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仙人跳二
看向秦淮茹,语气稍微柔和了一些:“秦淮茹,我理解你的委屈和害怕,但我们也应该理性处理。请你相信一大爷,我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的。”
易中海接着对傻柱说:“傻柱,你今晚必须给秦淮茹一个明确的交代。我建议你先向秦淮茹道歉,无论你是否记得发生了什么,你的行为都对她造成了伤害。
大腿根部钻心的疼痛,让傻柱彻底清醒过来,他打量着房间里的贾家婆媳,脸色变得很是难看,他已经想明白了,自己这是被贾家婆媳算计了。
贾张氏心中得意自己的谋划即将得逞,但表面上还是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继续在一旁添油加醋:“老易啊,你可得为我们做主啊!秦淮茹可是我们贾家的媳妇,不能就这样被欺负了。”
易中的目光在贾张氏那看似悲痛实则狡黠的脸上停留了片刻,随即转向秦淮茹,眼中多了几分坚定。
他顿了顿,目光转向傻柱,语气虽严却带着几分劝慰:“傻柱,你今晚的表现确实让人失望。不管是因为什么,你的行为已经对秦淮茹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赔偿是必须的,
傻柱低头沉默,大腿上的疼痛似乎成了他此刻唯一真实的感受,“一大爷,我知道这件事看起来对我很不利,但我真的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秦淮茹的事情。我可以对天发誓,如果我有半句假话,就让我天打雷劈。”
易中海皱了皱眉头,说道:“柱子,我相信你的为人,但现在的情况对你很不利,这种事也不适合闹大,对你对淮茹的名声都不好。依我看,你还是跟淮茹道个歉,然后我们再商量一下赔偿的事情。”
傻柱闻言,脸上露出了不情愿的神色,但他也知道易中海说的有道理,于是他咬了咬牙,说道:“好吧,一大爷,我听你的。”
说完,傻柱看向秦淮茹,说道:“淮茹,对不起,我不该喝那么多酒,对你做出那样的事情。我会赔偿你的,你说吧,要我赔多少?”
秦淮茹低着头,没有说话。
贾张氏见状,连忙说道:“傻柱,你以为道个歉赔点钱就完了吗?你对淮茹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她以后还怎么做人?”
易中海瞪了贾张氏一眼,说道:“张氏,你别得寸进尺。这件事说到底也是柱子喝醉了酒,一时糊涂。他已经道歉了,也愿意赔偿,你还想怎么样?”
贾张氏被易中海这么一瞪,顿时不敢说话了。
易中海又看向秦淮茹,说道:“淮茹,你说句话吧。你想要柱子怎么赔偿你?”
秦淮茹缓缓抬起头,眼眶微红,但她的声音却异常坚定:“一大爷,赔偿的事情,我……我其实并不是最在意的。我真正想要的,是一个清白,是一个公道。”
贾张氏一听,立马不干了,她跳起来指着秦淮茹的鼻子骂道:“秦淮茹,你是不是傻啊,不要赔偿,就你还想要什么清白?什么公道?你就是个寡妇,还想立牌坊吗?”
易中海闻言,脸色一沉,他厉声喝道:“张氏,你闭嘴!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
贾张氏被易中海这么一喝,顿时不敢再说话了,但她的眼神中依然充满了不服气。
易中海看向秦淮茹,语气缓和了一些,说道:“淮茹,我知道你受了委屈,但这件事也不能全怪柱子。他毕竟是喝醉了酒,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你看这样行不行,让柱子赔偿你二百元钱,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你觉得怎么样?”
贾张氏一听,立马跳了起来,“二百块?易中海,你打发叫花子呢?我告诉你,没有一千块钱,这事没完!”
易中海皱了皱眉头,心中有些不悦,但他还是尽量保持着平静的语气说道:“张氏,你不要太过分了。一千块钱,柱子怎么可能拿得出来?”
贾张氏却不依不饶,“我过分?易中海,你可别忘了,秦淮茹可是被傻柱给欺负了!她的清白都被那个混蛋给毁了!二百块钱就想了事?门都没有!”
易中海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没想到贾张氏会如此不给他面子。他看了看秦淮茹,又看了看傻柱,心中暗暗叹了口气。他知道,这件事如果不妥善处理,恐怕会越闹越大,到时候对谁都没有好处。
“贾张氏,你先冷静一下。”易中海试图安抚贾张氏的情绪,“这件事我们可以再商量商量。”
“还有什么好商量的?”贾张氏瞪大了眼睛,“要么一千块钱,要么我们就去报警,让傻柱吃花生米!”
易中海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如果真的报警,傻柱肯定会被抓起来,自己的养老备胎也就没了,四合院的名声也会因此毁掉。
易中海想了想,决定还是先稳住贾张氏,再想办法解决问题。他对贾张氏说:“贾张氏,你先别激动,我们可以再商量商量。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先让柱子给你写个欠条,欠你一千块钱,等他发工资了慢慢还你。”
贾张氏一听,想了想,觉得这个办法也行,于是她说:“好吧,那就让他写个欠条。不过,我可告诉你,易中海,这欠条上必须写明是因为他欺负了秦淮茹,才欠我一千块钱。”
易中海点了点头,说:“好,我会让柱子按照你的要求写欠条的。”
说完,易中海转向傻柱,说:“柱子,你去写个欠条吧。”
“一大爷这个欠条我不会写,今天晚上的事情我已经想明白了,贾张氏和秦淮茹就是看我喝醉了专门来坑我的。”傻柱的话音落下,房间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贾张氏一听傻柱的话,顿时跳了起来,她指着傻柱的鼻子骂道:“傻柱,你别血口喷人!你自己做了坏事,还想赖在我们头上?”
秦淮茹也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傻柱,“柱子,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我真的是被你欺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