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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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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乱?”格蕾丝坐直身子惊呼,“会发生械斗吗?”

    马车夫道:“对,两个家族之间,一旦发生械斗一定会有人员伤亡。”

    “没人管管吗?当地政府不能管吗?”

    “管不了,没人敢管会连累自己,”马车夫淡淡地说,“家里的父亲有权决定,家里女孩的生死,发生逆婚必死无疑。”

    格蕾丝皱着眉说:“这是私刑。”

    马车夫道:“一直以来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不要企图改革,参与改革者将陷入万劫不复。”

    “几千年的宗教信仰,流传在一代又一代印度人的血液里,不是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福尔摩斯解释道,“最初我们国家为了更好的管理,曾经将基督教带来,并且花费很长时间去推广。”

    “没成功?”格蕾丝道。

    “是的,在印度教教徒看来,是新的压迫,之前是身体上的,现在是精神上的,身体上压迫大家能接受,但是精神上的一天也人不能忍,没多久一场席卷全国的起义蔓延开。”

    “是的,福尔摩斯先生说的很对,”马车夫自豪地说,“在信仰上我们的凝聚力没得说,谁也不能改变我们的信仰。”

    联想到从古至今的改革者,几乎没有好下场,大多死于非命。

    狂热的宗教信仰者在上级的煽风点火下,只会成为一把利刃,哪怕有些决定是好的。

    格蕾丝不敢想象,被架着离开的女孩的命运,大抵是会被执行私刑。

    最可恨的是她的男朋友,竟然从没出现,为了这么一个男人失去生命,不值当。

    可惜,时间没有后悔药。

    不然女孩肯定想买上一颗试试效果。

    思绪到这,格蕾丝她瞪了一眼身边做值日福尔摩斯,男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

    气炸!

    福尔摩斯扭头看向格蕾丝,见她面色不善,识趣地收回视线,最近几天还是别招惹她。

    每月一次的暴躁症即将到来,小心谨慎方为上策。

    马车停在千人洗衣场巷口,几个三四岁的孩子赤身裸体,脏兮兮的手指放在嘴里吮吸,一双双大眼睛打量着到来的陌生人。

    格蕾丝从座位边上的皮包里,掏出几枚半融化的巧克力递过去。

    孟买的天气太热了,带过来的巧克力太多,大多是半融化,跟庄园里的佣人分了大部分,剩下的是打算嘴馋的时候自己吃的。

    他们只是直勾勾看着,却没有伸手去接。还是在马车夫的沟通下,才接过巧克力。

    “我们先下车,”福尔摩斯道,“小心脚下。”

    可能是因为巷子里开洗衣厂的缘故,地面上到处是带有肥皂泡的乳白色水坑,一不小心踩上去整个鞋子都会湿掉。

    巷子里比起伦敦的贫民窟还要狭窄,到处搭建着由木板组成的窝棚,狭窄低矮不透光,一个成年人很难站立。

    巷道很脏污水横流,但是挂在晾衣绳上的衣服却很干净,带有洗涤过后的清香。

    在前方带路的马车夫,心里对这些有钱人的爱好趋之若鹜,不去高雅的场所,跑到贫民窟参观。

    资本家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没好处他们能来?肯定是地下藏有黄金宝藏,他小时候听大人们说去过孟买底下埋有宝藏。

    马车夫的介绍起来越发认真,眼睛时不时瞟向格蕾丝和福尔摩斯两人。

    现在的千人洗衣厂的规模远不如百年后,没走多远便到了底。

    福尔摩斯看眼手表,下午三点半。

    “要去试试印度的甜点吗?管家说庄园附近有家餐厅很不错。”

    “好哇,说起来我还没尝试过,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试试就知道,我也没吃过。”

    “咖喱我不喜欢,香料味太浓。”

    福尔摩斯信誓旦旦地说,“早餐吃的咖喱还不错,应该是家里厨师改良过,你今天没吃绝对会后悔。”

    “真的?没逗我?”格蕾丝半信半疑回。

    “这次真没有,家里做的比外面的好吃太多,你知道我吃过。”福尔摩斯大笑,这算是报应吗?现在他说真话也不信。

    来印度半个月,格蕾丝在家休养,福尔摩斯独自一人带着保镖,把孟买的大街小巷逛个遍。

    也吃了很多当地的食物,他自认自己的肠胃算是很好,长这么大荤素不忌,几乎从没出现过腹泻。

    直到来了孟买,彻底踢到铁板,除了油炸食品不拉肚子,其他的食物百分之百中招。

    “那明天让厨师在煮一次,”格蕾丝想起福尔摩斯的惨状,心有余悸地说,“今天要去的餐厅该不会拉肚子吧?”

    她是没出去,但从福尔摩斯的反馈来看,吃本地人做的本食物要慎重选择,她脆皮般的身体可经不起摧残。

    “家附近的餐厅很干净,平时很多吃饭的人也很多。”福尔摩斯安慰道。

    “吃不惯印度的食物,旅行可怎么办?该不会天天饿肚子吧?”

    福尔摩斯捏捏格蕾丝的手指,“我们去的几个城市是大城市,有富人区届时我们在那边吃饭。”

    进入富人区就连空气变得清新很多,并不是格蕾丝夸张,而是居住人口密集程度导致的环境好坏。

    贫民窟没有下水道也没有专人收拾垃圾,街道上全是污水和垃圾,整体环境差太多了。

    格蕾丝道:“治疗肠胃的药在这边会不会很受欢迎?我们开家药店如何?”

    福尔摩斯笑得前俯后仰的,“小笨蛋,你会亏血本的。”

    “为啥?这里的人难道都不吃药?”

    “第一,我们初来乍到,肠胃会不适应正常。第二,当一个人长期生活的环境不好,他的身体也会自动去适应环境。适者生存便是这个道理。”福尔摩斯看眼格蕾丝,“不信你可以问问高尔。”

    高尔是马车夫的名字,他是吠舍,在种姓制度里排行第三,家里祖上是商人,不过现在家道中落。

    高尔说:“福尔摩斯先生说的没错,我认识的贱民朋友,几乎从不会有肠胃问题。”

    “贱民?”格蕾丝道。

    高尔解释说:“在印度只有贱民才会从事最低等的工作,比如处理死尸、排泄物、血污等低贱的工作,他们没钱治病,只能靠自己扛过去,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肠胃会变得很强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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