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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做英雄的成本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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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眼圈再次红了,心中明白毛毛是顺河蜿蜒而下的辛苦寻找,并不是简单的直线飞行。她怕是飞了几十座山的距离,才终于找到我的。其间心力,体力,精力的耗费都绝不是说说而已的。

    我含情脉脉的看着毛毛,“毛爷,谢谢你救了我,我无以为报,愿以身相许……”

    毛毛一脚踹在我含情脉脉的脸上,拽着嘴说道:“不要迷恋姐,姐只是个传说。姐明年还要继续找对象呢,这回我一定要找个灵性的,命大的,可不敢再自己个儿孵蛋了,那活儿真的是太累了。”

    我无奈地回应:“好吧,爷,我会把这份爱深深的藏在心底的,明年我让二哥帮你孵蛋。”

    “滚!”毛毛笑骂,“他会孵个毛线,他只会偷蛋。”

    我就这么跟毛毛一路打趣一路往回走,不到半日,腹中便又饥饿难耐。毕竟在水里漂了三天,上岸又是满身伤痕,好不容易遇到毛毛救助,也就吃了一只小鼠,配了几颗山果。

    我于是跟毛毛商量联合狩猎,这是乌鸦和狼族的传统合作项目。我虽然和毛毛自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但一岁时就因白灾分开了,还真的没机会正式合作狩猎过。毛毛刚刚做了英雄,正是心高气傲之时,听我说要联合狩猎,二话不说,便飞去找猎物去了。

    这一去,便不知去了多久。我侥幸在河边捡了条死鱼,在东坡挖了根山薯,才免于了被饿死的命运。

    一直到我开始担心毛毛的安危,她才扑闪着翅膀飞了回来。回来也是不说二话,拉着我就跑。一直跑了小半日,我腿都快断了,毛毛悄悄地告诉我,“到了”。

    我心想,今天上午往西走了半日,下午又往东回跑了半日,今个儿一天,等于白折腾了呗。

    我按照毛毛的指引,匍匐向前,悄悄靠近,拨开前方枯黄的藤叶,只见一头硕大的雄性驯鹿豁然出现在我前方的不远处。它体格健壮,年富力强,鹿角粗壮繁芜,宛如一棵繁茂的古树,枝条交错,展现出一种错综复杂的美感。

    我颇有些无奈的看向毛毛,如此年轻健壮的雄性驯鹿,不是首领,也是护群的主力。这种驯鹿,不仅脾气暴躁,而且战斗力强,是狼群都不会轻易招惹的存在,何况我现在只是一匹孤狼。毛毛也真的是看得起我。

    毛毛见我犹豫,似乎没明白我的意思,竟不断地挥着翅膀让我上。

    我心想,上毛线上,要上你上。我直接给了毛毛一个白眼,转身便走,连话都懒得跟她说了。

    毛毛于是又带我找到了第二个狩猎目标,这是一头成年野猪,体型粗壮,獠牙锋利,一身粗毛油光锃亮,看样子就知道脾气定然也是不好相与的,绝不会白给我吃的。

    我再次无奈的看向毛毛,却迎来了毛毛鄙视的眼神。我瞬间头上跑过了一群草泥马,我都不知该如何跟毛毛解释。我虽然侥幸打赢了熊罴,但那是为了救白阿妹,没办法只能玩命。但我不能每顿饭都玩命吧?何况我跟苍彦打的时候,我还有瞳术这个金手指,可现在才过去三四天,我还没恢复呢不是。咱就不能找只兔子、山鸡什么的吗?我又不挑食。

    我此时伏于坡上,下风口。野猪立在坡下,上风口。我发现了野猪,野猪并没有发现我。我便也不着急,仔细观察着野猪。野猪似乎正在啃食什么?我换了个角度,发现野猪正在啃食一只……额,正在啃食另一只野猪。野猪这个东西,真的是百无禁忌。

    毛毛这时又开始挥着翅膀让我上,颇有些关门放狗的意思。我这次倒也不落她面子,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只是并没有直接扑上与野猪撕咬,而是连吼带叫,连踢带跳的冲到野猪跟前便停了下来。

    巨大的动静把野猪吓了一跳,野猪迅速转身与我对峙了起来。我完全不做理会,只是绕着野猪不停地游走,一边凶狠地冲野猪吼叫,一边进行各种挑衅。我保持住野猪进我退,野猪退我进的策略,不断地对野猪进行骚扰,把狼族的耐性发挥到了极致。野猪最终被我折腾的不堪其扰,主动放弃了吃食,转身钻入了灌木丛中。

    我哈哈一笑,向毛毛挥了挥爪子,便抢先扑上去大快朵颐起了野猪的剩饭——另一头野猪。这种抢食技能是我在猩红高地时,跟守护阿戈斯的野狗们学会的。今日一用,果然好使,确实是既简单又高效的生存技能。

    毛毛可不这么认为,这跟她想象中的狩猎合作完全不一样。没有激情,没有澎湃,反倒还有点无赖。毛毛鄙视的看了我一眼,道:“我让你打野猪,没让你抢人家吃的,你怎么这么没出息?”

    我也鄙视的看了毛毛一眼,回敬道:“我让你找猎物,没让你找玩命对象,你怎么这么没脑子?”

    “我没脑子?我没脑子,你早死河滩上了。”毛毛怒道。

    “那不算,那是你对我至死不渝的爱。”我耍赖道。

    “打死你这个不要脸的。”毛毛飞过来一脚踹在我脸上,然后便开始与我抢食。

    毛毛一边抢食一边继续说道:“那我还拯救狼群,粉碎刀疤眼阴谋了呢?我可是阿撒托斯的英雄。怎么就没脑子了?”

    “那也不算,那是你正义,勇敢、善良。和脑容量无关。”我头也不抬的说道。

    毛毛被我这句话说的有些懵,也不知是在夸她还是在骂她,但想想总觉得不是什么好话,便饭也不吃了,站我眼前,双翅叉腰,骂道:“好你个没良心的白眼狼,合着刀疤眼聪明是吧?怎不见他来救你呢?”

    说到刀疤眼,我心中一直有些困惑,他聪明且有能力,明明不使坏也能活得好好的,可他为什么老要使坏呢?我于是不再开玩笑,而是颇为认真的问毛毛道:“毛毛,你说刀疤眼那么聪明,却为什么偏偏喜欢使坏呢?”

    “谁说他聪明了?”毛毛问。

    “刚你说的。”我答。

    “我说说而已,他有啥聪明的?一肚子坏水而已。”毛毛道。

    “他阴谋诡计一大堆,把我们玩的团团转,这还不聪明?”我反问。

    毛毛给了我一个白眼,想了想道:“那我来问你,猞猁一共长了多少根胡子?”

    “额,这我怎么知道?”我懵。

    “告诉你,一共长了24根。”毛毛得意道。

    “你怎么知道?”我问。

    毛毛贱笑着回答道:“有天猞猁趴在树荫下睡觉,我无聊站树枝上数过的。”说完,毛毛看我一脸鄙夷,又继续道:“你看,你不知道,我却知道,是不是我比你聪明?”

    “这怎么能算呢?”我不服道。

    “这怎么不能算?出问题很简单,回答问题就难了。使坏也很简单,破解就难了。所以刀疤眼只是因为坏,才显得他好像很聪明。我们总是被坑的的那一个,所以才显的笨。其实真正聪明的那个并不是刀疤眼,而是我们这些解题的好不好。”毛毛理所当然地说道。

    毛毛一番话说完,我竟哑口无言。仔细想想,好像真的很有道理,而且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我原先一直不理解刀疤眼为什么这么坏,现在毛毛这么一解释,我便懂了。原来想要得到什么,使坏的话更容易一些。所以刀疤眼只是在用更容易的办法满足他的欲望而已,刀疤眼一路走到今天,还不知使了多少坏了?被殃及的我们也许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想到这,我吃惊的问毛毛道:“毛毛,你什么时候懂这么多了?”

    毛毛再次鄙视的看着我,继续说道:“这世界做坏蛋的成本很低,所以坏蛋多。英雄之所以少见,只是因为做英雄的成本太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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