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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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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从凉州到西蜀的官道,有一匹骏马在飞驰着。

    马上之人,面容朴实无华,年龄大约,三四十岁左右,只有那双目炯炯有神,锐利如刀,显得犹为不同。

    他正是连夜出发的沈如刀。

    “万头,很少用急字,看来此行,非同小可啊。”

    正想着,手中的马鞭不由得再抽下去,奔行的速度,更快了

    翌日,万逍遥收起功法,手中摸搓着一柄飞刀,默默沉思起来,即使飞刀问情的功法已近完满,识海当中的那柄飞刀,还是无法勾通,难道,真的要到虚渺境吗?

    那什么是虚渺境呢?在悟道之上?

    传说中,东海无双城的老城主,已达天人之境,近三十年,未逢一败。

    他是否已经达到了虚渺境?

    越州林家剑冢,当代剑首林一枝,一手桃花枝,挑遍天下来访之人,从无人能接他三招。

    他是虚渺境?

    南海普慈斋,有一位神尼,已经达神仙境界,能活死人,救白骨,活人无数。

    她是虚渺境?

    还是那西域烂柯山烂柯寺传言,一生下,就渡入金刚境的了空和尚?

    思绪有些太杂乱,没有个头绪,他索性不想了,又运起八荒六合掌之功法,六合功,固本培元起来,很奇异的是,两种功法,完全不抵触,一是有头顶的百汇穴入足底的涌泉穴,最后归于丹田,一则相反,由涌泉穴,经奇经八脉直抵百汇,最后汇入识海之中。

    两种功法相辅相成,不仅煅练了全身经脉,而且让他内力与神识,都无比强大起来。

    难怪老万传授之时,就说,你小子得此功法,将开创了一个时代,只有你经得那洗筋伐髓之苦。

    现在想来,自己当年,也真是有股蛮劲,完全没有想过,如果失败,那就是有可能,经脉尽断,头骨爆裂而死。

    良久,他收了功法,感觉浑身舒爽,耳目清明,而外面的天空,已经露出鱼肚白。

    旭日东升,闪亮而耀眼。

    万逍遥起身,穿上了一袭青衣,推门走了出去。

    见远处园林之中,有一朵含苞待放的小花,沾满露水,正偷偷地扒开了衣衫

    朝闻雨露,暮成花,说的就是这种龙国独有的星月花,它的花期很短,仅在盛开的那一刹间,已经开枯萎。

    但那一刹那,便是永恒。

    它将生命在那一刹间绽放,那时的芳香,隔十里之外都能闻到,一生只要闻过一次,就难以忘怀。

    传言,能闻到它的芬芳之人,是上天眷顾,将一辈子拥有好运气。

    所以,它又叫幸运花。

    正在他沉浸之时,侍女们已经打来水,侍候着他洗漱。

    “还是我自己来吧。”万逍遥挥退侍女,他还是不习惯有别人侍候,虽然他曾经是一个宗族的传承之子,但大多数岁月,他都是亲自动手。

    洗漱完毕后,他走去了二层厅堂间,看到一桌子的美食,他哑然失笑:“用不着如此辅张,一顿朝饭而已。”

    早坐一旁等候的唐立,起身道:“见过庄主,不知道庄主喜欢吃什么,所以多备了一些。”

    万逍遥无奈的摇摇头,坐下来端了一碗莲子八宝羹,胡乱扒了几口,又吃了几块精致的点心,一擦手,一抹嘴:“你慢吃,我吃饱了。”

    唐立刚夹的一块糕点,掉了下来,这未免太快了吧。

    “庄主,可有急事?”

    万逍遥起身,走出门口:“昨夜未归,怕岳丈大人着急,赶着去一趟呢。”

    说完,又喊道:“牵我老黄来!”

    刚下楼,又转身提醒道:“今天最好别走开,有好事等你哦。”

    完事,还眨巴眨巴眼睛,唬得唐立一愣一愣的。

    不一会儿,就出现庄门口,挎上老黄,就飞驰而去。

    唐立依栏眺望,摇摇头道:“还真是性情之人啊”

    待万逍遥进入云剑山庄之后,慕云复已经坐在厅堂与大家谈笑风生了,见他进来,连啸云问道:“昨夜怎么一夜未归,也没个消息?”

    “哦,昨天碰一好友,相邀饮酒,喝多了便在他那里睡下了。”万逍遥随口说道,便在连晓云对面坐下了。

    见此时的连晓云秀发已经盘起,梳了一个美人髻,一只明晃晃的金步摇叉下,显得有种成熟的味道。

    “想不到,万兄在云州还有朋友啊。”慕云复淡淡笑道。

    万逍遥不以为意道:“烂船还有三斤呢,人生漫长,谁没有个三五知己?”

    “怕是打肿脸充胖子吧,还不知道在哪里猫了一夜呢。”李双儿不屑地说道。

    万逍遥只是呵呵一笑,并未搭话。

    见他没有理会,李双儿还想说些什么,被连晓红制止了,她开口说道:“那昨天为何不告而别?”

    虽然不在意他,但他把自己甩开,都未理会,心里未免有些吃味。

    万逍遥笑道:“哦,有点事,赶着处理,未打呼,是我的不是,娘子还请原谅则个。”

    “谁是你娘子了?”连晓红轻啐一口,脸不自觉的红了起来。

    李双儿也帮腔道:“你别以为昨天打赢了慕公子,就能借机攀关系啊?那是慕公子一时不防,才被你所乘,事实证明你很狡诈。”

    闻听此言,连啸云眼前一亮,默不作声。

    而慕云复面子有些挂不住了。

    万逍遥则觉得这女人有病吧?不记得,自己何时得罪于她。

    忍不住说道:“一,我与晓红已经拜堂成亲,无需攀附,她已经是我娘子。二,不管,再来几次,不行就是不行。”

    李双儿被气得脸成猪肝色,正要反驳,慕云复一开纸扇,摇了摇笑道:“某确实技不如人,无需多说,不如谈谈今日 云州诗会之事,到时候,四方才子佳人齐聚于云州晓月小筑之中,可谓风云汇聚,群英汇萃,难得一遇的盛会,不知道晓红可有兴趣?”

    说着,看向连晓红,叫她闺名,显然没有把万逍遥放在眼里,也是一种无声的反驳。

    “我也听说过此事,据说那天知州,知丞,通判三位都会到场,只是没有收到人家请帖,不好意思前去。”连晓红眼前一亮,后又失望的道。

    慕云复轻摇纸扇,哈哈一笑:“有我在,请帖之事,易尔。”

    “就是,以慕公子的才名,带几个人进去,算什么?”李双儿得意道。

    连晓红笑道:“那就有劳了慕公子了。”

    万逍遥淡淡的看着他们唱着双簧,默默喝着茶,一言不发。

    一些无聊之人,在那无病呻吟尔,他可没有那个闲情雅致,心里还挂念着那朵幸运花,何时开呢?

    正在此时,一直看戏的连啸云,突然开口说道:“要不,逍遥你也去吧,多长些见识也好,你说对吧,慕公子?”

    “是啊,年轻人就该多长长见识,万兄你不会拒绝吧?”慕云复笑道,他巴不得万逍遥前去,好好丢一丢脸。

    他就不信了,你万逍遥还能是文武全才?到时候,我要你好看。

    “他怎么敢去,图增笑话而己。”李双儿不屑地说道。

    连晓红一双美眸,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了他,想看看他到底如何应对。

    万逍遥本想拒绝,但是看连伯伯那殷切的眼神,又犹豫道:“不好吧,我去。”

    “一点也不干脆,不像男人,我去换双鞋子了,马上就来,你们先去牵马吧。”连晓红怼了他一句后,就直接进后院了。

    “我也去一下就来。”李双儿提着裙角,急冲冲而去。

    看她那夹着腿,扭扭捏捏的样子,万逍遥大胆猜测,一定是解决‘终身’之事去了。

    慕云复先行告辞而去,万逍遥也起身,被连啸云叫住了,拍拍他的肩膀道:“还是那句话,我看好你。”

    万逍遥苦笑道:“多谢岳丈大人。”

    “去吧!”

    一旁的齐金雏,见连啸云仍在看着那小子的背影,不忿道:“老爷,我就不明白了,你怎么这么看好一个废物一样的人啊?我看他跟那慕公子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如”

    连啸云回头瞪了她一眼,吓得她没敢说下去,见她知错后,语气缓缓道:“你一个妇道人家懂什么?就是头发长见识短,莫说,我与他娘乃远方亲戚,算起来我也算他的娘舅,就是我和万兄的关系,他落难之时,能不拉一把?”

    “那也不应该搭上女儿的终生幸福啊。”齐金雏理直气壮的反驳道。

    “可笑,我知道你是看上那个慕云复的家世,一个前朝遗族,世袭侯爷而已,怎么比得上一个千年不倒的世家大族?你太肤浅了。”连啸云淡淡地说道。

    “再怎么千年大族,他也只是个被驱逐的弃子,再小的侯爷,他也是世袭的!”齐金雏不服气的叫道。

    “你!”连啸云被气得不行,“看来今日不点醒你,哪天你闯了祸都不知道。你以为千年世家,行事像你一样肤浅?你怎知道,不是特意安排的后路?就拿我说吧,你以为我光凭一把剑,就能打下偌大家业?还能坐稳几十年,无灾无难?这就是万无忧当年看在我收留他们母子的份上,算来也是亲戚,这才拉我一把而己,你知道,他怎么做的吗?他只是允许我在店门前挂一个万家的标志而已。”

    齐金雏听傻了,她一向认为无所不能的丈夫,只因为一个标志而已。

    “逍遥再是弃子,也比一个标志强吧?哪怕他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站在晓红的身后,我也敢断定,云剑山庄也会一天比一天壮大的。而且,就算以后我死了,连家与万家这条血脉亲情,也不会断掉。”连啸云背手仰天说道。

    “就算,光比人品,你以为那个花花公子慕云复又配得上晓红?倒是逍遥就要沉稳多了,也是重情义之人,这才是托付终身的良婿!”连啸云看了她一眼,一甩衣袖飘然而去。

    只留下齐金雏傻愣愣的站在原地,表情十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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