片被炸得粉碎,不能再辨析原来的模样。
这是投弹客故意留下的标记符号吗?
以及一个最关键的问题,不明嫌犯费尽心思投弹的动机是什么?
21:45。
麦考夫拿着调查报告回到会议室,一群同事非但没有散去,而且办公楼的四十六人全都到齐了。
他一进门,立刻被四十六道目光齐刷刷地盯上。
这些眼神就像是期盼代表司法公正的女神「
忒弥斯」速速降世,丝毫没考虑到麦考夫的性别不合适。
这会,外交部事务官们都很清楚自己背上了投弹嫌疑。
将近一个半小时,大家绞尽脑汁自证、旁证、互证清白,只求说明与爆炸没有一便士的关系。
当勘查现场的麦考夫进门,最希望从他嘴里听到一句让真相大白的调查结论。
麦考夫将初步调查报告交给克莱长官。
“投弹的机关再精妙,也不能违背物理学原理。通过机械动能让内部结构形成倒计时的转动效果,而盒子能储备的能量也是有限的。”
类比给八音盒上发条,播放音乐的时长是有限。
爆炸倒计时的装置大小被限定在一个运输盒的尺寸内,本身能转化与储备的机械动能也就有限。
麦考夫给出推测,“一旦启动装置,预估四十五分钟后会爆炸,最长不会超过一小时。”
这句话成功点燃会议室众人兴奋与庆幸的情绪。
“哈哈,我就知道福尔摩斯会还我们清白!”
“太好了!不超一个小时太好了!”
“我就说,我们都是安分守法的好人。怎么可能去搞炸电报线路,这不是砸自己的饭碗吗!”
一些情绪外露的事务官们已经欢呼出来。
之前相互举证的环节中,二楼分拣室的钥匙保管者查普不得不自爆了早退问题。
白厅规定事务官们17:00下班,查普需在下班前反锁分拣室的房门。
在他的实际工作中,包括今天在内,却是隔三差五地提前下班。
反正不急着拆盒,大家默认等到第二天上班再记录讯息,基本16:00后都不进分拣室。
今天,查普大约16:20反锁分拣室的门,16:30就拎包走人。
门口的签出登记不是问题,让相熟的同事帮着代签一下就行。
17:55爆炸发生,最迟机关盒需在16:55被放到分拣室。
分拣室门窗无损坏痕迹,有钥匙的人又早就离开了,内鬼投弹的可能性骤减。
是不是有谁偷配钥匙?或是以高技术开锁?
基本也能排除这两种可能。从16:50到17:15是下班高峰期,多数人准备或正在离开办公楼的路上。
分拣室不在犄角旮旯,是在楼梯口附近的显眼位置。
人群容易看到分拣室门口的情形,今天没发现谁鬼鬼祟祟地出没。
由这推测,炸弹更可能是通过气动管道进入分拣室。
克莱长官看向麦考夫,“你怎么看?”
麦考夫说得果断,“我认为在场的所有人都不会亲手搓出一个炸弹盒。”
众人听了无不感动,果然是麦考夫·大好人·明辨是非·聪明绝顶·福尔摩斯。
别看麦考夫平时喜欢安静,从不与大家一起在电报线上闲聊各种绯闻,但到了关键时刻就成了力挽狂澜的英雄。
麦考夫微笑,有的实话很伤人,他的回答其实与同事情谊毫无关系。
在推演出炸弹装置的设计图时,基本排除了外交部同事们亲自制弹。是出于客观到不能客观的原因,因为这些人的能力不行。
以三年来对众人的了解,有一个算一个包括克莱长官在内,都没脑子能搞出复杂的机械装置。
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在场的谁嫌疑最大?
麦考夫只能提名一个人——他本人。
绕了一圈,嫌疑人竟是我自己,还能不能更滑稽。
不过,请注意他语言的严密性。
无法亲手制作与不找人合作是两码事,他的回答没一个字保证不明嫌犯没有同伙。
克莱长官快速阅览了麦考夫的初步调查结论。
目前可以大致排除有内鬼,但同时确定一件事,白厅内部办公的一些细节被无意中泄露出去了。
麦考夫在报告中提到一个疑点。
17:55,选择这个时间引爆,是不是不明嫌犯故意等大家全都下班了?
是投弹者不愿伤人,还是第一次作案不够熟练,要预留足够时间逃走?
在下班后发生爆炸,从案发到召回事务官开展调查至少有两小时的时间差,能让不明嫌犯更顺利地脱身。
克莱长官看向众人,“今天先到这里,诸位回家后再仔细想想是否接触过任何可疑人或事。你们提供线索是给自己帮忙,早日找到真相对谁都好。
我的本事是有限的。案子拖得久了,就不再是今天这样部门内自检,内阁肯定会插手。到时候,谁都别想好过。”
瞎说什么大实话。
事务官们在沉闷的气氛中打道回府。
麦考夫是最后一个走的。
他被克莱长官塞了一箱“口供”,是同事们之前的自述材料。
“不多废话,我只再说两句。”
克莱长官:“你不是法官,不必考虑证据的科学性是否被法庭承认。只需找到凶手,不论用哪种手段。”
不说更远,就说欧洲范围内,各国法庭对哪些证据是有效的定义不同。
仅从对解剖尸体的接受度就能看出端倪,法国远早于英国批准多渠道的合法
解剖尸体来源。如果连解剖也不被允许,要怎么证明一个人的真实死因?
同理,一种新的侦查鉴定方式想被英国法庭承认,不是谁扯嗓子喊一句就行的,必要经历复杂的程序审议。
麦考夫点头。他懂,自己只负责找到不明嫌犯。
如何在法律程序上进行定罪,交给克莱长官去操作。
翌日,周六。
黄昏时分,天空阴云密布,今夜预计有雨。
莫伦告别雷斯垂德。
一顿下午茶,她获得了伦敦帮派分子常用标记符号的部分信息。
以雷斯垂德的巡街经验,见过一些街头标记。不同帮派内部约定俗成,不愿轻易对外透露标记含义。
苏格兰场却多少了解一些内幕,但通常情况是视而不见,除非帮派分子引起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
莫伦询问「s」与「→」的含义。
雷斯垂德知道三个帮派的三种解释。
“s”:尽快动手、周末行动、屋里有狗。
“→”:轻易进入、准备动手、注意障碍物。
这些含义有的明显相互矛盾,因为下定义的人不同。
在苏格兰场的记录中,罗伯特街以往没被标记过,至少三十年来没有相关报案记录。
莫伦琢磨着路灯上的符号。
一个“s”与两个“→”,硬要往已知含义上解读也不是说不通,但更有可能是其他的未知含义。
以“s”为例,下定义不是乱下的。
s是表示「开始」、「周日」的单词首字母,所以有了“尽快动手”、“周末行动”的意思。而说“屋里有狗”,是将s看成一根遛狗绳。
莫伦大胆假设,做标记的人是在观察着罗伯特街44号有几个人出入。
路灯标记例的“s”指代单词佣人的首字母,一个“s”,是只有朱莉一个佣人。
两个“→”就像是拿着两把剑,说的是两位保镖。
一共三个符号,与帮佣朱莉、两位护送她晚归回家的保镖从人数上对应了。
按照这个逻辑,标记者还会再来。
莫伦离开伦敦一个多月,现在她回来了,路灯上该添新符号。
那么是谁留的符号呢?
莫伦与雷斯垂德喝下午茶之前,先去街坊邻居家闲聊了一会。
与朱莉描述一致,邻居们也没人发现过去一个月多出现陌生鬼祟的身影。
再看朱莉与两位保镖进出44号的时间点,多是在天黑前后。
做标记的人要观察这一幕,说明当时就在附近,但又完全不被街里街坊怀疑。
这人必是熟面孔,接近路灯的行为更是自然而然。
——点灯人。
莫伦想起这种看似不起眼的职业。
点灯人,点街灯。最初是点蜡烛,后来点灯油。
等到19世纪初,伦敦街头安装煤气灯,要用一根长杆伸入灯罩点火灭火。
再后来升级了机械开关,可仍要人工维护运作,启动与关闭某片街区的煤气灯。
点灯人每天会在日出与日落时分出没,他们接近路灯是再寻常不过的事。
罗伯特街的点灯人,人称“秃头阿尔”,在这里干了两年。
除了点灯,他还在郊野的一家农场里做活。一直挺勤快,没传出有偷奸耍滑的行为。
标记者是阿尔吗?
莫伦加快回家的脚步,就看这两天的情况。
夜色渐暗,又到了该亮起路灯的时候。
阿尔和往常一样打开街灯开关。
开始从头到尾走一遍他负责的街区,确保街上每盏路灯都亮了。
与往常不一样的是,在进入罗伯特街后,他开始四处张望。
走到44号附近,左看右看,确定人行道上没人。蹲下,右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碎石子,伸向路灯底座。
这个时候,阿尔从背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像是问晚饭吃了吗,她问:“阿尔,你打算给海勒小姐画哪个符号?”
阿尔被聊家常的语调迷惑了,居然脱口而出给了回答。“字母「h」。”
慢一拍,发现不对!
是谁在问他?
走路都没声音的吗?!又怎么会知道他要做标记?
“鬼啊!”
阿尔尖叫出来,以为是被鬼盯上了。
下意识回头确认,回头看见来人居然是莫伦,更是傻在当场。“您、您、怎么是您啊?”
莫伦:“这该是我来提问,怎么是你?你收了谁的钱,来这里做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