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也就两个星期
按照之前林休对于《星光璀璨》修改赛制后的规划,已经定好了后续的三首参赛曲目。
方案一走的是打动人心的路线,已经唱了《父亲写的散文诗》。
方案二则主打的是传统与流行的融合。
当时选歌时,考虑到《星光璀璨》的评委和观众分布,专业的不专业的,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有,所以他最后挑选的歌曲是《身骑白马》,而且是张j改编演唱的版本。
在原曲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段京剧曲目。
要技巧有技巧,要高音有高音,要情怀有情怀,简直是打《星光璀璨》这种擂台的绝佳之选。
就是对沈清梦来说,可就不那么友好了。
沈清梦抱着头,“痛苦”道:“为什么你会写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歌啊?”
粤语、霓虹语,连闽南语都来了。
“而且你小时候还写过英文歌。”
林休干咳一声:“这件事就不要提了。”
太丢人了。
“还有,这首歌里面为什么还会有京剧片段啊?”
沈清梦觉得很不可思议:京剧?这跟流行歌沾得上边吗?
看到她有点胃疼的表情,林休打趣道:“但是我看了你发过来的试音片段,好像有唱京剧?”
至于歌的闽南语,总共没几句,林休凭借自己的记忆力就能教一教。
“我有发过吗?”沈清梦嘴角向下翘:“我发那个只是为了尽量展示唱功,但是那个真的好难学”
“上央视,或许是比《星光璀璨》更适合这首歌的舞台。”
沈清梦深吸了一口气:“好吧,我会尽力的。”
见沈清梦答应了,一旁的沈露总感觉她的语气怪怪的。
根据她对沈清梦的了解,在音乐这件事上,沈清梦从来不是个喜欢抱怨苦和难的人,她很享受学习各种歌曲的快乐。
所以现在这副表情,更像是撒娇?
从节目流程考虑,林休决定先让沈清梦练习《身骑白马》,而叶铃则先熟悉另一首歌的粤语和霓虹语版,以方便指导沈清梦。
后面他会帮叶铃写过另一首粤语歌。
所以当林休将《身骑白马》交给沈清梦后,叶铃就一脸期待的看着他,等待他要给自己的。
如果林休只是心血来潮要写粤语歌,叶铃可能还没这么激动。
但是刚刚听林休和沈清梦的对话,他还同时尝试了其他语种,可信度反而更高了。
所以接到林休递过来的歌时,叶铃手都在抖。
她深吸了一口气,才低头去看名字:
《千千阙歌》。
林休给叶铃的,三个语言版本的都各有一份,至于沈清梦最后要唱的,则是三者合一的版本:
开头第一段是粤语的《千千阙歌》,中间是霓虹语的《夕阳之歌》,然后是国语《风中的承诺》,最后再回到粤语。
这个版本曾经由周深演唱过。
正常情况下,当然是不用特意唱这种多语言的版本,并不是说这样唱就比单一版本的好听。
不过当时林休是考虑到比赛的缘故,能多展示一些技巧就多展示一些。
没想到最后居然退赛了。
叶铃作为粤语母语者,一看歌名就懂了个大概,意思大概是“无数、很多的歌”。
她不由心想,难道林休真会写粤语歌?
带着好奇心她继续往下看,才看到第一句歌词和曲调,心中就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要大声惊呼。
好在在最后时刻捂住了嘴。
但
“啊!”
还是有一声惊呼响起,弄得叶铃都有些疑惑:不对啊,我明明没发出声音啊?
她转头一看,发现原来是沈清梦,后者睁大了一双眼睛,好像也看到了了不得的东西:“竟然真的融入了京剧?”
沈清梦试着哼了一句“一马离了西凉关”,随后眼睛瞪得更大了:
“好像真的不显得突兀?!”
沈露看她这样好奇心痒痒,想要询问一二,毕竟她也是第一次见到融合京剧的流行歌,结果还没开口,沈清梦已经再次全神贯注地投入到歌曲中,她只好暂时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
叶铃见状也感到很惊异,不过她的注意力很快回到自己手中的歌上。
从第一句开始,她就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仿佛有什么即将在脑海中成形,但是暂时还总结不出词汇。
必须要多看一点。
叶铃继续向下看,同时心里默默哼唱着。
直到看完第一段,她终于忍不住发出了“啊”的一声惊叹。
沈露见她也在惊呼,更加好奇了:“怎么了吗?”
叶铃急着看接下来的部分印证自己的想法,因此只是匆忙摇头:“没什么。”
然后就继续看歌去了。
让沈露一脸郁闷:不是,这一个个都怎么了?这歌到底写了什么啊?都一惊一乍的。
而叶铃此刻实在没办法回答她,她心中的震撼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在这个世界,由于华夏文化一直以来都处于强势地位,粤语歌从来没有在哪个地区成为过主流音乐,包括粤语地区,也是华语歌更流行。
因此,粤语歌曲相对小众,研究者也不多。
人一少,加上水平又不够,就导致他们在写粤语歌时,总是有意识的去模仿主流语种的创作方式,于是或多或少的出现了林休之前发现的那个问题:对于声韵,他们执行得不够严格。
因为要严格执行,对这些人来说,难度就太高了。
但当叶铃发现林休写的这首歌,哼唱起来流畅自然,就像日常说话一样时,心中顿时惊讶不已。
这需要对粤语有极深的了解才能做到,可是林休应该不会粤语吧,不然为什么要让她来教?
刚好这时候,因为大家都在看歌而实在没事干的沈露,正在问林休:“这么多语言的歌,你都能掌握吗?应该不会犯那种外语错误吧?之前辉煌娱乐买过一首大火拉丁文歌的版权,但是在填中文词的时候,想要尽可能保留原曲的意思,结果却因为理解有误写了个四不像,当时可是成了圈里的笑话。”
林休微微一笑,早已考虑过这个问题该如何回答。
之前他确实不会粤语,但现在会了。
“实际上,我花了大概两个星期的时间,去学习这几门语言的发音和书写,虽然不敢说完全掌握,但如果有考级的话,过个六级水平应该不成问题。只不过仅限于听得懂,以及能书写,口语的话发音会稍微比较古怪,毕竟是速成的,还是不太行。”
沈露听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两个星期就能听懂和书写,这还叫不太行
怎么感觉你在凡尔赛?
在一旁的叶铃,听到这里已经没有了任何疑问
可能这就是天才吧,确实不是我们这种人能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