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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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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浑身布衣装扮的男人正牵着一只白色的骆驼摇摇晃晃的走着。身上的几根不同颜色粗布条缝合在一起,毫无违和感,倒像个旧袈裟。

    高大的白色骆驼背上挂满了水袋,却没有一点其他的包袱,每一个水袋都是崭新的牛皮扎成的,与男人身上的旧衣服显得格格不入。

    哪有人用得起牛皮水袋,还买不起几身新衣服?就光是一个水袋拿下来去卖,都够男人换身新的行头,剩下来的钱还能在兀城美美的吃上一顿了。

    “这师叔的规矩真是怪得很。“听到自己肚子里传来的呼噜声音,男人一脸无奈的吐槽上几句,只能强忍着腹中的饥饿继续赶路。

    现在自己还不知道为什么临行前,师叔会百般嘱咐自己这一路上不要带任何吃食。但为了保险起见,男人只好照做了。

    师叔他有师叔的道理,也许这片白沙中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正藏着呢。

    男人此行只带了水,就连一口饼子都没有带上,这么多天时间可谓粒米未进。

    走到这时候,已经过去有五六天了,眼前依旧是一望无际的白沙堆积起来一个又一个沙丘,没有尽头一样。

    “黄埃散漫风萧索。。。“看着眼前的景象,更像是有感而发,男人嘴里无意识得絮絮叨叨念着几句零零散散的诗句。

    “还有多远啊!啊啊啊啊啊啊!“自从自己那张乱七八糟的脸被师叔精心修复后,一向沉默寡言的男人也渐渐多了言语。

    如果不是师父要大婚,他才舍不得以前那种歪七扭八的脸。

    旺财以前那张脸,本就是自己还是条大黑狗的时候,自己的主人的脸。

    自己本该就这么在主人的怀里死去,一条老的不能再老的狗,在一个爱他的主人怀里慢慢老死,这故事结局本来也挺温馨美好。

    可偏偏那句话“你要是个人就好了。“

    阴差阳错下,自己只觉得原本轻飘飘的灵魂猛的一沉,重重砸入深渊去,又回到了那副老的快散架的身体里去,身上的皮毛都在大片脱落,连带着牙齿,爪子,全部脱落下来,长出新的白嫩鲜红的血肉。

    从原来那副老的快死掉的身体中,钻出来一个滚圆的黑色肉球。眼睛蒙着一片白,还未完全睁开,一副刚从娘胎里出来一样。

    等到旺财好不容易睁开双眼,对着一片漆黑拼命的挥舞着双爪,想要挣脱这片黑暗。身旁的土渣不断落下,将自己湿漉漉的毛发过上一层黄土泥浆,身子也更加沉重了几分。

    等到自己从土里扒出来的时候,浑身湿漉漉的毛发沾满了黄色的泥土,筋疲力尽的趴在草地上大口呼吸着,过了好一阵子才重新有了站起来的力气。

    借着头顶上借着稀薄的月光,旺财摇摇晃晃得来到一处水塘边,从倒影中才看清楚自己的模样。

    自己又变成刚出生时的样子,小小的黑肉球一样的身子,尾巴尖上还带点白。可唯独原本应该是头的位置却长着一张出生婴儿的脸,布满褶皱,有着说不出来的怪异。

    后来,那时候的模样,旺财自然免不了一场棍棒火烧,就连自己的主人也被那帮村民绑在土地庙前被一棍一棍活活打死在神像前。

    旺财趁着天黑偷偷摸摸溜到那土地庙中的时候,主人浑身上下的皮肉都被活剐了去,就只剩下那张扭曲狰狞的脸皮还是完整的挂在那副红白骨头上,微微张开呼吸的嘴里还一遍遍小声低喊着疼,疼。

    旺财看到主人这副模样,却没有任何办法,最后还是忍痛亲自咬断了主人的咽喉,结束主人的痛苦。

    从此以后,旺财就一直顶着这张主人留给自己的最后一个物件继续活着。

    不管师父教育几次说大半夜起床撒泡尿一翻身就瞅见旺财那张脸,睡意都要吓没了。

    旺财都不肯扯下这张宝贝脸皮,对于旺财来说,这就是最令它安心的一张脸。

    现在这张宝贝还安安静静的躺在旺财随身背着的盒子里,宝贵的很。

    如果不是师父要结婚,自己才不舍得将主人的脸皮从自己脸上扯下来。

    可毕竟,结婚嘛。这次就听师父一次,自己身为大弟子怎么能那么邋里邋遢得就过去了,多给师父他丢人,回头把师娘吓跑了可不好。

    虽然这已经不是邋遢不邋遢的问题了,顶着那张吓人的脸去参加婚宴,到时候宾客全都要被吓跑的。

    男人说这话的时候还用手扒拉了几下自己身上这副破衣裳,倒腾倒腾了几下。要不是这里大沙漠里没有水坑,男人高低要凑过去照几眼。

    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换了张帅脸的原因,现在居然还有点喜欢没事嘴上念叨几句。完全不像以前那样子,一天说不出几个字来。

    也是,以前那副模样说多了要引人注目,又要吓着别人。还不如少说点,时间一长,旺财也习惯了寡言少语,后面索性就不说话了。

    男人扯弄了几下自己头顶上的竹子斗笠,走在沙丘上发酒疯一样大喊大叫着,歪歪斜斜的身影在沙丘上缓缓前进,尽管男人不仅带着一个大斗笠,还挂着一层薄薄的黑色的面纱。

    尽管面纱下那张脸被师叔精心修缮了一番,虽说不上是帅气逼人,但也可谓是一脸正气,老男人味十足。但是旺财已经习惯了这副装扮,习惯了将自己的脸藏在那层黑纱下。

    “看样子快到了。“男人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下,果不其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原先的黄沙已经变成了现在的白色细沙。

    随着每一步踩下,白色的细沙都会发出轻微的摩擦声,向脚下的方向深陷下去几分,不同于那些黄沙,这些白沙覆盖的地方是没有底的,一旦有活物在这里静止不动,就算是轻如一只蚊虫,停留在这片白沙上,不需片刻都会陷入白沙中,越陷越深,直到完全被吞没。

    所以这里又被称为无根之地,取无根无底的意思。传闻这片白沙下根本就见不到底,不论再大的东西,沉下去都寻不到踪迹。

    这些传闻还都是男人出发前在小沙镇里听那些老沙民们说的,觉得有趣的很,便记下来了。

    这么广袤的一片沙漠,就只有这一处的沙子是白沙,奇怪的很。就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地方下面肯定有古怪,要是放在平时,他才不会来这么奇怪的地方。

    自己本来就是狗成精,对危险环境的感知自然十分敏锐,虽然以前跟着师父的时候,都是自己提前感知到了危险,可是师父每次都跟寻到宝一样,直奔危险而去。

    可偏偏每次,师父都能带着自己平安归来,还从里面多多少少扒拉点宝贝出来。有时候旺财都怀疑,自己这个感知危险的本事在师父眼里是不是就跟那寻龙针一样,指哪打哪,到处寻宝来了。

    后来才知道,原来师父就是大南国皇帝钦定的倒霉蛋,还是个世袭的倒霉蛋。

    在大南国还不叫南国前,原本这个官职就是个大闲官,就是个管账本的活,每日只需要喝喝茶,听听曲,没事去那些个小矿场哪个旮旯角溜个弯,吆喝两嗓子,监工一下就行。

    可自从那大南国的开国皇帝一箭射下商都魁首的头颅,自商都起兵,一路南下,七天七夜之间连下百城,换了青天,才竖起了如今这天下最大的旗帜,大南国。

    其他官位依旧如故,可独独这司金一职被抬上了高堂上,原先总录土矿冶铁金银账目的细致活全部撤分出去给了其他人,只留下了一个字,“探“。

    本来这些探路,探洞的活交给军中斥候们就行,可是那皇帝要探的是那片北荒。建国这么些年,关于那片大陆上的信息不过寥寥,至今连个大概的地图都没能绘制出来。

    不管派出多少斥候,都是石沉大江,无一人回报。就连那片大陆深处还有没有居住的人都没人知道,可不知道为什么,历代皇帝对那片北荒有着深深的执念。

    就是那起兵的商都距离南方大陆也是紧紧挨着,就在浊江边上。那就已经是大南国现今最靠北的城市了。

    最后就衍生出来月师父这样的倒霉蛋,专为敢死先锋而生,孤身深入险境探明前路就是当今司金郎的责任。听师父说过,他自己的师父就是为了过一处峡谷风口,全身都裹满了泥巴,结果忘给眼皮抹上,被飞虫摘了一对招子,从眼窝处挖了了个透心凉,等到师父他们赶到的时候,只发现了一个空壳子在树上挂着。

    师父的师父的师父,就死的更冤了,起床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变成了米粒大小,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放在一碗热粥里,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同行的人吃了下去。

    不一会身体变回正常大小,把那喝粥的人的肚子直接撑开,从人肚子里爬了出来没多会自己也死了,浑身都是被胃酸灼烧腐烂的痕迹,肚子里面的五脏六腑早就化成了一滩水。

    这也是为什么,司金郎往往都选择独行的原因。在那片大陆上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足以为奇。

    用师父的话来说,他们这样子的人,就是哪里危险去哪里,横竖都是死,早死晚死的区别而已。

    世上能有几人敢这样莽,也就只有师父这样的高人才会如此胆大,龙潭虎穴也敢闯一闯。

    君子不立高墙之下,闲着没事谁会来这些个要命的地方,是嫌自己的好日子过的太久了吗?

    说起来,给自己修复这张脸的那个师叔,就是传说中的北荒人。听师父说,师祖把他领回来的时候,毛还没长齐,眼睛里就已经带着一股阴翳的气息,不好相处的很。

    可这次碰着他,对方明明看起来和煦的很,哪里像跟师父一个岁数的人,看起来要比师父年轻许多。

    更像是一个春风得意的少年,挺翘的鼻梁再配上这双狭长的丹凤眼,眼里全是神采奕奕的光芒,嘴角还带着淡淡的笑意。哪里有师父所说的阴翳二字的影子。

    小师叔永远是一身紫色的华丽服袍,单手负在身后,另一只手轻抚腰间的长剑,比起东三那副假道士装扮,小师叔更像一个市井中日日花天酒地的轻浮公子。

    东三是故作清高的眼睛里掩藏着清澈的愚蠢,小师叔的双眼则是如深渊一般的漆黑,夺人心魄,只要稍稍对视一眼便会忍不住去看对方的双眼,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这次旺财也试图向师叔打听了很多关于北荒的信息,小师叔来来去去只是说那些个听来的传说。

    “你知道为什么他们明明知道北荒的危险,却还要飞蛾扑火般往那片大地里钻?“小师叔饶有意味的看着眼前这个来客。

    看到人疑惑的摇了摇头,旋即一笑,拍了拍旺财的肩膀,示意人坐下,两个人席地而坐,旺财那张年过半百的沧桑脸在元无耳身边,二人更像是一对亲密无间的父子。

    旺财不是这些天唯一来访的来客,却是那些来客中唯一活着离开的。自从元无耳那一剑落下后,这片荒芜白沙就成了禁地,凡是进了这片白沙的人都再也没有活着出去过了。

    “他们在害怕,害怕一个回不来的人。“元无耳继续说着,用纤细的指尖在空中飞舞,落下一点殷红漂浮在空中。

    “回不来的人?师叔你是说那位已经死掉的仙人吗?“

    旺财看着空中那诡异的红点,忍不住伸出手来想要去触碰,却被小师叔拦下。

    空中的红点慢慢翻出一点白,一点黑两团气交缠在一起,两道气流相互快速缠绕翻转,直到完全混为一体,形成一个圆球体。

    这不就是太极吗?旺财心里嘀咕着。突然听到啪的一声,只见元无耳两个手掌突然将空中那团气拍扁,变成一个圆饼模样从空中掉落了下来。

    “师叔,这是?“旺财一脸不惑得看向元无耳,在看到小师叔脸上那股意味不明的笑容后,只觉得顿时一头雾水。

    师叔这是什么意思?实在看不懂。

    “这个世界本该如此,但是出了错。就像那不该出现的一巴掌一样。“元无耳慢慢说道,说完用手指了指北边的天空。

    “这个世间所有的答案都在那里。“

    “答案?“

    顺着小师叔手指的方向看去,旺财若有所思。但还是不甚明白小师叔说的那一番话。

    “区区几百年,就能让一群只知生食肉,不着衣的猴子们说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样子的话吗?“元无耳垂下手来,摸了摸旺财的头,继续说道。

    “还有你这狗东西,就没想过自己为什么还能活到现在?“

    师叔这番话一下子点醒了旺财,让男人眼前一亮。就是这句话怎么听上去怪怪的,像是在骂人一样。

    师叔的意思是,所有一切看起来正常的东西,其实只是因为我们习惯了。

    就像水总会从高处往低处流,人也总会生老病死。

    可如果有一天,水只会从低处往高处流,当时人们会觉得奇怪。

    可等过个几百年后,人们习惯了后,又会觉得正常了,认为水就应该从低处流向高处。

    可如果一个几百年前见过水从高处往低流的人,一直活到了现在,看着所有的水都往高处流又会发生什么?

    这便是人们恐惧的来源,师叔的意思是,北荒那片大地上,还存活着比那仙人存在还要久远的东西吗?

    “你倒是挺聪明,一点就通。“元无耳一眼就看透了旺财的心中所想,对于他这样的人,旺财就像一张白纸一样,心里在想什么在元无耳眼里都一览无遗。

    “师叔,你会读心术?“旺财一脸惊讶看向这个小师叔,自己明明什么也没说只是在那里发呆,这个小师叔怎么会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怎么?你师父这么厉害,就不允许我有点本事?大惊小怪的。“

    元无耳一脸玩笑着说道,当然不会把自己那点家底全抖落出来。又不是自己的徒弟,这么上心干什么。

    “哦。“

    “走的时候把这个带上,你师父要的东西。“说罢,元无耳便一闪消失不见,原地只留下一根黑色的羽毛。

    “师叔!你还没告诉我女古城在哪里呢?我已经找很久了!“眼看小师叔从自己眼前消失,男人顿时急了,自己还以为这个小师叔是来好心领路的,还想着让小师叔指个路呢,谁知道这小师叔聊了一会突然就消失了。

    自己为了拿到师父所说的那样东西,已经在这里徘徊很久了。

    正当旺财垂头丧气的时候,从四周再次传来了元无耳的声音。

    “回去吧,东西你已经拿到了,你脚下这片黄沙就是女古城。“

    脚下?女古城?旺财环顾了一下四周,仔细感受,尸山血海的气息排山倒海一般涌出,吓了旺财一个激灵。浓郁的血气弥漫在空中,可奇怪的是越接近地面,那杀气却越稀薄。

    这里存留下来的杀气十分浓郁,绝非寻常地方能比,没有上百年的鲜血灌溉,不会滋生出这样的杀气。看来小师叔没有骗自己,这里就是女古城不假。

    旺财惊疑不定眼神无意间瞥见了地上留下来的那根黑色羽毛,这才反应过来,刚才小师叔留下的那根黑色羽毛,不就是师父提到的那支黑羽,正是自己此行来的目的。

    没想到女古城已经变成一片黄沙,不复存在了?旺财还不知道这片黄沙的始作俑者正是刚才和自己一番闲聊,人畜无害的小师叔。

    罢了,回了。

    既然东西已经拿到了,旺财也不多纠结了。

    在后面返程的路上,除了小师叔那句不要吃东西,导致旺财现在有点饿之外,什么意外都没有再发生过了。

    细细一回想,关于北荒的那些传说,小师叔都只说个大概,有的甚至就只说个开头,故意逗自己玩一样,结局什么的全靠旺财自己猜。

    至于其他的东西,什么吃喝呀,北荒人吃不吃大米呀之类的,小师叔更是直接一句不清楚,含糊不清的就搪塞过去了。小师叔这酒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难道是想让自己亲自到北荒去自己看?

    真要自己去,除非是师父要求,或者是小师弟要去,自己才会跟着去,不然旺财自己可不想去那鬼地方。

    什么世间答案,什么仙人之前的世界,他才不感兴趣呢。

    这么仔细一想的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东三小师弟确实挺适合接师父的衣钵的。

    两人都一样,多少带点疯。都是喜欢刨根问底的人。尤其是师父,一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常挂嘴边,天大的责任都往自己身上背,累不死个人。

    自己作为一条狗跟在师父后面,多多少少都有点心系苍生了,居然还会关心东三小师弟杀害那几个村民的后果,这要是放在以前,自己才不会理睬。

    比起师父那股疯劲,东三小师弟还要更疯些。师父是自己排大家所有人后面,东三则是把自己排所有人前面。

    明明师父那么一个正气凛然的人,居然会教出像小师弟这样玩世不恭的人。

    师父疯起来对自己狠,很少会殃及池鱼,东三小师弟就不一样了,疯起来的时候,没把整个水缸给你砸了就不错了,这一切全看东三他觉得这件事情好不好玩。

    反观自己,旺财自己从心底里还是更向往以前和主人那样的柴米油盐生活,每天在田间遛遛弯,下河捉捉鱼的日子。

    狗嘛,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他哪有那么多念想。今天一口饭吃,明天有个好觉睡,日子就过的美滋滋的。

    男人自嘲的笑着。

    此时,远方突然传来一阵悠扬的驼铃声,将男人飘远的思绪拉了回来。

    眼前不远处依稀看到一个小村落模样,几个土房子歪歪斜斜的坐落着,虽然隔着很远,旺财还是一眼就看到了那几个房子上方飘着的袅袅炊烟。

    走出来了!自己终于走出这片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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