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人在变
`p`wxc`p``p`wxc`p` 宋慕斓对于今年的春晚的节目是十分关注的。去年的春晚彻底炒红了费翔,一个混血帅哥。那双梦幻般的眼睛,宋慕斓本人也是迷恋不已,宋慕斓也很想招揽一个那样的人来,可是费翔那样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
宋慕雯给宋慕斓分析过费翔的成功,并且说过,费翔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就算是你再推出一个混血帅哥或者美女出来,也无法像费翔那么成功了,因为费翔通过《故乡的云》这首歌,在国人心中定位为在外漂泊的游子,国人的故土情结很深,对于这样的人也是十分有共鸣,以及同情心理的。
宋慕斓对此表示很遗憾,不过费翔也是别人花了大价钱捧出来的,要知道费翔的新专辑出来的时候,都没什么人买呢,是上了春晚之后才大卖的。还有那首《冬天里的一把火》,全新的曲风和演绎,让中国人耳目一新,所以取得成功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宋慕斓研究春晚,也是为了推测出新的风向,看来年会流行什么样的歌之类的。春晚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人们对歌曲和节目的喜好偏爱。
家里的孩子陆陆续续开公司,最高兴的还是家里的长辈了,有宋慕雯珠玉在前,他们相信自家的孩子开公司只有赚钱的份,而且他们兄弟姐妹这么多,肯定会相互帮衬。二婶这一年真是笑得合不拢嘴,大家都知道她有两个能干的好儿子。
前面的几个哥哥姐姐,再次成为了家里弟弟妹妹们的榜样,比别人家的孩子更凶残的是自家的哥哥姐姐,这是宋家孩子成长过程中最大的感受。自家的哥哥姐姐是别人家的孩子,只存在传说中,可是他们却实打实地出现在他们的生活里,下面的弟弟妹妹不得不积极进取,和哥哥姐姐们差距太大,别人一说,宋家的某某某多厉害,别学他那个弟弟/妹妹之类的,就算是不亲耳听到,哪怕是想想,都让人觉得臊得慌。
当然,二哥宋慕轩和二嫂徐扬扬给了大家惊喜,今年他们两个负责掌勺,让大家见识一下他们开饭店的资本。两个人当初忙得见首不见尾,不仅因为开饭店,还因为两个人学着做菜去了。宋慕轩这人嘴上花花的,其实做事的时候还是很脚踏实地的。
宋慕轩下决心要将餐馆开好,所以亲自研究菜谱,亲自去研发新的菜式,所以学厨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当然,余家的小日子也是红红火火蒸蒸日上的,余大猛的官位坐得很稳,他知道自己能够到现在已经是很不错了,所以也没想着要争取更进一步,而是开始培养自己的人脉了,他自己是这个圈子里的,以后子子孙孙就难以避开这个圈子,他得为自己的儿女积累一些资本。
有时候余大猛想想自己和余二猛兄弟两个,两个人都是在部队的,一样的关系,可是走出来的路子却是完全不一样,余大猛靠了关系,同样也靠了自己的心机手段。可是余二猛不一样,余大猛觉得,自己的这个弟弟这样一路走来,比自己走的光明正大多了,他有一身关于炮弹的知识,这是别人取代不了的,不管他要走到哪里,任何一个军区都是十分欢迎的,不像他,能够在自己的路上走稳了就不错了,更别说调动的事情了。
看了一眼笑颜明媚的宋慕雯,余大猛又看了看自己端庄优雅的妻子,两个完全不同个的女人,做出来的事情也完全不一样。
说实话,余大猛当年完全没有想到,那个毛发又黄又稀疏看着就是吃不饱的小女孩,竟然能够出落得这么漂亮,有那么大的成绩,想起自己的妻子总是满口夸赞,余大猛心里的疑惑只会更深。
大嫂还在跟宋慕雯打探:“你上次给我送的那些东西真好用,刚开始我还不知道怎么弄呢,后来照着你的书学了一下,很快就上手了。”
宋慕雯道:“能上手就好,我们做出来的东西就是希望有人能够用的,如果不能用,那做了就没什么意义了。”
大嫂笑眯眯道:“是啊,我周围的人都羡慕得很,都问我从哪里买的。”
宋慕雯笑了笑,景美现在只在广州深圳等沿海有售,下半年的时候生意才慢慢的扩展到了北京上海等地,大嫂所在的地方并不是什么很发达的城市,没有景美的专柜也是很正常的。
“大嫂可不要藏私,直接跟他们说就是了,我可不怕名声大了,名声越大越好,就当是免费给我们做宣传了!”
“哎哟!我当然说了,还给人试用了呢!人家缠着我想买,可是我上哪儿给他们弄货去?想找你买,可是你又常联系不到人。”
宋慕雯事业忙,还要照顾孩子和丈夫,家里人都知道,所以很多时候都是等着宋慕雯给打电话过来的,除非有了什么很紧要的事情,才会特地打电话过来。
宋慕雯道:“我把化妆品公司的销售经理的电话给你一个,到时候你只要跟他说是我的嫂子,他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大嫂一愣,道:“这样好吗?”
“怎么不好?你就跟他说你要什么样的化妆品一套,他就会安排人给你寄包裹的。”
大嫂不由得一噎,她也有些生意,别人看是做的不错,可是跟宋慕雯的比起来就是小打小闹。景美的化妆品很火,很好用,作为爱美的女人,大嫂怎么会不知道?所以她就打起了景美代理权的主意,希望通过关系能够说通宋慕雯让她代理一个地区的销售,没想到这二弟妹还跟她装聋作哑起来。
宋慕雯怎么会没听明白,只是这样的事情她不想答应,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以后所有的亲戚都来要代理权,她怎么办?再说了,产品的推广和销售,集团都是有阶段性计划的,不是说想给谁就能够给谁的。既然不能明着拒绝,那就只能装作没听懂了。
三弟妹虽然不明白做生意的弯弯道道,但是她能够察言观色地看出大嫂是想求二嫂什么事儿,但是二嫂似乎不是很乐意?三弟妹早年是嫉妒宋慕雯的,同样的父母,为什么兄弟两得差距这么大?不过这些年,她倒是看开了,宋慕雯那不是一般人可以比得上的,而且人家还给家里买了种田的机器,别说多便利了,现在家里种的粮食除了上交的,其他的还能卖不少钱,也有了一些家底了。二嫂当年没跟自己计较,三弟妹也记住这份恩情了,道:“二嫂的那东西也给我寄过,只是我不大明白怎么用,咱们妈又不爱涂脂抹粉的,我一个人弄怪没意思,等会二嫂可要教教我,以后我也要好生打扮打扮。”
大嫂脸上依旧带着笑,可是心里却不以为然,觉得宋慕雯将化妆品送给了三弟妹这样的村妇实在是太浪费了,还不如让她拿着去卖呢,要知道她手里的几个小东西,每个都喊价到了几十块一个,她都没出手,因为这可是关系到面子的问题,没必要为了那么点钱掉了价,不过价格让她很心动,要是拿货拿得多,那利润岂不是赚到手软?
可惜想想很美好,现实却有些不留情。
女人们说着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男人们觉得没啥意思,就找了乐子玩,余二猛不爱抽烟,喝点酒,也不爱打牌,别个都打不过他,怪没意思的,所以几个男人就带着一群孩子在外面玩,真是奶爸属性难以改变啊。
余二猛对孩子的态度明显跟兄弟们不一样,这也是受了宋慕雯的影响在,按理说当兵的爸爸都比较自我,喜欢独断专行,可是这余二猛明显是孩奴的架势,看余二猛为了孩子高兴都趴到地上去了,余大猛就皱眉。
孩子们都很高兴,这个二伯/二叔太好玩啦,比自己的爸爸好玩几百倍!为什么自己不是二伯/二叔家的孩子,好羡慕哥哥/弟弟/妹妹啊!
余二猛小时候就是个孩子王,放到现在一样是的,小时候玩的玩意儿他竟然一个都没有落下,想起自己小时候也带着囡囡玩过这些玩意儿,余二猛的嘴角就忍不住上翘。囡囡小时候真乖啊,一双漆黑的眼睛看得人心窝窝里都是软的,爸妈还奇怪为啥自己每次有了好东西就惦记囡囡,就是因为每次自己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那双眼睛。
当然,最让人惊讶地不是这个,而是余二猛家的三个孩子都不娇气,小妞妞简直比乡下的女孩子还要女汉子,爬树是撩着裙子就上了,也不管自己身上的裙子是几百块一套的。余二猛还在一旁乐呵呵的看着!这一家子!余大猛摇头,他作为老大,是家里最听话的,也是最守规矩的,二弟调皮他能够容忍,但是侄子侄女这个样子,余大猛觉得难以理解,但是这是人家的家事,他不好怎么管的。
这一年,余五猛依旧是重点关注对象,因为连余四猛都找了个媳妇结婚了,就差余五猛了,只是余五猛现在的性子越来越不好说话了,杨桃儿唠叨不起作用,只能长吁短叹,前面四个顺顺利利成了家,就这个老幺,小时候最让人心疼,长了最让人操心。`p`wxc`p``p`wx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