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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喜得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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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周王朝,宣王位,诸侯分封,各治其地,经济与军事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申侯属地,义阳城。

    一座大宅内,一个仆人装束的年轻女婢,站在一间房间的门口,看着手中端着的盆中热水,有些不知所措,悄悄瞥了瞥院子中间的中年男子。

    男子一希秀纹锦袍,浓眉大眼,阔鼻宽耳,

    臃肿的身材,把宽大的锦袍撑得肥圆,白皙的手指上一排金玉戒指更显华贵。

    男子抬头看着那女婢,

    “春晓说不用热水的?”

    端着热水的女婢连忙回道。

    “嗯,春晓姐不但说妇人生产不用热水,还把我们几个都赶了出来,说有她一人就可以了。”

    听完男子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只是双手攥拳,来回的在院子里踱着步子。

    男子姓沈,名三金,是这义阳城首屈一指的巨商,其财力就是放眼整个中周王朝那也是算得上名号。

    别看沈三金长的肥头大耳,一身油腻,为人却很和善,每每遇见亲朋好友出现困难,他都是慷慨解囊,从不吝啬。

    就是这义阳城中的百姓,甚至是流落异乡的难民,逢上年头不济,他也会起锅施粥,接济一下,也因此被百姓们送了个沈大善人的称号,他本人更是乐在其中。

    今天他的夫人赤凌,怀孕数年,终于是要生产了。

    按理说夫人临产,将要给自己生下子嗣,也为他这一大把家业留下香火,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是如今的沈三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心中细算,这夫人怀孕已经六年九个月了,直到今日才有临产迹象,怎么想都不合常理,虽然他心中明白,夫人本就不为常人,可还是难免有些纠结,一旦生出什么怪胎,那可如何是好?

    夫人的厢房内,毛茸茸的床榻上,赤凌香汗淋漓,虚弱的缓缓睁开清秀的眸子,看样子早已力竭。

    她努力看向身旁,一枚白色鸟卵,不错,赤凌竟然产下一卵,而且还大的离谱。

    这事要是传出去,沈家产下妖孽之说就会坐实,一向好面子的沈三金恐怕在街坊邻居面前,头都抬不起来了。

    床榻边上的丫鬟,春晓,俯下身子,好奇的看着那卵上的一个小洞。

    小洞内一个粉嘟嘟的小手,悄悄探出,在洞口处摸索了一会,

    “咔”

    那小手直接掰下来一小块蛋壳,然后慢慢缩了回去。

    随后便传出“咯吱,咯吱”的咀嚼声。

    春晓惊喜的看向床上的赤凌,小声道。

    “姐姐,他在吃蛋壳,原来食胎补身是真的啊?”

    赤凌目光慈爱,温柔的看着那枚鸟卵,

    “嗯,看来族老们说的都是真的。我以前还有些不信呢。”

    春晓疑惑,问。

    “怎么,姐姐也是第一次见到嘛?”

    赤岭有些无语,

    “当然了,傻丫头,我也是初为人母,以前和你差不多。”

    春晓点了点头,“哦”了一声。

    在她看来,姐姐可是修行了两千多年的地仙境大仙,理应无所不知,原来这生产之事,姐姐也和自己一样是个小白啊。

    “那姐姐你说,他是人族呢,还是像我们?”

    赤凌听了,翻了翻眼皮,白了春晓一眼,

    “笨蛋,他本就是人族之身,只不过借了我的气血而生,自然是人族了。”

    “那可不一定吧?”

    春晓还想说点什么,她显然没有注意到,此刻床上的赤凌,心中比自己还凌乱,其实谁也没有把握,这卵中到底是人是妖。

    “快闭上你的乌鸦嘴,若是一会他出来,是个妖,你看姐姐我打不打你。”

    春晓吐了吐舌头,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要乌鸦嘴了,索性趴在那枚卵上听起了里面的动静。

    卵中之物好像察觉到了春晓的靠近,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连“咯吱,咯吱”的咀嚼声都没了。

    赤凌忙伸手,轻轻推着春晓的脑门,把她推到一边,嘴里嘟囔着。

    “轻点,轻点,别吓到他”

    果真是爱屋及乌,若不是身子太过虚弱,赤凌早就把那卵抱起来了。

    直到夕阳西下,天际泛起红霞,房门才

    “吱呀”

    一声打开,春晓探出头,笑盈盈的喊着。

    “沈胖子,快进屋看看你儿子吧。”

    沈三金一听,儿子?顿时精神起来了,咧着大嘴,搓了搓手,风风火火的跑进了房间。

    一眼就看见床上赤凌怀中正熟睡的幼子,顿时笑的合不拢嘴,说道。

    “夫人,夫人,是儿子嘛?”

    嚷嚷着,伸出大手就要抱过赤凌怀中的孩子,半路又把手缩了回来,竟然在自己肥大的衣袍上来回的擦了几遍,这才又一次伸出手,接过赤凌怀中的孩子。

    一边上下打量着,一边叫嚷着,

    “儿子好,儿子好,哈哈,没想到真被那一禅老和尚说对了,夫人果真给我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赤凌柔眸似水,看着沈三金,轻声道。

    “三金啊,一禅法师曾经说过,若是生了男孩,就唤作道君,你感觉这名字如何?”

    沈三金完全沉浸在喜得贵子的喜悦中,把孩子抱在怀中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笑着说,

    “道君,沈道君,好啊,没想到那一禅老和尚,还真有些本事,也不枉夫人这两年来吃斋念佛,定是为咱这孩子积了功德。”

    春晓看着这两口子一副夫唱妇随的样子,气的翻着白眼,戏谑道,

    “沈胖子,当年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不是和那老和尚许了宏愿,若是我姐姐给你添了香火,你可要带重礼去那洛越国灵宝寺亲自还愿的,我看这次你是亏大了。哈哈”

    沈三金平日里做生意,那可是分文必争,抠门的很,可这次听了春晓说自己亏大了,他却毫不在意,

    “不亏,不亏,我得了这么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哪里亏?就是亏也亏得值啊,哈哈哈”

    春晓见状,本想挖苦沈胖子几句,没想到他一看见儿子,竟然什么都舍得了,也是无语。

    别看沈三金在外面呼风唤雨,财大气粗,可是在春晓面前,一点地位都没有。

    说来也没办法,谁叫自己实力太低了呢。

    想当年沈三金那也是中周皇朝,浮云宫中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年仅二十岁时,凭着手中一把阔剑,武力值直达大武师巅峰,在众多浮云宫年轻弟子中也算是威名显赫。

    可是自从七年前娶了赤凌,他就再也没有摸过那把阔剑,熟人问起,他只是说自己要专心经商,不论武道了,但是他自己心里门清,就他自己那点修为,在自己夫人和小姨子面前,那就是呵呵了,最多是个大一点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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